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夯实“稳中求进”的基础:抑制经济泡沫与发展实体经济
刘志彪
在“稳中求进”的2012年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下,我国经济政策首次将扩大内需提到战略基点的高度,首次提出要提高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特别是,首次将发展实体经济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强调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努力营造鼓励脚踏实地、勤劳创业、实业致富的社会氛围”。显然,这一表述总体上是指向虚拟经济和经济泡沫,但是主要是针对泡沫越吹越大的我国房地产业。“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成为经济政策抑制虚拟经济的主要着力点和目标。
一、坚决地抑制目前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泡沫
现今我国的经济政策抑制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泡沫,主要是为了保证今年和未来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稳中求进”。因为,房地产业目前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不稳定、不协调、不可持续”的主要因素之一。可以这样说,只有坚决地发展实体经济,坚决地抑制目前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泡沫,才有可能达到“稳”的目标,即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才有可能达到求“进”的目标,即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就,在改革开放方面取得新突破。这是因为:
首先,当前我国经济失衡的重要表现,是在信贷过度扩张的支持下,房地产价格过快过猛的增长。我国这一轮通胀的特征是供过于求的成本推动型通胀,表现为什么东西都过剩,但是什么东西都涨价。这看起来很难理解,其实它是起源于流动性泛滥所导致的高房价,高房价引起的生活成本提高,直接和间接地向整个社会传导和蔓延。为了抑制以房地产为主的过度的虚拟经济和越做越大的经济泡沫,制止通货膨胀率加速上涨,宏观经济政策被迫采取实质上是以偏紧为内容的稳健的货币政策,不仅连续上调银行利率,而且把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了“天花板”水平。在世界经济下行风险的共同作用下,这种被迫的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直接导致了我国经济增速的下降。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中,我们都既要直面高通胀的威胁,更要防止经济运行进入下行通道,也就是说,未来经济运行将不断地面对高通胀和低增长的“滞涨”格局。
其次,坚决地发展实体经济,坚决地抑制目前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泡沫,既是保持金融、经济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主要内容,也是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的主要举措之一。一方面,过高的房价广泛地吸收和引导了社会资源的不适当的流入,使其占据了中国广泛的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土地资源和有着最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本。“百业兴衰皆地产”的恶果表现之一就是,原来专心做实业的许多制造企业,也开始大量地涉及房地产。例如,原为中国实业先锋的温州资本,现在已经沦为只能依靠民间借贷、炒房、炒农产品生存的“寄生者”。而在更多的地区,房地产因暴利而吞噬了应流入实业和中小企业的资金。因此,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的表述,可能就是为了抑制制造业过快进入房地产业的趋势。另一方面,我们过去的发展方式对以房地产为主的投资驱动型经济依赖过重,来自房地产业的投资、税费及其关联效应,对现实的经济增长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今国家对房地产进行最严厉的宏观调控,意味着经济发展进入了“后土地经济时代”,房地产今后再也不能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这本身并不是难以判断的问题,问题是由谁来代替这个旧的经济支柱?中国经济如何既不减速又能顺利实现支柱产业转换?根据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应该通过启动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改革,鼓励地方坚决地发展实体经济,尤其是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这是转变发展方式取得新进展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三,坚决地抑制目前以房地产为主的经济泡沫,也是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之一。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对改善民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改善民生方面取得新成就,重要的是必须抑制现今民生不可忍受的高房价。可以这样说,高价房地产是中国民生社会建设的主要障碍之一;是毁坏中国青年的创新精神的主要鸦片之一;是影响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一颗主要的“定时炸弹”;是在屡次调控中越调越高从而导致中央政府政策信用度下降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在有人根据房地产价格下跌影响“稳增长”目标实现的理由,主张国家目前需要的不是压房价而是挺房价。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高房价已扼住了中国经济的喉咙,高房价拉大了贫富差距,富人更富穷人更穷,高房价撕裂了年轻人的希望和前景。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就是要毫不犹豫地抑制高房价。更何况,稳增长的目标,在短期内可以通过扩大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来实现,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提高居民收入等多种途径来实现,在中长期中则可以通过塑造制造业强国和服务大国的地位来实现,不一定非要通过强化经济体系对房地产的依靠来实现。
二、后土地经济时代的经济增长支柱选择及其策略
