- UID
- 12226
- 帖子
- 6753
- 精华
- 10
- 性别
- 男
- 来自
- 上海
- 注册时间
- 2008-4-12
访问个人博客
|
楼主
发表于 2011-4-7 19:50
| 只看该作者
[转帖] 秋风:认识中国历史的新框架
秋风:认识中国历史的新框架 |
| 标签: 中国治理秩序 | ● 秋风 (进入专栏) |
茅于轼:
今天是天则所的第424次双周学术论坛,我们请到了秋风作报告,他的题目是认识中国历史的新框架。
秋风:
谢谢茅老师,也谢谢大家能来参加这个活动。这也是我第一次在双周上作报告,这个报告不是经济的,而是历史的。我在大学里念的就是历史,我和孟彦宏研究员是同学,他现在在历史所。虽然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做一些经济学、法学和宪政理论方面的研究,但历史学一直是我持久的兴趣。
最近两年,我开始在进行一些有自己观点的写作,这些写作都是和历史有关的。去年年底出版了一本书,《现代中国的立国之道》,我计划写三到四卷,现在出了第一本,这里面讨论了张君劢的思想结构。从去年开始,我在写另外一套书,因为《现代中国的立国之道》想讨论究竟现代中国的主题是什么,人们围绕这个主题都做了哪些事情。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如果我们不搞清楚古代中国是什么,也就没有办法弄清楚现代中国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
去年的大概这个时候,有个朋友约我写一本历史书,本来是要写一个通俗的读物的,但是后来我越写越多,以至于最后我要决定把它写成一个五卷本。现在基本上已经完成了,所以我觉得我的效率还是非常高的。就是不断地写,一本拆成两本,两本拆出三本,三本拆出四本、五本。应该说,现在80%都已经完成了,现在在做最后一遍的修改。
整体框架
今天给大家汇报的也就是我这本书的一个基本框架,一些细节可能谈不到,但基本的框架我可以呈现给大家。
我做这个工作的意图是想提供一个认识中国历史的一个新的框架。这个抱负有点宏伟,但是老孟熟悉我的性格,我在上学的时候就想做这样一个工作。因为,这些年最大的一个感触是,我们中国人都不认识我们的历史了。在过去100年中,有一波波的意识形态化的理论传染到中国,无数的历史学家就用这种意识形态化的理论去认知中国的历史。这一个个意识形态逐渐地把中国历史的真相层层遮蔽了。我估计在座的很多人,一提到中国历史都会说,这是一个专制的历史,是一片漆黑的历史,人们什么事情也不干,两千年来就是在互相残杀。
我觉得这样的看法是偏见,这样的偏见是现代人基于他自己的需要编造出来的神话或者说谎言,参与编造谎言的有自由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民族主义者、国家主义者。这确实是一个很奇怪的思想史现象,就是所有这些意识形态高度不一致,甚至是冲突的。比如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互相仇恨,但在抹黑中国历史这方面,他们携手并进。直到现在,我和很多自由主义者交往的时候,他们仍然不愿意正视中国历史中那些积极向上的力量和制度。
我要说一点自负的话,我要颠覆现代的一切历史叙述,不是颠覆司马光或司马迁,相反,我是要按照司马迁和司马迁的方式来叙述中国历史。所以,我在写作这本书的过程中,现代的材料一律不参考,考古的材料我也不看,我完全是依据中国古代的经典,从《十三经》到《二十四史》,还有通典,还有顾炎武、黄宗羲等人的文献。我写完之后发现,其实,这些文献已经足以让我们非常清楚地认识中国历史是什么,它把这些事情都还原了。
我的第一卷是梳理尧舜禹汤文武周公的思想,第二本写封建制。这两卷主要依据的材料就是《五经》,包括《尚书》、《诗经》、《春秋三传》、《周礼》、《以礼》、《礼记》。前几天我想到了一个名词来形容我的研究方法:"以经为史,以史解经"。我们完全可以把儒家的这些经典,尤其是《五经》,看成一个历史文献的汇编。通过经,我们可以了解古代历史。反过来,通过对历史的正确的想象和描绘,我们也可以知道经究竟讲的是什么。也就是说,在经和史之间有一个相互循环、相互揭示的关系。
下面我就开始讲实质性的内容,我对中国历史的一个基本看法。我的描述从尧舜开始。司马迁都认为,在尧之前的历史,大概都属于传说的历史,比如黄帝。在我看来,尧舜的历史基本上是可信的,也就是《尚书》的《尧典》《舜典》的记载。
我把从尧舜以来的历史分成五个阶段,但是这个概念和马克思的五阶段论完全不同。从尧舜开始,经过夏商周到春秋,这段历史是封建制。其实这都不需要解释,因为中国古人一直都认为,它是封建制,只是后来,我们中国的现代历史学家把封建概念做了一个完全相反的阐释。其实,封建制到秦已经结束了,但是,官方的历史书却说,中国从那个时候进入了封建制,其实那已经是一个和封建完全相反的制度。
第二阶段就是战国时代,我把这一阶段界定为王权制的时代。做这样的界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在这个时候,诸侯开始称王了,就是最高统治者都称王了。比如,我们很熟悉的齐宣王、齐威王、秦王。在这之前他们都不是王,只有周王是王,其他人是公侯伯子男。
第三个阶段是人类文明史上一个很特别的制度,就是秦制。我想,如果用一个现代的词汇来描述的话,它应该就叫做绝对主义皇权制。首先,它是皇权制,我后面会解释皇权制和王权制有本质的差异。其次,它是绝对主义的,这个绝对主义把它与我后面讲的第四阶段的政体区别开来,也就是秦的制度是绝对主义皇权制,这就是中国人所讲的秦制。如果要类比一个现代政体的话,那它就是极权主义政体,也就是我们大家所熟悉的曾经生活在其中的制度。这个制度其实一直延续到了汉武帝时代,我会解释它中间是什么关联。
