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周其仁:“城乡中国”

“城乡中国”

周其仁

01、开篇的话
02、城市的能耐
03、经济密度甚于人口密度
04、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算高
05、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
06、中国城市化滞后拖累经济转型
07、轻视城市的历史根源
08、重工轻城,由来已久(与07重复)
09、城市偏向导致城市化滞后
10、录以备考的迁徙自由
11、限制迁徙自由的理由
12、老大哥的坏榜样
13、制度安排非同小可
14、城乡分割,影响深远
15、经济自由是城市化的根基
16、城市化加速的第一推动
17、允许农民进城落户政策背后是权利安排
18、城乡中国抽象的目标很重要
一、开篇的话

  中国很大,不过这个很大的国家,可以说只有两块地方:一块是城市,另外一块是乡村。中国的人口很多,不过这十数亿中国人,也可以说仅分为两部分人:一部分叫城里人,另外一部分叫乡下人。这样看,城乡中国、中国城乡,拆开并拢,应该就是一回事。
  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城乡美国、城乡德国、城乡法国或城乡日本,更可以说城乡巴西、城乡印度和城乡俄罗斯,因为除了少数例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土地人口,差不多一概都是城乡两分天下。“城市国家”是有的,譬如新加坡,整个国家由城市组成,完全没有乡村,不过那里的城市人,不少还是从周边其他国家的乡村里来的。倒是没有“乡村国家”这回事——整个国家全部由乡村组成,完全没有城市——不但当今没有,似乎很远久之前也从来没有过。《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名著,上世纪40年代发表的时候,中国早有了城市。费老本人受教过的苏州大学和清华大学,都在有名的中国城市里;后来他到伦敦大学深造,更是地处世界大都会。或许是城乡之间深刻的分野,才激发前辈学人认知城乡、认知中国。
  这是说,一个国家分为城乡两个世界,是相当普遍的现实。当然,普遍性总是隐藏在一个个的特殊性当中的。概而言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城市所占比例高,城乡之间的差别不那么大,所以人们一般不取城乡角度讨论经济社会问题。像美国和法国,今年皆大选之年,不过好像没有听说哪一党哪一派拿那里的城乡问题说事。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经济体,城市部分比例小,城乡之间鸿沟大,这就决定了国家发展的基础、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这也不难理解,要是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那么离开了农村、农业和农民状况的根本改善,国民经济是搞不起来的。
  城乡中国本就是一个发展中的经济社会结构,所以无可避免地带有城市化率低、城乡差距大的特征。可是几十年来中国在战略、体制和政策方面不断的选择与实验,也让今天的中国城乡具有若干鲜明的、不容漠视的特色。其一,“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其二,市场改革激发了天量的城乡人口流动,不可逆转地改变了经济机会的版图分布,也形成着新的社会结构;其三,城市化加速与经济高速增长相伴,造就了城乡关系极为夸张的紧张。
  并没有把握说,这些现象他国全无,惟我中华独有。但是横看竖看,这样的三个现象交织到一起,把以十亿计数的中国人都网罗其中、欲罢而不能的,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多见的机会。不是吗?刚刚过去的春节,仅铁道部公布的春运人数就达2.21亿人次;算上公路、水路和民航,春节前后40天全国客运量过了30亿人次!实在是没有什么可比的:世行有报告说美国每年3500万人更换居所,也是人口流动的大国。不过,那边是长期搬迁,这厢却是短期探亲,过完了年节还要“打道离府”的。再往上追,1860年代的美国无疑也是个发展中国家,西部大开发、大搬迁青史垂名。可是以我2003年在耶鲁法学院图书馆里查看到的资料,当年的美国移民多半就是举家西行,不似我们这里,光“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就有好几千万。
  让我辈无法别过头去置之不理的,不仅仅是城乡中国悲喜纠结,还因为在这些现象的背后,有着尚不容易阐释的逻辑。工业化搞不起来,城镇给不了乡下人更多的机会和容纳空间,好懂;可是国家工业化如火如荼,城市大门却对农村日益紧闭,却实在不好懂。再有,人往高处走的动力学,好懂,所以工业化、城市化伴随大量移民,不断从低收入的乡村地区移向机会与收入较高的城市,也好懂。从这个逻辑出发,城乡的收入差距大,才刺激强劲的进城移民运动,等到更多的农村移民融入城市,城乡之间的人均收入水平就可以趋近。可是迄今为止,中国的城乡差距激发的似乎只是“进城打工”,他们在年轻力壮的时候到城市赚钱,年纪大了还是回家。这岂不是说,城乡收入之差,缩短一段时日之后又要重新拉大?还有那所谓的“土地城市化超过了人口城市化”——从没听说过这个别扭概念的读者,要容我以后细说——岂不是确认,中国城市化的加速意味着人口在空间分布的密度下降?如是,叫城市化,还是叫逆城市化呢?!
  最不好懂的,是工业化城市化驱动的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居然给城乡中国的带来出乎意料的紧张。我读到的相关新闻,十之六七,要件不是一幅地,就是一处房。奇了怪也:房和地不就是“生产要素”吗?平平和和地“配置”不就得了?就算市场上供求双方利益相向,不是还有句老话“买卖不成仁义在”吗?怎么要闹得如此火爆,个别场景居然还要舞枪弄棒的呢?个人不相信那些深不可测的“斗争学说”,而倾向于认为,这里面总是哪个制度和政策环节没有妥帖,才让中国“浩浩荡荡、顺之者昌”的城市化加速,从某个角度看去好像是中了什么诅咒一般的可怕。
  当然,过于沉重的题材,也不适合拿来连续开专栏。幸好,“城乡中国”不是这样的题目。讲过的,天下人不是城里人就是乡下人,或者像农民工,可算在城乡之间进进出出的流动人——因此估计,对城乡中国感兴趣的读者可能不少。其次,“城乡中国”看来严肃,其实也蛮有意思的。试举一例:你要怎样让一个老外很快明白什么是“小产权”呢?“small property”肯定满拧,“informal rights” 又多半误导。也不要以为老中就个个都知道,看这两天的新闻,“国土部又要清理小产权房”云云,那标题里有一个概念是混搭出了错的——从来只有“小产权地”,没有“小产权房”。此说何据?看本专栏吧,总有一天我会告诉你。
  是的,在城乡中国的大题目之下,妙趣横生的小题目多得很。“城中村”,也许各位略有所闻,不过欲知其详,我们还需要一道前往探查。“村中城”呢?很少听说,怕要实地看了江阴地方号称天下第一村里那座 300米高的摩天楼,我们才算知其然。还有“城中城”哪,几年来区区在下追踪访问过那么几座,颇有感悟,很乐意与读者分享。“是城似乡”则所在多有,费老当年刻画的“乡土中国”,不但在观念与人际关系方面依旧覆盖着今日的城乡中国,而且直观地看,很多大都会城市的很多空间其实还“相当的农村”,人们见怪不怪就是了。中国的城城乡乡之间,有多少现象值得梳理,又有多少道理值得探究?
  所以,早就想写一组城乡中国的系列评论。观察的基础还算厚实。自2007年在“50人论坛”成都研讨会上听到当地城乡统筹的改革经验之后,这五年来对成都的调查访问就没有断过线。不是我一个,而是一群有此同好的同事和同学。我们不但细看城乡成都,还参照调查了重庆、长沙、浙江嘉兴、天津、京郊、镇江、南海与深圳,在横看侧看之间寻寻觅觅,期望增加对城乡中国的认识。一回头时间还过得真快:2008年 1月一起在都江堰大观镇茶坪村住在老乡家里的几位同学,留学的留学,工作的工作。对越积越多的调查素材,应该是进一步加工的时候了。本专栏算我开个头,希望逼我们的后起之秀写出更好的著述来。
  一如既往,写系列专栏一概不预定计划。元旦刚刚结集成册的《货币的教训》,起于前年 4月20日那篇“口水能决定汇率吗?”原本的写作冲动,就是为自己、也为同学和读者对吵得一天世界的人民币汇率问题理出个头绪来。完全没有计划,就是一篇一篇写,没想到一共写了50篇,其间忙过几个其他题目,还有几次断稿,前后居然持续一年半。再上一个系列是医改评论,开工的时候是冲着所谓新一轮医改方案形成时的辩论而去的,本以为新方案不久可以面世,不料人算不如天算,我写到40篇的时候,那个医改方案还没有出生。要讲的都讲了,停就停吧,说起来也是“止于当止之处”,不违作文之道。倒是2002年写的那个系列——《农民收入是一连串事件》——起笔之前在笔记本电脑上一口气打出十多个关键词,似乎是预备讨论的题目。可是一旦开写,笔下似乎自有展开的逻辑,就不管预想的计划了。有此经验,写系列评论恐怕还是没有计划的好。若问《城乡中国》会写 100篇吗?答案是不知道,听其自然算了。可以让读者放心的是,在下生性愚钝,却还不算蠢笨,同学、编辑和读者略有提点,我就知所适从,懂得就坡下驴的。顺便交代一句,读者来信我不会一一都回,但看还是会看的。骂我的也会看,就是看得飞快些,除非真的骂出了水平。

二、城市的能耐   

  城乡中国以“城”字打头,那就先打量一番城市吧。让我从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谈起。这场吸引了7308万人入园参观的世纪嘉年华,全部 300多个参展主题展示,包括 2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馆、18个企业馆、中国内地31个省市区馆以及香港馆、澳门馆、台湾馆,还有近80个城市最佳实践区案例馆,演绎的中心主题就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自己没有看成世博,除了开馆前,应王石之邀参加过万科馆的开建仪式。很想去的,只是那超级排队的纪录让我到最后还是裹足不前。有同学看了回来兴冲冲地讲见闻,我问那主题演绎得如何?回答是,主题的中英文表达有异,似乎看不出演绎的究竟是哪一个。
 看来是很容易就挑到的毛病:“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斩钉截铁的因果关系。“Better City,Better Life”呢?条件的含义很明显——(如果有)更好的城市,(当有)更好的生活。
 难怪引出了一场热闹的插曲。那是在世博开幕前,主办方举行世博论坛阐释本届主题。应邀请前往讲演的各界知名人士中,有一位韩寒。谁也没有料到,这位小老弟上台开口第一句话,就刮起一股寒风。他说,“我讲的主题是,城市让生活更糟糕。”看了网上的纪录,他无非是把大都会城市生活糟糕的那一面,数落了一通。看来看去,顶多算与世博主题的中文翻译唱了个反调。要是冲着英文去的,韩寒再寒,怕也只能说,“糟糕的城市,定有糟糕的生活”。
 中国人百年办一场世博,怎么主题的中译会出破绽?心有不甘,反正又不去现场了,就找背景资料来读。原来从1999年决定申办世博会起,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就开始研究主题。“课题组总结了主题选择的 9条原则,从32个提名主题中初选了 3个,其中两个与城市有关。同年11月,时任国际展览局主席的菲利普森在访问上海时,提出了10条主题表述,每一条都包含城市与生活。在整个主题研究的过程中,有关专家举行了无数次研讨,最后确定了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主持其事的有位幕后人物,叫季路德。履历说,他曾是北大荒下乡知青,后来回到复旦任教,自上海申办世博第一天起就参与工作,从申博到办博,前后历时11年。季先生主管的就是世博的主题演绎,所以当记者问及主题的中英文“两者内涵似乎有差异”时,由他出面阐释:“中英文在深层次是一致的,中文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英文则是并列的关系。当然,现在有人说城市根本不美好,你为什么要说它美好?但是我们也要问,我们的道路、方向应该是怎样?不能说生活的城市不美好了,就质疑这句话,这句话不是一个结论,是一个方向。”
 麻烦还是挥之不去。如果强调方向与目标,直译“更好的城市,更好的生活”,不就结了?独独一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怎么还是让人觉得好像漏掉了前提——让城市更美好。不讲条件,定断“城市一定让生活更美好”,岂不是把天下对城市生活有抱怨、有批评、有指责的人们,统统推到“城市让生活更糟糕”的大旗之下?
 看来,这不是容易弄懂的学问。可是再读下去,我却从季路德代表上海世博向国际展览局作出的说明中,得到一个新的启发。原来,国际上投票通过2010年世博的主办方之后,上海世博会还要向国际展览局提交《注册报告》,明确定位,才能向参展各国发出邀请。报道说,国展局秘书长洛塞泰斯先生对中方最初文本不满意,提出 180多个问题要求修改。季路德带领团队用两周时间昼夜苦战,最后终于在国展局执委会会议上让中方《注册报告》顺利过关。个中细节,报道语焉不详,但其中提点到的一句话,却让我眼睛一亮,“季路德有意识地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世博会主题联系起来”——只此一招,执委会的专家们就觉得上海世博的主题说得通了。
 当然说得通。不管言语、议论、牢骚、抨击还是认真系统的批评,选一个角度问,从实际行为看,人们究竟是不是认为“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答案非常明确,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事实上选择在城市生活,尽管城市生活不尽人意、甚至在很多方面还很糟糕。世博官网上列出的数据可以为凭:在1800年,全球仅有2%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到了1950年,这个数字迅速攀升到了 29%,而到了2000年,世界上大约有一半的人口迁入了城市。根据联合国预测,到2010年,全世界的城市人口将占总人口的 55%。中国在这方面落后了一点,但也正在急起直追——2012年 1月中国国家统计局宣布,13.5亿中国人的 51.27%常住城镇。
 拿韩寒来说,他当然拿得出支持“城市让生活更糟糕”的依据。不过若问他自己在哪里生活?怕还是城市。乡下倒有赛马赛牛的,可要玩F1方程式,非国际大都会不敢问津。文化上的“韩寒现象”呢?以我的外行之见,也以为那纯属城市现象,离开了巨大的人气积聚,才情就是比天高,也做不到发一句话让天下人即刻便知。或有人说,互联网让城乡之别再不重要。错了——那玩意是城市的产物,也只有城里人才鼓捣得出那玩意儿。它当然可以向乡村扩散,却注定要把乡村改变为城市!
 这就是城市的能耐。城市不但容得下认为“城市更美好”的人,也容得下批判城市、咒骂城市、把城市生活恨得牙根都痛的人们。后者一般不会同意“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他们自己生活于城市、离不开城市的行为,却表明他们在事实上也同意上海世博主题的中译表达。认为乡下不美好——或美好我也不常呆——的人可以选择进城,可是进了城又不满意的,除非迫不得已,一般很少回乡。他们多半边批评城市、边改善城市,或移居到BetterCity,去过更好的生活。
 城市的能耐是在比较中确定的。五六年前,有则报道教我记住了这一点。当时刚上任的世界银行行长沃尔威福茨先生访华,在甘肃省永登县秦川镇东川村与村民马社巴有一段对话。沃行长问:“你想让你的孩子将来做什么?”马大爷答:“我希望他们能上大学。”沃又问:“然后做什么工作呢?”答:“在城里、公司里挺好的。”沃行长再问:“让他们做农活不好吗?”马大爷想了一想说:“(做农活)好是好,但不如在城里工作好。”
 我当时就为文对此评说。现在看,甘肃农民马大爷讲的就是城市的能耐。这也是全世界城市化趋势不可抗拒的关键。本系列由此展开:为什么城市有如此特别的能耐?

