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托马斯•莫尔的选择:忠于国王,但首先忠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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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3 20:06:54   来自: 许应许
A Man for All Seasons / 日月精忠的评论    5

  【两年多前看的,因为朋友今天看了另外一部跟此相似的《奇异恩典》,因此想到这一部,那个夏天的收获,现在回头再看,还是离真理生命的源头远了些,还要再经历紧接着的晚夏、深秋和隆冬。】
  
  
  471年前的7月6日,托马斯•莫尔被杀。
  以前我只听说《乌托邦》的作者是被当权者杀害的,直到几个星期前,我才进一步知道他被杀的具体原因:他没有宣誓承认当时的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王后的离婚为合法,也不承认亨利八世为基督教会的首脑。
  那是今年初夏的一个中午,我与一位好朋友路过亮马河附近的一家音像店,看看有无关于欧洲历史方面的片子。
  店主说,好像没有。这不奇怪。就我和那位朋友几年来的经验,这一类的DVD的确少见,因此也只是打听一下罢了。
  但我们还是希望有意外的发现,加上时间从容,便继续在货架间寻找。像往常一样,满眼是那些常见的封面,看上去都与我的目标无关。
  就在我准备放弃这一次的寻找之时,我听到朋友叫我:
  “看看这个怎样?”
  我从靠里面的一排过道转身走回中间的一排,接过朋友手中的一盒DVD,“是讲亨利八世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位朋友和我对所谓“帝王将相”的故事越来越没有什么好感,大多无非打打杀杀、弱肉强食,所谓谋略、聪明才智不过用在比谁更恨、更会控制、利用人,逞能、自以为是罢了。亨利八世似乎也不例外。
  浅古铜色的封皮上印着砖红色的英文大字:A MAN FOR ALL SEASONS;下面是一张以黑黄为基调的大照片:两个几乎并肩坐着的男人,明显不是现代人的打扮,左边的那位穿着看来豪华些,一身金黄色为主的袍子,斜眼盯着身边那位似乎在沉思的黑衣人;仔细瞧,照片下端印有三行白色的英文小字:1966 WINNER OF 6 ACADEMY AWARDS INCLUDING BEST PICTURE;照片与上面的英文大字之间夹着不甚起眼、同样为砖红色的四个汉字:日月忠精。
  翻过来,左上方是三幅小剧照,里面的几个人也都不是现代欧洲人的打扮:黑袍子、红袍子之类。下面一大片印有绿色的英文字,介绍剧情及出版公司、演职人员。中间偏下方则夹着四行极小的黑色汉字,须定睛才看得进去:
  
  本片根据历史真实故事改编而成。十六世纪,好色之徒英王亨利八世见异思迁,爱上了安妮,于是想与王后离婚,他断绝了与罗马教皇的联系,以免受到制约,但他仍必须寻求国内贵族的支持,因而他要求大法官托马斯•摩尔(Thomas More)在他的离婚法令上签字。托马斯•摩尔是一个讲原则而又富于理性的人,他是当时英国著名的政治家,并著有有深远影响的《乌托邦》一书,他在此时则被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是不屈服于腐败国王的淫威而坚持原则,还是向好色暴戾、无可救药的亨利八世低头?最后,他辞去了大法官的职务,并拒绝签字。他与国王矛盾的激化使他最终被亨利八世陷害而死,他留给后人的则是一片丹心。
  
  这是DVD中文剧情介绍的典型语言,没什么吸引人的,但故事本身却颇有深意:在十六世纪的英格兰,堂堂一国之君与其王后竟然有“离婚”一说,且在此事上竟受制于罗马教皇。三宫六院、妻妾成群难道在当时的世界不都是天经地义的?作为臣子的托马斯•莫尔何必因国王的婚姻而冒犯统治者。好好的大法官不当,为了什么原则,难道原则比命还重要?
  我们问店主,片子质量不好可否退换,店主说没问题。我就付了款。出音像店,我的朋友下午还要上班,而我按计划去图书馆借书,我们道别,相约晚上再见时一起观看。
  观看的过程是赏心悦目的,最令人难忘的是其中的对白,这与我们对于那些在近年来获得奥斯卡奖的片子的印象大相径庭,也正是这一点增进了我对于那一段历史的兴趣。
  而临近影片的末尾,已不仅是兴趣使然,我们仿佛在与一位伟大的朋友惜别。莫尔最终被判犯了叛国罪,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站于断头台上,说道:
  “国王要求我说得简短,
   我是国王忠顺的臣民,
   我自然会说得简短:
   我作为陛下的忠实仆人而死,
   但我首先是上帝的忠实仆人。”
  接着,蒙面的刽子手向莫尔单膝跪下,莫尔告诉他:
   “我原谅你,真心如此。”
  刽子手站起,莫尔靠近他,补充道:
  “别害怕你所肩负的职责。你在送我到上帝那里。”
  一旁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克兰默问道:“托马斯爵士,你很确信吗?”莫尔答道:
  “他不会拒绝一个满怀欣喜前往他那里的人。”
  ……
  莫尔离开了他的家人,离开了他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去了他欣然前往的地方……
  夜里,我们不能入睡。
  多亏互联网以及紫竹院旁的图书馆,我们很快知道,莫尔的离别是在1535年7月6日上午9点,一个夏日的早晨。莫尔最终是从伦敦塔离开的,那里距离他的出生地不过两公里。在此57年前,他降生在一个富有的律师家庭,受洗之后,父母给他起了一个在当时为几乎所有的伦敦人都熟知的名字:托马斯(Thomas)。
  
