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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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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登平: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的成功经验和启示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建于20世纪70年代,是一个以岛内外高等院校和研发机构为依托、以科技创新研究为先导、以吸引岛外资金和高新技术为手段、以创立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及提高产品出口竞争力为目标的集研究、生产和出口为一体的科技创新型园区。进入新世纪以来,园区GDP始终占到岛内总量的10%左右,2010年园区的产值达到1.35万亿新台币。新竹科工园以自己的创新理念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技创新之路,它的成功经验也成为亚欧一些国家和地区争相效仿的对象。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的成功经验
科学规划奠定了园区辉煌发展的基础。新竹科工园在建园之初就明确以高科技化、学院化、社区化、国际化为自己的建园方略。高科技化是指根据全球高科技产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实际,选定了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精密仪器机械、生物工程、集成电路、通讯、光电等具有战略意义和发展前景的六大高科技产业,规定进区项目必须是高科技产业。学院化是指利用自身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再借助周边的智力环境,以培育高科技人才为主导,使整个园区及周边地区形成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的良性循环体系,保证了园区的可持续发展。社区化是指建设布局体现美观、适用、洁净,特别注重使工作环境保持住家般的自然生态景观。国际化是指在规划和建设中,充分借鉴全球优秀科工园区的可取之处,日常运作坚持遵循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
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核心作用。人才是知识的载体,能否鼓励和吸引岛内外科技人才来园区创业,是实现科技与生产相结合、加速园区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起点和核心。建园以来已引进了上万名在台湾出生,在美国完成学业的海归人才。为继续扩大海外人才的延揽,当局及时出台各类优惠政策,为海外人才提供一流的创业和投资环境,让海外学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园区对本土优秀人才也与海归学人一视同仁,在促进人才辈出、释放人才能量的软硬环境里,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意意识也在不断涌现,形成了园区特有的本土化创新理念。新竹的成功说到底是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成功,正是有这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科技水准人才的携手合作,加之在技术、智能、资金等方面的交互激荡,才托起了台湾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起点、高速度、高效益。
风险投资促进了园区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新竹科工园建园之初,岛内银行也是认为园区低收益的利率是无法承担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化这种高风险的。但当局借鉴了美国硅谷的经验,在1983年颁布了《风险资本条例》,对提供资金者实行税收上的优惠,并首先鼓励本土的风险投资者参与园区高科技产业的投资。为进一步扩大风险资金的来源,当局从1994年就放开了保险公司和民间银行的资金流转方式,使风险资金的来源结构发生变化。新竹的建园宗旨及大批创新型高新技术成果的应市,促使岛内外的风投业者一改过去那种将投向集中在传统制造业上的做法,而改投高科技产业,这种转变推动了台湾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应用型创新和集成优势的发展。与此同时,国际风险资金看好台湾高科技产业市场而大量涌入,并通过台湾的创投机构进行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地探索和总结风险投资与高科技产业协调发展的模式,以期实现它们相互间的良性互动,求得共同发展。目前,风险投资投向园区高科技企业的比重已占到投资园区企业总数的87%左右,占到总投资额的88%。新竹科工园在建园13年后,才突破了1000亿新台币的营业额,但突破第二个1000亿,却只花了两年时间,更惊人的是突破第三个1000亿,只用了一年时间。可以想象,没有巨额风险资金的快速投入,园区高科技产业是不可能这样高速发展的。
台湾当局对园区发展的大力扶持。台湾当局不仅是新竹园区的整体组织和管理者,也是园区开发与经营的直接参与者,更是园区发展的直接动力。因为只有当局提供的科学规划设施和优惠政策,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加之有效的高级别行政管理,才是园区成功发展的源泉所在。这主要体现在:
政策上的催化。新竹科工园一直是在台湾当局的主导下,有政策、有计划地发展。园区创办初期,台湾当局就制定和颁布了包括《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科学工业园区外汇管理办法》、《科学工业园区贸易管理办法》在内的30多个法规,在各方面对园区的运作和管理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真正做到“依法治园”。但这并非意味着当局可以干预一切,当局的一切行为和作用都得在已制定的法规框架内进行,而不得超越其上。
明确管理权限。当局对园区实行的是二级管理体制,在台湾科技主管部门内设立园区指导中心和管理局,中心的成员由台湾相关主管部门的副职及一些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形成一个跨部门的最高领导机构。这既有助于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又可得到专家学者们的咨询和指导,从宏观上起到对园区发展方向的把关作用。管理局则负责日常行政事务,两级管理机构各司其职。在台湾当局的主导下,园区一直坚持官、产、学、研通力合作的模式。简易的行政管理、便宜的创业成本,只要有创意,不必靠关系,主管当局都会积极地鼓励创业者进园追寻成功。
资金上的保证。台湾当局每年对科技创新研发计划的资助均占到整个计划总额的20%左右,研发支出占GDP的百分比近十多年来一直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其中对新竹园区的资助则更加倾斜。进入园区的投资人可申请当局参与投资,而当局参投的最高出资额可达总资本的49%。除此之外,当局还可提供低于一般银行放款2%的低息贷款。对进入园区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部门还可提供最高达500万元新台币的研发奖助金。
新竹经验对我省科技创新的启示
启示之一:加大国际化人才的吸引力度。新竹科工园将人才资源看作是创新发展的第一要素,人才和智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我省在注重海外人才吸引,优化人才创业环境方面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还有一些瓶颈问题亟待突破,如国际化人才集聚的质量没有形成一定的高度,对国际化人才(包括本土化优秀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性重视程度不够,而导致国际化人才结构在一定层面上的失衡。人才的集聚与产业升级是互动并进的,根据新竹的做法,我们应通过大力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部门的携手合作,加快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的建立,形成高层次人才不断向高科技产业、新兴产业集聚的发展格局。
启示之二:政府应支持产、学、研合作成果的扩散与应用。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一直是大陆科技体制中的薄弱环节,研发成果如何在产业界转移与应用也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薄弱环节。学习新竹的实践,全面推开政、产、学、研“四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政府不仅是科技创新活动的整体组织者,也是科技创新活动经营的管理者,更是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科技创新秩序的参与者。政府还可以组织和推动产学、产研、产学研之间的协同合作,使科技成果尽快产业化、商品化。尽可能多地建立像南京“软博会”、苏州“电博会”、无锡“工业设计博览会”、连云港“中科院高技术对接会”等一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政产学研合作平台,让各方高端人才和创业团队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为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实现无缝对接。
启示之三: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依托,积极打造高科技产业集聚区。台湾科技创新政策的落实,大都依赖由各方组成的科技发展组织,长此下去就形成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科技产业集聚体系。我省要以高新技术园区为依托,积极完善研发机构与企业的分工协作,理清发展目标的关联性和角色定位。根据本地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布局整体性的调整,在有效整合各自分散的竞争力后,尽可能多地形成像南京“液晶谷”、苏州“光谷”、无锡“太阳谷”、常州“轨交谷”、扬州“智谷”、泰州“生技谷”……那样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技术颇为完整的高科技产业集群。这些产业集群能使高科技产业所具有的高渗透性和高关联性得到释放,使得在高新技术产业链上已经与高科技产业结合的部分传统产业能在科技创新的空间内不断得到调整和发展,使其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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