三、经济密度甚于人口密度   

  很多人集聚在一个相对狭小的地理空间里,一旦达到某个人口密度的标准,此地便被命名为“城市”。放长了眼光来打量,这个变化趋势在全球范围内迄今依然有增无减,“城市化”大潮不可阻挡。
 看来,人还不单单是所谓的社会动物,而且还是“倾向于集聚”的社会动物。倘若问:为什么普天之下,人都喜欢往城市里凑?文化和文明方面的理由我说不好,经济上的动力看起来直截了当——城市创造更高的收入。
 以2010年有一次到访过的东京为例。大东京的人口聚集程度早就令人印象深刻,在仅占全日本4%面积的空间里聚集了 25%的人口。不过,这个全球第一大城市的经济聚集程度更甚:该年度东京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7.2万美元,高出日本全国平均值的 67.4%。这样算下来,大东京一个地方就占日本总产出的 40%。
 其他大城市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据2004年的统计,大阪人口占日本人口1.6%,但经济(GDP) 占4.1%;伦敦人口占英国人口 11.8%,经济占 13.3%;纽约市占美国人口2.3%,经济占3.5%;芝加哥人口占 0.92%,经济占 1.25%;洛杉矶人口占1.3%,经济占 1.68%(把这三大美国城市加到一起,人口占全美 4.52%,经济占 6.43%);多伦多人口占 13%,经济占 14.4%。发展中国家好像也是如此,如墨西哥城的人口占全国 19%,但经济占 20%。世行行长佐立克还提供过一个更为夸张的例子:35.7% 的埃及人口聚集在只占全国土地面积0.5%的首都开罗,但产出的 GDP却超出了全国的一半!
 最后的这个例证,就写在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的前言里。那份报告的主题,正是经济发展和财富分布的地理不平衡:人口、生产和财富向城市、大城市和发达地带聚集和集中。读者可不要被“重塑”这类词汇迷住了,似乎人们动不动就可以“打造”出一个新世界来。正好相反,差不多一代人以来的研究成果显示,不论有多少人偏好于“更平衡的增长”,全球范围的证据却表明,人的经济活动所包含的逻辑就是在流动中聚集,然后再流动、再聚集,直至人口、经济和财富在地理上集中到一个个面积奇小的地方去。
 这正是“城市化”本来的含义。讲过了,城市总以人口密度来定义。至于人们为什么喜欢——不喜欢也一样——向城市聚集,上文提供了理解的线索,这就是经济聚集甚于人口聚集。这么想吧:开始兴许是安全或其他随机的原因促成了人口聚集,但人们只要发现人口聚集有利于经济增长,聚集到一起有利于增加收入,聚集与再聚集的增长引擎就发动了。
 如果经济聚集度高于人口聚集度,那么除非有越不过去的屏障,就一定还会吸引更多的人口聚集。仍以大东京为例,听当地行家介绍,早在30年前,不少人就抱怨这个天下第一大都会的人口太多、空间太密、“承载力”不堪负荷。有关的立法和政策,也在很长时间里围绕“东京疏散”、“更平衡增长”的思路推进。可是,几十年时间过去,实际趋势还是聚集度在增加,因为东京的致命吸引力还是挥之不去,“向东京聚集”的进程还是势不可挡。
 道理简单:即便加上疏散和平衡政策的作用,东京的经济密度依然高于其人口密度,人均产出还是高出全国平均水准近 70%。这是说,移入东京的,收入水平就提升。人往高处走,那还有个挡啊?当然,大东京的高密度也增加了人们的生活成本与生产成本,可是利害相权,孰轻孰重,“春江水暖鸭先知”,当事人总是算得明白的。东京的聚集之势依然,恰恰显示了芸芸众生的算计结果,并一目了然地写在日本的大地上。
 顶牛多少年,据说最后还是东京的市政当局及其规划专家认了。干嘛非要把人推向低处去呢?如果经济规律使然,人类喜聚集,创造更好的聚集环境不就顺了吗?2010年10月我们在东京参加会议,主办方安排了一趟空中观光。直升机从市中心的高楼顶上升空,环顾一看,好几座摩天大楼的楼顶上居然是工地,多部工程机械忙得正欢。请教后才知道,这是东京的城市改造——“空中城市花园”,要进一步增加大都会的密度,不惜到高空来实现霍华德当年的城市理想。
 经济密度高于人口密度,必定吸引更多的人口聚集。可是人口聚多了,经济密度是不是一定还可以提升?不见得。2004年首尔的情况就是这样的,这个韩国首都的人口占全国的 21%,但经济(GDP) 仅占 20.7%。此前多年的报道说,首尔像个黑洞一样吸取着全国的资源,甚至闹得釜山那样的城市也出现了“负增长”。
 这并没有否定城市化的动力机制——“经济聚集甚于人口聚集”。我倒是倾向于推断,如果出现了类似首尔这样的情况,即人口密度与经济密度持平、甚至略有不逮,那么这个城市的人口聚集就达到了一个“边”,再也难以继续。还是“人往高处走”的准则在起作用,既然此处经济聚集的趋势不再,收入“不留爷”,那人们就寻找其他收入更高的“留爷处”。要是处处不留爷呢?那城市化就到顶了,因为事情已经“均衡”。
 人口聚集推进经济聚集,反过来再刺激人口聚集,这就是城市化的动态进程。怕是老天爷也打不得包票,推进城市化的动力永不衰竭。我们只能说,迄今为止,全球范围的城市化依然没有停步的迹象。当一些城市停滞、衰亡时,另一些城市生机勃勃地兴起;一个时期——有时候真的很长——城市化止步不前,另一个时期,城市化又欲罢不能。我们能够抓得住的,惟有一个关节点,这就是经济聚集是不是高于人口聚集。如果环境的、技术的、制度的和观念的条件能够维系经济聚集超越人口聚集,我们就有把握推断城市化必将继续。反之,经济地理就将重新“变平”,不管你我高兴还是不高兴。
 以上所述,基于直观的常理,不证就可以自明。这也是本栏认定的城市化的普适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千差万别的是,满足推进城市化的条件,特别是本文强调的“经济聚集高于人口聚集”,的确各个不同。以中国为例,从古到今,“城市”不过是人口聚集和经济聚集的结晶,这和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中国的特色在于,人口聚集久久得不到更强有力的经济聚集的召唤和刺激,从而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不曾给城市化以应有的推动。
四、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算高

  从现象上看,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不算高。以最新公布的统计为例,我国城镇化率刚刚超过了 50%,怎么衡量,也就是接近全球平均水准。考虑到我国的统计口径是“城镇人口”(而不是“城市人口”),再加上我们的城镇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家庭尚在农村的“农民工”,说中国已达到的城市化程度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应该是成立的。
  也许没什么好奇怪的。中国今天的经济总量固然雄踞全球第二,但人均收入的绝对水平就低了去了,也就排到全球第九十名之后的位置吧。人均收入不高,城市化率也不高,不是蛮合乎逻辑的吗?看那些高度城市化的国家,人均收入一般都很高,似乎也说明了人均收入水平与城市化率的因果关系。
  要当心了,因为其中的逻辑可能被弄反了。为什么不是“因为城市化率低,所以人均收入水平才低”呢?如果像我们观察到的,城市的人均收入一般比较高,那么一个国家有更多的人口居于城市,其人均收入水平必定更高,难道不是照样顺理成章的吗?
  是的,在上一篇城乡中国的评论里,我提出了一个理解城市化进程的基本“构造”——人口聚集带动更高程度的经济聚集,反过来又刺激更高的人口聚集。按此理解,“人口聚集带动更高的经济聚集”,是城市化的第一推力;“经济聚集刺激更高的人口聚集”,则是城市化的第二推力。两股推力交互作用,结果就是城市化率走高了再走高。
  在上述构造中,已经包含了“人均收入”的因素。讲过的,何谓“经济聚集甚于人口聚集”,那无非就是人均收入因人口聚集而得到提高。一个农村小伙子,不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待着,千里迢迢进城打工,还不是因为城里的收入比较高。他进城挣到了较高的收入,再呼朋唤友,把家乡的亲戚、同学、邻居、朋友,一个又一个地“带”进城里,大家一起谋取较高的收入,这难道不就是我们可以观察到的城市化?
  要注意,是乡下青年人首先移入人口密度较高的空间——城市是也——才得到较高收入的。这样看,城市化才是因,人均收入则是果。譬如今天中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可以说就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率尚低的结果。
  如果把动力机制撇开,我们更可以把城市化率与人均收入水平差不多看成是一回事。反正在统计上,城市化率高的人均收入不会低,反之亦然。既然几乎就是一回事,城市化率不过是人均收入状况在人口空间布局上的一种表达,那就不容许我们随便找出一个变量——譬如人均收入——就以为自己已经找到了理解城市化进程的因果关联。
  关键在于,相关程度极高的两个现象,并不见得有什么因果关联。举一个例,“雄鸡一唱天下白”,是不少人读过的名句。我有时拿这句诗问同学:“鸡叫”是不是“天亮”的原因呢?从统计上查——至少在传统乡村的环境里——“鸡叫”与“天亮”当然高度相关,且总是鸡叫在先,天亮在后。但是,非要说是鸡把天叫亮的,那就不免过于武断。就算不识天体运行,民间智慧也教我们知道:“鸡叫天亮,鸡不叫天也亮”。
  我的看法,任何可观察的现象,都不可能构成其他现象的原因。“原因”或事物的因果联系,惟一地来自人的抽象与想象。离开了基于观察的思维活动,即使最潮的计算手段在手,把天下所有的变量都放进去算,就是天荒地老,我以为也得不出一个“因果关联”来。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因为轻率地以为找到了事物的缘由,人们或许就放弃继续探查的努力。这里牵扯到了方法论,有必要向读者交代一下。本文认为比较妥当的方法,是“观察”加“猜测”。还拿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我们先清清楚楚地观察到“天亮”,然后探查为什么天会亮?要回答此问题,我以为最有效的招数便是“猜”,即试着向一切可能的方向,猜测引起天亮的原因。
  观察当然也可以给猜测以启迪。比如看到鸡先叫、天后亮,于是猜,鸡叫为因,天亮是果。不过到此为止,我们还并没有完成猜测,因为还没有猜出一套道理来。为什么鸡叫之后,天就亮了呢?鸡究竟怎样是把天叫亮的?总要讲出一番道理来吧。而天下“道理”,无论优劣,总是思维的产品——概念、命题、推理、逻辑等等,反正与现象再也无关,观察力再也帮不上忙,惟有靠立志理解现象的人开动思想机器,大胆地猜。
  猜到了原因,也多少讲出一番道理,事情就算完了吗?还没有。因为再了不起的猜测也只是一个猜测,再精妙的道理也不过人脑可构造的无数道理中的一套道理而已。下一步,我们不妨把猜到的道理当作“假说”,拿来再检查、再推敲。到了这个层面,学问就深了,因为如何检查、如何推敲才合乎规格,讲究甚多,离开学术传统不容易无师自通。化繁就简,先易后难,起码也要用常识把猜到的因果联系掂量一番。人人说鸡叫天亮,可是偏有人见识过鸡瘟或禽流感,发现鸡没叫,但是天照样亮了。一个反例击败了流行假说,那就赶快另打主意,向其他可能的方向继续猜因果联系。
  回到中国的城市化。五千年的悠久文明,城市化率至今不高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再仔细地看一看,刚过 50%的城市化率还是近年城市化大大加速的结果。30年前,中国的城市化率不到 19%。再往前推30年,中国城市化率不过 10%上下。确定了现象真实无疑,若还有兴趣探究原因,我们就要猜、猜、猜。更要紧的是,即便猜到了令自己满意的答案,也还要继续推敲、辨识、查证,在“观察-猜测-查证”的来来回回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逼近对现象的可靠理解。
  大体上,我们就打算用这么一种方法,开始关于中国城市化问题的探查。基于可观察的人口聚集与经济聚集及其变化,本系列评论将运用一个基本猜测:中国城市化进程历史性落后的原因,在于人口聚集受到抑制,难以对经济聚集作出积极反应。这个猜测包含以下有待探查的问题:当限制人口聚集与经济聚集的哪些关键条件被改变,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才重新加速启动,并日益变得激越昂扬?
  再三向读者交代,本文的“猜测”普通得很,不过是有待查证、有待探查的一个对作者而言比较便利的出发点。“猜测”绝不是理论,即使将来有幸经得起推敲、查验与辩驳,在作者看来,也不过是进一步观察与思考的一位未来的向导。