   两位托马斯
  
  托马斯这个名字之所以在15世纪末的伦敦尽人皆知,原因在于这座城市在12世纪末出了一位叫做“托马斯”的基督教圣徒,他就是托马斯•贝克特(Thomas Becket),生于约1118年,做过亨利二世的大法官,后被任命为坎特伯雷大主教,被同时代的人称为“伦敦的托马斯”。虽然相隔近360年,两位托马斯的出生地却仅仅相距不到20米!不只是近邻,更加惊人相似的是,两位托马斯竟都是因为反对国王试图摆脱并控制教会而被名为亨利的国王所杀,两位托马斯都曾经被最终杀害他们的亨利国王任命为大法官,而他们最终也都被罗马教廷追封为圣徒,然而至此,巧合还没有结束——到了上个世纪的60年代,关于这两位托马斯的电影接连上映,并都获得了奥斯卡奖,名为Becket的影片是在1964年,而A Man for All Seasons就在两年之后!
  无论怎样解释这些巧合,至少有三点看来是明确的:其一,在两位托马斯之间的四个世纪当中,在英格兰境内,国王与基督教会的争执不仅存在而且有时是事关重大、甚至是致命的;其二,在这种争执当中,与国王对抗的有原本是国王阵营中的显赫人物,他们在最终反叛了王权的扩张,直至献出生命;其三,此类冲突在现代西方世界也仍然没有从人们的视角中完全退出,而冲突中的人物及其遭遇和选择成为了现代西方文艺创作的源泉之一。这些现象说明了什么?对于身处此类冲突所在社会传统之外的观察者,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基督教会的存在显然是王权在中世纪的英格兰进行专制统治的一大障碍。托马斯•贝克特与亨利二世的冲突在于后者不满前者维护教会的司法权不受王权控制,而到了托马斯•莫尔,亨利八世不满于他任命的大法官在自己离婚问题上采取拒绝支持的立场,不仅如此,莫尔还拒绝承认国王为教会的最高领袖。国王控制王国的一切,教会在王国之中,国王控制教会——这是自然而然的,不然怎么叫国王呢?然而,英格兰的国王为何在中世纪至少四百年的时间中未能完成对教会的统治(在两位托马斯之间的1215年由英王约翰被迫认可的《大宪章》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明证,其中第一条就明确了所谓“教会的选举自由”不受侵犯的原则)?回答这个问题无疑需要对英格兰以及更广阔的欧洲历史进行深入的探索,尤其是基督教在欧洲传播的漫长历程。对此,我始终难忘美国历史学家布莱恩•提尔尼(Brian Tierney)的见解,尤其是他在1964年出版的《1050至1300年间教会与国家的危机》(The Crisis of Church and State 1050-1300 with selected documents)一书开篇的文字:
  
  …… 在比大家庭的系统更大更多样的群体之中维持秩序和统一是件复杂、困难的事情。长远来讲,光靠强力是不够的。最通常的措施是赋予控制国家强制机器的统治者一个神圣的头衔,充当人民宗教的领袖和象征。远古社会通常将魔力归于它们的首领;埃及的法老、秘鲁的印加国王、日本的天皇都被尊崇为神人;罗马皇帝兼有大祭司的称号。…… 因之,我们就不必惊讶中世纪的统治者也追逐精神及世俗的最高权力了。真正例外的是,在中世纪时期的欧洲,声称拥有这头衔的至少总有两个要求者,每一个都指挥着一套庞大的政府机器,一个又一个百年过去了,谁都未能彻底地主宰对方,如是之故,二元并存的局面持续不断,…… 恰恰是两种权力结构争相获取人的拥戴这一存在本身,而不是仅有单一权力的强制服从,大大增加了人自由的可能。一次又一次的在实际生活当中,中世纪的人们发现自己不得不根据良心或自利而在向他们要求效忠的相互冲突的呼吁之间做出抉择。
  
