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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发表于 2011-8-10 05:5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属于指导意义的“定价”,应该不会明定,也没查到。
动车事故赔偿提升至91.5万 中国灾难赔偿标准远低于外国
http://insurance.cnfol.com/110730/135,1520,10373466,00.shtml
记者29日从“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91.5万元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赔偿标准由最初的50万提升至91.5万,不得不说中国在重大事故赔偿方面前进了一步。然而对比国外,中国在重大事故的赔偿标准方面是较低的。
下面看下国外重大事故的赔偿情况:
2011年4月27日,台湾阿里山小火车翻覆,造成5名大陆游客罹难,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88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97万元。
2009年6月1日,法航客机坠海失事,机上228人全部遇难,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96万元。
2008年9月12日,美国洛杉矶火车相撞,造成26人死亡,遇难者家属及事故幸存者共获赔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850万元。
2007年7月17日,巴西客机失事,造成199人死亡,遇难者家属共获赔1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5700万元。
2001年9月11日,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受害者获赔500-860万美元赔偿,约合人民币4000-7000万元。死者家属平均获赔2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00万元。
1988年12月21日,洛克比空难事件造成270人死亡,每名遇难者家属获赔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270万元。
同样是火车相撞事件,2008年胶济铁路“4·28”事故的赔偿更是一团迷雾。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拥军表示,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当时离世的人员中,家属最多拿到了70多万元的“赔偿”,最少的拿了“基本数”,也就是17万元。
从以上的几次事故赔偿中可以看出,中国的重大事故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国外。
国外不但注重对遇难者家属的赔偿,对受伤人员的赔付金额也很高。以日本以往的案例来看,交通事故造成的严重人身伤害赔偿金额应该在千万日元以上,如果受害者没有当场死亡,而是留下严重后遗症,生活能力丧失,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额度更高,日本历史上曾有过赔偿金额超过2亿日元的最高纪录。“9·11”美国恐怖袭击事件受害者的赔偿金额500万-860万美元,也远高于死者家属的210万美元赔偿金额。而国内对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却很少提及受伤人员的赔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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