五、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
   
  工业化与城市化相辅相成。在理解上,这一点没有特别的困难。工业不同于传统农业,技术上不靠光合作用,不需要每部机器、每道生产工序都均匀地晒到太阳,所以可以在空间上集中,也需要通过聚集来节约基础设施的投资。此外,工业产能大幅度提高之后,产出有了革命性的增长,需要更发达的分配体系,一般也会刺激市场和商业中心的发展。
 中国在很长的时期内,推进工业化的难度更大,因为长期以农立国,工业化的资本、技术、人才门槛太高,难以逾越。比较之下,“城市”却是老早就有了的。发展城市也没有什么名堂,似乎工业化之后,城市化自然就会加速。倘若工业没有长足的进步,“消费性的城市”再多,对经济也没有好处。由此,前辈学者皆重工业化。笔者一向尊敬的、去年高龄辞世的张培刚教授,上世纪40年代在哈佛的成名之作就是《农业国工业化》。
 中国的工业化历经艰难曲直,终于在全球搞出了名堂。比照之下,倒是原先普遍认为门槛不高的城市发展,成为落后于工业化的一条短腿。本文标题——“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讲的就是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不相匹配的现实,其中包含的经济逻辑,值得深入探查。
 先简要交代一下,衡量工业化的水平,关键指标是“工业化率”,也就是工业增加值占经济总量的比例。城市化呢?当然是“城市化率”,即城市人口占全体人口的比例。这两个“率”,一个经济,一个人口,当然无从直接比较。不过,由于工业活动总要“投影”到人口的空间分布上,所以在经验上,以上两率又可以作统计上的比较。
 让我们先从最新的数据看起。今年国家统计局宣布我国城镇化率51.3%,那是2010年人口调查的结果。同年的工业化指数是多少呢?46.8%。这是说,2010年我国不但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且城镇化率也超过了工业化率。这当然是了不起的成就。不过拿全球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工业化率相对于城市化率而言,还是偏高了不少。用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全球平均的城市化率为50.9%,而工业化率不过26.1%,而中国的两率的比值是1.09(即城市化率/工业化率=51.3%/46.8%)。全球的平均比值是多少呢?1.95(50.9%/26.1%)。中国的工业化率相对全球平均水平高出了近一倍,统计口径的细节差异就不重要了。从大的图像看,中国工业化推进的城市化率的提升,远远不及全球平均水平。
 与发达国家的区别就更为显著了。2010年,美国的城市化率/工业化率为 4.1,即城市化率高达工业化率的 4.1倍。同年同一比值,法国为4.11,英国为4.09,德国为2.64,日本为2.48,共同呈现出城市化率远远高于工业化率的特征。即便是“金砖五国”中的巴西、俄罗斯、南非和印度,城市化率除以工业化率的比值也分别达到3.22、1.97、1.38和1.15,都比中国的高。
 不可小看这个比值。讲过的,工业化活动引起人口分布的改变,在空间上总有相应的表现。城市化率大大高于工业化率,描绘的是随着工业产出占总产出比重的提高,会有高得多的比重的人口居于城市。这幅图像背后,有规律在起作用吗?
 让我援引道格拉斯·诺斯的一项研究成果。这位后来以制度变迁理论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教授,早年是研究美国经济史的。1988年他与一位合作者发现,在1970年美国的全部产出中,来自交易部门的贡献高达 46%~55%,比一个世纪前的美国状况——交易部门贡献了 26%的总产出——整整提升了约一倍。这与经验的观察很一致,就是与“发展中的美国”相比,发达后的美国有更多的人力资源从直接生产部门转移到“交易部门”工作。后者通常聚集于城市,所以城市化率比工业化率有更快的提升。
 研读这项发现的时候,我问过一个问题:如果交易部门不是比工业生产部门更发达,美国还能拥有世界第一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吗?答案是否定的。没有更发达的交易部门,工业品无从在市场上实现转手,很快遭遇“产能过剩”,那就再也谈不到继续发展了。毕竟,工业生产流水线的技术进步可以很快,产出的规模也可以迅速翻番再翻番,可是,打通市场的“技术进步”一般就没有那么快了。简言之,是无数的“推销员之死”,才成就了现代工业革命的。
 受此认识的提点,我对交易部门相对更快的增长,多少有了点敏感性。1996年回国,“下车伊始”的当晚,我就前往济南看一家洗衣机厂,对这家当时生产规模不大的制造业公司要向几十个城市派出庞大的销售、服务和修理团队,印象极为深刻。1998年有机会访问 TCL,李东生的副总介绍他们遍布全国的营销人员总数远比车间工人多得多时,我就不觉得那么吃惊了。交易部门的加速扩张,是工业化进步的可靠征兆。
 可是,就整体而言,中国还是上述经济规律的一个反例!不是吗?作为当今全球总量第二大的经济体,2010年中国工业增加值总量为18.8万亿元人民币(约合2.78万亿美元),占据全球工业总量中的最高份额,也说明“世界工厂”名副其实。可是,若论工业化推动交易部门的更快增长,以及其空间投影——城市化率更显著的上升——中国却不但敌不过美欧日本,甚至在金砖诸国中也甘居下游。这里冒出来一个谜:工业化推动城市化率更快增长这个规律,为什么在中国的经验里失灵?
 我的看法,谜底在于开放与全球化。读者都知道,今天的中国工业为全球市场供货。但是,中国制造的工业品之所以大步流星地走向世界,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了“世界城市体系”的帮助。离开了香港、新加坡、汉城、东京、法兰克福、汉堡、洛杉矶、旧金山、芝加哥、纽约、伦敦等世界城市的商务、物流、技术和融资等多方面的服务,中国制造要坐上天下出口的第一把交椅,应该没有那么容易。
 看来,内地企业的“借船出海”,首先是“借城出海”。世界上当然没有白借这回事,服务费总是要付的,学费也不能不交。来来往往之间,中国制造刺激了境外交易部门的繁荣,推动了相关经济体的城市化更上层楼。我们要明白,今天发达国家的城市,服务的可不仅仅是他们本国的实体部门,这些声名远播的世界城市中心,也为中国制造提供服务,并在服务扩展中成长。
 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中国内地交易部门的更快增长。投影到空间表现上,中国的城市化率就没有表现出相对于工业化率的更快提升。虽然自己和自己比,近年内地的城市化率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甚至有人认为已经偏快了。可是拿全球的情况作为参照,迄今为止,我们还是可以在中国现状中看到“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的现象。本文要说的是,经济规律未被违反,只不过是开放与全球化不再让它显示在单一国家的账面上。

六、中国城市化滞后拖累经济转型

  出口导向驱动的高速经济增长,遮蔽了中国经济的一条软肋,那就是城市化滞后。大量中国制造品源源不断地外销全球市场,其实是利用了现成的境外商贸、物流以及金融等方方面面的服务,也就是借现成的境外城市达成了中国制造的出海。一路顺风顺水走下来,中国作为世界工厂,经由世界城市向世界市场外销产品,十分顺理成章。
  冲击才显露出掩盖在成就下的薄弱环节。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波及中国,使过往每年 20%-30%正增长的出口,骤然降为 20%以上的负增长。东部沿海出口主导的中国经济增长发动机,突然“失速”。那年10月间我先后在沿海一些工业区里打转,看到上下班人潮依旧汹涌,但订单大幅度下降的情况却普遍出现了。年底时分,农业部门发布的一项调查说,出现了2000万农民工的回乡潮,为1962年以来所仅见。
  形势当然严峻。须知中国的出口在最兴旺的年份,几乎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 40%。外部冲击一到,中国的出口增长率里外里下跌了50个百分点,倘若找不到另外一驾马车顶替一下,经济增长断然难以持续。
  这就逼出了一个新动向:当庞大的出口工业能力遭遇外需疲软时,一些外向厂家率先向内“转型”,希冀通过开拓内需市场来摆脱困境。从道理上看,向内转具备可行性,因为外需走弱明显改变了中国产品在内、外市场上的相对价格,“看不见之手”终究会牵着厂家之手向国内市场的方向走。虽然购买力的绝对水平还是外高内低,但这些年国内消费市场扩容也不小,加上人民币对美元的真实汇率不可阻挡地升值,风助火势,“中国制造”部分转内,应该大有可为吧?
  恰恰是2008年10月的温州之行,教我懂得中国制造转内绝不容易。那次访问的由头,是温州市请到200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爱德华·普雷斯科特,要他为温州产业界指点全球危机的迷津。不知怎么搞的,主办方还点上了我作陪。我自己是刚看了东莞的几家工厂,很乐意利用这个机会再看看温州。于是,在论坛开始的前两天我先行到达,请当地朋友安排看几家温州制造企业。
  转来转去,就转出了名堂。印象最深的,是红蜻蜓的老总钱金波在他的办公室里给我上的那一课。记得刚坐下来,钱总就报了一个数:今年销量下降了 15%,可是从来没有过的。我问:行业怎么样?他说降得更凶,怕 30%还不止。也是因为外销收缩吗?是的。怎么会呢?温州总不像东莞那么依赖外销吧?
  听到我的问题外行,钱金波决定细说从头。温州鞋业原本是内向为主的,大约六七年前开始大规模转出口。当时的情形是国际大公司拿着大订单来,看上哪家,全部生产线都要了,条件就是为外需贴牌生产。那时,国内鞋的市场竞争激烈,杀价无情,还要跨地域管理庞大的营销网络,遇到经济景气波动,收货款都难。比较之下,外销订货数目巨大,回款的信用好,特别是交易简便,签了合同、发个传真就可以做生意。别看国际订单压价狠,毛利率低,可是走货量大,麻烦很少。权衡利害,大批温州制鞋企业转为外向。传统的温州商业模式,即“做市场、带工厂”,也一路转为“接单工业”。老板倒是再也不用那么辛苦了,特别是不用为国内商路上那层层叠叠的麻烦劳神了。
  红蜻蜓算一个另类。2003年,一家国际连锁巨头公司要红蜻蜓接单。钱金波在谈判中才算明白了接单模式的利与弊。这位楠溪江边的农家弟子,认定还是要创自己的牌子,所以看到了“舒舒服服贴牌”中隐含的代价。他认定,红蜻蜓遍布全国城镇的1000家自营门店和3000家加盟店,才是自己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看到业内那么多厂家亦步亦趋转接单,他把心一横,不但谢绝了超大订单,而且把当时已占公司 30%产出的贴牌生产,也转为通过自己的渠道行销。
  这就是红蜻蜓在2008年的冲击当中,受伤程度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原因。“好歹我们还可以通过自己的销售网灵敏地知道市场动向,可以及时调整。”接单工业就不同了,一旦国际市场需求减缩,没了订单,“就像电灯突然拉掉,屋子里马上漆黑一团,谁也摸不着门。”
  难道不可以再转型回来吗?无非是重操旧业,再把国内的行销商路建起来就是了。可是,钱总对此不乐观。“那次从内转外,是从难转易;此次由易转难,不可同日而语。”更要命的是,“那时我们鞋业老板的平均年龄也就是30来岁、40来岁,现在40多岁、50多岁的,打拼不动了。”
  是的,温州工业——珠三角的制造业也一样——原本就是做内需起家。举凡纽扣、像章、眼镜、鞋饰、低压电器、小家电,这些当年赫赫有名的温州小商品,我们想不出有哪样不是冲着国内消费者而生产的。温州人的本事是做市场,十万经销员打天下,进而承包商业柜台,然后搞起遍布神州的经销系统,终于带出闻名天下的温州制造业。历史的轨迹很清晰,离开了开拓国内市场的经销能力,温州人的创业之梦——“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怕是圆不成的。
  上世纪90年代以降,特别是中国加入世贸之后,温州货走向更远的市场。草创的本地公司边干边学,把产品越做越好,达到国际市场可接受的标准。另外很重要的宏观环境因素,是1994年中国主动大幅贬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国内工业的成本优势得以发挥,与国际市场打成一片,“中国制造”更开放地涌入世界市场。
  恰恰在那一波转型当中,长三角、珠三角的制造业普遍发生了一种“流程性”的转变。原本的“以商带工”,逐渐演变成专业程度极高的“接单制造”。要明白,接单工业绝不是不要创意、设计、融资、分销、物流以及售后服务。哪一个环节也少不了,只是无须“中国制造”亲力亲为。所有那些环节,很多甩在了境外,由“发单”的跨国公司去完成。用进废退之间,中国制造转成了世界工厂,或者更准确地描述就是成为世界的车间。这就是上期本栏目概括的,中国制造借了世界商业和服务业,借了世界城市,然后大踏步地走向世界市场。
  这也是2009年以后,虽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内需”以及“刺激消费”等口号不断升温,但最后中国经济主要还是靠政府主导的高投资,才抵御了全球危机对中国增长的影响。说白了,在现实条件下能够替代外需这匹大马的,只是投资,而不是消费驱动的内需。
  钱金波教我懂得了选一个新的角度看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已在相当程度上“接单化”了的中国制造,要转向开拓内需市场,非借国内商业与服务业的跳板不可。反映到空间布局上,这块跳板就是城市。问题是,“世界工厂”的多年繁荣,并没有为中国备下一个消化得了超前工业化成就的国内城市。整体看去,中国城市化的小马,拉不动工业化的大车。这是经济转型绕不开的一道坎。
七、轻视城市的历史根源
   