  造成这个二元并存的独特局面的原因恐怕是极为复杂的,首先也许与原始的基督教义对于精神世界和世俗世界的划分有关,而这里的渊源可能要上溯到古代希伯来社会中的“先知抗议”(prophetic protest)传统。根据《马太福音》的记述,这个划分是耶稣在回应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时做出的。《马太福音》上说,法利塞人集合起来商议,想从耶稣的话中找出把柄从而陷他落入圈套,就打发自己的门徒连同希律党的人去见耶稣,说:“老师,我们知道你讲的是实话,不管他人怎么想,你都忠实地传上帝的道,因为你不看人的地位。请告诉我们你的看法:是否该向凯撒纳税呢?”耶稣知道他们的恶意,就说:“假冒善良的人哪,为什么要陷害我?拿一个纳税的钱给我看。”他们就给了他一枚。耶稣问他们:“这上面的像和名是谁的?”他们回答:“是凯撒的。”于是耶稣对他们说:“让是恺撒的物归恺撒;是上帝的物归上帝。”他们听了这话,颇感诧异,就离开他走了。然而,这种言语上的划分本身即是微妙的,落实到生活之中,又该如何做到呢?后来的基督教发展史表明,基督教不同的教派之间对于这种划分有着迥然不同的理解和实践。生存下来并获得广泛传播的教派是从耶路撒冷逃亡出来的一支,他们是基督教第一个殉道者斯提反(Stephen)的追随者,在斯提反死后,这些犹太人返回了原先在希腊化世界建立的散居地,通过他们而皈依的有散居在外讲希腊语的犹太同胞,也有那些“敬畏神的”非犹太人以及皈依犹太教的人。到了四世纪,基督教得到罗马皇帝认可,在此期间逐渐产生的东西方教派的分歧对之后欧洲历史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君士坦丁堡及其周围的基督教派视罗马皇帝为教会的首脑,而在北非和西欧,那里的教徒纷纷建立起远离政治中心的修道院,并在理论上对凯撒之物与上帝之物的划分继续做出阐发,对于他们,无论皇帝还是国王都不能同时是教会的领袖,因为教会已经有了自己的领袖——耶稣及其使徒。当然,无论皇帝还是国王并不会因为西方教会坚持国家与教会领域的划分就放弃了专制统治的倾向,他们在许多时候曾一度成功实现了对教会的兼并,许多教会的所谓神职人员实际就是国家的官员,似乎西方教会也不能免于沦为国家统治工具的宿命,毕竟,西方教会也是由人组成的,在强权和财富面前,有几个会无动于衷?然而,西欧的国王和皇帝们不仅未能一劳永逸地完成对教会的收编,他们在中世纪的数百年间对世俗权力的掌控也算不上成功,到了中世纪结束的时候更是离“虚君”的地位不远了。究竟该如何解释这个有悖常理的现象?在我看来,托马斯•贝克特和托马斯•莫尔这样人物的存在是造成此种局面的关键因素之一,他们的生命抉择使得基督教义关于精神与世俗的二元分立不致全然流于空谈,更为根本的是,他们的生命抉择意味着世俗的价值不总是能支配一切的,在他们生活的世界中,服从皇帝或国王并非天经地义,历经多少代人累积生成的关于上帝的信仰及其知识传统给帝国或王国之中的人们提供了进行判断选择的可能。
  
