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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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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伟:“重庆模式”是怎样被误读的?
最近,应学俊先生在“共识网”和“中国选举与治理网”连续发表若干文章,如《应学俊:“重庆模式”是否存在?问题何在?》、《从重庆政要回避“重庆模式”说起》、《杨帆们的直言与苦恼》等,对“重庆模式”大发宏论。其中不乏高见,但误读多多。共和国公民有议论自由,可以误读,但应先生也误读了我本人,更重要的是,其误读重庆的“模式”很有代表性,因此,作为一个重庆人,就“重庆模式”,与都是“一辈子从事教育工作”的应先生商榷商榷。
一、误读“重庆模式”的第一个原因,是主观片面
应先生讲:“实事求是地说,‘重庆模式’应当是媒体、学者说得更多,比如苏伟教授就是《重庆模式》一书的领衔作者。”这确实是事实。然而,他接着讲的一段话,就完全是主观推断了:
君不见,《重庆模式》一书的第一作者苏伟教授就是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杂志主编、重庆市(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是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表彰的100名“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之一,这样的身份未必可视为一般学者吧。市委党校“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门”,而作为市委党校的《探索》杂志主编领军撰写《重庆模式》一书,这样的大事,重庆市委不可能不知晓,薄熙来书记更不可能不知晓。所以此书的撰写和正式出版发行大概是不能视为一般民间学术行为的。薄熙来书记却说“我们从没提过什么‘模式’”,这就显得过于牵强了。
应先生的“言上”之义,是一个党校教授的观点就是党委及其领导的观点;言下之意,是党校教授就能代表党委!
这不是“不如天大”的笑话吗!
应先生的推断,是典型的主观主义表现。
事实之一是,以毛泽东所题“实事求是,不尚空谈”校训为宗旨的党校,真的是党内民主的一块“宝地”,党委提了的,党校教授可以讨论;党委没提的,党校教授都可以提,当然我们是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党委完全可以代表党校,但党校完全不能代表党委,更不用说党校一个教授了!如果因为一个党校教授牵头写了本《重庆模式》,就说重庆市委及其领导提了“重庆模式”,那么同样可以说,今天同一个教授来批评应先生,就是重庆市委在批评你,就是薄熙来在批评你了?
事实之二是,自2009年,香港《亚洲周刊》第6期提出金融危机下“重庆模式创中国经济反攻新路径”新观点后,“重庆模式”就开始在海内外引起强烈反响。随着重庆“唱红打黑”的深入开展,“重庆模式”被越来越多地赋予政治涵义,引起海内外更大的关注,并发生了巨大的争议。然而,作为重庆人,我非常遗憾地看到,在关于“重庆模式”的“针锋相对”中,一些人仅凭道听途说来褒贬,更有人将个人情愫强加给“重庆模式”,于是,就产生了想要全面、客观地介绍“重庆模式”的想法。正好,我的老朋友、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教授于2010年5月邀请我给该校商学院的硕士生讲讲“重庆模式”。原定90分钟的讲座颇受欢迎,加问答拉长到180分钟。讲稿以“谈谈‘重庆模式’”为题在杨帆的博客发表,引起一些反响与争论。杨帆建议在此基础上写一部“重庆模式”专著,得到中国经济出版社王振玲主任的大力支持,向我们约定半年时间拿书稿,他们出。我们答应了,遂有《重庆模式》一书。
事实就这么简单,也就这么单纯。
可是,为什么简单的事实到了应先生等误读者那里,就变复杂了,就变扭曲了呢?原因就是主观主义,不调查研究。
如果应先生不是主观主义,就该到《重庆模式》的出版社去调查一下,了解了解到底是作者先找的出版社呢、还是出版社先找的作者,《重庆模式》是“自费书”呢、还是“本版书”吧。因为,如果《重庆模式》是当局“安排”的,“当局”起码要先拿“买书号”的钱吧?作者得先找出版社吧?出版合同得有自费内容吧?所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调查内容,写封信问问责任编辑就行。但是,应先生没有做。
如果应先生不是主观主义,也该到重庆市委党校去调查一下,了解了解苏伟的“身份”到底是否“一般学者”。其实,《探索》杂志社只是市委党校15个教研单位(规格相当于高校的学院)之一,我这个“主编”相当于其他14个单位的主任,重庆市的党建、科社、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学科的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都在我校,重庆市各种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我校也有七、八位,所以,应先生觉得苏伟这样“身份”的学者,在市委党校真的“很一般”。如果我们这些人做的事,市委及其主要领导“都知道”的话,那不成笑话了?在《重庆模式》出版后,我校另一份杂志《重庆行政》的主编张新华主编了《“中国道路”与“重庆实践”》,另一位市级学术带头人罗晓梅主编了《以民生导向的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再一位市级学术带头人李继樊撰写了《内陆开放与重庆实践》,再一位教授杨顺湘主编了《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研究》,相继出版。这些著作其实都是讲“重庆模式”的,难道“重庆市委都不可能不知晓,薄熙来书记更不可能不知晓”?