  城市化相对于工业化发展的滞后,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新现象。比较而言,愈是早先的经济增长,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的特征就愈显著。这说明,重视工业而轻视城市的倾向,由来已久。
 先看十年前。根据统计年鉴,200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为 36.2%,工业化率为50.9%。这就是说,那时候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之间的比值还不到 1,仅为
0.71(=36.2%/50.9%)。再往前看二十年,1980年我国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干脆不到 0.5,仅为0.44(=19.4%/43.9%)。
 关注这个经济现象,说起来也为时不短。记得最早是1985年春天,地点就在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当时所在的西直门内草场街22号,“老八队”讨论农村发展与国民经济时,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中抓住过这个命题。顺便交待一句,成立于1980年的农发组,于1984年莫干山会议后一分为二,大部分研究人员转到国家体改委下属研究所,剩下八个成员继续留在杜润生领导的农口做研究,昵称“老八队”。记忆中是一间不大的客厅,阳光透窗而入,陈锡文、罗小朋、白南生、杜鹰、高小蒙、邓英淘、高山围成一圈散坐,我受差遣拿了支粉笔在小黑板上做记录。那一节的题目是“国民经济的特征”,应该是小朋或淘淘先提出来的,大家吵了几句后认为算得上一条,我就记下“工超前、城滞后”六个字。
 搞农村调查研究,为什么要扯上国民经济?原来1984年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农产品卖难”——农民增产的粮食、棉花,交售时遇到国家仓储不足的严重困难,到处排队,引发农民抱怨。直接缘由,当然是包产到户惹的“祸”,因为激励机制的变革,农民多种多得,生产积极性与大锅饭时代不可同日而语。1979-1984 年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近 9%,其中种植业年均增长6.61%,粮食年均增长 340亿斤,棉花1300万担,都是多少年没有过的。
 似乎不难明白,是农业生产的超常规增长,才显出国家收购农产品的“胃口”不够大,所以引发卖粮难、卖棉难。可是一路跟踪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农发组对形势的研判多看了一个层面,即农产品的需求遇到了一个结构性障碍。简单讲,在“十亿人口、八亿农民”的中国,一旦农民放开手脚积极增产粮棉两亿城里人根本不可能消费得了。因此,问题不单单是国家粮仓的尺寸不足,而且是给定城乡隔绝的现状,我国农产品的市场需求相对不足,背后的原因是城乡比例失调、城市经济的容量严重不足。
 麻烦来了。改革以来我国农业的超常增长,曾经是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基础。当时分解,1979-1984 年我国社会总产值年均 9%的增长,大头来自农民新增消费与新增投资(主要是农村住宅)的贡献(约占62%)。如果市场需求把初级农产品一马当先的增长拉下来,国民经济继续增长的引擎何在?新的机会与挑战究竟是什么?
 这就是当时“老八队”一起讨论国民经济的背景。实在怀念那时研究问题的氛围。都是多年下乡又进城读了大学的年轻人,个个具有鲜明个性,却又被卷入同一座思考现实中国实际问题的“熔炉”(邓英淘语)。吵起问题来,谁也不买谁的账,可就是不伤和气。大家面对真问题,感兴趣的只是现象与现象背后的道理。杜老的领导方式是百无禁忌,放手让小子们观察、思考、提问、分析与建言,从来没有命题作文这回事。也没有谁会争职称和发表的署名,更不讲官话与套话。一晃二十七年过去,当年围坐一圈的八个老友,先后去世了三位,实在叫人感慨万千!
 那记在黑板上的“工超前、城滞后”,写进研究报告的文字如下:“迄今我国仍有80%的人口滞留农业与农村,说明我国以往的高速工业化是在城乡隔离的条件下进行的。工业化在城市高速推进,而众多的农村人口则同小部分国民收入组合在一起,保持着一种很低的分工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工业净产值的高比例同农业‘就业’的高比例,十分罕见地长期并存”。这是对经济结构的特征描述。未来可能是个什么样子?“1979-1984 年国民经济增长格局的终结,同时就是根本改变原有城乡经济关系的开始”。还有战略与政策建议:“在新成长阶段,很难仅仅以小集镇(农民离土不离乡)战略来解决城市化问题。我国的结构变革决不可能在目前城乡分隔的基础上完成”;“打破城乡隔绝既需要从改革由‘城市人口’组成的城市体制来推进,也需要兴建、扩建一批主要由‘农村人口’组成的新城市”。
 这篇研究报告,后来署名“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以“国民经济新成长阶段与农村发展”为题,全文刊登在《经济研究》上。我们可没有想过公开发表,更没有想过能在全国经济学最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最出乎意料的是,这篇 2万字的长文不是投稿,而是时任执行主编的唐宗焜先生看到了我们的草稿,主动要责任编辑乔桐封联系作者们并给以精心的编辑——好年代遇到的好人实在是很多。
 我自己参加此项研究的收获,是从此关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联。前提的前提,是认识到“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既不自然、也不正常。后来隔几年我就看看城市化率的变动,也看看工业化率的变动,并把两率之间的数值描出一条曲线来看趋势。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重工轻城的扭曲状态不断得到改善,尽管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之比,到2010年的最高值(1.09)仍然还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低于其他金砖国的水平、并远远低于发达国的水平。
 是“重视工业、轻视城市”使然吗?不好说。那顶多是从行为的结果推测“动机”罢了。不难理解中国人对工业的普遍重视,那是从近代洋务运动就开始了的共识。毕竟“船坚炮利”的教训,国人皆不会忘记。后来毛泽东所言“落后就要挨打”,大体上也包含“工业落后必定挨打”的意思。整体而言,中国人的“重工”倾向,不是从民生消费或生产率出发,而是从国家主权、国防、国际环境的角度加以衡量的结果。
 当然,中国的经济思想、战略与政策,一般也“重农”。不过我的感受,那也是为“重工”服务的。没有农业和农产品的支持,工业想快也快不起来。真想重视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吗?那就非重视农业不可。这是“论十大关系”的点睛之笔,也证明“重工”才是真正的重心所在。
 比较费解的是为什么要“轻视城市”?工业不靠光合作用,总要讲聚集,达到一定的密度就是城市,所以工业与城市分不开,一般也不容易对立起来。我没有看到有明确阻遏中国城镇发展的论述、文件和言论。找不到“轻视城市”的动机,却收到了轻城之效果,何以如此,下次再谈吧。

八、重工轻城,由来已久(与07重复)

九、城市偏向导致城市化滞后

   
  说来不易相信,长期以来我国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居然与一套“城市偏向”的观念、制度与政策有关。真可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原来重工轻城并不是“轻视城市”的产物,恰恰相反,是“维护城市”的偏向主导了体制与政策,才强力阻挠了人们择城而入、择地而居的自发倾向。
 容我从较远的地方说起。1991年我到洛杉矶加州大学后,选过一门讲英国人口的课程。老师是剑桥来的斯科菲尔德教授,曾多年主持颇有声望的“历史人口小组”的工作,利用散见于英国各地教区的洗礼、婚礼、葬礼登记资料,“还原”了工业革命前几百年的英国经济社会人口变迁。就在那门课上,我才知晓早在出国前就自以为耳熟能详的“城市化”,从观察到概念的形成别有一番来历。
 最早是人口统计方面的发现。例如17世纪的人口统计学先驱约翰·格朗特(1620—1674),在分析当时伦敦的洗礼与殡葬数据时,发现本地的殡葬数远远大于本地出生的人数。他估算,从乡村和小城镇到伦敦的净迁入人口,平均每年高达6000人。作为交叉检验,他又分析靠近南安普顿一个小镇的数据,发现90年间这个小镇共增加了1059人,其中 300人留在原地,400 人移民美洲,300~400 人迁入伦敦。这就是说,伦敦城从一开始就是人口迁徙的产物。更一般地说,城市是城市化的结果——居民从聚集程度很低的乡村流动到密度较高的城市。
 是城市的热闹与收入机会等等把人口“拉”上了城市化之路吗?至少开头不是。不少乡村人口是被“赶”出来的。哪些人呢?那些没有机会继承家庭农地或手工作坊的年轻人。儿子也无权平分家产吗?是的。原来那里的传统,家产是家长的财产,要按家长的意愿交给后代继承。没有老子的意愿表达即遗嘱,儿子无权染指家产。从收集到的遗嘱看,多数给了长子,但也不是铁定的长子继承制,因为传给女儿、亲戚、家仆甚至外人的,也都有。比较可靠的准则只有一条,就是家产按家长意愿传给后代。
 无权继承农庄的,只好走人。人群中天然牢不可破的血缘、地缘关系网,就这样被无情地撕开了一道口子。从这里跑出来的,注定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之辈,同是天涯沦落人,谁与谁也没个宗法纽带,只好发展陌生人之间的平等契约,合作起来讨生活。后来所说的“自由民”、“市民”或“市民社会”,就是这样来的;以市立城、作为自治体的“城市”,也是这样来的。
 与行政中心或军事重镇之“城”不同,“城市”在很长时间里可不是锦上添花的繁华之地。也是这位老师在课上讲到的,包括伦敦城在内诸多英国城市,多少年来的人口死亡率要远高于乡村地区,预期寿命则远低于乡村地区。原因简单,密度达到临界点就要基础设施建设的跟进,但早期多数自治城市满足不了,建筑通风、道路、上下水管道、防火等等,一律乏善可陈。新鲜食物的供应,当然更谈不到。简言之,生活质量城不如乡,这似乎是英国早期城市化的常态。那里的“上流社会”推崇田园生活,是不是也由此而来?《英国女王》说伊丽莎白得空就下乡,《凯恩斯传》说这位经济学的天之骄子隔三差五去伦敦郊外休闲,怕都是在那个时代“城乡差距过大”下趋利避害的行为吧。
 人们为什么还要在如此糟糕的城市里凑合着过?农庄之不容和不留是推力,向城镇聚集、需求集中刺激出来的分工细化,“无意中”创造更多的收入,就是拉力了。费雪讲得好,收入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经济学的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既然都没有继承到土地,谋生当然以创造新的收入为要。人口聚集带来经济聚集,经济聚集又吸引更多的人口聚集——“城市的能耐”终于开始发力,这是我在本栏以前的文章里讲过的。
 把以上讨论抽象出来,最重要的法则是一条:社会总要承认——至少不禁止——人口在空间移动、聚集的权利,才有城市化,才有城市。其实,城市化的“推力”和“拉力”都是动力,重要的是城市化的动力要大于禁止人们择城而入、择地而居的阻力。很明白,恰好17世纪英国的习俗和法律不禁止人们从农村移入城镇,否则根本不会有“1800年英国城市化率达到25%”这回事。
 深究下去,自由移民的权利常常在无足轻重的时候才容易被承认。不是吗?中世纪西欧的经济、财富、高品质生活的重点不在城市,而在乡村庄园。相比之下,“城市”反倒成为“没法子之人”的一个去处。所以打从一开始,很多“城镇”差不多就是“贫民窟”的同义词,又脏又乱又差的,绝不是世袭特权家庭的安身立命之处。也正因为如此,城市才与普通人的自由相连。至于日后的城市成为文明和财富极其耀眼的中心,那应该不是谋划的产物,而是自发的自由经济活动的意外结晶。
 容忍向城市流动的自由,在中国遇到一个困难,那就是早在工业化之前,国家权力、财富和文明便集中于城市。说起来,农业文明并不需要空间上的高度集中,可是据一些学者之见,大规模的治水事业和面向骑兵的国防,离不开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大一统中国应运而生,而国家运转的重心早就集结于城市。
 远的不提,现代史上的“农村包围城市”,并不是说中国的城市不重要,而是很重要、太重要,只无奈敌强我弱,不可能在几个中心城市“一声炮响”就取得革命胜利,才下决心迂回曲折,先在农村搞几十年根据地,直到具备了实力,才把战略重点转向城市。《开国大典》里的进城前夜,毛泽东豪情万丈地说这是进城赶考,可见早知道城市重要。
 城市被看明白绝非无足轻重之地,搞建设的时候开放自由流入就不容易。就当下讨论中国城市化滞后而言,不少意见指向一个关键的制度变量,即公民有没有宪法保障的“迁徙自由权”。据查,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是规定了公民的自由迁徙权的。后来此项宪法权利被删,且再也没有写回来。不少人大代表、专家和公众意见领袖,因此主张“迁徙自由权”重新入宪,以此指导、规范相应的法律和政策。
 研读了有关材料,得到三点印象。一是“54宪法”写入“迁徙自由权”时,本身就不那么顺畅;二是宪法写入迁徙自由权之后,实际执行中很快打了折扣;三是1975年文革高潮从宪法里拿下了迁徙自由,后来再要求重新写入,困难重重。
 这段公案,对理解中国城市化问题大有意义。我的解读,恰恰是对城市地位的看重和偏爱,才引致观念、制度和政策限制人们择城而入、择地而居的自由。此话怎么讲,且听下回分解。
十、录以备考的迁徙自由

 传统中国之城,凡比较知名的,差不多都起于行政中心和军事重镇。纯粹以自由市场立城者,有是有的,不过顶多也就是些小集镇。围起个城墙来的去处,没有不是官家主导的。那里当然也有市井生活,不过照例处于“为辅的”地位罢了。
 这些特质,与我在斯科菲尔德教授课上听到的英国早期城市,实在大相径庭。近代帝制崩塌、战乱动荡把中国闹得“国将不国”,城市的地位当然也大变。不过从一般阅读得到的印象,中国的城市还是财产与权力的庇护之地。例如湖南农民运动席卷三湘之时,据青年毛泽东的考察,“重要的土豪劣绅……几乎都跑光了”——“他们中间,头等的跑到上海,次等的跑到汉口,三等的跑到长沙,四等的跑到县城。”此外还有天津的租界,无论末代皇帝、军阀、达官贵人,谁倒了霉都可以进去躲一阵的,包容得很。
 即使对于中国的革命者而言,城市也是个好地方。孙中山策动的那些军事行动,离开了香港、广州这样鱼龙混杂的城市生态,不好想象。中共一大选了上海石库门为会议地点,偶然之中也有绝非偶然的因素。至于后来的“农村包围城市”,并不是城市不重要,而是太重要,只是一时敌强我弱拿不下来,非迂回夺取不可。这是上期本栏讲过的。
 城市的实际分量很重,又被方方面面看得更重。这样的地方,可以允许自由进出的吗?从这个角度想,从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41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到1954年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以贯之地把“迁徙自由”列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还真的殊为不易。我的看法,与其说这来自传统与牢靠的社会共识,还不如说是那个时代“与国际接轨”的产物吧。
 据亲历者回忆,1954年第一部宪法关于迁徙自由权的规定,来得极不容易。这位回忆者是董成美教授,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编辑组总编辑。董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系,后到人民大学法律系任教,1951年后调任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他在2003年12月接受的一次采访中讲道,“毛主席在宪法起草中是不同意规定迁徙自由的,他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
 这段石破天惊的文字,收在《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湖南人民出版社。附录7,“关于制定1954年宪法若干历史情况的回忆——董成美教授访谈录”)。那本书的编著者是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一位知名的宪法学家。我看过关于他的报道,印象深的是为了收集第一部宪法的资料,韩教授带着他的学生从按规定不允许复印的档案馆里一个字一个字抄回了宪法起草委员会7次讨论的纪要。我很自然地相信,以如此态度治学的,编书一定认真。
 可是对毛主席不赞成迁徙自由的回忆,网上也有质疑声。一是孤证,因为没有其他人的旁证说明此说为真。二是董先生于2008年辞世,死无对证。孤证说有点道理,因为我也想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回忆或更直接的记载,表明毛主席确实反对迁徙自由权入宪。找来找去,没有发现。
 只是在同一篇采访中,董成美先生还说了一句:“但是后来宪法仍作了规定(指迁徙自由权),没有听毛主席的,我们大都认为规定迁徙自由是有必要的。”关于这一点,即某些毛主席不赞成的条款最后还是被写入54年宪法,却还有类似的例证。如《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保留的对54年宪法起草过程的16条批语,其中第一条批语是“不写为好”,针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信仰宗教自由的权利”,毛泽东在“游行、示威”旁画了两条竖线,打一问号,并在上方写了这个批语。但是,最后的宪法文本并没有采纳毛泽东的意见。对此,韩大元的评论是,“在宪法制定过程中,毛泽东的工作作风是民主的”。
 董成美关于迁徙自由权的回忆,倒是没有讲得很清楚,毛主席的反对意见究竟是在什么场合说的,究竟是一种深思熟虑的不同意,还是对迁徙自由的一般性议论而已。反正我自己读后的第一反应,是觉得毛主席他老人家自己也是农民之子,也是不可抗拒的由乡入城历史潮流里的一分子,怎么就对人们在城乡之间的“来回移动”抱有那么大的反感呢?
 其实,不赞成把迁徙自由写入宪法的,还有毛的秘书、时任宪法草委副秘书长的田家英。蔡定剑在他的《宪法精解》(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中提到,“在讨论时,有人问田家英为什么没有写迁徙自由?他解释说,主要原因还不是怕农民进城,也不是怕建设时搬迁不了的问题。原条文规定了居住自由,可以包括迁徙自由,居住自由比迁徙自由更广泛。比如一个人有多处居所,今天在这里住,明天在那里住,这并非迁徙。”最后是邓小平一锤定音:“写上‘迁徙’,少费唇舌。”
 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权最后还是写进了54年宪法。1954年至1956年是我国历史上户口迁移最频繁的时期,全国迁移人数达7700万,包括大量农民进入城镇居住并被企业招工(见《当代中国研究》2007年第 4期)。可是,很快也遇到新问题。有人检索法律文档,发现从1955年 6月到1957年12月,政府先后就“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制止农村人口外流”等问题发布了 7个政策文件,实际上限制农民进城。1958年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18页)。从此,多了一个中文词汇——“盲流”。由于防止、制止、禁止的重点是农民进城,所以这一称号多半用来称呼在城里被看见的农民。
 1975年在“文革”的高潮里修宪,“迁徙自由权”被正式拿下。其实,早在1961年国家动员2000万城里人回乡之后,城乡壁垒就已经高高筑起。“文革”后又来一场“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运动,外加2000万知青和干部再次出城入乡。在实际生活里早没了影的“迁徙自由”,被从宪法文本上删除,谁也不觉得不正常。
 历史转了一大圈。再回头看,即使毛主席本人在起草54年宪法时没有表示过反对意见,那种“认为人不能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得有制度;城里人就是城里人,乡下人就是乡下人,不能随便来回移动”的观念,在上层建筑里还是相当的有市场。是不是可以这样看,与其把1954年迁徙自由入宪看成“正常的”“成熟的”状态,把后来该权利出宪看作是对神圣宪法准则的违背,还不如说公民在城乡之间的迁徙自由还远没有被视为与生命一体的抽象权利。它只能服从“种种不同的实际”,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存在,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则轻易被限制直至废除。
 迁徙自由权重新入宪,怕要另选一条路,即先从实际情况允许广泛地重现该项自由、再经由观念上的更新与抽象达成。