   乌托邦与上帝之国
  
  在当今世界,托马斯•莫尔的名字最与《乌托邦》以及共产主义思想运动的先驱联系在一起,他同时也被认为是西欧人文主义学者的代表。从这些名声推断,莫尔很可能是一名拒斥基督教传统的积极分子,至少他也许应该支持当时的“新教革命”。果真如此的话,莫尔也就可能站在亨利八世的一边,因为这个英格兰王在历史上正是以反对罗马教廷著称的,他与凯瑟琳王后的离婚案即为跟罗马教廷决裂的起始。然而,莫尔却正是因拒绝宣誓承认亨利八世的离婚为合法而被这位国王杀害的,最终被罗马教廷追封为圣徒,不仅如此,莫尔生前还多次与欧洲大陆的新教革命领袖马丁• 路德进行激烈的论战。这一切都集中在莫尔一人身上的现象似乎是矛盾的。不过,只要进一步了解莫尔的生平及其著述,就会看到这种矛盾是自然的,而如此复杂多样的情形正反映出中世纪晚期西欧社会的多元格局,不光有国家与教会的分立,即使在基督教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在个人的思想观念中都可能不是单一的。
  首先要澄清的是所谓“人文主义”。莫尔的好朋友之中有一位名叫伊拉斯谟(Erasmus)的,这位荷兰神父同样被称为西欧人文主义学者的代表,他们所代表的人文主义并非以世俗价值代替宗教信仰,而是利用当时西欧逐渐复兴的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艺术来对基督教的信仰进行重新诠释,他们强调修辞和语法在增进人类理解力上的重要性,而在此之前盛行的是侧重逻辑思辨的所谓“经院神学”。
  关于莫尔的名著《乌托邦》,其中描绘的财产共有的社会形态经常被后人与十九世纪在欧洲兴起的共产主义运动以及二十世纪的共产主义国家联系起来。从向前追溯的角度看,这其实早就是许多基督教团体的特点。至于乌托邦的其他特色,在很多方面都是与后来的共产主义截然不同的,那里并非一个党派的持续统治,更像是古希腊城邦的共和民主政治,那里的人大多信仰一个超越人类的神,认为人在死后灵魂会受到奖励或惩罚,不过人们在具体的信仰上却并不强加对方,在乌托邦的创立者看来,即使只有一种信仰是正确的,那也得让真理通过自然的发展表现出来才行。当然,乌托邦人的宗教宽容也有其限度。对那里的人而言,认为灵魂随身体一起死去的观念是低等、野蛮的,任何宣称此种观念的人都将被排除在公职之外,这样的人也被禁止为自己的观点作公开辩护。乌托邦也有神职人员,但数量极少,因为要非常虔诚,且由民选产生。从思想的渊源看,莫尔的《乌托邦》不仅受到柏拉图《理想国》的影响,还有作者最为推崇的奥古斯丁及其《上帝之城》,莫尔在早年学习法律时就曾受邀在伦敦的一座教堂讲授这部巨著。当然,《乌托邦》的地理原型显然是英国本身,莫尔借本书谴责了当时在英国发生的大规模圈地运动以及伦敦商业行会的垄断行为。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个人通过著述全盘勾画理想社会形态的行为屡见不鲜,《理想国》、《上帝之城》、《乌托邦》不过其中几个知名的成果。
  相比人文主义和共产主义,更加反映莫尔的思想和生活本质的是他对基督教信仰以及世俗生活的态度。莫尔出生时,基督教已传入英国一千多年。根据伊拉斯谟的记述,莫尔在撰写关于《上帝之城》的讲义时几乎决定要成为一名神父,但他感到自己不能克服结婚的渴望,因此“宁愿做一个忠诚的丈夫,也不愿是一名不忠的神父”。莫尔所承袭的基督教传统使得他在刚刚成年即面临一个抉择,而这正是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的核心问题:在世俗与精神之间,人究竟应该选择哪种归宿?莫尔的一生见证了他不停地在回答这个问题,他想知道人是否可以在尘世之城生活的同时也能生活在上帝之城中。1505年初,26岁的莫尔结婚了,新娘是16岁的简•科尔特(Jane Colt),埃塞克斯郡地主约翰•科尔特爵士的大女儿。而就在结婚前,莫尔再次处于抉择的境地。根据莫尔的大女婿威廉•儒泊(William Roper)记载,莫尔其实原本喜欢的是科尔特爵士的二女儿,但莫尔感到大女儿会因自己的妹妹先出嫁而忧伤,因此最终选择了简。婚后,这一对夫妇租住在伦敦,伊拉斯谟是那里的常客,在他的笔下,那是个温馨幸福的家庭。伊拉斯谟说,莫尔尽其所能帮助来自乡村的简学习文学和音乐。然而这段光阴只维持了6年,1511年夏天,22岁的简突然去世,具体缘由不得而知,但从伊拉斯谟的信件可以看出,这是在简生下第四个孩子后不久,频繁的生育以及瘟疫可能是决定的因素。让人惊讶的是,莫尔很快在这一年的初秋再次结婚,妻子是商人约翰•米多顿(John Middleton)的遗孀爱丽丝•米多顿,长莫尔8岁。后来的传记作家一般将这次迅速的再婚归结为莫尔出于维续和照顾家庭的考虑,他那时毕竟有4个年幼的孩子需要养育,最大的不过6岁,当然,这次婚姻是得到一位友好的神职人员特许的。爱丽丝除了照料莫尔的3个女儿和1个儿子,还有她和前夫生的女儿。在伊拉斯谟看来,这个重组的家庭是安详和睦的。大女儿玛格丽特回忆说,她见过父亲生气的时候只有两次。整个家庭仿佛一座修道院,或者一所学校。正常情况下,每天早晚各有一次全家成员参加的祈祷,诵读圣经以及有关圣经的评注。莫尔本人一直在外套之下身着忏悔者穿的粗毛衬衣(hair shirt)。家里禁止打牌。莫尔与爱丽丝一起学弹鲁特琴(lute),除了学习音乐,爱丽丝极为喜爱参与有关教会事务的讨论,竟至耽误吃饭的地步。当然,夫妇间也有争吵的迹象。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莫尔说,一旦你有了老婆,那你就别想没有烦恼。不过,历史学家们认为,气氛通常是戏谑式的,他们还认定,莫尔很可能是第一个认真对待女性教育的英国人。莫尔曾告诉自己子女的家庭教师,说女性的博学是个新发展,女性应与男性一样获取学问。莫尔的大女儿玛格丽特(Margaret)是最好的证明。她和弟妹们以及来自其他家庭受到莫尔监护的孩子们一起学习神学、拉丁文、希腊文、逻辑、几何、天文学、哲学,历史学家们认为她恐怕是当时学问最渊博的英国女性。莫尔让孩子们记诵并解释听到的布道词,鼓励她们进行拉丁文与英文之间的互译练习,每当自己外出时都会给家里用拉丁文写信,希望孩子们以同样的风格回复。这样的通信一直持续着,直到莫尔去世的前一天。本来,这些通信与这次婚姻一道很可能会持续得更久些,是莫尔在54岁时做出的生命抉择断送了这种可能,而这一次的抉择即是他早年抉择的延续和终结。