一个教授出一本,领导知不知道,只是一件很小的事,都产生了这样的误读,整个重庆轰轰烈烈的新实践,从“五个重庆”到“民生10条”,从“唱红打黑”到“三进三同”,从“内陆开放”到“统筹城乡”,尤其是“促进共富12条”和“民主法制15条”,如果都持应先生那样的主观主义态度,就不知道会产生多少误读。而对以上述内容为核心的“重庆模式”的多少误读,不正是这样产生的吗?
真是“不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啊!
二、误读“重庆模式”的第二个原因,是作风浮躁
应先生在上述几篇文章中的浮躁作风,比比皆是。例如,在《从重庆政要回避“重庆模式”说起》中,应先生先讲“地处重庆的西南政法大学苏伟教授就是《重庆模式》一书的领衔作者”,但仅隔一小自然段就又说“君不见,《重庆模式》一书的第一作者苏伟教授就是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探索》杂志主编”。看到此处,我都不知自己该到何处领工资了。姑且认为是笔误吧,但至少说明作者成文后,是没有仔细再看一遍就发表了。这本身就是浮躁的一个表现吧。鲁迅先生讲的写文章八条规则之一是“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毛泽东后来补充说:“至多呢?他没有说,我看重要的文章不妨看它十多遍,认真地加以删改,然后发表。” (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44页)应先生一遍都不看,这或者说明他这几篇文章“不重要”,或者说明他确实浮躁。
更浮躁的还在后面呢。
应先生在《“重庆模式”是否存在?问题何在?》开篇便说:
“2011年末,《探索》杂志编辑部和位于重庆市的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组织了‘重庆模式研讨会’,主题是‘用非意识形态方法看待重庆模式’,主持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杨帆教授(《重庆模式》一书的作者)。复旦大学中国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教授、博导萧功秦教授应邀出席。”
应先生这是张冠李戴了。
2011年11月26日,《探索》杂志社和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确实在重庆组织了“‘重庆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术研讨会,杨帆与萧功秦等也出席了。但此会的主题恰恰是用“意识形态方法”,即用马克思主义看待“重庆模式”,主持人是我与西政大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邓斌。
“重庆会议”的特点,是邀请了一些国内著名的学者,尤其是 “左”、“中”、“右”各派的一些代表性人物,如北京大学的巩献田、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许健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韩德强、中国税务杂志社的张木生、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田心铭、北京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上海师范大学的萧功秦等等出席。而在此之前,对“重庆模式”的研究,“左派”“过分”踊跃,但解读为“举毛泽东的旗帜”、“纠改革开放的偏向”,故有扩大重庆影响的一面,又有“帮倒忙”的一面;“右派”则比较怀疑、抵触、置疑甚至抨击;“中派”比较认可,但深入并持续研究的还不多。
“重庆会议”,首次使“左”、“中”、“右”三派学者坐在一起研究重庆,并提出了以下有意义的观点。
——“重庆模式”是解决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后出现的“中国难题”的有效途径;对“重庆模式”,应“既不拔高,也不贬低,积极促进”。
——“重庆经验”的实质,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人的立场、观点与方法;“重庆经验”证明,在中国,社会主义、共产党、马克思主义是深得人心的。
——重庆近年的发展,从政治高度、政策高度、舆论高度很好的回答着中国“走向何方”这几代人都须持续解答的问题。
——在西方金融、经济危机背景下,“重庆模式”对中国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有重要意义。
——“重庆模式”的实质是民生导向求发展、共同富裕兴中华,实际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重庆版本”。