从汉武帝、董仲舒之后其实发生了一个变化,我把这个变化称之为宪政主义革命,我相信这可能是引起争议最大的一个命题。在这之后,中国建立了一个整体,或者说一个治理秩序,我把它称为共治体制,这个体制一直延续到清末。
从清末开始,我们开始了另外一个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我去年出的那本书里所讨论的主题,而这个过程其实还没有完成,一个稳定的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就是要建立现代国家。我们可以说,现代国家在台湾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在大陆还没有建立起来。更广泛地说,台湾、大陆、香港、澳门两岸四地处于分离状态,也就说明,中国构建现代国家的事业还没有完成。所以,我们还处在第五阶段中。下面我给大家对每个阶段的特征做一个分析。
封建制
首先是第一阶段--封建。
从尧舜以后,中国人都在努力地或者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在构建封建制度。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上古时代,在华夏大地上分布着若干个族群或部落。我们先不管它们的内部构造,不管其内部成员是怎么结合起来的。先讨论部落间关系,就是天下怎么结合起来的问题。我们从经济学或者社会科学的角度来思考,就会发现,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封建。有人曾经讲过,封建确实是人所能想到的最简单的构建一个大型共同体的一种模式。所以,从尧舜开始,封建的工作就逐渐展开了,经过夏商,到周真正建立了一个经典的封建制。
我会对这个经典的封建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因为,我们可能对封建这个词有太多的负面想象了。一说封建,我们就想起封建礼教或封建专制之类的。这样的看法大概是受欧洲启蒙主义的思想影响,可实际上,欧洲人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就有了一个对中世纪的图景的重新描述。到二十世纪初,大多数欧美历史学家都改变了十八世纪对封建制的看法,都认为,封建制如果不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一个制度,它也是次优的一个制度。比如,西方的现代的宪政制度,就是我们大家都在追求的宪政制度,其实就是封建制度的一个深化,或者说是封建制度的一个转换。当然,其间经过了很大的变化,但其根本理念其实是封建的。
我下面会对它的构造的原理进行一个最简单的分析。大家都知道,封建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但这个人身依附和奴隶制不同,它是两个自由人订立的一个契约。我们都在讲"君臣",在封建时代,两个自由人通过契约建立起君臣关系,这就构成了封建制的一个最基本单元。
这两个人订立了一个契约,他们就构成了一个共同体。这两个人之间是不平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这两个人都是自由的。因为,他们一开始就是以自由人的身份订立契约的,在订立了契约之后,虽然一个人是君,另一个人是臣,但两个人同样都还是自由人。其实,这是很容易想象的,我觉得,你可以用现代的公司制度去想象封建制。举例来说,茅老师是老板,我现在给茅老师打工,那么起码在公司内部,我们是不平等的,茅老师发号施令,我要服从命令。但是,我们两个都是自由人,我们并不是一个奴役者和被奴役者的关系。其实,现代公司和封建制中间有直接的关联,英文的corporation这个词,其实就是从封建时代的发展而来的。订立封建的仪式在欧洲常常被称为臣服礼,在中国" 策名委质",如果是周王和诸侯之间订立契约的话,就叫"策命礼"。
我现在想要讲的是,这样的君臣关系其实是一个人身依附关系,有一个很大的特点,人身依附关系中是没有继承概念的。像在公司中,这个工作岗位是你的,你死了,和你儿子没有什么关系。在封建制下是一样的。周王和一个诸侯是一个个人性、私人性关系,如果这个诸侯死了,理论上说,他的儿子并没有继承的权利,而需要重新订立一个契约。同样地,如果周王死了,这个诸侯和之后要继承王位的人之间,实际上也是没有关系的,除非他们两个人再订立一个契约。
概括来说,在封建制下,理论上是没有继承这个概念的。土地在理论上是没有继承概念的,但事实上它有,因为这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最简单的规则。但它并不是理论,就是原理上它不是这样的。对一个人来说,把他的土地传给他的儿子,这是一个最省事的方法,但最初的原则并不是这个样子的。所以会出现一个情形,周王可能指定另外一个人继承诸侯君位,尽管他不是嫡长子。甚至在理论上,完全可以换一个外姓人重新做这个地方的诸侯。在鲁国,公侯位置的继承一半是嫡长子,一半是兄终弟及,是两个混合的制度。也就是说,从理论上看,继承者可以是任意的,但我后面会讲到,其实会有一套推举的办法。
下面我强调一点,就是由人身依附关系,我们可以推导出另外一个结论,而且也是事实,那就是,这样的君臣关系从原则上说和土地是没有关系的。土地只是一个中介,相当于一份工资,但它并不是君臣关系的实质。我这里举了《国语》中的一个例子,这个故事可以说明两个问题。我们看中间那段,"我君是事,非事土也。名曰君臣,岂曰土臣?"我们经常会有一个错觉,以为土地才是封建制度的根本。其实不是,封建制度就是人和人之间的联合体。西周和春秋时代有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叫"迁国"。一个国可以从陕西关中迁徙到河南,还用原来那个名字,然后,它可能进一步迁到山东,还叫原来的名字。研究周的历史必需注意这一现象,同一个地名可能指两三个地方,它在不同的时期指不同的地方。就好像我们现在的公司一样,可以开在北京、上海,或者广州,但名字是一样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它是一个人和人结合在一起从事一个共同事业的实体,而土地只不过它谋生的手段。我们常常讲"封土",其实不是"封土",而是封人。