如果说,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或竞赛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形成了“中国经济奇迹”,那么我们可以十分准确地说,这种发展和奇迹很大一部分归结于我们对房地产这一财政支柱的积极利用,地方政府基于“土地财政”对地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大量的投资,对区域内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发展支出了大量的资源。进入后土地经济时代,在坚定不移地抑制高房价的同时,我们应该指出的是,对房地产这根事实上的国民经济支柱,不能猛然推倒,而需要运用智慧去逐步实现,否则我们在对房地产支柱进行更换的过程中,经济运行将陷入动力不足的猛烈下跌险境。
为此我们可以比照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式来更换经济运行的动力系统和支柱体系:这就是我们可以在房地产支柱边上重新建立一个新支柱,让其逐步成为地方政府的新的财政的主要来源,最后再逐步推倒房地产支柱。这根新支柱就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因此,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不仅是立足当前经济危机渡难关的短期选择,而且是着眼长远提升发展水平、转换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选择;不仅是对过去以投资驱动型经济中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发展方式的否定,而且是为了更换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解除房地产业对中国经济的“绑架”;不仅是为了应对世界经济危机选择其为走向全面复苏所做的积极准备,而且是为了应对在即将来临的后全球经济危机时代,全球竞争平台重塑的新的竞争格局变化。
必须强调的是,房地产泡沫被突然刺破,不符合全国人民和国家整体利益,而应在一个长周期中缓慢降价:第一,绝大部分家庭都有房屋财产,大幅下降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二,可能会提前强制引爆我国地方政府的各类城市融资平台,从而危及金融和经济安全。第三,在解决地方土地财政前,房地产价格猛烈下跌会引发地方财政困境,从而造成新的严重的社会矛盾。第四,与房地产有关的前向、后向和侧向关联的产业达50多个,房地产突然崩盘,不仅其他行业也会因此发生“硬着陆”,而且我国“稳增长”的任务难以顺利实现。第五,有人说,即使中国的房价下跌50%,银行的贷款覆盖仍能达到100%,此时利息不能收回但本金没问题。而美国的经验表明,房子跌到那种程度前,很多房子就被银行收去,但银行放在手上却很难变现,中小银行也因此倒闭。当年海南出现大幅度的房地产泡沫时,土地到了银行手里,最后都只能作为不良资产处理,对银行也具有巨大的杀伤力。
三、实体经济发展:要抑制“杠杆率”较高的经济部门活动
为了使地方政府逐步摆脱对房地产支柱地位的依赖,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在抑制房地产泡沫的同时,坚决地把从房地产为主的虚拟经济中转移出来的社会资源尤其是资金,通过政策措施引导到实体经济领域,坚定地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坚定地支持实业领域中的“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通过其逐步壮大而在地方税源经济方面代替“土地财政”的作用。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把握的是如何界定“实体经济”的范围问题。什么是实体经济?为了说清楚问题,我们首先需要界定什么是虚拟经济。比较流行和简单的定义是说那些“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叫虚拟经济。其实这个定义把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所有金融活动都界定为虚拟经济,不是很准确,如直接为商品和服务生产活动提供支持的低负债的金融活动,就不能归入虚拟经济。另外,包括房地产业、体育经济、艺术和耐用品收藏业等在内的一切可以用于炒作的经济活动特征,显然并不简单地表现为以钱生钱,但它们也不能完全归入实体经济范畴。因此这样看来,实体经济就不是传统上仅仅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即不完全是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如教育、文化、知识、信息、艺术、体育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虚拟经济也不是仅仅集中在金融业。
其次,虚拟经济的特征在于“杠杆率”,即负债与资本之比率,如果某一项经济活动的“杠杆率”较高,就意味着这项活动的风险较高。由于通常金融业的杠杆率较高,因此人们常常把其作为虚拟经济的代表部门,如商业银行即便满足了巴塞尔协议8%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杠杆率也在10倍以上。美国“雷曼兄弟”宣布破产时,其杠杆率在24倍左右。房地产业虽然具有消费特征,就此应该归入实体经济,但是中国很多房地产公司的杠杆率在10倍左右甚至以上,因此对房地产业的炒作活动就应该归入虚拟经济。由此来看,对农产品和艺术品等的疯狂的炒作活动,都应该记入虚拟经济和泡沫经济范畴。所谓实体经济,就是“杠杆率”较低的经济活动。坚决地发展实体经济,就是要抑制那种“杠杆率”过高的经济活动,尤其是要抑制那种原本从事“杠杆率”较低的经济活动部门,如制造业,在高利润诱惑下从事高风险虚拟经济活动的行为,在“去杠杆”的前提下,让更多的创业者和企业家专注于为人类提供有效商品和服务,以他们的勤劳和智慧,以及相应的金融支持,创造财富、吸纳就业、贡献社会。
至此我们可以澄清许多关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模糊认识。很多人认为发展实业就是工业,实体经济就是制造业,因此必须反对发展无形态的服务业。其实这是严重错误的。产出的有形性还是无形性,并不能是区分实业和非实业的标准,而关键是要看其产出能否或是否在较高的“杠杆率”支持下进行炒作:如果产出作为投资品在较高的“杠杆率”下进行炒作,如房地产、金融衍生产品、艺术品等,这种活动就是虚拟经济,就是非实业性质;但是如果去除了它们内含的“杠杆化”投资功能,这些产出也只是一种普通的消费品或者服务品,其本身就是具有实业性质和实体经济活动,如房地产的居住功能,金融对生产的支持功能,艺术品的欣赏功能等。就此而言,我国这一轮对房地产活动的宏观调控,不是今后不要搞房地产,而是要消除其虚拟经济功能,抑制投机和炒作,让其回归消费本性,造福普通人民的民生。
最后应该指出,发展实业和鼓励实体经济活动,并不是说我们可以无节制地发展传统低效率的制造业,更不是说可以大量投资发展市场过剩的制造业。无论是金融部门还是非金融部门,无论是发展制造业还是发展服务业,无论其先进性和现代性如何,如果这些经济活动自身脱离了市场需求,企业和机构过度负债,都会陷入泡沫经济和虚拟经济的窠臼,都会据此产生金融和经济危机。众所周知的是,1929-1933年的世界经济危机,并不是金融导致的,而是制造业生产过剩导致的;2008年的美国金融危机,直接起源于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金融过度化;而最近越演越烈的欧债危机,虽然具有更加复杂的社会、政治和经济背景,但是也离不开一条直接的原因,那就是整个国家借助于高“杠杆率”的金融工具,使国家陷入空前的金融风险。
因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夯实“稳中求进”的基础,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抑制经济泡沫,就是要大力发展那种具有低“杠杆率”特征的实体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