  莫尔放弃了成为神父的打算,很可能也受到他父亲约翰•莫尔的影响,他在讲授《上帝之城》时已经是林肯律师学院(Lincoln’s Inn)的学生了,而他的父亲年轻时便就读于此。由于父亲的社会地位,莫尔从小就生活在伦敦上层的圈子里,7岁进入圣安东尼教会学校,那里的学生通常会升入伊顿公学,而莫尔的前程则更为优越。12岁时,他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大法官约翰•默顿(John Morton)的小侍从。这一段为期两年的生活不仅延续了以往学校教育的部分内容,比如与修辞有关的演说、辩论以及戏剧,还有服务于当时英国仅次于国王的最上层家庭的生活体验。后来升入牛津大学和步入极具政治影响力的律师行业都为他踏进权力中心做好了准备。莫尔在26岁即当选下院议员,32岁成为伦敦司法副官(under-sheriff),37岁时兼任林肯律师学院的高级讲师,而就在这一年,他受到亨利八世的任命出使弗兰德斯,参与英国与低地国家关于贸易协定的谈判。这一切看来都是那么得顺理成章,莫尔能在后来高升大法官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令人不解的倒是,他为何在54岁辞去大法官的高位而与欣赏他的亨利八世作对以致身首异处?进一步了解莫尔的经历,可以看出他最终的反叛却也是自然而然的。早在林肯律师学院之前的律师预备学校读书时,莫尔就开始对国王的特权问题产生兴趣,那时他已经学习过教会法和普通法。根据儒泊的记载,莫尔在最初作下院议员时曾经反对过亨利七世增加税收的议案。莫尔在《乌托邦》之前的第一部著述名为《理查三世的历史》,以传记的形式描绘了这位篡位君主的恶行。到了1509年4月亨利八世登基时,莫尔专门写诗庆祝亨利七世专制统治的结束,称“自由的春天到来了”(here’s freedom’s spring)。而即便后来亨利八世邀请莫尔加入他的星座法庭顾问团时,莫尔也并非欣然接受,而是经历一番掂量的,这种内心的斗争甚至出现在他当时创作的《乌托邦》之中。书中的莫尔与去过乌托邦的Hythlodaeus争论是否应该为君主服务。Hythlodaeus的回答是截然否定的,他认为学者服务于国王比当奴隶好不到哪儿去,那里唯一可行的就是虚伪和谄媚,好人活不了。书中的莫尔承认,事实也许是如此,但他指出,如果学者不向国王提出建议,情况会更糟糕,学者应通过各种实际的办法对现状加以改善。Hythlodaeus对此不以为然,认为只有彻底的变革才是有效的,而乌托邦就是这样,那里没有国王,甚至没有货币、私产。现实中的莫尔最终还是选择了接受亨利八世的任命,但他直到差不多一年之后才告诉好朋友伊拉斯谟,因为后者和当时一些人文学者是反对为朝廷效力的,他们认为这会腐蚀自己的独立原则。
  从1517年8月到1532年5月,莫尔一直跟随亨利八世左右,从传记作家的记述来看,两者在这一段时期大体上维持着默契的君臣关系。亨利八世自己曾经告诉莫尔要首先服务于上帝其次才是国王,在这将近15年的岁月中,对于莫尔,忠于国王与忠于上帝几乎是一致的,他在辅佐亨利八世通过议会征税以及跟法国、神圣罗马帝国外交谈判的过程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在莫尔眼中,亨利八世看来不会成为他父亲那样的专制者,自由的春天似乎可以持续下去了。1521年,亨利八世甚至因撰写谴责马丁•路德的书而获得教皇的称赞,被授予“信仰捍卫者”的头衔,莫尔本人即是此书的作者之一。然而,哪位野心勃勃的君主还会有自知之明而主动限制自己的权力?莫尔对此是清楚的,他曾告诉女婿儒泊,别看陛下对我这么好,若我的头能为他换得法国的一座城堡,他决不会犹豫的。最终,罗马教廷成了亨利八世征服道路上的最大障碍,原因在于千里之外的教皇掌握着他在婚姻上的决定权。这个障碍对于除西欧以外的当时世界其它国家的君主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从1527年开始,亨利八世反复提出与王后凯瑟琳离婚的要求,因为他要与王后的侍女安•波琳(Ann Boleyn)成婚。这对当时世界的大多数君主而言也根本不是什么难题,皇帝不必与皇后离婚,将新宠立为嫔妃就是了。生在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亨利八世却不能为所欲为,他提出离婚的理由还得从基督教的《圣经》中找,说凯瑟琳原本是他亡兄阿瑟(Arthur)的遗孀,娶嫂子为妻是《利未记》(Levitcus)明令禁止的。不过,这在当初不仅是亨利八世自愿,还得到了教皇的特许。这一次,亨利八世的离婚要求迟迟不得教皇的同意。这促使他最终与罗马教廷决裂,终于在1533年5月,由他任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克兰默宣布他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6月1日,安•波琳正式加冕王后。亨利八世在前后的几年中经议会通过一系列法令,宣布英国教会不再效忠罗马教皇,英王才是英国教会的首脑。莫尔早在1532年5月16日即辞去大法官的职务,因为在此前一天,教会的主教会议已接受了国王的领导。最终导致莫尔被判叛国罪的是1534年初通过的“继承法”,规定全体成年臣民都要宣誓承认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违法了上帝的律法,认定亨利八世与安•波琳王后的子女为法定王位继承人,拒绝宣誓者即等于犯了叛国罪。轮到莫尔被召去宣誓,他其实并未拒绝宣誓,而是选择了这样的做法,他在现场阅读“继承法”后,对审问他的人说道:“我的目的不是指出这个法令错了,或制定这法令的人错了,或是任何对此宣誓的人错了,我的目的也不是责怪任何其他人的良心。但是,就我自己而言,我的良心让我不能对此做宣誓,不然,我的灵魂会永遭诅咒的。”
  然而,究竟是什么样的“良心”不能让莫尔做这样的宣誓?毕竟,包括莫尔家人在内的全体臣民几乎都宣誓了。既然不能,为何又不直截了当地拒绝宣誓?在之后一年多的关押中,莫尔多次受审,他每次都将自己的选择归结为受“良心”的左右,但每次都拒绝说出他的“良心”究竟为何,而这正是他的真实选择——一个困境:他不想因为自己的立场而被定罪为叛国,因为他认为自己并没有叛国,相反,他认为这样做才是真正忠于国王的,他也不想做殉道者,因为他说自己并没有勇敢到去献身的程度,他显然留恋自己的家人、朋友,然而,他同时还要听从他的“良心”。
  直到在最终被判死罪之后,莫尔才宣告了他的“良心”为何,因为再沉默已无济于事。
  “既然你们执意定我的罪,我就将我的良心公之于众,你们对我的控告所基于的议会法令乃是与上帝的法律以及上帝所立的神圣教会的法律抵触的,因为任何尘世的君主都不能擅自通过任何法律代表上帝,因为我们的救主亲口说过,代表他的是圣彼得及其后继者,那就是罗马教宗。”
  莫尔的良心其实很简单,对他来说,忠于上帝才是最根本的。他不能同意国王宣称自己就是上帝或是上帝在世间的代理,因为人不可能是上帝,哪怕国王,而上帝也早有在世间的代理。
  在临刑的前一天,莫尔通过书信向家人道别,信是写给大女儿玛格丽特的,他在信中祷告,并叫女儿跟他一起祷告,让上帝保佑全家,保佑所有的朋友,保佑在天国的重逢。
  尘世间的四百多年过去了,他/她们是否早已重逢?
  