十一、限制迁徙自由的理由

  上文发送给编辑之后,又阅读到一些有关迁徙自由的资料。急于告知读者的是,早在宣告“公民拥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54年宪法发布之前,限制迁徙自由的政策和做法就已经出台了。所以,上文要修订:不是1954年之后“遇到了新问题”,而是早在第一部宪法颁布之前,政府就着手限制迁徙自由。
  先看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社会司于1950年11月26日发表于人民日报的一篇文告——“应劝阻农民盲目向城市流动”(收入于建嵘主编的《中国农民问题研究资料汇编》,第二卷下册)。该文列举了当时农民进城找工作的现象后,指出“必须大力说服农民,以克服农民盲目向城市流动的情绪”。至于必须劝阻农民进城的理由,文告点到“浪费国家许多钱财,影响社会秩序,而且给各地人民政府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困难”;同时,“对于农民来说也很不利,因为他们盲目跑到城市,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卖掉衣服被褥等物,走上流浪的道路”。全文最可圈可点之处,是下面这句话:“目前的劳动就业主要是解决失业问题,而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并不是失业者,他们有地种,有饭吃”。
  两年多后,54年宪法尚没有诞生,政务院于1953年 4月17日发布“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提出“由于城市建设尚在开始,劳动力需用有限,农民盲目入城的结果,在城市,使失业人口增加,造成处理上的困难;在农村,则又因劳动力的减少,使春耕播种大受影响,造成农业生产上的损失”。解决的办法,就是不但要“劝”,而且要“止”,包括“不得开给介绍信”、“动员还乡”、“不得擅自到乡村招收工人”等。
  又过了不到一年,内务部、劳动部于1954年 3月12日发布关于继续贯彻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查对了一下,54年宪法通过的日期是同年9月20日,所以此指示早于宪法半年,内容无非是过往的政策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所以必须进一步“劝止”。
  这样看,在公民迁徙自由权正式入宪之前,农民进城的权利在新中国的实际生活中已经受到了限制。问题是,54年宪法写入了迁徙自由权,是不是就此清理、审查、停止与宪法原则相违背的规定与政策呢?没有。因为上周本栏讲到的从1955年 6月到1957年12月,政府先后就“户口登记”、“防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制止农村人口外流”等问题发布的7个政策文件,一以贯之地限制农民进城。
  其中,“盲流”的称号一直沿用,政策取向没有改变,惟一变化的是从劝止、预防到制止和紧急制止,政策越来越严。
  宪法上白纸黑字写有“迁徙自由”,但实际执行的却是限制农民进城的一整套政策。如此并行不悖,难受不难受?不难受,特别是在我们的上层建筑里看不到有什么好难受的。这是一个直到今天也还值得注意的现象:讲归讲、做归做,谁也不难受。问题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即便迁徙自由权重新入宪,对实际生活究竟有多大的意义?
  关心这一点,与研究制度对人行为影响的学术传统有些干系。至少从道格拉斯·诺斯之后,就不能无视人们的“认知”——也就是我们习惯用的“观念”——在制度变迁中的重要作用。流行之见,“利益”和“观念”可以并列为影响制度变迁的力量。可是所谓的“利益”,难道真的可以摆脱“观念”的纠缠吗?
  以怎样看待自由迁徙、农民进城为例,所有关于“实际情况”的分析,以及有关利弊得失的“计算”,没有一处离得开人们的观念与看法。比如上文提到的,农民进城“浪费国家许多钱财,影响社会秩序,而且给各地人民政府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困难”云云。这里面的每一点,都离不开人们的观念。“浪费国家许多钱财”,是指什么呢?是政府补贴农民进城吗?如果仅仅只补贴流动者,当然对不流动者不公,所以不该发放特别补贴——事实上也没有这回事。那是指政府为此而增加了行政经费吗?这又要运用观念进行运算了:政府本来就有履行公务的责任,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当然要发生相应的公共服务成本,否则要公共财政何用?至于是不是“影响公共秩序”,更是端看我们如何定义社会秩序——允许流动的社会是一种秩序,不准流动的是另外一种——那就与流行的观念息息相关了。
  再看“对于农民来说也很不利,因为他们盲目跑到城市,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卖掉衣服被褥等物,走上流浪的道路”,那就更有意思了。首先对农民究竟是不是有利,有权下判断的不是农民自己,而是“比农民还关心农民的”别人。此种观念源远流长,到今天依然振振有词的,人数还是多得惊人。换一种看法,身无隔夜粮的“盲流”,其实最缺乏“盲目流动”的经济条件,他们非很快找到工作才有饭吃。“一时找不到工作,便只好卖掉衣服被褥等物,走上流浪的道路”,有没有呢?应该是有的。但是这里也需要辨析:那时期年度流动的农民以千万计,究竟有多少因为一时找不到工作而流浪,多少是找到了工作、挣得了更高收入而改善了生活的?为免除极小部分因流动受损的农民利益,不惜限制、禁止流动,从而妨碍因流动受益的大部分农民的利益,难道就不值得细加权衡吗?
在54年宪法前后一系列劝、限、禁农民流动的政策文件中,最具紧迫性的一个理由是,“使春耕播种大受影响,造成农业生产上的损失”。作为一个悠久的农业文明,“不违农时”有广泛的共识。再以当时的农机条件看,农忙时分如果发生大量劳力外流确也可能影响农作。不过我的问题是,写入这点理由的文件是1953年 4月发出的,包含“迁徙自由权”的54宪法是1954年 9月通过的。要是担心农民流动损害农业,迁徙自由权不入宪不就得了?或者更精巧一点,规定迁徙自由必须以不妨碍农业生产为前提?
  这就涉及到“社会认知”(观念)更麻烦的一个层面:流行观念有彼此矛盾的地方。在这里,劳力外流妨碍春耕是一套逻辑,承认并保护公民的迁徙自由是另外一套。后者认为农民务农并不是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而不过是争取收入权利的一种实现方式。务农带来的收入高,务农可也。但国家无权强制农民务农,特别是出现高于务农收入的机会时,“农人”也有权转工、转商、转服务。就算此种“较高收入”只不过是一种预期,甚至是一厢情愿的误判,农人转业的权利还是要给以保障。否则,“务农者恒为农”的秩序,要猴年马月才能打破?
  经济学推理是支持宪法逻辑的。务农收入偏低,其实是务农人数太多,务农者之间的竞争过于激烈。此时农民见异思迁,试试其他机会,本身也会改善农业。如果一时转农为工的人数太多,生之者寡,食之者重,农产品价格连同务农收入将上升,再次吸入劳力与其他资源,以不断达成供求平衡。这里只需两个支点,那就是有可靠的择善而从的权利,外加转来转去的费用尽可能的低。
  不过对于农耕历史悠久、工业化刚刚起步的中国而言,观念矛盾是题中应有之意。如何处理矛盾的复杂现实,本来免不了磕磕碰碰。此时,一边倒学苏联的国策开始发力。毕竟,老大哥的经验连同其支持的观念,在那时是不可抗拒的。

十二、老大哥的坏榜样
   
  以国家强制力限制公民迁徙、农民进城,这么一个了不起的“传统”,其实并不是中国内生的,而是从苏联老大哥那里学回来的。回到上世纪50年代初,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在经历了长期的内外战乱后,百废待举要搞经济建设、要奔工业化。可是,从农村包围城市的战争里打出来的新生革命政权,对工业、技术、城市和建设又所知甚少。历史的逼迫之下,新中国“一边倒”学苏联经验,有样学样,很顺理成章。
 具体到有关迁徙的制度安排,苏联搞的是哪一套?我看到的史料说,斯大林治下的苏联于1932年12月31日颁布法令,全面实行十月革命后从没实行过的人口登记与迁徙管理:只有持有居民证的人才能流动、迁徙和变更居住地点。该法规定,“居民证”的发放范围限于城市,最初仅限于莫斯科、列宁格勒等25个重点城市,后来才扩大到所有市镇,但不包括农村和农民。按此法令,苏联公民须在进入任何地区后的24小时内,到当地政府申请暂时居住许可证;如不被批准,则在
3 日内必须离开。这样,根本就没有居民证的广大苏联农民,只好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直到1975年,苏联农民获得持有国内居民证的权利。
 这段公案里所谓的“居民证”,与今天你我人人都有的“身份证”,是不是一回事呢?根本就不是。我是从中央党校党史教授王海光论文的注释里,看到“propiska”这个词,再根据注释的提示,到《维基百科》查了这个词条,才大致明白此“居民证”的真实含义,乃“居留许可签证”也。顺便记一笔,维基百科的很多词条都有中译,但偏偏很值得中文读者留意的这一条,却是没有的。
 这“propiska”是俄文(пропи.ска) 的音译。《维基百科》的解释是这样的:“在1917年以前的沙俄帝国时代和1930年代以后的苏联,(它)既是定居许可,也是移民记录的手段”。至于具体形式,除了在地方户籍登记系统里有文档记录,它还是在个人国内通行证上加盖的一个官方签章。
 老实说,读到这里,我对这个“普罗皮斯卡”究竟是个甚,还是没有清楚的概念。好在《维基百科》附有照片,顺藤摸瓜,我又从网上看到若干,才大致明白它相当于护照和签证:护照证明身份,但人们光持有护照还出不了国;要出国,还需要“签证”,即注明同意你进去、居留时间的对方国家的官方许可。“普罗皮斯卡”就是加盖在“国内护照(internal passport)”上的“签证”,表明持有人可以合法流动、入住、居留。不同之处,这不是为出国,而是在国内就要有的。更不同的地方,是1933年1月1日之后,苏联居民中只有城里人才有权得到这个宝贝,乡下人没有,所以不能合法流动、入住、居留。
 老天爷,斯大林是怎么搞出这么一套办法来的?仔细读,原来那也不是斯大林的原创。上文不是说了吗:“在1917年前的沙俄帝国时代”,普罗皮斯卡就已经存在。再查,整个沙俄帝国时代,自由迁徙从来就不是农奴的权利。甚至在1861年亚历山大宣布废除了俄国农奴制之后,农民虽然得到一般意义上的人身自由和有限度的财产权利,但迁徙权还是付之阙如,因为他们并不准自由离开村社。“普罗皮斯卡”还是一以贯之,惟有城里人才有国内护照,也惟有加盖了国内居留签证的,才可以合法流动。难怪我们当中学生读到的俄国文学作品,从十二月党人到列宁的“流放”生活都有那么一股子的“贵族气”。没错,不够贵的进不了城;不是城里的人,谈不到流放!
 斯大林怎么好意思,把革命对象沙俄帝国禁止农民流动进城的制度,公然统统给恢复了?说起来,也是一连串“实际情况”使然吧。当代学者讲到这一段,总要提到 1927-1928年间苏联的“粮食收购危机”。那不难懂,因为落后国搞社会主义,要加快国家工业化,总会面临工业化原始积累与农业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列宁在世时坚持的新经济政策,无非就是要较多利用包括富农在内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推进工业。但列宁去世后,新经济政策就停了,斯大林试图压农民拿出更多的“贡赋”,以此加速苏联的重工业化。问题是,哪里的农民也不是那么好压的,加上天气因素,“粮食危机”自天而降。
 斯大林的反应是干脆全盘集体化,从限制富农转向“消灭富农”。这就迎来1929年所谓“大转变的一年”——用急风暴雨般的阶级斗争改造农民,在“消灭富农”的纲领下组织几万干部下乡,突击组建“集体农庄”。到1931年底,约2000万户农民“加入”20万个集体农庄。土地被宣布全盘国有化,仅允许集体农庄“使用”;后来政府又部署了国有的拖拉机站,实行国家以机械化服务“交换”农庄产品的体制,并对瞒产、拒交行为实施强制打击(参看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苏联模式研究组左鳳荣、姜长斌的文章)。
 这样国家“拿”粮食是不是就容易了?没有。生产力——“富农”总也是农、也是生产力吧——遭到严重破坏,苏联的粮食产量多少年以后还达不到1914年战前沙皇时代的水准,绷得再紧,也是无米之炊。把农民逼急了,涌向富裕地区和城市的事情就发生了。“情况危急”之下,限制农民流动的“普罗皮斯卡”,就算是沙皇的老招数,搬出来用用对斯大林来说也无妨。
 有一点,斯大林倒做得比较言行一致。那就是他没有把“迁徙自由”写进1936年苏联宪法——那可是被叫做“斯大林宪法”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翻开第十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举凡“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受照顾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以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游行和示威自由”,还有法律保障“人身、住宅、通信秘密”等条款一应俱全,全部入宪。唯一不见的,就是“迁徙自由”。也好理解,“普罗皮斯卡”还在生活里管用着呢,分明做不到的事情,写进去又有什么意义呢。后来历次苏联修宪,“迁徙自由”再没有入宪。
 斯大林宪法当然是我国54年宪法起草时,首要参考的国外宪法文本。据有的回忆录讲,54年宪法最早拿出来的稿本上,就没有“迁徙自由”的字样。后来在讨论中有人提到,1949年的《共同纲领》里面有,而近代多部宪法也有“迁徙自由”,所以建议列为公民权利。这才有了邓小平那句话(“写上‘迁徙’,少费唇舌”),也有了“居住和迁徙自由”这一权利条款。不过整体看,“社会主义与迁徙自由不相容”的观念,还是进入了中国。毕竟,54年宪法还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宪法”,到下一次1975年修宪,文革高潮中的中国当然是响当当的社会主义啦,“迁徙自由”被逐出宪法,还是在这个问题上与斯大林保持了一致。
 从那个时代的认知水平来看,苏联老大哥的做法和理念,毫无疑问地代表着“中国的明天”。要过多少年历史才会指出,那是老大哥带来的一个坏榜样。
十三、制度安排非同小可

