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王安:似水流年之7日【20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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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流年之7日 2011-11-19 文章来源于《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订阅 邮电报叫板央视新华社开练党报央企退不出辅业谁妈玩命打儿子 -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 王安】
新锐
忽然举旗反垄断
怎地不和俺招呼
一言惊天。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11月9日在央视“新闻30分”表示,2011年上半年该局接到举报后,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间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李青表示,中国电信互联网接入年收入大概有500个亿,中国联通大概有300个亿,“如果经过案审,事实成立,定性准确,那么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消息传出,中国联通股价从16.7港元一度下跌到15.7港元,中国电信股价从4.975港元下跌至4.7港元。
旁白
之所以惊天,是因为李副局长不按牌理出牌,未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如果李副局长征求各方意见,这意见还能出来吗?据说,整个调查过程是严格保密的,相关人员甚至被要求在谈话记录上签名确认,“就像接受警方询问一样。”
一位运营商人士表示:调查一直在进行,我们也在等国家发改委的结果,没想到国家发改委会以这种方式对外公布,此前完全没有知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认为:发改委在调查结论未出的情况下,就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媒体上公布此事的做法欠慎重,涉嫌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这对企业不公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难以扭转,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合法合规,企业才能心服口服,政府才有公信力;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主任史炜称:电信行业这些年一直在改革,这些年资费一直在下降,为中国经济发展、解决国内通胀出了力,凭什么拿最好的行业来开刀?
运营商的反弹可以理解,而同为国家发改委官员却公开叫板,这故事也鲜见,消协律师不替消费者说话而为企业辩护,这有点奇怪。其实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反垄断在调查结论出来之前不能对外公布,《反垄断法》第44条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涉嫌垄断行为调查核实后,认为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一个基本事实是,目前在宽带接入领域里,95%互联网国际出口带宽、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集中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网络手中,两巨头对国际出口、宽带接入资源近乎完全垄断,它们对客户和众多小运营商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这种垄断的一个后果是,据统计,中国网民的上网速度排在全球70名之后,成本却是经合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4倍。另一个后果是,网间结算价偏高,据电信专家侯自强介绍,过去美国宽带的价格是每兆50美元,相当于1G的价格是50000美元,如今美国是每兆5美元,1G是5000美元;而中国的结算费用4年来一直保持在1G 100万人民币。5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17万元,3.17万元对100万元,这就是中美之间网间结算价格比。
纵横
邮电报叫板央视
新华社开练党报
一家行业报向国家喉舌宣战。央视报道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遭发改委调查后,《人民邮电报》以《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为题,头版发文进行驳斥,接连发出“基本概念厘清了吗?垄断事实查明了吗?全球行情吃准了吗?新闻素养丢掉了吗?”四大质问,称“央视报道完全是片面之词,错误百出,与事实严重不符”。
旁白
言辞犀利,锋芒毕露,罕见。《人民邮电报》总编辑武锁宁认为,“有线宽带市场份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二就涉嫌垄断,这样的讨论没有意义,因为全世界电信业都是这个结构,日本NTT一家占了80%,英国更高,美国也不例外,这是由接入网的规模化生产的性质本身决定的,宽带网注定要集中在几个技术过硬实力雄厚的专业大公司手里。”
武总编的工资不由央视发,发改委也管不了他,畅所欲言,借打央视而扳发改委。所以在谈互联网业务外,《人民邮电报》特别掰斥新闻业务,新闻素养丢掉了吗?——央视抢先报道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自有专门的部门去裁定,但是单就这一报道本身,也是漏洞百出,只要稍有新闻素养的人就能看出破绽重重:其一,近4分钟的报道只对发改委进行了单方面采访,根本没有给另一方当事人澄清事实的机会,有悖于新闻的公正性,从而误导公众,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二,记者在基本概念都没有厘清的基础上,用想象代替采访,用推测代替事实,大量使用“如果”、“可能”句型,将结论硬拧向耸人听闻的方向,有悖于新闻的客观性。此报道虽然取得了一时的轰动效应,但却因缺乏事实依据根本站不住脚,违背了新闻工作的基本职业道德和准则,不仅与国内新闻战线正在提倡的“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精神相冲突,更与央视国家级传媒的地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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