——新自由主义与 “新左派”都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不能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重庆模式”要坚持自己的发展轨迹,既不能受右面的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又不能受左面的“新左派”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对重庆抱有相当大偏见和抵触情绪的一些“中右”学者,如上海师范大学的萧功秦,来交流、考察后,自称“对重庆的看法有了‘重大’转变(杨帆开玩笑地与他争论是“根本转变”还是“重大转变”)。”萧功秦作风严谨、求实,来渝期间,有意与路人、“棒棒”、擦鞋匠、摊贩等深入询问“打黑”、“唱红”、民生、干部及对市领导评价等问题,均得到老百姓很正面的回答。这可能是他思想转变的重要原因。
之后的12月23日,由杨帆在北京又召集了一个“重庆模式”专题研讨会,此会的主题才是“用非意识形态方法看待重庆模式”,也邀请了“左”、“中”、“右”三派学者出席,萧功秦作了“非常精心准备的”主题发言(参见萧功秦:《超越左右两翼,重新审视重庆模式》,共识网),讲他“充分肯定重庆模式,在探讨中国现代化道路中它走的道路是非常可贵的,而且它也确实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同时他也问到:“我在重庆看到的正面现象确实很多,为什么出现这么大反差呢?”他认为,重要原因之一,是“用意识形态方法看待重庆模式”;要消除这种反差,就要“用非意识形态方法看待重庆模式”。
无论是否同意萧先生的观点,但“北京会议”参会者们“特别承认萧教授的求实精神”,认为“他没有一个主题先行的东西,而是从实践中多用归纳法,少用自己形成固定概念的演绎法。这种方法特别值得提倡”。
可惜应先生就少了萧先生的求实精神,把上述两个关于“重庆模式”的会议搅在一起,都弄得面目全非。这种浮躁,就不是一般的浮躁了,说轻些,是张冠李戴;说重些,就是指鹿为马了。
对两个小小的研讨会,都“浮躁”得一塌糊涂,如此“浮躁”下去,怎么不会将整个重庆轰轰烈烈的新实践,误读得一塌糊涂呢?
三、误读“重庆模式”的第三个原因,是学风浮躁
学风当然也属作风。我想用作风来指“直观”之风,用“学风”来指“研究”之风。
应先生的“研究”之风,也是浮躁的。
例如,应先生在《“重庆模式”是否存在?问题何在?》中讲:
“如果我们承认‘中国模式’的存在,按萧功秦教授的政治学分析,请问‘宿迁模式’、‘重庆模式’与‘中国模式’有多少实质性的区别?仅仅有了些具有地方性特点的做法、口号,就可以称为‘模式’”?
照应先生的逻辑,川菜、粤菜等八大菜系,都不能叫“菜系”了!因为,有一个“中国菜系”了,请问“川菜”、“粤菜”、“湘菜”与“中国菜”有多少实质性的区别?仅仅有了些具有地方性特点的做法、口号,就可以称为“菜系”?
同理,有“中国模式”,也就还可以有“重庆模式”、“广东模式”等等吧。关键是,不能将社会科学中的“模式”概念,等同于工艺学中的“模板”概念。不少同志都是因担心会“照搬照套”,而反对“模式”概念的,我们也赞成这些同志的基本观点。但查“百度百科”“模式”辞条,其定义为:“模式(Pattern)其实就是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高度,那就是模式。”“重庆模式”,不正是将党的指导思想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重庆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进改革、开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方法论”吗?同理,上海、广东、四川全国每一个地区,都有其“相结合”的实践,如果搞得好、搞得全面,也就可以有其一个“模式”。
我坚持提“重庆模式”,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与重庆领导“对着干”,以反证“重庆模式”是我们独立提出并论证的,以证明重庆领导确实“从来没有提过‘重庆模式’”。
第二,选一个更合理的概念,来概括近几年重庆轰轰烈烈然而又是全方位、整体性的新实践。
用什么概念概括重庆新实践,还真是个难题。用“重庆实践”、“重庆探索”或“重庆经验”吧?某一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验”,也可以被说成是“重庆实践”、“重庆探索”或“重庆经验”哪。用什么概念来概括包括了独具特色的改革、开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庆“一整套”新实践,来体现其“系统性”、“整体性”呢?我们借用“重庆模式”概念,正是看中了其本身具有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方法论”的属性。
第三,更重要的原因,我放到文末来讲。
总之,对概念及其关系不讲逻辑,正是学风浮躁的表现。然而,应先生更大的学风浮躁,还在后面。
应先生接着问:“所谓关注民生、公租房、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打黑唱红等等仅仅是重庆才有且首创吗?”且不说应先生的“问法”——“仅有”且“首创”才能叫“模式”——是否成立(“苏南模式”中的乡镇企业是苏南仅有且首创的吗?),先逐一看看应先生的否定性论证是多么浮躁吧。