  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中国在推进工业化时总免不了要学习外国的经验。至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一边倒”学苏联,是不是真的就是必然的不二之选,怕要让历史学家慢慢去做结论才好。从可观察的现象看,亦步亦趋跟苏联老大哥走,成就与问题也大同小异:国家工业化的推进速度很快,但工农、城乡关系长期紧张、失调——越是粮食困难,越把农民捆得个严严实实的;反过来,农民越少自由,粮食困难越挥之不去。
  1956年,毛主席觉察到苏联模式有问题。“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义务交售制的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这是《论十大关系》里的知名论断。不过从体制上看,集体化、统购统销以及“剪刀差”这一套已在中国扎了根,要全盘更改苏联模式,谈何容易?剩下的,也只有程度的选择:人家把农民挖得太苦,咱们就少挖一点吧。
  少挖也不容易,因为学回来的制度安排里还加上了一条:不许农民自由跑。当然带有中国自己的特色:苏联搞“普罗皮斯卡”,多少还有点欧洲文化的影子,因为至少城里人还有旅行这回事,有权手持一份“国内护照”。中国的传统是大难临头才背井离乡,“流民”从来就不是个好词,怎么算得到“权利”的名下?至于平头百姓具备“公民有权申领护照”的新意识,更要等几十年以后的改革开放“自由行”。
  当时中国的办法是搞户籍制:旅行——甚至包括逃荒——要开个介绍信,但定居就非拿出户口本不可。没有那张小小的户口卡片,任何人不能移居、定居他处。据说开始时户籍制度仅为选举服务,登记清楚才好准确记录选民。但实际情况——粮食困难和饥荒——需要“劝止”农民转工进城。劝而不止,措施就必须升级。弄来弄去,户籍与选举无大关系,却发展成为“身份”的法律凭证。
  不要小看那张户口卡片。它与“普罗皮斯卡”的功能是一样的:户口不在本地的,就不可合法居留,更不能合法定居、移居、再定居。“黑了身份”硬住下来行不行?完全不成,因为办不了粮油关系、租不到房子(遑论参与住宅分配)、不能登记结婚、也无法办妥孩子入托和上学的手续、更不被受理办护照、出国留学和其他公干私干——总之,户口是所有身份关系里的龙头老大,没了它,人们寸步难行,啥也干不成。
  当然,控制的重点是由乡入城、由小城镇入大城市、特别是“盲目流向”北京、上海、天津这样的特大都市。“反向流动”——城里人上山下乡、大城市人到小城镇落户等等——是允许的,不时还受到鼓励。不过,受到收入的指引,在一般情况下,“人往高处走”是主流。因此不难明白,“户籍金字塔”的底部主要是农民,而流动受限最甚的也是农民。
  限制迁徙自由与“把农民挖得太苦”,这两件事情有关系吗?我的理解,大有关系。这里的关键是,仅仅在单一方向上动用国家对农民的强制力,效果将大打折扣。以“挖农民”为例,那无非是采用“征粮制”而不是自由贸易的办法,“把农民的东西拿去太多了,给的代价又极低”。问题是,当国家真把农民挖得太苦的时候,农民就不会“跑”吗?当然会跑。事实上,无论是1928年的苏联农民,还是1955年的中国农民,都大量地“跑”——跑出集体化,跑出农村,跑向收入较高的工业,跑向城市。
  农民跑了,还挖什么去?于是,苏联的“普罗皮斯卡”和中国日益完备的户籍制登场,限制、禁止农民流动的政策、制度和观念登场,最后就是城乡隔绝的制度全面登场。由于跑不了,“挖农民”就比较容易了。
  经济逻辑是这样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即便是斯大林认为的属于农民应当为国家工业化提交的“贡品”,也有生产成本。国家要拿到“贡品”,还要花费征集成本。为了低价拿到农产品,国家就必须尽可能压低农民的生产成本,因为倘若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压不下来,国家的“征集成本”就要上升。影响农产品生产成本的因素当然很多,但给定劳力在传统农业中的决定性作用,农民能不能跑——广义的,包括在不同产出之间的“跑”,以及向更高收入的产业部门和区位的“跑”——对农业的生产成本有决定性的影响。
  试想无论苏联农民还是中国农民,其劳力总有多种用途。以种地而论,他们可种粮、可种棉,也可种豆和种菜。如果制度允许种植自由,那农民种粮,就意味着放弃运用其劳力种其他农作物所获得的净收益;反过来,种别的作物也要放弃机会集合里所有其他的收益——这就是从事某种生产的成本了。禁止农民的自由种植呢?譬如只准农民种收益较低的粮食,不准种收益较高的经济作物,那农民产粮的“生产成本”立马就降低了——没有要放弃的其他收益。生产成本低,即使国家给价低,“征集成本”也比较低。这是说,农民自由影响到一系列的成本。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计划经济除了管头,还要管脚。因为农民的种植活动连成一体,只管头、不管脚,脚的收益就会抬升头的成本,然后麻烦就转到国家这方面来了,造成国家的征集难度上升。管脚也要全面地管,不但要限制农民之脚在粮、棉、豆、麻、菜之间自由走动,还要管住跑向工业和城市,因为那样的机会可能带来更高的收益,将在更大程度上拉升粮食的生产成本,进而给国家征粮造成更大的麻烦。
  很明白,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圣贤从来没有说过搞社会主义可以不准农民转工进城,但斯大林治下的苏联老大哥还是带着中国走上了不准农民自由跑来跑去的路线。这可是一条进去容易出来难之路,原因也简单,一旦不准农民跑,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成本就压住了,低价征集的制度成本也压住了。落后国加速国家工业化、重工业优先、高积累等等一切战略利益尽在其中,欲罢也不能。
  不让跑,农民没有其他机会,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就可以压低到近乎生存底线。1956年毛主席批评苏联“把农民挖得太苦”,那么中国自己是不是就挖得少一点呢?怕是也没有。22年之后的1978年,中国农民人均的年净收入仅 130多元,其中现金收入一年不过几十块。10亿人口的 8亿农民当中,约 2.5亿人吃不饱。  2004年,多年主管农业的原人大副委员长田纪云撰文回顾中国农村改革历程,其中有一句结论说,“遗憾的是,我们中国的办法( 苏联的办法加自己的创造 )比苏联把农民挖得更苦”( 该文发表于《炎黄春秋》 )。何以如此?经济逻辑是,不让农民跑,挖来省力,就是想挖得少也不容易办到。

十四、城乡分割,影响深远

  很久以后,我才弄明白,过去朗朗上口的“十亿人口、八亿农民”,既不是历史的必然,更不是一种自然现象。不论实际上靠哪种职业谋生,“农民恒为农民”不变,这其实是一整套制度安排的结果。至于如何成就了这么一套,那么今天我们可以说,老大哥的榜样、当时占主导地位的观念、以及遭遇到的“实际情况”,怕是混合在一起发挥的作用。
  制度安排为什么非同小可?答案是制度有刚性。这里“刚性”的意思,指的是制度安排依赖国家强制力。不是你情我愿,以大家的自愿为基础,高兴就办,不高兴就不办。制度带有强制性,不情愿也非照办不可。制度性的强制也不是一般的强制,如街上偶遇强凶霸道的那类,靠拳头或拳头威胁就“把成本强加到别人的头上”。国家强制力如诺斯说过的,不但最具规模经济的特点,还用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层层包裹起来,成为“惟一合法的强制力”。这样办起事来,后盾强大,师出有名,所以执行的成本很低。像小小一张户口卡片,为什么把多少大活人都治得个服服帖帖的?国家强制力使然也:你不照办,那就可以把你办啰——而且前后左右的,谁都觉得你错、错、错,反正就是该办。
  在开始的时候,限制公民自由迁徙、禁止农民转工进城以及在户籍、粮油供应、教育、就业等方面城乡二元的制度安排,要面对的无非是一连串看似无关的“实际情况”:粮食供应困难,民工流动带来的交通压力、住宿压力、就业压力,以及种种偶发的“流离失所”境况。有问题当然要解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道道政策措施见招拆招地加上去,仿佛不经意之间,城乡之间就挖出了一道大壕沟,普通人再也不能越雷池一步。
  其实,任何“实际问题”都有不同的成因,也都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粮食供应紧张吗?成因可能是天灾,可能是生产方面缺少技术支持,可能是农民种粮没有积极性,也可能是运销不畅,或销售价格被压得太低,以至于刺激了过度消费;还有的可能,干脆就是相关统计数据不真实,“实际情况”背离了实际。至于应对粮食问题之道,不但不同的成因要用不同的办法,就是同一个成因也可选不同的解决办法。
  问题是决策者在决定应对办法和政策时,到底面临哪些可能的选择?好比驾车前行,如果正前方冒出一座山,或者出现一堵墙,那我们就无法直行,只好绕道选择其他可能的通行之路。决定经济政策和办法的时候,究竟什么才是碰不得的“山”或“墙”呢?那要取决于当事人怎么看世界,也就是他们的观念,特别是有关权利安排的观念。如果在一套观念下,“自由迁徙”被看作是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公民的受宪法保护的权利,那我们解决任何实际问题,都不可以把消除、限制人民的自由迁徙权,当作一个“选项”。因为那就是一座山,或就是一道墙,非要去碰撞,车毁人亡。
  还说粮食困难。不让农民进城,城外种粮的竞争加剧,城内吃粮的竞争减弱,当然有利于解决粮食供求失衡的困难。但这样看世界、选政策,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不把“人往高处走”看作天经地义的农民也可享受的权利。为了解决粮食困难,可以左加一道、右加一道地对农民的迁徙自由权予以限制、消除直至禁止。累加起来,“解决实际经济问题”就走向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方向。
  斯大林不太把苏俄农民的权利当回事,容易理解。布尔什维克搞的是城市革命,圣彼得格勒城一声炮响,工人赤卫队打开冬宫的大门,就拿下了国家政权。按照阶级理论,农民基本上不是无产阶级,而是小资产阶级,其中富裕的部分还挂得上资产阶级。所以无产阶级国家一旦确立了加快工业化的目标,就可以对不起农民。从余粮征集制到“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从限制富农到消灭富农,列宁的合作社纲领很短暂,斯大林的“改造农民”才是苏联模式的正统。
  中国革命走的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长期靠农村根据地,靠动员农民、武装农民而夺得天下。为什么进入国家工业化时期,在对待农民权利的问题上,中国居然与苏联基本上亦步亦趋?我的理解,在长期残酷的战争环境里,革命者要靠牺牲自我、前仆后继地抛头颅、洒热血,才可能实现以弱胜强。搞革命连个人的性命都可以不要,其他权利又何足道哉!转到搞建设、实现国家工业化,“小我服从大我”的革命逻辑依旧,一旦确定了国家的整体目标,任何个体的权利都是可以牺牲的。
  在革命传统下,“个人权利”根本就不可能被看作一座碰不得的山,也不可能被看作一道撞不得的墙。于是一旦面对实际问题,压缩个人权利很容易就被选为实现整体目标的手段。在很多情况下,只要可以压制个人权利,“整体目标”还真的就能够快速实现。这样,一次得手再来一次,用进废退,来来回回就压出了一条路。如此氛围之中,甚至“坚持保障不侵犯他人自由的个人权利”,也被广泛看作是一种不道德的权利主张。事实上直到今天,虽然公民权利得到了过去不可想象的张扬,但具体的目标压住抽象的个人权利,还是可以在很多场合看到。
  没有根据可以说,当年为了解决那一点粮食问题,决策者就定下了非把农民变成“二等公民”的系统目标。我不相信有这回事。问题是事情有自己的展开逻辑。国家强制力也是稀缺资源,也一样服从尽可能节约成本的经济定律。让进城农民回乡下去,是可以立马减轻粮食需求的压力,但回乡农民再流动进城又如何处理?于是,户籍、粮本、就业等一道道限制加上去,总结果就是走向系统的城乡分割。
  过去划阶级的根据,按列宁之说,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据此,完成了国有化、集体化之后的苏联和中国,城乡人民都在公有制下讨生活,应该不至于在经济权利方面出现系统的差别。可是实际的观察与体验,和理论上的预言完全不同。1965年北京一位参加农村四清的大学老师到上海我就读的中学作报告,讲出的一个细节让同学们受到极大的心灵冲击:“工作队员下乡不敢拿出小镜子来梳头用,因为这是老乡们从没见过的奢侈之物”。回想起来,这是我第一次感悟到城乡差距的皮毛。三年后自己上山下乡,在农村生活了很长一个时期,才明白我们的城乡居民之间不是阶级差别,而是古人所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那样的等级差别。
  以消灭阶级为出发点,结果走到城乡之间出现等级之别。这应该也绝不是预设的社会改造的目标。至于阶级与等级有什么区别?一言以蔽之:“阶级”间“跳槽”易,等级身份变换难。我们下周再谈吧。