封人的目的是获得人力。君臣关系的实质是人身关系,也就是提供人力性服务的关系。这和公司里的人际关系是一样的,你把8个小时的服务提供给老板,老板会给你一笔薪水。在封建制下同样是这样的,它会规定臣对君有两项义务:一个是提供军役,你要用你的人力去打仗,这是最基本的义务;还有第二个义务,向君提供公共事务的建议。英格兰历史上有议会制度,议会制度实际上就是由臣向君提供建议的义务发展而来的。所以在最初,大家都认为,参加议会是一个负担,贵族们都不愿意参加议会,有时候他们会派手下的骑士参加,由此发展出一个现代的议会。
上面的例子还可以说明君臣关系的性质,就是"委质为臣,无有二心",这里涉及到封建制下最重要的两个伦理规范,一个是忠,一个是信。大家都觉得中国人没有信用,欧洲人或者日本人特别讲信用。其实,这一点是由你离封建制度的时间长短所决定的。中国人离封建制度实在太遥远了,所以基本上不能理解"信"是什么含义。而欧洲和日本的现代社会是直接从封建社会转变而来的,所以大家都明白"信"是什么含义。
"信"的含义就是信守契约,"信"是和契约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君臣契约规定了君和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要信守这个契约,都要遵守契约所规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尤其重要的是,在古典的时代,人们思考伦理或道德的时候通常是从义务的角度去考虑,也就是说,双方要尽对对方的义务,这就是"信"的含义。在封建制下,君和臣双方的关系是以"信"为基础的,如果一方不守信,一方没有尽契约规定的他对对方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解决这个契约。《春秋》三传中记载了很多这样的故事。如果君侵犯了臣的义务,臣是可以反抗的,这样的反抗的事例也是非常多的。契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人都必须要去履行这个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都会导致这个契约被解除。
"忠"主要是臣的义务,强调你要忠于契约规定给你的任务。从封建制的关系的基本性质来看,"信"是优先于"忠"的,也就是说,"忠"是由"信"决定的。只有君承担契约所规定的对臣的义务,也就是君守信,臣才会对君尽忠。如果君不守信,那臣就可以撤销对君的忠诚。
孔子有一句特别有名的话,是和鲁定公的对话,"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我们可能经常注意后面那半句而忽视前面半句,就是"君使臣以礼"。以礼,就是要合乎契约的规定,合乎习惯法的规定。
简单地总结一下封建君臣的性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这一点和战国以后的君臣关系有性质上的区别。在封建制下,虽然君和臣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是对称的,但它们是相互的。而在战国以后的君臣关系中,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君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呈现为单向的关系。所以,后来会出现所谓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封建制时代,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情,因为,一个臣不可能说君让我死我就去死,君必须要有理由。假定这个契约里面规定了在某些情境下,我必须保护你,这时牺牲了,这是契约规定的。比如你加入了一个公司,公司发生了火灾,你就有义务救火,这是义务所规定的。在这中间你牺牲了,就是工伤,或者给你一个烈士的称号。但是,老板不能毫无理由地说,你现在就死吧。这就是君臣关系的基本性质。我希望大家记住一点,就是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的。
由这样一种君臣关系,我们可以推论出封建治理的一系列的制度,或者人们的种种心智。
第一,在封建制下,会存在很强烈的共同体主义。封建的君臣关系不是我们后世所理解的单纯上下级的关系,它是半个上下级的关系,或者说是某种伙伴关系。君和臣是为了一个共同的事业而结合在一起的伙伴。一个君可能有几十个臣,一个君和他的这些臣们就组成了一个君臣共同体,这就是一个封建的共同体,生活在这个共同体的人们都会比较强烈的共同体主义倾向。
可以做一个简单的中西对比。梁漱溟先生早就注意到,我们中国人的个体主义精神其实特别强,相反,欧洲人非常习惯共同地做一件事情。其实这种区别和文明或者时代离封建制的时间长短有关。在封建制下,人们永远都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中,因为一个君臣契约的基本性质就是臣把他自己的全部都交给了君。同样,君也保证会用他的全部来保护臣。双方都是拿自己的生命的全部做了一个交换,所以大家一直都生活在这样一个共同体里。