  (2006年7月稿)
  
  参考书目
  Peter Ackroyd, The Life of Thomas More, Chatto&Windus Random House, London, 1998
  Anthony Kenny, Thomas Mor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3
  Alvaro de Silva, The Last Letters of Thomas More,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Cambridge, 2000
  Robert Bolt, Three Plays, Mercury Books, London, 1963
  Orlando Patterson: Freedom: Volume I: Freedom in the Making of Western Culture, BasicBooks, 1991(哈佛大学社会学教授奥兰多•帕特森《自由史:上卷》中译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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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Man for All Seasons ,奥斯卡电影,看过的。
西方政治文化中最值得珍视的伟大传统就是:政教分统,圣俗分界。
有命自天,而俟之以义,人之所助,天之所祐。——王夫之《读通鉴论》
这位作者显然不熟悉欧洲中世纪史。

1、国王离婚虽然不是常事,但也不是孤立事件,在亨利八世离婚之前,当任教皇克莱蒙特七世自己就判决过苏格兰王室的离婚案件,其前任还判决过法王路易十二的离婚案。

2、亨利八世于凯瑟琳王后离婚,不仅对王室,同时对英国也是一件非常正面的事情;因为亨利八世于王后只生了一个女儿玛丽,如果不离婚再续,根据长子继承权的法案,都铎王朝就要结束。这对国王而言,离婚是必然的。

3、莫尔作为天主教徒,捍卫信仰、舍身忘死,当然是一件值得赞美的事情,但从整个欧洲历史进程来看,他显然属于保守主义,资本主义的兴起是建立在新教崛起的基础上,而不是天主教基础上。

4、莫尔的《乌托邦》,以现代社会的实践来看,起到的基本是负面作用,据说康帕内拉的《基督城》有抄袭《乌托邦》的成分,但《基督城》极具现代极权统治的色彩,《乌托邦》也好不到哪儿去。