十五、经济自由是城市化的根基

  除去词汇的颜色,中国的"农民"直到今天还是一个与身份相关的社会等级。种地不种地、务农不务农,是不是已经以非农业为生,这些皆不重要。决定性的事件只有一个,那就是一个孩子出生在户籍分类里的哪类家庭--只要他或她的父亲系农村户口,那么这个孩子差不多永远就是一个农民。
  为什么搞阶级和阶级斗争多少年,居然搞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等级来?我的理解,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又延绵多年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实际的对象不是别的,恰恰是普通农民的经济自由。历史的结论是,限制乃至消灭普通农民的经济自由,是形成“农民等级”的基础条件。
  党史专家说,1962年毛泽东重新高举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纲领,最重要的一个背景是人民公社运动遭遇的挫折和失败。本来,农民合作社早就席卷全中国,甚至“高级社”(即社员的入社土地和牲口都不参加分红、大家仅凭劳动力在集体里吃饭)也普遍化了--被认为与消灭阶级的农村公有制已经确立。可是,偏偏还要折腾,非把已失去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合并成数万人组成的“大社”和“超大社”,才觉得过瘾。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在与苏联较劲的同时,还指望动员更多的劳力、土地搞规模经济,实现中国的大跃进。
  结果事与愿违,发生了和平年代罕见的大饥荒。现实令人难堪:重分了土地,推翻了地主,免除了高额地租,执政者又立意发展生产,怎么搞出个南辕北辙的局面来?在难以接受的现实面前,“民主革命不彻底”之说浮出了台面--原来是敌对力量混入党内,滥用权力,欺负农民。于是政治运动全盘压倒经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重点被定位在执政党内。
  意图归意图,结果归结果。上层重弹阶级斗争高调的“底层效果”,直接看得见的结果就是压制了农民本来就不多的经济自由。我是1968年下乡的,去了之后才懂得,‘资本主义’可真的是“自发地、大批地、每日每时地产生的”!什么是‘资本主义’呢?无非就是老乡自家养鸡下蛋私卖,什么农作物贵就愿意种什么,自留地的庄稼长得比大田的好,还有搞大寨式评工记分时出工不出力。就是教我打猎的师傅在山里摘采的蘑菇、木耳和黄花菜,悄悄卖给知青,也算资本主义的行径。可是,知青过年回家总要带点啥孝敬父母吧,管不了那许多的,就“资本主义一回”吧。
  那时不可能读到弗里德曼1962年的大作。也不需要,生活就教我懂得了当时所谓的"资本主义",其实就是老百姓的经济自由。很明白,在任何情况下,资源总有多种可能的用途。所谓的经济自由,就是行为主体按自家的意志选择了可以对带给自己较佳经济后果的那一种用途。小鸡可以公养,也可以私养,当然也可以不养,一旦有点机会农民选了私养,那就是经济自由。不过实在是很可怜的一点经济自由,充其量不过就是当时叫得很传神的"资本主义尾巴"。可是连尾巴也不放过,开大会、搞运动、出民兵。把尾巴割来割去,农业内的那点选择自由都难以实现,更免谈跨出农业去务工经商。全盘限制农民经济自由的总结果,是活活把“农民阶级”变成了“农民等级”。
  等级社会怎么可能推进城市化?历史数据放在了那里:1960年我国城镇化率为19.7%,可是到1978年的城镇化率只有17.9%。这就是说,18年间中国的城镇化率不但没有寸进,反而下降了近 2个百分点。真比苏联老大哥还出彩,因为那里的纪录是城市化率仅在 1939-1940年间出现过 0.4个百分点的下降,那还是因为发生了苏联卫国战争!
  顺便比较一下。苏联的城市化模式是计划加行政命令。他们把城市看作是国家工业化的副产品,哪里上工业项目,哪里就找一块配套的空间供工人、工程师和管理者生活居住。在此意义上,‘城市’无非就是一个比工厂更大一点的“空间组织”而已。既然计划经济可以建设大批工厂,为什么就不能大批建设城市?一样都是建设项目,一样动用人、财、物,计划经济的长项是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工厂搞得成,城市也一样搞得成。
  老大哥的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纪录还真的不俗。据苏联经济研究文献,1926年苏联城市人口2630万,占总人口的17.9%,到1990年,全苏联城市人口 1.9亿,占总人口的66%。期间,全苏城市人口增加了 7.2倍,城市化率增加了48.1个百分点。苏联学者统计,1917-1982 年间,前苏联共建设了1238座新城市,平均每年20座,其中1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数已跃居世界之首。
  这岂不是说,不在意经济自由也可能成为推进城市化的另一条路线吗?对此我取保留态度。其一,苏联时代限制普通人经济自由的程度,与上世纪60、70年代的中国相比,多少有点小巫见大巫。反正"批判苏修"中国公布的那些材料让我相信,苏联的小自由远比中国的文革时代要大得多。至于个中缘由,究竟是幅员辽阔、行政效能不佳,抑或是因为劳力不足,用人机构的竞争事实上抬升了苏联劳动者的经济自由,还是两国之间的组织文明在极限值方面存在差距,那就要请教研究苏联问题的行家了。
  其二,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城市化指数是一回事,但城市化内涵对经济增长的全面影响,又是另外一回事。苏联时期城市化率进步很快,这是事实。可指令计划驱动的城市数量增长,在空间资源的配置、特别是实现经济资源的有效积聚和集中方面,却并不成功。例如,由于前苏联理论界长期对城市化持否定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能重蹈资本主义人口过度集中的旧辙,要走自己的人口均衡分布的发展道路。结果,苏联长期坚持“限制特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的方针”,人为抑制包括莫斯科、圣彼得堡在内的48个最具集聚潜能的中心城市的发展。“在苏联时期,政府致力于将圣彼得堡、中部地区和中乌拉尔等老工业区的比例从65%缩减为32%,迫使生产力向东部转移。1925年,东部地区的经济生产只占 4%,到国家解体时,该比例增至28%。国家行为导致的空间效率低下可能加速苏联的解体”(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第 4页)。
  这些讨论要求我们明确,在经济自由与城市化以及更一般的空间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我们不妨定义,经济自由是行为主体对机会以及由机会带来的机会的选择,而这恰恰构成城市化--人口在空间上的流动与集聚--的微观基础。国家计划当局在提出旨在导引城市化的宏大规划或计划时,似乎特别需要重视这个伟大进程的微观条件。
  谢天谢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的推进,为研究以上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基础。急剧扩大的经济自由,加快了中国城市化的速度,而更高质量的城市化,则需要经济自由得到更完备的权利保障。本系列专栏将从下期开始,转向讨论这些饶有兴趣的问题。
十六、城市化加速的第一推动

  我国城市化指数重新掉头向上,是从1979年开始的。我在本专栏里讲过,197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不到18%,是建国之后的一个谷底。1979年城镇化率回升到18.96%,应该主要是知识青年大批回城带动的,但城市化的绝对水平,也就比20年前的1959年略高了一点点。自此之后,城镇化加速之势开始形成,1979-1995 年间每年提升 0.7个百分点,1995年以后每年提升 1.3个百分点到 1.5个百分点,直至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越过了总人口的 51%。
  仔细打量,这一波城市化的重新加速,并不是政府以有形之手“指哪儿打哪儿”的杰作。从头探查,在上世纪80年代早期,甚至还根本没有可能把“加快城市化”列为政府的经济政策目标。当时摆上决策台面的,是一些更为紧迫的问题:八亿农民搞饭吃,但粮食问题远未过关;经济权力高度集中,资源配置的效率却极其低下;“企业”还是行政机关的附庸,急需扩大经营自主权;财政赤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严重拖了国民经济的后腿;科技教育极端落后。总之,当时国计民生问题成堆,从哪一头数,也轮不到“城市化加速”。
  有意思的是,国家为解决那一连串实际经济问题的种种努力,被引向了一个日后看来意义深远的新方向——反计划体制的集权模式而行之,大规模向地方、企业、家庭和个人分权,并在行政分权的过程中开启了重新界定财产权利的历史进程。
  举一个实例吧。农业落后、粮食供应短缺,从来是社会主义经济先天不足的一条软肋。1933年的斯大林以及1955年的毛泽东,面对的都是这道大难题。不过那两位领导人的应对之道,是不断地把农民种地和销售的权利集中到国家控制的集体农庄和人民公社。结果,农业拖腿和粮食紧张就成为那个时代的一种常态。对比之下,1978年的中国又遇农业和粮食困难,可这次的“实际问题”却逼出了一个农民包产到户的改革,不过几年工夫,人民公社就解体了。为什么会有如此截然不同的“反应方程”?
  容易找到答案的,是执政理念的变化以及由谁来主导政策制定。这当然是两个关键。譬如,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于30多年前的中国改革当然有决定性的意义。不靠实践,靠本本、靠背语录,哪里搞得起农村改革?还有,如果当时不是邓小平、陈云外加胡、赵、万,换上另外一批也够级别的领导人主政,“实际问题”真不一定就逼出一个普遍合法的包产到户来。
  那么,再追问:为什么要到1970年代末,执政党的为政理念、思想路线和领导班子,才发生那样根本性的一个大变局?因素当然很多,不过我以为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原来的那一套实在搞不下去了!
  这里所谓的原来那一套,实质是为了国家工业化而不断剥夺农民的自由、收减农民的权利。那一套也有自己的逻辑,就是本栏文章讲过的“管制加码”——开始只管头,效果不彰,又转过来管脚;越管越多,农民的自由越来越少。管头管脚还要师出有名,罩上了一件标榜“主义”的大袍子,什么宪法、法律、政策以及过去的政治承诺,统统不受拘束。
  那可是极其完备的一整套,走进去就不容易走出来。何以解套的呢?前苏联是国家垮了台才算拉倒。中国幸运一点,但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非搞到再也搞不下去的地步,才人心思变。以个人之见,决定性的还不是那些个“反映客观情况的数据”,例如低到不能再低的农民人均收入、多少种田人吃不饱饭以及饥荒死亡人数等等。真正决定制度和政策命运的,其实首选人们的主观感受,要看当事人特别是层层执政者对那一套做法的内心评价。
  我下乡的黑龙江,大片大片的黑土地,只是“越长江、过黄河,粮豆总产 300亿”,口号喊了多少年,产量也上不去。记得那时省里有一领导下去蹲点,抓了一年路线斗争还是没把粮食抓出来。最后他给省上写信,有一句泄气话后来被批得个一天世界,倒让人过目不忘——“就是派马克思来,粮食也打不上去!”那可是上世纪70年代初,一位省级头头若不是对那一套彻底丧失了信心,哪里会把老祖宗拿出来调侃的?
  基层干部看得就更真了。金华是浙江最早搞包产到户的地区,我访问过那里一个大队支书,他是合作化后一以贯之的积极分子。问到怎么同意包到户了?她的回答:解放好几十年了,农民的裤子还是破的,露着肉,总要试试别的办法吧。
  说起来头头是道的那一套,非要闹到搞不下去的地步,才引发怀疑、反省与反思。事情也只有闹到搞不下去了,底层才被逼尝试、摸索“别的办法”,上层才凝聚“不改革死路一条”的共识。从农村的经验看,底层闯一闯、试一试,高层看一看、想一想,上下互动,才有机会推进体制方面的改弦更张。
  国家权力开始向着另一个方向发力:松动管制、放宽政策、承认农民更多的自由并给予保障。当然是一步步渐进而行:农民增加了选择种地方式的自由,粮食就多了;粮食多了,则增加了选择种粮还是种经济作物的自由;接着就是增加农民选择农业活动和非农业活动的自由;再往前一步,农村的工业商业如何摆布为好?分散搞,村村冒烟;相对集中搞,城镇的开放就提上了日程。
  容我从当时的政策文本里寻章摘句,好叫感兴趣的读者了解,事后被证明从根本改变了城乡中国大格局的新政策,原汁原味的表达究竟是怎样的。以下是《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1980年代第 3个中央 1号文件)里的几段文字:
  ——“随着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耕地经营,从事林牧渔等生产,并将有较大部分转入小工业和小集镇服务业。这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性进步,可为农业生产向深度广度进军,为改变人口和工业的布局创造条件。”
  ——“不改变‘八亿农民搞饭吃’的局面,农民富裕不起来,国家富强不起来,四个现代化也就无从实现。”
  ——“现有社队企业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有些是城市大工业不可缺少的助手。要继续抓紧整顿,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采取适用技术,提高经济效益,促其健康发展。责任制的形式应根据企业的规模、生产特点和经营状况确定,防止少数人仗权垄断承包、压价承包和转手承包的现象发生。家庭小工业,供销合作社办工业,国营和社队联办工业,各具有不可取代的经济作用和意义,应总结经验,努力办好。”
  ——“农村工业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面向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广大农村市场,以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城市工业协调发展。农村工业适当集中于集镇,可以节省能源、交通、仓库、给水、排污等方面的投资,并带动文化教育和其它服务事业的发展,使集镇逐步建设成为农村区域性的经济文化中心。建设集镇要做好规划,节约用地。”
  背景、趋势、问题铺垫完毕,最后轻轻一笔,画龙点睛:“一九八四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若干集镇进行试点,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
  相信今人读了以上文字,不会有惊天动地的感觉。其实,当时也没有。无非“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还能闹出多大个的动静来?当时文件下达,没有欢呼的热潮,也没有激烈的挑刺和批评。唯一的变化静悄悄,那就是“农民中最不甘心永远当农民”的活跃分子,从此多了一个改变自己和家人命运的合法机会。他们影响别的农民,别的农民再影响别的农民。多年之后,蓦然回首,才叫人看得真切,原来数亿中国农民由乡入城的机会之链,第一环就写在上引的那些朴实无华的文件语言中。
  行文至此,恰逢 7月18日杜老百岁生日。杜老是山西人,他的出生地太古县阳邑村,几年前出差时我们几个专门转道去看过。再普通不过的北方村庄,再普通不过的农家院落。可见出了杜老这么一位人物,靠的还是时代的大潮。是的,“一二·九”运动、太行山上、挺进中原、新区土改、中央农村工作部、“小脚女人”、科学院秘书长、重回农口、主持制定“五个一号文件”、谋划农村变革、直到远离了庙堂还替这个国家操心农民问题——哪一场都没有拉下的,数下来也就只有杜老他这一个。老外盛赞他是“中国农村改革之父”,江湖上不少老人家尊他为“农村改革的总参谋长”。听来都顺耳,因为杜老至名实归、当之无愧。
  不过最为妥帖的,还是杜老他自己在90岁生日时讲过的话。那次是在京西宾馆——80年代多次起草、讨论、决定中央一号文件的地方——轮到90岁的杜老致辞,他开口第一句就让满堂宾客为之动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活到了九十岁?!”下面还有一句:“我不过是农口的一个‘符号’。”
  是的,杜老是中国改革开放、城乡关系变革伟大潮流里一道耀眼的符号。别的今天写不下了,有一句话要借本专栏说一说。中国改革开放的上下互动,中间有没有杜润生这道符号,历史毕竟大不相同。

