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思郁:都市里的村庄

 我从乡村来。
  
  农村出生的少年人生轨迹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一种是像我这样的,拼命读书争取考上大学,然后进入都市;另外一种就是读书无用论,早早辍学,进城打工,早日养家。这两种生活模式是现在大多数农村少年的未来。
  
  我的生活状况是这样,大学毕业即失业,来到省城,先用很少的钱在都市村庄租一个小房子,从头开始,一点点找工作,积累资本,坚持几年下来,可以换一个稍微好的房子,脱离城中村的生活。但是这个城市房价的增长速度与高楼的高度是一样,随着城市限购令的出台,也就意味着想在这个城市拥有一套“幸福的建筑”还是如此困难。
  
  再看另外一面,我家乡的伙伴们,很早就出来打工,他们的人生轨迹也是可以预见的,选择沿海发达的城市,或是装修,或是建筑,或是工厂,总之是城市中最重最累的活儿,坚持几年下来,城市的风景看够,挣够了钱回家结婚生子,有了下一代,依然重复父辈的未来……
  
  从道格·桑德斯的《落脚城市》一书的分析来看,我和我的同伴的人生轨迹基本属于乡村到城市迁徙的两种类型:职业移民和循环式移民,前者是指那些“到城市从事技术性工作或是进入政府或军队”,后者是指那些数百年来从乡下到城市,在某一季节从事某种阶段性的工作,但是依然要回家的人——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中用了一个词汇形容这种这种每年春节都要回家的劳动大军,叫做“春节性触摸”。除了这两种,还有第三种迁徙类型,即数量最多的连锁式移民,“通过一套社会架构,由迁徙目的地的人口为新移民提供援助、资讯及鼓励,而促成一组组相关的个人或家庭从一个地方迁往另外一个地方”。
  
  在我的观察视野中,符合第三种迁徙类型的就是我前面提到的都市村庄,即“城中村”。我所在的城市,在几十年前未有这种经济发展之时,周围市郊还是一片荒野和农村,随着这些年的发展,这些原来紧靠一点点微薄土地的农民,生活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的规划中逐渐将他们的纳入了这个城市的版图,他们原来收获微薄的土地,现在成了价值连城的宝贝。他们在原来种植庄稼的土地上盖满了劣质的高楼大厦,从此衣食无忧,靠收租金生活。从遥远的贫困的农村出来的打工者进入这个城市,大多数都会选择这些廉价的出租房生活。在我所生活的城市中,这样一个很典型的都市村庄,一晚上的流动人口竟然能高达二十多万。可想而知,这些人的生活给那些依靠出租房屋生活的农民带来何等的收益。
  
  这些原本都是一样的农民,因为有些拥有靠近城市的土地,可以一朝翻身,再也不用为未来担心。他们的未来就是等待这个城市接纳他们成为其中的一员。他们可以很有耐心地等待这种召唤,每天不用工作,就能衣食无忧,日进斗金。而那些租房的房客其实同样都是农民,唯一的不同是他们从远方的农村来,只能挣扎在这个城市的底层,等待合适的机会跳出这个贫困陷阱。但他们中大多数人是没有未来的,在这个城市的乡村中熬过了繁华落幕,就会打包回到自己的家乡,依靠仅余的土地生活。
  
  桑德斯因为从事新闻工作四处游走,他察觉到世界各大城市中都有一个这样被忽视的区域,有点叫城中村,有的叫贫民窟,有的叫市郊。他们有着不同的名字,却有着相似的命运,一个长期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一个很可能蕴藏着革命性变化的区域——这是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最为着重提出的观点。他认为这些区域的存在是为城市的未来输送了人力和资源,它们的存在保证了一个城市中场阶级的流动性和活跃性,是城市的希望和源泉,“简单说来,它们具备资产阶级的梦想、拓荒者的坚忍、与爱国者的价值观”,他们所缺乏的只是实现梦想的机会。
  
  “落脚城市”这个词汇形容这样都市中乡村真可谓是神来之笔。连接乡村和城市,希望与时间,蕴藏着许多诉说不及的梦想。这个地区在每个城市中都存在,但是很多时候,政府和决策者会选择视而不见。他们长期的观念中,这些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毒瘤,时机一到,就应该毫不怜惜地割除掉,把众多的民工驱逐出去。但是这些区域的存在已经成为了每个城市的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你可以忽视它,但它必定存在。因为在这些区域中,在这些人群中,有许多看似蚁族的存在,是这个城市的未来:可能是下一波经济与文化盛世的诞生地,也可能是下一波重大暴力冲突的爆发地。就看你如何对待与抉择。
  
  我曾经生活的乡村,现在已经没有了乡村的模样。我每年回家两三次,只是简单的停留。每次回乡的一个印象就是越来越空落的村庄与败落的房屋。村庄里,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年轻人无一例外生活在城市。城市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美好的向往,我们忙碌一生,辛苦一生只想在一个城市中拥有一座房屋,一个立足之地。乡村代表过去和守旧, 城市代表未来和希望,我们都选择城市。这种观念的诞生是自然而然的,仿佛不需要任何足证。乡村不是田园,诗意是瞬间的逗留,短暂的游走。当乡村日益成为一种怀旧的对象,也就意味着失落的开始。
  
  年前回乡时,听日益苍老的父亲讲,村里的土地已经完全承包给了外地的商人,统一种植和管理。接下来的几年中,临近的几个村庄会进行一次迁徙和集中,划分到县城的规划图中。农村变成城市,这就是农村的未来。但是对那些身无一技之长的农民来说,他们还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蜕变过程。当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只能去城市中遭遇冷眼与歧视,做着最为底层的工作。他们的希望只有寄托在“落脚城市”上,就算他们没有了希望在这个城市立足,也会供养自己的子孙一次次挣扎着奋斗、崛起……
  
  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中充满了希望与乐观,他看到了都市里的村庄积极的一面。他说,那种认为落脚城市只是贫民窟的说法“其实误解了落脚城市的都市野心,及其快速变迁的本质,也没有正确认识到落脚城市如何重新定义了都市生活的本质”。落脚城市的文化不尽然是乡村,也不尽然是都市,而是融合了两者的元素“迫切希望在这群志向远大又深深缺乏安全感的居民当中找到安全感的共同来源”。而这种共同的安全感的构建与形成,有利于发展出融合不同元素而且又充满保护性的新文化。
  
  但是还有悲观的一面。落脚城市的存在也意味着有序的城市中,存留着无序、混乱甚至暴力的生活。由于缺乏有效的流动性,它们与城市文明存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对立与反叛。换句话说,一个城市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往往会从这个角度出发,把它们的存在当成一个城市的隐患,对其进行残暴的治理和清除。
  
  这样的城市,它们的未来在哪里?值得我们深思。
  
  思郁
  2012-4-21书
  落脚城市:最后的人类大迁徙与我们的未来,【加拿大】道格·桑德斯著,陈信宏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2月第一版,定价:35.00元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加拿大人描写的城市和思郁所说的城市,是两个概念吧

加拿大人写的城市,盲流进入到城市的农民很容易扎根下来,成为城市的居民。没有户口管辖问题,没有异地社保啦孩子教育啦之类的问题,入城农民们要解决的是比较单纯的经济收入问题,所以乐观是很自然的。

思郁接触的是中国城市,有户口壁垒有社保差别及后代入籍之类的严重问题,还有盲流、农民工之类的社群划分

看上去都是农民入城,问题的性质差别很大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在发达国家,城乡人的物质生活没啥区别,爱清静的人去乡村,爱热闹的人去城里。
中国的有钱人现在喜欢在澳洲买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