——关于廉租房、保障房:君不见,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就曾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廉租房住房供应体系。温家宝总理早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2010年8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重庆、北京等28个城市列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这些试点城市的公租房建设可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度达493亿元……廉租房或曰公租房制度的实施,如何到了重庆就成了“重庆模式”的构成因素之一呢?(应先生,下同)
在这里,应先生连廉租房与公租房的区别都没搞清,就大发议论,难免不闹笑话。
其实,廉租房是专供低保户租住的保障房。经济适用房与公租房则是供收入高于低保户的中低收入者租住的保障房。中央确实很早就要求也要提供保障性住房供应,但各地在实践中,正如重庆市长黄奇帆讲的,“九十年代开始,把公房都配置给市民,新的房屋都作为商品房,100%的走商品房市场化轨道……我们一根筋的走向市场化,所谓的保障,要么保障得太少(低保人群在任何一个城市里都只占3%至4%,廉租屋无法覆盖大部分人群,而且目前全国约400万低保户,住上廉租房的也仅约7%),要么保障得太乱(90年代后期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发生了重大的利益冲突和灰色交易),所以没有成功”。(参见《重庆市长黄奇帆:对高端房要变本加厉地收税》, 2010年4月20日《经济参考报》)而重庆率先将住房单轨制改为双轨制,就是30%至40%搞公租房,60%至70%搞商品房。而且,用公租房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屋统一起来——光租住,即公租房;租住五年可购买,即经适房;低保户政府再补房租,即廉租屋。而且,重庆决定从2009年起,三年盖4000万平方米这样“三位一体”的公租房,到现在已开工建设近3000万平方米,建设总量和配租、入住数量均为全国第一。无怪乎,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认为重庆的公租房模式就是唯一能够“拯救中国房地产”的“重庆模式”(参见《郎咸平:只有“重庆模式”才能拯救中国房地产》,新华网)
应先生,你做过这样常识性的基本研究吗?
——关于户籍制度改革:浙江嘉兴早在2008年就宣布将在全国率先取消“农业户口”,早在2009年中央也已决定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广东省早在2010年就启动了户籍制度改革……为何重庆的户籍制度改革就成了所谓“重庆模式”的构成要素?仅仅在具体做法上有些不同抑或力度更大一些就可以称为“模式”?
在这里,应先生同样是望文生义,连各地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区别都没搞清,就大发议论,也难免不闹笑话。
户籍改革,也是中央部署,全国都在尝试。但重庆户改的特点是以大规模解决农民工的户籍问题为突破口。这个意义很大,因为30多年来,有2.4亿多农民进城打工,但城市没有给他们“户口”,因为城市户口捆绑着各种福利和保障(有学者认为一个户口捆绑约30万元)。所以有学者说中国的城市化是“伪城市化”。,在中西部搞户改,一个农民进城的社会成本也要10几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分期负担),东部可能更多。这就是许多地方宣布取消“农业户口”,但农村居民仍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福利和保障的原因所在。这等于没有改革。沿海一些地方,则将农民工转户的“门槛”定得非常之高,说来也确实在改革,但涉及的人数并不多。
而重庆开展的,是全国规模最大,内容最彻底的户籍改革——计划五年转户500万,实施一年多即转了300多万,而且一转户,即将城市居民的“五件衣服”——养老保障、医疗保障、低保、住房保障、义务教育保障——一步到位给他们;而且,还在一定时期保留其作为农民的“三件衣服”——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的福利;转户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还可得到“地票”收益。
对重庆户籍改革,应先生,你又做过这样不算深入的基本研究吗?
——关于“打黑”:君不见,中央早在2006年2月就部署要求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不同程度地严厉打击了一大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警匪、官匪勾结也同样有成功破获打击的显赫的案例,不光只有重庆才打黑……何以重庆打黑就成了构成“重庆模式”的要素之一?