第二,共同体主义会导致一系列制度上的后果。比如说共同体的君,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被推举的。我在前面讲到了,君位继嗣不是一个纯粹的血缘继承问题。比如说,诸侯拥有一个国,与大夫们组成了一个君臣共同体。这个国就不是君一个人的,而是这个共同体的。君要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共同体的利益,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什么样的人来继承君位。我举了一个例子,这里的宋公临死的时候说我要选某一个人做继位者,他把身边重要的臣都召集过来讨论这个问题。宋公自己提出了一个人选,这些臣说,我们不同意,我们一致同意让另外一个人做君位的继承者。从这里看,它是一个双方来共同决定的事情。其实《左传》里面有很多这样的例子。这里举的是诸侯的例子,在大夫之家也是一样的。一个大夫死了,谁来做后一代的家君,也是通过一套复杂程序,君臣共同决定的。这里我要插一句话,在封建时代,所有人都是君和臣。周王是君,诸侯是君,一个家的大夫也是君,君臣的概念很广泛,而不是像后来那样,君臣就只指皇帝和大臣了,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演变过程。在封建时代,每一个共同体都是通过某种协商的机制来确定下一位继任者。在这个过程中,现任的君有较大的发言权,比如他可以提名某人当他的继位者。但是,他必须获得其他人的同意。
这里也会出现一个现象,这个继任者不一定是他的嫡长子,可能是他的兄弟或其他儿子。在封建时代,嫡长子继承制度作为一个规则是并不存在的。大家都不能够理解儒家讲的"选贤与能",也就是在位的君理论上要从有继承资格的这些人中间选出有贤德、有才能的人做他的继任者。而且,我们看《易经》讲诸侯怎么树立起来,用了"建侯",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建立和选建的过程,其他人还讲过"选建明德"。这个"选"肯定不是我们现在理解的民主投票选举,我们可以把它理解成推选,或者说君提出一个人选,但必须由其他人同意。也就是说,臣其实有一种同意的权利。如果你不经过我的同意,你就不能够当我的君。
事实上,这一点是非常容易理解的。我前面讲到,君臣关系是一种个人的契约关系。所以,如果我不同意,你虽然在名义上已经继承了君位,但我不向你表示臣服,那么,我们双方之间就没有关系。如果大多数臣都不和你签订君臣契约,你就是一个光杆司令。所以,封建的君位继嗣,必然有一个同意的程序。
井田制其实也是一个共同体,关于这个我就不讲了。
关于封建治理,还有一个重点,就是"礼"的问题。封建的治理是一种礼治秩序。我做了一个最简单的概括,礼是一个习惯法体系。我们仔细地从《春秋三传》、《礼记》、《以礼》里面去考察的话,就会发现,礼基本上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习俗,也就是社会普遍的习俗,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因为人们的生活本身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保持了连续性,人们的生活方式也保持了连续性。生活方式就是礼,无论是贵族的生活方式,还是平民的生活方式,或者是周王的生活方式。这个生活方式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形成了一系列规则,这个规则就被人们称为礼。这一部分构成了周礼的主体内容。《仪礼》描写了一个人婚丧嫁娶等等的场合应该穿什么衣服,说什么话,怎么走路,有什么样的身体动作,你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人事先起草了一个方案,大家按照这个方案实施。这肯定是在周之前两千年的文明演化过程中形成的,它就是习俗。这个习俗在我们现在的很多乡村仍然是可以看到的。
礼还有另外一个部分,这个部分和政治的关系比较密切,但这部分同样不是通过制定一个统一的法典的形式来公布出来的。相反,它是通过一个个诰命、文诰的方式公布的。《尚书》里面有很多这样的文献,比如《康诰》、《酒诰》等等。当时为了解决某个问题,或者册命某个诸侯,写了一份文书,这个文书会被周人仔细地保存下来。这会被后人看作先例,是具有约束力的。比如册命鲁国诸侯的一个文书,对其他的诸侯,对天下人都是有约束力的。通过这样一个方式,逐渐也形成了法律体系,或者说礼法体系。
这个礼法体系和我前面说的习俗混合在一起,这两个部分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周礼。从这两个部分来看,它们都带有习惯法的性质。这样的礼其实和现在大家所追求的法治之间,有结构上的类似性。我们看这样的一个礼的形成过程,它不是一个掌握着权力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给大家的。相反,它是在大家的交易合作中分散地形成的。也就是说,周礼不是一个人制造出来的,它是这个文明共同体共同制定出来的,所有的人都参与了规则的形成过程。所以,这样的规则就具有了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它无所不在,所有人都在礼法之下,包括所有的君。法治的意思是法律的统治,也就是没有任何人高于法律。礼的结构同样是这样的,所有人都在礼之下,周王的所有活动也必须由礼来调整,包括他所行使的权利。
我想提醒大家注意,在周的制度下,甚至没有power的概念,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能主张的其实是权利,是right。所以在当时,也没有常备军,没有系统的行政管理体系。简而言之,你甚至可以说,那个时代没有政府,今天人们所理解的政府。