5、亨利八世当然不是啥好鸟,好色、残暴、滥杀无辜,但其历史贡献却远远大于莫尔——英国的立宪制度正是来自亨利八世,他被称为现代“议会的建筑师”。

6、当时的教会没有什么值得赞美的地方,是一个腐败之极机构,否则不会有马丁·路德的《九十五条信纲》出现。

另外回陆东洋西先生,在欧洲中世纪政教固然分统,但不分离,没有教皇的确认,国王都做不下去;圣俗虽然分界,但在教会,圣徒同样也一把一把的。真正到政教分离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主贴作者的文章虽然意欲表达对思想独立的赞美,却因为对历史的严重误读,整个文章立足的基础完全经不起推敲,因而,这样的赞许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11-10-24 23:44 编辑

4# 网事情缘

网兄提起了一个重要问题。(不过,别客气,“先生”实不敢当)

我看这篇文章里也是看到它提到的问题涉及西方政治文化的一个重要传统:即政教、圣俗分离。就如该文提到国王、皇帝的结婚之类,在东方绝对是任何人干涉不了的,而且东方的皇宫里,妻妾成群,毫无忌惮。这在传统西方却是必须得到教皇批准的事情,无论是否批准,却已经体现了王权不是至高无上、为所欲为的精神。

一般而言,欧洲中世纪是教权与王权各守其分的世界,教权对王权有所制约,但是对世俗事务的干涉相对比较有限,所以教权的扩张会引起王权的反抗,譬如路德能够受到德国诸侯的庇护原因也在于此。这也是权力制衡的一个重要要素。自由容易在绝对权力下夭折,却容易在多重权力下获得空间。

但是,因为这种传统是天主教的传统,而天主教是欧洲近代化所打击的对象,所以因此这个传统也应该予以打击,却是另外一个问题。譬如说天主教禁止离婚,让无爱夫妻痛苦也要维持婚姻,这固然是保守的,但是它要求夫妻一生相守则无关乎近代或前近代,这是维持人类生活的恒久要素。而天主教禁止教士结婚,却被新教所反对,新教当然反映了基督教的进步,也促进了欧洲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但是天主教在当今欧洲南部与南美依然势力强大,也不能说天主教完全不能适应近代化。

这里说的只是一种传统而已,并没有说及近代化,英国反对天主教与教廷,英国国王自己担任了国教的最高首脑,从某种意义而言,似乎又实行了政教合一,但是这对英国近代民族主义的发展有利,而且中央集权确实也对英国近代化有利,这是一般历史学者予以肯定的理由所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欧洲传统的政教分离的传统防止了某种单一权力(譬如中国、罗马式皇帝)的绝对化,也是英国王权得以存在的原因和条件,因此也不能无视这一个背景。

莫尔的命运集中体现了这种个人与王权的对抗,而他所能依据的只有教义(或教权)。就像中国明朝方孝孺敢于对抗强大皇权,他的坚持让人陡生某种敬佩,也对他的不幸怜悯。但是从历史发展趋势看是否符合历史趋势或规律,与从个人命运看人生与信念、原则的坚守则是二回事。

当代历史学往往淡化了重大历史规律或历史趋势的宏观叙述,而注意那些一些个人面对这些重大历史关头,或者面临这些不可抗拒的历史趋势时,个人的选择与他本人命运的走向。当个人面对这些宏大的历史“规律”和趋势,他的无奈、逃避、顺从或者对抗,或成功或甚至灭亡都是一个历史与个人的不可躲避的交结。它让人更多同情这些个人的命运而不是强大无情的历史“规律”或趋势。这是历史学的堕落还是进步,目前尚难定论。

拉拉杂杂,没有深思熟虑,也没有引经据典,自然有许多漏洞,姑妄答之以请教。
有命自天,而俟之以义,人之所助,天之所祐。——王夫之《读通鉴论》
完全赞成陆老师“自由容易在绝对权力下夭折,却容易在多重权力下获得空间。”的观点,对于自由的存续与否,确实和权力的分割有着莫大关联。

但中世纪到底是政教分离还是正教合一问题,似乎尚可探讨。小见以为,所谓“分合”并不是绝对的越俎代庖,并不意味着教廷可以决定世俗权力的一切。但就中世纪而言,教廷对世俗生活的干预是极为强大的,且如亨利八世时期的英国,莫尔不仅是天主教徒,也是英国的首席大法官和下院议长。而亨利八世改革前期的首席国务大臣塞西尔,则是由教廷任命的大主教。他们都非常深入地干预了世俗权力的运作。而作为国王,如果没有得到教皇的加冕,甚至都可能被认为是不合法的。这意味着,尽管国王本人是世俗的,但他却是上帝在俗界的代理人(教皇则是上帝在信仰领域的代理人),他们都是为上帝工作的,只是分工不同而已。同样,在社会生活中,各地修道院都承担着相当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因此,认为中世纪是一个政教合一的时代,并非无的放矢。