应先生在这里开头说得好。中央从2000年底就开始明确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6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还成立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对全国的打黑除恶作全局性的部署。所以,薄熙来曾一再指出:“打黑除恶不是我们心血来潮,而是按中央统一的政策来办的。” 然而,重庆打黑之坚决,打黑战果之辉煌——打掉500多个涉黑恶团伙,打掉77个“保护伞”,抓获涉案人员6000多人,带动抓获各类上网逃犯2.4万多名,破获公安部在帐命案1200多起,切断非法放水资金700多亿元,真是惊天动地;群众拥护之热烈,社会效果之良好——2010年,重庆群众安全感达到95.89%,在中央综治委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中,重庆位居全国第一,在“中国十大民生决策排行榜”上,“重庆打黑”名列第一,真是令人感慰。所以胡锦涛总书记批示说“重庆‘打黑除恶’取得重大进展。”胡总书记的批示还总结说,重庆打黑除恶成功的原因“在于‘三个结合’,一个是和专项斗争相结合,一个是和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一个是和反腐败相结合。”(参见《薄熙来:在全市政法暨平安重庆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月8日《重庆日报》)
这样的打黑,这样把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的打黑,能不成为举国瞩目、举世瞩目的典型吗?可应先生怎么就想“淡化”它呢?似乎是学风“浮躁”,没有深入了解、研究吧。
——关于“唱红”:早在重庆“唱红”搞出许多响动之前,各地开展的节日文娱歌咏活动中自发地选唱某些革命老歌由来已久,更不用说全国各地许多公园里老大妈老大姐跳健身舞健身操时自发地播放一些革命老歌……”
应先生说的这些不错。改革开放以来,“红歌”未断,中央也一直在提倡。但重庆的“唱读讲传”这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建活动,确实不同凡响——三年多来,干部群众参与面达97%,累计举行红歌会20余万场、故事会10余万场,每月一辑的《读点经典》出了35辑,单辑发行量超过70万册,手机和QQ用户转发箴言几亿条次。李长春同志视察重庆时说:“‘唱读讲传’活动,找到了一个实现群众自我教育的好载体。”他还要求“中宣部要总结经验,在全国推广”。(参见《李长春:希望大家把“唱读讲传”搞得更好》, 2010年9月1日《重庆日报》)周永康同志视察重庆时,也明确要求“全国政法战线也要开展这项活动” 。(参见《周永康重庆调研:为重庆的发展和稳定感到高兴》, 2010年11月15日《重庆日报》)
这样的唱红,这样把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文化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优秀文化结合起来的唱红,能不成为举国瞩目、举世瞩目的典型吗?可应先生怎么就将这系统的“套路”与个别的“散招”等同起来呢?似乎也是学风“浮躁”,没有深入了解、研究吧。
学风浮躁,必然误读重庆。
四、误读“重庆模式”的第四个原因,是政治立场
应先生的误读,还只是“轻度”误读——他对唱红和打黑本身,还是肯定的,其误读是认识方法导致的。然而,还有一些对“重庆模式”的“重度”误读、“深度”误读,则是政治立场导致的。其中的焦点,莫过于唱红、打黑了。
例如,有人认为重庆打黑没有依法办事,是中国法制退步,甚至有人讲是“黑打”。这些人,有的是“打黑”触动了特殊利益的集团中人,更多的,则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立场上,以“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有色眼镜”,来看待重庆打黑,而得出的结论。例如贺卫方在一封公开信中指责重庆(其实是全中国)司法不独立,是党的政法委召集公检法部门开会部署打黑,所以是打黑就注定了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是“黑打”。至于“李庄案”的炒作,不过是他们的“下酒菜”而已。其实,贺先生们也完全知道前面讲到的“2006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还成立了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对全国的打黑除恶作全局性的部署”的情况,哪里是在骂重庆“黑打”呢?