做一个总结。封建制是由一个个契约联结而成的,由习惯法所调整的一套治理秩序。所以在封建制下,人们是不平等的,但人们是自由的。你觉得这个君不好,就可以离开,和另外一个人订立契约。孔子周游列国,如果鲁国的诸侯不聘任他,他们之间就没有任何关系。双方之间可以自由的离开或回来。
理解封建制对于我们理解一个现代社会特别具有启发性。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讲封建制,有一个想法,只有理解了封建制,才能理解儒家在想、在做什么,或者他们在向往什么。这是一个我的主要目的,其实我是想知道,儒家真正在追求什么目标。大家都知道,孔子最重要的政治主张是复礼,后世儒家最重要的政治主张是复封建。那么,复封建的含义是什么?就是要复那么一种基于个人契约的相对自由的体制。这就是儒家的基本想法。复礼同样是这样的,礼是控制所有人的,掌握权力的人也不例外。这就是儒家的一个基本目标,而大家对儒家的很多误解,都优于不理解礼的性质、封建的性质。
上周我刚在燕山大讲堂做了一个讲座,题目是"自由的孔子",我对这个题目做了一个分解。第一,孔子本身的生活状态是自由的。因为他生活在封建制下,所以你看他办学、办教育,他比我们现在任何一个国家的人都自由,他可以讲授任何课程,没有任何人要求他去办一个牌照。第二,孔子也在追求自由。追求自由的含义就是我刚才讲的复封建、复礼,实际上就是要保存封建的自由。第三,孔子其实创造了一些保障自由的制度,或者说,他构想了这样一些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创造了中国第一个公民社会。大家可能觉得很突兀。但不难理解。孔子有几十个几百个弟子跟他学习,这就是一个公民社会。在当时那个社会里面,他把这些人组织起来,他们有共同的价值,他们追求一些超越性的目标,也就是公共性的目标。他们组成一个社团从事这些活动,这和我们现在理解的公民社会没有任何区别。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公民社会构成了未来中国社会制度变迁的主要力量。
王权制
中国历史上的第二种治理秩序是王权制。
王权制的时间从三家分晋开始,虽然那时候他们还没有称王,但事实上已经是王了。
我想讲一点,战国时代的王,大部分都出自于封建的大夫这一阶层。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最早是周王被排挤到一边去了,然后诸侯的权威也丧失了,最后,大夫的阶层崛起了,他们成为战国时代真正掌握权力的人。其实这和封建制的基本结构有关系,但我今天不能详尽分析这一点了。
非常有意思的一点就是春秋后期出现了"相王"活动,就是相互承认为王。大家都知道,欧洲现代国家是从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开始的,"相王"就是中国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相王大概有两次,一次是齐王和魏王相互承认魏王,还有一次更大规模的,有六个国家都相互承认为王。它的含义就是确定了每一个国家都是一个主权国家,就是从这时候,出现了主权国家的概念。
我想简单地讲一个命题,中国从春秋到战国这段历史,和欧洲从14世纪到18世纪的历史是非常相似的,或者说,它们就是一个同一个性质的变化过程,都是从封建制到王权制转换的过程。我们其实用16、17世纪的欧洲去理解战国就可以了。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出现了王权制、国王、主权国家等等。当时出现了刑律,这一点就像欧洲出现了法典化运动。随着王权的扩张,还出现了行政性的机构,出现了行政官僚,就是官僚制度、郡县制度。尤其重要的是出现了国民。郡县制、官僚制、刑制都是为了治理平等的国民。
在我的分析框架里面,战国时代的中国就是一个现代国家了,那些王国都是现代国家了,它们具备了现代国家的一切特征。欧洲17、18世纪现代国家的一切特征,我们在战国时代的各个王国都可以看到。这里面关键的是平等的国民。在封建制时代,人们是自由的,但不平等,每个人和每个人都不一样。但到了战国时代,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我刚才讲的,为什么大夫成了王,而其他人都被甩出去了,因为大夫直接拥有土地和城市,封邑不断集中于他的手中,集中的结果就是差异消除的过程。最终,当所有的封邑都集中到一个人名下的时候,那些封邑的人也就平等了。他们都是一个王的民。在欧洲的历史上,国民的含义和我们战国时代是一样的,大家都是国王之民。以前都是某一个人的人,现代共同拥有一个王,我们都是王的民,在国王之下,庶民门们实现了平等。
这个时候,人们可以广泛自由地流动。《战国策》里面出现最多的词是"游",到处都在游,那就是自由流动。
项羽所说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是对平等概念的非常直观的表达。也就是说,中国人在战国时代就实现了一个基本的平等。因为有了大规模的平等的国民,就需要一个层级性的政府来管理,就出现了郡县制,也需要一套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也需要平等地对待所有人的法律体系,所以就出现了刑律之制。