具体到亨利八世的离婚问题,不论国王请求离婚,还是教廷反对离婚,实际上完全出自利益关联,在这一具体事件上几乎不存在信仰和信念问题。原因是:亨利八世的王后凯瑟琳,原本是亨利八世哥哥的老婆,其兄病死之后,她是改嫁这位小叔子的。而凯瑟琳本人,则是西班牙阿拉贡公国国王的女儿,她还是当时的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姑妈,而查理五世又是她的监护人。罗马教廷之所以反对亨利八世离婚,乃是因为此前查理五世洗劫罗马后,控制了这位教皇克莱蒙特七世。

由于亨利八世与凯瑟琳只生有一个女儿玛丽,按照当时的长子继承权,亨利八世等于绝嗣,一旦无人继承王位,则很有可能由西班牙王室后裔继承英国王位。这对亨利八世来说,显然是非常严峻的后果。而当时欧洲各国王室因为王位存续问题离婚的并不鲜见。如果没有这些利益关联,教皇是会判决离婚的。

这些情况莫尔作为英国的高级干部,他显然是知道的,虽然他反对亨利八世确实出自信仰,但当时的信仰环境却已经出现重大变化,也即发生在1517年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并非出自对信仰的叛离,而是对教廷的不信任),莫尔于1521年和1523年和马丁·路德发生过激烈的论战。因此,莫尔所维护的,其实质是教廷,维护天主教世界所规定一些日常礼数(诸如七种圣礼之类的)。

亨利八世的改革虽然把自己变成教会在英国的最高首脑、解散了教会和修道院,但他并没有把权力集中到“国王”这个职务上,而是交给了议会(主要是下院),这就是“国王在议会”的来历,因而,在他手上没有形成绝对君主制,英国三权分立的基本框架也就在这个时期形成的。

实际上,我并不反对主帖作者对莫尔的赞誉,反对的只是这种脱离历史实际状态的表达,因为一旦在历史中找到相反的证言,文章所表达的观念只能崩溃。

之所以对主帖提出异议,也是凑巧,前几个月刚好写了一篇关于亨利八世宗教改革的文章,对这一段历史稍许熟悉一些,因为时隔不久,一些内容还能记得。对莫尔我深怀同情,承认和赞美他为信仰献身的精神,对亨利八世则持一定批判态度。但即便是赞美,也要把材料坐实,他的永恒性只能构建在基本材料之上,精神可以不朽,事实却要推敲。

谢谢陆老师。
群众滴眼睛是雪亮滴
雪亮滴眼睛是不明真相滴
本帖最后由 陆东洋西 于 2011-10-26 00:13 编辑

欧洲传统政治是否是“政教分离”,这是相比较而言,尤其是比较东方传统政治而言。东方的皇帝自己就是天子,或者自己就是神灵,前者直接接收天的旨意,后者则自己是神灵的化身,绝不容旁人染指。而且各种宗教团体也必须听命于皇帝与君主。虽然个别有些皇帝笃信宗教,宗教势力也无法完全控制世俗势力,只不过相互利用而已。

欧洲传统历史上所谓“政教分离”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开始查理曼大帝接受教皇的加冕并服从教皇的指导而成为罗马皇帝,但是教皇、教廷只是对欧洲各地的教会组织拥有指令权,并不直接对世俗政权拥有指令权,因此,欧洲实际上存在着二个指令服从体系。但是在心灵的、知识的、世界观的、道德伦理的、甚至艺术美感等层面,都是接受教皇与教会组织的指令。不过由于教皇与教廷并不实际控制世俗政权,相反,他们必须依靠或者利用欧洲各种世俗政权,因此他们的指令有时会遇到强有力的反抗,甚至本人都会失去权力,但是这套体制和机制一直存在,直到欧洲近代民族主义国家的簇生。

此外,欧洲前近代历史上有二个著名事件也起了重大作用。首先是11世纪后期,教皇格里高利7世与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之间的长期争斗,最初,亨利四世占居上风,中途又迫于压力而屈服于教皇,最后却咸鱼翻身围攻罗马,迫使教皇退位,取得最后胜利。其次是十六世纪以后的宗教战争,教皇与教廷要惩罚反对教皇与教廷的马丁·路德,但是德意志的诸侯却庇护他,使他免除教廷方面的迫害。这二个事件造成教皇和教廷的权威衰落。尽管表面上教皇还是具有在人世代表上帝的权威,但是各地的世俗统治者只是在有利于己的时候加以利用,否则就是阳奉阴违,甚至公开借助新教反对教皇与教廷。

而欧洲近代民族主义国家恰恰也是因为利用了这个政教分离的机制,因此可以借机反对教皇与教廷,英国建立国教是其中一个序曲,而新教的建立和普及也是因为那些民族主义国家觉得在心灵的、知识的、世界观的、道德伦理的、甚至艺术美感等层面都可以拒绝教皇与教廷的指令,而只要服从自己的良心——新教主张的核心也在于此。因此,新教如果没有那些不满教皇的世俗统治者,也并不会那么容易形成气候。
有命自天,而俟之以义,人之所助,天之所祐。——王夫之《读通鉴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