十七、允许农民进城落户政策背后是权利安排
      
  说来波澜不惊,我国城市化指数重新掉头向上加速,源于改革开放加大了普通农民的经济自由。本栏上文追本溯源,发现1984年一号文件与此最相干的政策,其实就是一句话:“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简化一下,仅八个字而已——“允许农民进城落户”。后来的实践说,好政策本不需要那么复杂的,几个字就给出几亿人新的发展空间。
  为什么四两拨得动千斤?让我们解读一番。
  第一点,“允许”的事项,是生活里已经发生的、有实际需要的行为。请注意那个动词——“允许”,不是“提倡”、“鼓励”,也不是笼而统之的“要”。“允许”是对实际上已经出现、已经发生的行为,在政策上宣布开绿灯。试想想,务工、经商、办服务,哪一样不是包产到户后的农村已经发生的现象?发生了的,以及有继续发生的需要,人们才关心政策上允许还是不允许。政策说“允许”,这把火就算烧起来了。反过来,实际上根本没影的事,再伟大,全靠自上而下发动,难度不免就大了。
  第二点,“允许”代表一种态度。比照于“打击”、“禁止”、“反对”、“限制”之类,“允许”反其道而行之,才释放出强大的势能。看过水库吧,关闸憋水,水位越来越高。一道开闸命令,水的势能就释放出来了。经济方面,务工、经商、办服务,绝不是改革之后才有的现象,问题是多年“左”字当道,这也不行、那也不可,甚至看得像洪水猛兽一般,哪里搞得成气候?工商服务业又不同于农业,在区位上对积聚和集中有特别的要求,可是城乡之间壁垒高筑,生产力就被憋在那里了。“允许”等于开闸,水能高位释放,见效当然快。
  再一点,“允许”的落脚之处,不是细细碎碎、让人抓不到重点的小节,而是整个城市化里最关键的一着,那就是允许农民进城镇“落户”。农民进城涉及的事项甚多,哪一项卡住了也不成。但大政策要讲重点,化繁就简抓要害,牵一发就能动全身。试想连“落户”都允许了,农民还不能流动或迁徙吗?还不能“非农”吗?还不能“离乡”吗?还不能到城镇租房买房吗?统统都允许了嘛。当时比较麻烦的,是进城农民没有粮食供应的保障。那也有办法,“自理口粮”便是。反正“落户”当头,一通百通,过去多少年“敌城市化”那一套,就此开出了个大口子来。
  最后,“允许”是国家政策,而不是书生的文章或建议。就是说,它有权威性,不是说说笑笑就算了的,而是办事的依据。是的,当年法制建设刚刚起步,国家政策的最高表达不是人大通过的法律,而是中央红头文件。还算“对等”,因为以往禁止农民流动、设立城乡壁垒、限制经济自由的,也是通过红头文件表达的。原汤化原食,以正确的中央文件解除错误的中央文件,才改变得了实际工作的方向。这也是当年杜老领着他的一班人,那样精心制定一号文件、推敲政策措辞的缘由。尽最大的可能为多方接受,通得过中央文件出台的全部复杂程序,国家机器才得以开动,经济自由才能够落实于实际生活。毕竟,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是议论的产物,而是一连串实际行为的结果。
  不过,“允许落户”政策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在于其目标指向了抽象的权利。不妨问一个问题吧:为什么允许农民进城落户?讲得出的道理有很多层面,一层一层讲进去,到最后一个层面,“因为那是农民的权利”。
  “权利”非常抽象。读者不妨试一试,看自己有没有一个关于权利的简明定义。网上不少辞典给出的关键词,包括“东西”、“力量”、“法律概念”、甚至“价值回报”,差不多都没有拿准这个词汇的含义。也难怪,因为“权利”系外来词,据考证,最早是1864年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在翻译惠顿的《万国公法》时,使用了“权利”这一词( 见李贵连:“‘万国公法’:近代“权利”之源”,《北大法律评论》1998年第 1卷第 1辑 )。
  这位丁韪良,英文全名William Alexander Parsons Martin,1827年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一个牧师家庭。1850年,他受美北长老会派遣到中国传教,1863年移居北京,在传教之余翻译美国人惠顿的《万国公法》,还受到恭亲王奕诉的赏识,由总理衙门拨专款付印出版。1869年,经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推荐,丁韪良辞去了美北长老会的职务、出任京师同文馆总教习。1898年年底,京师大学堂正式开学,由李鸿章推荐,光绪皇帝任命丁韪良为京师大学堂首任西学总教习,说起来与北京大学多少还有渊源。
  丁氏用“权利”译“rights”,也许是因为找不出一个恰当的中文词来表达英文的原意。在中国文化传统里,“权”当然是有的,不过那含义是“平衡”,而不是后来流行的“权力”,更不是“权利”。“权力”也是外来词 power的汉译,意思是“实现意志的能力”,特别是“在别人反对的情况下仍能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米尔斯),这就让权力带有“强制的”意味。顺便提一句,我以为更好的权力定义是经济学家巴泽尔给出的——“把成本强加给他人的能力”——不过那要留待以后细细切磋。
  “权利”是不是“凭权力获取利益”呢?后者也是东西方社会里都可以观察到的现象,也就是“因权( 力 )而贵”。至于把“权贵”现象与何种主义相连( 例如“权贵资本主义” ),那就端看使用者的思维习惯和语言偏好了。不过无论如何,“凭权力获取利益”,却与“权利”( rights )风马牛不相及。
  “权利”( rights )有“对的”、“正当的”、“合法的”意思,所以也有“被社会允许的”含义。不过,“rights”终究是个名词,这也是有辞典定义“权利是某某东西”的原因。那么,权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我自己教产权理论,要向同学阐释财产权利的含义,不免对此多做一点功课。我的用法是,“权利”是一个自由行为的空间,或曰“被社会认为是正当的、受法律或习俗承认的自由行为空间”。这个定义我们日后还要再谈,这里先越过“东西”一步:所谓你有某项权利,就是你有某个自由行为的空间,可以在那个范围内做某些事,并被社会认为是正当的、也受到法律或习俗的承认与保护。
  回到“允许农民进城落户”,那当然是一项大权利。过去被认为不正当、不正确,受到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或禁止,现在中央红头文件说“允许”,就是给出一个自由行为的合法空间。世世代代务农的,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生在农村里的,允许离开农村、进城镇落户。这是一套新的行为规范,一套新的行为许可,也就是一套新的权利制度的安排。没有这套权利空间,中国城市化的重新加速,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十八、城乡中国抽象的目标很重要

  还要圈点一番的是,“允许农民进城落户”似乎并没有具体的政策目标。比较而言,当时的其他政策,要解决的问题很明确,所以政策目标也具体。譬如,“允许包产到户”为了激发农民产粮的积极性;“允许多种经营”为了增加农民收入和轻工业原料的供给;“开放长途运输”为了克服农产品流通的瓶颈;“允许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为了增加就业。唯独“允许农民进城落户”,要解决的究竟是个什么问题呢?
  是的,产业活动很具体,所以发展产业的政策目标从来很明确。如果“以农业为基础”太原则,那么后来的“以粮为纲”就具体了。更具体的是1955年定下全国农业发展的“纲要”,国家规定,到1967年粮食平均亩产在黄河以北地区达到 400斤,黄河以南达到 500斤,长江以南达到 800斤。这也就是那个年代人人皆知的“过黄河、过长江”。我下乡已经是1968年,但直到十年之后恢复高考回城,黑龙江还在为上纲要而奋斗。
  亩产总还算着眼于产出的结果。更具体的政策目标还可以转向生产过程的环节。“大跃进”之前的几年,毛主席他老人家对农业的投入与耕作细节关怀备至,“农业八字宪法”对深耕耕几尺、每米植多少株庄稼( “密植” )都有指示。偌大一个中国,最高层目标细而具体,外加上一个公社体制,层层放大强行落实,那还不闹得人仰马翻?我看到过的一幅照片,社员排队“深耕”,差不多挖出壕沟来了,生土上翻,怎么还能长庄稼?
  工业产品五花八门,活动分工细,因此发展工业的目标,想要具体也有困难。可是化繁为简,来一个“工业以钢为纲”。结果,“钢铁元帅升帐”,其他只好统统服从。大学毕业后我们分到社科院所工作,当时一位副所长叫王耕今,是待年轻人非常好的一位前辈,曾经任国家计委的委员。讲到计划经济时代如何编制计划,他说,就是主席的专列里加挂两车厢计划人员,单等前面定下一个钢产量的计划数,后面就算出一套国民经济平衡指标。过一会儿,前面传回来的钢铁数变了,后面所有的“因变量”再跟着一起变。结果,“元帅”头脑过热,所有国民经济部门都受影响。事后,刘少奇用湖南农民的话批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看来是祸起高度极权的体制当是无疑,但是高层目标过细,也是惹祸的一个因由。目标太具体,容易“指标化”。一旦脱离实际定下高指标,再层层强力放大贯彻,就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埋下祸根。
  比较而言,“国民生产总值( GDP )” 就抽象一些了。首先它不是产值,而是附加价值的概念,在不同经济部门之间转来转去的那部分不计算在内。更重要的是,GDP 不限产业和部门,也不拘泥于某个产品,只要新创造出来的附加价值,哪一行、哪一项、哪一款都算。这样看,1980年邓小平定下的“本世纪翻两番”,比更早期的“全党为实现1070万吨钢而奋斗”,或者“农业上纲要、过黄河、越长江”,高明了不少。
  何以见得?我的看法是:GDP 目标总比粮产、钢产来得抽象,而高层的目标略为抽象一点,底层的经济自由通常就扩大一点。不是吗?以钢为纲,全国动员大炼钢铁,谁不参加都不行,其他都要放一放,否则就被“拔白旗”!GDP 翻两番呢?搞啥都可以的:粮食是 GDP,经济作物是 GDP,钢铁是 GDP,衬衫、袜子、家电、汽车、玩具、服装都是 GDP,连搓澡、擦鞋、送货、唱戏、办差都是 GDP。从选择生产活动的自由着眼,当然以“翻两番”为纲,远比“以粮、钢为纲”的自由空间来得大。
  这样来衡量,“允许农民进城落户”比 GDP还要抽象。“落户”固然也是行为和行为的结果,但没有直接的产出。以今天的认识,农民进城改变了生产、消费活动的区位,利用了经济过程要素积聚所带来的效率提升,从而间接地增加了收入和所得。譬如,积聚的工业比“村村冒烟”,更节省基础设施投资,也更容易分享信息和技术进步;集中人口的交易,市场人气更旺,“纯商业费用”(张培刚的独立发现)也更低。因此从包产到户里解放出来的农村生产力,自发进城镇,尝到甜头的就进而要求在城镇落户。
  “允许”政策应运而生。说它更抽象,还不是从“粮食到 GDP”那样,把经济产出做了更一般化的处理。“允许落户”不是产出的抽象,而是进入另外一个层面,即上周本栏讨论过的“权利”层面。“农民进城落户”之诉求,不再是“生产甲产品还是乙产品”,而是“能不能像城镇居民一样,在城镇落户,最后成为城里人”?政策说“允许”,开放的是更为抽象的权利,对应的自然是更大的自由。
  当然,抽象之权从具体来,也可以回到具体去。比如两个翻两番之后,GDP 似乎又重新具体化也指标化了。我曾去过一个地方,“五年再造一个××”成为喊得响当当的口号。还不是喊喊就拉倒,实际上是靠“乌纱帽”机制层层加压,“不换思想就换人”——其实就是换顶乌纱帽。此强度比不过当年的“全国大办”,一般不可能把全部老百姓都卷进来。但是,还是可以把官场搞得个地动山摇的,而“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又把这股力量,“杠杆”到经济全局去。
  “农民进城落户”也有类似的遭遇。时至今日,城市化——也就是允许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搞服务,进而落户——与 GDP即经济增长的关系,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得明明白白。于是,城市化也从权利的抽象层面,退到比较具体、甚至可以高度指标化的状态。一些地方下达农民转市民的年度计划,我们的同学实地访问,真的见到一辈子住在农村、现在仍然住在农村、但户籍却改为城镇居民的“市民”。这也算不得为天下之先,早有别的地方十年前就“宣布”一晚上完成了百分之百的城市化。
  于是引发批评。“GDP 至上”,批评只顾经济不及其他的倾向;“伪城镇化”,剑指虚夸的为政之风。舆论几乎一致呼吁改变考核体系。发展目标方面,有建议以“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生活品质”来约束 GDP;有建议把环境代价算进去,搞“绿色 GDP”;也有建议用国民“幸福感”代替冷冰冰“客观的 GDP”;更复杂的建议是用“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取代 GDP。城市化方面,不少人建议降温以防止“大跃进”,特别是呼吁稳健推行户籍改革。这些批评建议各有道理,不过也有一个共同的倾向,那就是要把政策目标定得更精准、更具体。
  问题的重点可能另有所在。经验说,考核指标的改善当然会影响行为,例如本文提到的从粮食、钢铁转向 GDP,层层政府和官员的行为逻辑的确发生了变化,个人和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空间也大大增加。不过,假以时日,人们也发现,转向 GDP考核的经济运行,也泛出“钢铁大跃进”的某种味道。变化的还只是考核的中心指标,却还并不是考核机制。如果还是当期对上级负责压倒了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体制占主导,那么考核指标的变更顶多只是治标。
  要解决考核体制机制的问题,不消说又需要新的( 改革 )政策。那么,是抽象的政策目标重要,还是具体的、可指标化的政策目标重要?请读者先想一想吧。
     
(待续)
这是一本新书吗?很好看。
地狱里最炽热之处,是留给那些在出现重大道德危机时,仍要保持中立的人。——但丁《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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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min 发表于 2012-8-12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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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也非也。
    是经济日报上的连载,每周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