到这个时代还出现了市场制度,其实我刚才讲的前面的那些条件,也就为市场机制的运转提供了条件。有了平等的国民,他们可以自由流动,又有了土地的私有化,产权的可自由交易等等,这时候就出现了市场机制。这不能说成是完整的市场制度,因为市场制度需要更复杂的条件,比如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对权力的限制,这些东西在战国并没有完全出现。但是,市场机制已经在发挥作用了。也就是说,这个社会里面的主要资源是由市场配置的,财富生产的过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
总之,战国时代的中国就是现代中国的开始。要讲现代性的话,中国已经有两千五百年的现代性了,比欧洲的现代性要多出两千年。我列举了一些现代性的特征,你去用这些标准来检测,它确实都是符合这些标准的。
这里略微讲讲世俗性的问题。现代性的一个很大特征就是世俗化,或者说是物质主义或个体主义。中国进入现代性的一个标志,就是子产讲过的一句话--"天道远,人道迩"。封建制度必然要靠信仰来维系。封建制度下既没有常设的警察,也没有常设的行政权力,也没有常备军,它完全靠两个人的"信"来维护社会稳定。"信"单靠世俗的理性的契约肯定不能维持。我们现代中国人要签个合同,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会违反合同,因为它没有另外一个"信"的保障,就是信仰。世俗意义上的"信"必须以对超越者的信作为它的前提或保障。在周的时代,中国人的信仰对象就是"天",这个天道信仰对于礼制秩序,或者说对封建秩序的维持,是一个决定性的制度。就跟欧洲的封建社会把基督教作为根本制度是一样的,一旦基督教的教会和教义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宗教改革,封建制就崩溃了。中国也一样,在天道信仰体系崩溃之后,封建制就崩溃了。
所以,战国时代就是一个高度世俗化的社会,这和我们当代社会一模一样,所有人都是物质主义者。我们看司马迁《史记》里面的《苏秦传》,一家人之间都是以利益作为交谈的话语,这就是现代性的一个最明显的特征。
秦制
中国历史上的第三种治理秩序是秦制。
关于秦制,我只讲一点。秦制的设计师,司马迁有非常清楚的记载。这个人就是由余,他原来是晋国人,后来逃亡到戎。他给秦穆公讲过一段话,这成为秦国的国策。秦穆公开始有一个困惑,就是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但是还是有混乱,而"戎人无此,何以为治"?由余给他讲了一套基本的治国之道。他的基本看法就是,礼制秩序已经不能够维持秩序了,需要寻找一种新的治理模式,他并没有讲这种新的治理模式是什么,但是他提出了目标,这个目标就是"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就是要把国家的几百万人变成一个身体,可以随意地使用。
这个观念是一个全新的观念,封建时代的人是绝不可能想到这个观念的。这个观念是一个现代的观念,也就是现代的主权国家的观念。而且,它比主权国家更推进了一步。东方六国的王权制,用欧洲的概念来说是"开明专制",因为它有很强的封建残余,所以,东方六国的王权统治还是很开明的。而由余提出了一个和王权制不同的看法,这就是极权主义构想。
秦国以后的历史都是朝着这个目标一步步推进,把民众压缩成为一个整体。当年孙中山先生曾讲过,中国是一盘散沙,我们一定要用某种制度把这一盘散沙团聚成一个整体。商鞅做的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摶国",用一个统一的意志把所有人整合起来,让所有人都为国家所设定的目标而奋斗,把所有人都塑造成国家所设定目标的工具。所以,我说它是一个极权主义体制。
到秦始皇的时代,秦人终于构造出了皇权制。皇权制和王权制有一个本质区别:王权制虽然没有信仰,但国王并不敢自称为天。而秦始皇敢自称为天。这就是"皇"的真实含义。古人都会用"帝"字来形容尧舜禹。秦始皇则觉得,尧舜禹不在话下,所以又在"帝"前面加了一个"皇"字。所以,秦始皇建立的是一个世俗化的神权政治体制,这和毛的体制是一样的。他是高度世俗化的,但是他又假装自己是神灵,自己站在比天还高的地方。
毛泽东和秦始皇之间息息相通,所以,毛说自己最喜欢秦始皇,而且最喜欢他的无法无天。其实,这个话应该倒过来说,"无天无法"。我不承认天,所以我也不承认有法。我就是最高的,我不光是人世间最高的,也是宇宙间最高的。没有任何人、任何神可以约束我。这就是秦政的基本精神。因为,秦国要把一国之政转化为一身之治,所以致力于消灭思想、消灭学术、消灭社会、消灭商业。总之,就是把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消灭掉,人都还原成一个个身体本身。你不能有思想,你只有体力,政府用你的体力去发展农业和打仗。因为它把国民塑造成了一个庞大的身体,所以我们看到,秦国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修阿房宫可以动员七十万人成年累月地工作,然后又修长城,又开疆拓土,它的动员能力确实是非常强的。
但是,这个体制也有巨大的缺陷。在秦的统治秩序中,人和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所以,当它崩溃的时候,呈现为土崩瓦解的方式。秦的崩溃大概是历代王朝中最快的。我最近刚写了一篇文章,就是秦的政体要消灭人和人之间任何可能的相互信任,因为,信任对于权力来说是一种威胁。所以,当政府能够给国民或者官吏提供一些利益前景的时候,大家会为这个政府工作。一旦这个利益前景稍微变得模糊,所有人都会背叛它。它的大厦一下就垮了。
共治体制
中国历史的第四种治理秩序是共治体制。它形成于汉武帝董仲舒时代。