其实,重庆打黑除恶,是依法治市、依法办案的典型。例如重庆市委一开始就制定了“破案要敢于碰硬,办案结案要过硬和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在打击面上不扩大不缩小,在定性上不降低不拔高,做到不枉不纵不漏”的指导方针,例如重庆的政法机关坚持按程序办案、凭证据说话、依法律裁判,对重大案件办案过程坚持同步录音录像,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度、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并从分级负责、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上,确保了打黑险恶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等等。所以,周永康同志视察重庆时说:“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参见《周永康重庆调研:为重庆的发展和稳定感到高兴》, 2010年11月15日《重庆日报》)
为什么中央和广大群众都认为重庆打黑是坚持法制,而一些人非要说是“黑打”呢?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所坚持的法制,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统一的法制,而他们所坚持的“法制”,则是排斥前两项,只强调“法律条文、法律程序高于一切,司法独立(于共产党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要看到,这种全盘西化的法制理念与实践,在我们不少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已经为害甚烈了。例如对“小悦悦”事件影响至深的南京“彭宇案”,例如引起全民公愤的云南“李昌奎案”等等,根源不都是在此吗?这种全盘西化司法的危害,比“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司法不公,还要严重得多。
例如,有人认为重庆唱红是“左”,是“举毛泽东的旗”,是要搞“文革”。
其实,重庆唱红,一直在小心翼翼地与“文革”错误划清界线,其原则与实践,都是明确的。然而,我要强调,“文革错误”和“文革期间”,是有区别的。那10年,犯了错误的共产党还在领导中国,受到扭曲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还在容纳生产力发展,受到误导的中国人民还在辛勤地建设自己的家园,受到影响的综合国力还在不断增长(期间西方首脑纷纷来“朝”,收复西沙后万里海疆有谁耍泼撒野),因此,“文革错误”要全盘否定,但“文革期间”不能全盘否定。谁能否定历史呢?
说到毛泽东思想旗帜,其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也在举这面旗。更确切地说,中国共产党只有一面党旗,就是有着镰刀铁锤的红旗。1921年中共成立时,就在这面旗上写上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45年中共七大,又在这面旗上写上了“毛泽东思想”;2007年中共十七大,又在这面旗上写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重庆市委作为中共一个地方党委,“唱红”,举的就是包含了毛泽东思想的党旗。
重庆“唱红”,确实也在歌颂毛泽东。这与不大愿意,或不好意思歌颂毛泽东的中国一些地方比较起来,确实令人瞩目。可是需要警惕啊——重庆歌颂毛泽东的声音,现在可能还大不过世界上妖魔化毛泽东的声音呐!妖魔化毛泽东的手法,一是从道德上造谣污蔑,二是从历史上捏造扭曲,三是理论上“以偏代全”,例如把毛泽东思想就归结为“阶级斗争理论”、进而归结为“文革理论”。对方这样做,实际上是在妖魔化中国共产党——你的领袖是个黑老大了,你手下的一帮人,8000多万党员,又怎么样,不都是黑社会吗?其用心,何其毒也!要看到,其强大的网络攻势,已经使这种妖魔化深入了许多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的脑海。如果我们不持续地向中国人尤其是年轻人介绍真实的毛泽东,中国今后必然出现两派群体街头对攻、政治骚乱,其中一派的旗号,肯定是“否毛”,另一派的旗号,肯定是“拥毛”。中国一乱,试看21世纪,竟是谁家之天下!从这个角度讲,重庆唱红,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坚定捍卫,从而也是对党所代表的中国人民、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坚定捍卫。
另一方面,中国改革开放要最终成功,必须破解“一手硬、一手软”的“邓小平难题”。容易“硬”的一手,即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发展经济的这一手,我们已经基本掌握,但容易“软”的一手,即怎样使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硬起来”这一手,我们还没有真正掌握。重庆的“唱红”,从更高的历史视野来看,是否可能是中国解决这一历史难题的“破题”之举呢?包含了上述“两手”的“重庆模式”的意义,是否还应该深入挖掘,而不是停留在“模式”与否的概念之争呢?
最后,我要谈谈我们坚持的“重庆模式”的最重要原因,就是“重庆模式”客观上已经代表了我国地方上一条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的具体“路子”,反映了广大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切向往,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切向往。
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央一直在指路,在导向,但现实中并没有现成的路,路要靠大家闯。前30年,是广东、上海为代表的沿海地区带头在闯,大家在跟,都取得伟大成绩,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源,在于“以GDP为导向”的非平衡发展模式走到了尽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指导下,万马奔腾的中国大地上,迫切需要新的“领头马”。它应该是在学习、继承的基础上,对“以GDP为导向”的非平衡发展模式的超越。所谓 “需求创造供给”、“时势造英雄”,果然,重庆一骑突进,也驰骋在了最前列,而且,“民生导向,缩小差距,促进共富”的“重庆模式”,确实也率先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科学发展的要求,同时也将邓小平概括的“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落到了实处。这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继续发展,是否也能起到当年“特区模式”那样的引领作用呢?这样来讨论“重庆模式”的意义,是否会少些误读,会更有意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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