秦迅速灭亡,构成了汉代儒家所思考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后来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思考的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为什么秦会不二世而亡。中国从秦以后的两千年的政治哲学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汉初的儒家就对此进行了思考,然后提出了一个新的政体方案,这个方案的集大成者就是董仲舒。汉儒发起了一个天道宪政主义运动。其实董仲舒的方案非常简单。秦始皇认为自己就是天,董仲舒要做的工作就是告诉这些皇帝,你不是天,你只是天的儿子。你不是最高的,在你之上还有更高的存在,你必须服从它,也就是天。
天道宪政主义运动的前半部分是天道信仰的重建。这个工作如果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追究,最重要的人物是邹衍。邹衍在思想史上的地位被忽略了,但其实,他对儒家获得主体性地位,发挥了决定性影响,就是他开始重建天道信仰的。天道信仰为宪政主义提供了一个超越性的依据。
据此,儒家告诉皇帝,你是天的儿子,所以你要服从天。天也会表示它的意见,但天不会说话,董仲舒就告诉皇帝,儒生代表天,而且,只有儒生有这个能力,儒生能够理解天在说什么、想要什么。其实巫师也可以了解天在说什么,但巫师不知道另外一件事,就是怎样做出理性的反应。天要求人间有合理的治理,让人民享受到幸福的生活。为了满足天的要求,我们要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政策。只有儒家有这个能力,他们知道如何制定合理的政策来实现天的要求。这就把儒生从这个社会中拉入到治理的最高地位。
这时候有三个主体:天、皇帝、儒生。儒生在天和皇帝之间。简单来说,儒生的地位比皇帝还要高,因为,儒生能理解天意,也能告诉皇帝要做什么。这时候,皇帝只不过是儒生实现他和天的目标的一个工具,这就是一个宪政的结构。
可以简单地概括董仲舒的理论:"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或者是:"以人随君,以君随天",这就是他的基本构想。他隐藏了一点,就是"以人随君,以君随儒生,以儒生随天",这时候的治理主体就变成儒生了。由此,我们就可以理解儒家的经典为什么重要。因为儒家的经典提供了先例,这个先例可以让我们在当下设计出优良的制度。天发出了某个警告,我们查一下《尚书》,人们以前对此是怎么做出反应的,我们现在就参照它,做出正确的反应。
这就是为什么儒生能在之后的政体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论证。由于这样的论证,儒生开始介入政体,就是我们所说的"独尊儒术"。独尊儒术的含义是,儒生现在开始进入政府,而且,只有掌握了儒家理论的人才可以进入政府。当儒生进入政府之后,就形成了共治体制。
我将从三个方面来谈共治体制。第一个是共治性的政府。这时候出现了钱穆先生所讲的"士人政府",士人政府出现,意味着中国出现了第一个公共性的政府。秦始皇的政府,包括王权制的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君王的私人政府,不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这些政府只是执行皇帝下达的命令的工具,没有自己的价值、理想。现在的政府不一样了,儒生有自己的一套价值体系。我们可以想象,受过一般行政管理训练的人组成的政府,和接受了自由理念的人组成的政府,会是两个不同的政府。那就是秦制与共治体制的区别。这时候就有了公共性的政府,它的目标不是服务于皇帝,而是服务于这个国家的公共目标。儒生要追求一个更高的目标。儒生进入政府后,就出现了中朝与外朝之分,也就是皇帝的政府和公共性政府之间开始出现分离。中朝就是宦官、外戚、皇帝的权臣、幸臣组成的一个小政府,外朝是由宰相领导的士人组成的政府。这就类似于日本的宫、府之别,也就是皇宫和政府之间出现了区分。
共治体制的第二个方面是德治和刑治的共同治理。秦的时候完全是刑治,用现在的概念说就是一个警察国家。董仲舒开始主张引入德治,但他并不完全否定刑治,而是说,不能完全依赖刑治,而是以德治为主,刑治为辅。
请大家一定注意,德治并不是以道德治理国家,这样的理解太肤浅了。其实,它背后有一套制度。比如春秋决狱,如果用现代的概念来理解的话,就是司法审查制度,用一套高级法来审查官员用一般刑法做出的判决。这就引入了高级法,而且把高级法引入到司法过程中。它不是一个理念,而是司法过程中的一个要素。还有特别重要的一点,汉代出现了"律章句学"。它最后的结果是,真正被适用的条款不是刑律本身,而是儒家士大夫对刑律的解释。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法理学说的竞争。同样一部刑律,有十几家专家给它做注解、章句。在做章句的过程中,儒生就把儒家的理念或者说高级法的理念融入刑律中,对刑律进行了改造。官员们在使用法律的时候可以在这十几家中自由选择,这时候也就出现了法律解释的竞争。竞争肯定会让更好的解释获得比较广泛的应用。这就是真正的德治。
最后一个方面是社会和政府的共治。在汉武帝董仲舒之前,中国是没有社会的。我所指的社会就是人们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个社团。从春秋以后,封建制度解体,人们从封建的共同体中游离出来。但人们始终没有有效地结合起来。那个时候的中国,早就已经是小家庭制度了,而没有大家庭。战国时的人甚至连他的祖先、他的爷爷是谁,都不清楚。那个时代的人没有家庭观念,没有家庭这个概念。
真正出现社会是从汉武帝的时候开始的。这样的社会有两个。一个是儒家的会社。我刚才讲到了孔子创造了一个支持宪政制度的力量,就指这个。儒家的社团从孔子以来一直存在。
儒家建立的第二个制度就是家族制度。其实家族制度不是向来就有,而是在汉以后,被有意识地构造出来的。在儒家价值的支撑下,家族制度开始发育,并成为社会自治的主体。
如果没有人和人的联合,一个个分散的个体根本就不可能进行自治。也必须要有组织。而在传统中国社会,从汉武帝之后,社会有两个,一个是儒家社团,另一个就是家族制度。这两个制度支撑了中国的社会自主治理,这样的自主治理极大地分散了政府的权力,对政府构成了限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皇权不下县"的含义。实际上在秦的时候,皇权不仅下了县,而且下到每一家的炕头。在秦代,县以下设立了三级政府,比我们现在还多,乡、亭、里三级。而且县以下的官员也是国家雇员。汉以后,政府退出了,把县以下交给了社会自主治理。这就是共同治理,也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讲的皇权与绅权的共同治理。
上面我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共治体制,一个是皇权和士大夫在政府层面的共治,然后是皇权和绅权,一个作为政府、一个作为社会的共治,还有刑治和德治的共治。根据这样的分析,我认为中国从汉武帝以来的社会就是一个共治体制。
如果我们对这样一个共治体制做一个政体或秩序的分析,就发现,它就是一个宪政的结构。在这样的体制里面,没有一个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权力被分散到不同的主体中去。我承认,这个体制其实有很大的缺点,它对皇权的限制更多的是消极的,而不是积极的。它尽可能地让皇权不做事情,而一旦皇权做起坏事来,其他力量没有办法有效抗衡它。归根结底,在这个时代是没有民主的。但是,共治体制确实具有宪政的初步框架。这就是我对中国过去两千年间离我们最近的制度作出的一个定性。
茅于轼:
我觉得我们听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报告,从来没有一位历史学家来这么解释中国的历史。这完全是一个新的观念,非常有启发性。我想做研究就应该这么做才有价值。我估计这个题目太吸引人了,恐怕大家还有很多意见要发表,所以我们要严格控制发言时间。第一个发言的是孟彦宏研究员,来自社科院历史所。
孟彦弘:
秋风原来和我是大学同学,研究生的时候我们住一块,其实他是研究近现代史的。有历史的基本的训练,后来他又做了很多年理论方面翻译工作,我觉得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会有这么精彩的一个看法。我只能知道一个断代,或者上下稍微知道一些,然后一辈子在一两个专题或几个专题里面研究。能够跳这么高,从尧舜禹开始的几千年来,能够有这样一个格局,我觉得确实是我这样的人不具备的。我觉得这个报告对于我个人来说非常有启发。其实现在对于封建社会也有了一些反思。不管怎么说,要一个历史学专业或研究中国古代史为专业的人来做,我觉得我们做不了这样一个大格局、大眼光的叙事。我觉得秋风做的是以一个现代社会科学来反观历史学的发展。所以有很多词,比如他用了立宪、宪政、契约来解释,让我们做具体研究的人感觉很新,要理解起来也要有一个过程,所以让我评我还真评不了。大家对同样的历史事实的解释、看法、认识、建构完全不一样,分析用的语言词汇都不一样,所以我觉得等到秋风的书出来以后会对历史学界有很多的启发。
我觉得用一些特别现代的词汇来认识历史,对于现代人来说是古今串起来了。但这样讲,也许会导致其他问题。比如,宪政这个提法。用这样的词来解释是不是会有一些其他问题,会给人感觉所有的一切古已有之如果真的让人感到,像宪政这样的东西,我们古已有之,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是对近代以来"睁眼看世界"的倒退。据说猿人与人的基因95%是相同的,但这么多年过去了,猿人仍旧是猿人,并没有进化成为人。
秋风的报告,基本上是做了两个大分段,第一个是封建,之后是王权和秦的权端主义的皇权。公元前四百七十几年到秦统一公元前二百二十年,实行王权和极端主义的皇帝制也就四五百年,我们可以把这四五百年看做从前面的封建到后面的两千年郡县制的过渡形态。这两千年的郡县制也发生了很多变化,比如王道强调的是董仲舒那个时候对王道的重建。其实在宋以前,有两点非常典型地反映了天道的东西,一个是祭天,一个是封禅。封禅的含义就是我是天之子。在宋代以后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天人感应、祭天、封禅就没有了。我觉得从宋以后就变成了政治理性。从二十四史来看,宋以后的五行志的记载内容和唐以前的五行志的记载内容完全不一样。唐以前的五行制讲天人感应,这里发大水了,皇帝要罪己,但是宋代以后的五行制是对自然灾害的客观地描述,也没有像汉代那样很典型地说有了自然灾害就一定要宰相下台,或者怎么样。所以其实这两千年的郡县制也有很大的变化。我想秋风的报告和书的主要讨论点应该就是到汉代为止了,其实这只是郡县制的开始,此后的两千年还有许多的变化。这是应该注意的。不要把二千年的郡县制下的制度和社会看作是一成不变的。实际是变化很大。
最后一点,我觉得面对我们今天的体制,我们对以前的体制和传统还是应该多一些批判的精神。如果像秋风一样,在理论上很可能有负面的作用。在当今现实下,从这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也是不可取的不要因为理想不能实现或者理想幻灭了,便对理想产生了怀疑。这是不对的。
|
|
豆瓣http://www.douban.com/people/knowcraft
博客http://www.yantan.cc/blog/?12226
微博http://weibo.com/18622762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