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14444
- 帖子
- 422
- 精华
- 14
- 性别
- 男
- 注册时间
- 2009-12-19
访问个人博客
|
6楼
发表于 2012-8-29 19:32
| 只看该作者
二节 性恶和能群 ——人类的劣势与优势
见识了太多人间惨剧的荀老师,对人性作了悲观的判断。他说,“人性恶”: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恶音误,疾恶就是嫉妒)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
人生来就会追求利益,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争夺而不懂什么是辞让了。
人生来就会嫉妒他人,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残害而不懂什么是忠信了。
人生来就喜欢声色娱乐,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淫乱而不懂什么是礼义文明道理了。
总之,顺着人天生的性情,结果就是你争我夺,不守本分,不讲道理,而最终归于暴虐。
当然,荀老师也不算是一个彻底的性恶论者。和孟老师一样,他也把人的特性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人性”,一部分叫“人为”(“伪”)。分析一下具体内涵,很容易发现:荀老师说的人性,相当于孟老师说的禽兽,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恶的;荀老师说的人为,相当于孟老师说的人性,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善的。[1]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二位吵得这么热闹,却仅是语词之争。区别在于:
第一,孟老师看重向善的能力,认为人只要将自身的善发掘出来,一切问题都不成问题;荀老师担忧作恶的倾向,认为任由这个倾向发作,结果就谁也活不下去。
第二,孟老师认为这种向善的能力,是可以自行培养使之健康成长的;荀老师则强调,这不可能,要向善,必须借助外力的引导与规范。
借助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我们今天对人的自然本性,可以尝试着换个角度来看一看。
奥地利生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先生做过一个实验,在一个大鱼缸里,放进二十五种不同的鱼,每种四条。所以,如果鱼掐架的话,应该咬96次其它种类的鱼,才有机会咬3次同类。但实验结果是,异类互掐与同类互掐的比例高达15: 85。而这十五次异类互掐中还有多算的,因为有一种处女鱼,只待在水槽的洞穴里。任谁进入自己的地盘,它都会冲上去乱咬一气。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结果,实际上,一系列观察和实验都表明,动物们攻击同类的热情,总是远远高于异类。
个中道理,倒也不难解说明白。随便什么动物(人类亦然),总需要食物和异性。你要把猎物扑倒,要把异性推倒,这当然都需要攻击的能力,但这不是攻击的真正奥秘。关键其实在于,谁和你需要同样的食物?同样的异性?
当然是同类。
狮子攻击羚羊,但狮子永远不会希望把所有羚羊赶尽杀绝(因为这同时意味着自身的末日),但一只狮子绝不允许自己的领地上,出现另外一只狮子。
洛伦兹嘲讽说,呆在城市家里的人,爱幻想野外什么鳄鱼大战巨蟒之类的景象,其实人家无冤无仇,没事打什么劲啊。要打,就是同类相残。
同理,人类之间相互过不去,大概确实也是天性。——而且人类这种热情还确乎在所有动物中名列前茅,因为有一种资源,只有对人来说最稀缺。
那就是领地。
领地的重要性首先仍然和食色欲望有关。雄性动物把领地看作自己基本的食物来源,而有了这点保障,它才可能赢得雌性的青睐。另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罗伯特·阿德雷在《领地的必然性》一书中说到,多数领地物种中的雌性对没有领地的雄性,甚至根本不作性反应。——这个结论广大丈母娘大概会很喜欢,因为也许可以借此推论,早在人类还不是人的时候,姑娘就已经只愿意嫁给有房的男人了。
这大概也就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生物学解释。动物之间的领地争端往往还相对是容易解决的,因为弱势一方可以通过逃跑来避免冲突。但这个方案对人类却经常不适用,而且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不适用。人类已经发展得太强大也太能繁殖,多余的土地几乎没有了,——前面提到过,孟老师曾建议滕文公像太王一样离开故土,但太王可以走,滕文公却无路可走。
那么在动物之中,到底是否存在合作、利他的情况?
据说也是有的。[2]
第一种利他叫“亲族选择”(kin selection)。这在蚂蚁、蜜蜂身上表现得最明显,这些小虫子有时会为了保护同类和族群,有时能做到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相应的表现是,蚂蚁、蜜蜂辨认亲族的能力超强,对非亲族的同类的灭杀欲望,也大大高于其他物种。——这种特性,延伸到人类社会,有点像野蛮时代的部族间的“血亲复仇”。西周宗法制,也还有点像按照这个逻辑设计的,体现在儒家思想里,是鼓吹讲究血缘伦理的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相对空洞的口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倒是长期被坚决贯彻执行。
第二种叫“互惠的利他”。比如哺乳动物之间互相舔毛,比如一个山洞里彼此熟悉的吸血蝙蝠,有时吸到血的会喂血给没吸到血的,然后下次你再喂还我;比如小鱼以大鱼身上的垃圾为食,大鱼借以清洁自身。——这个就有点像墨家的“兼相利,交相爱”。动物之间,这种利他发生的条件要求很严格:比如大家要是“熟人”,活动区域要固定,该物种寿命足够长,简言之,就是仅限于小圈子里有效。墨家满口“天下”,调子很高,但实践的结果,墨者集团也是搞成了一个小圈子。
第三种利他是否存在,生物学家间争论很多,叫“群体利他”。就是一群动物团结在一起,彼此扶持(程度较上一种深入得多),相亲相爱,从而在生物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3]
动物间是否有这样的利他不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群体”,恰恰也是荀老师特别注重的一个概念。
荀老师说,人类的根本优势所在,就叫做“能群”: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王制》)
既然牛和马都被定性为是不“能群”的,则显然不是一群同类凑到一起就叫“能群”。这两个字翻译成白话,应该是懂得合作。
合作对人类的意义,确实是怎么高估都不过分的。力量不如牛,速度不如马,其实不是主要的问题。这两点上,比人更不如的动物也有得是,但它们的单体生存能力,往往都比人类强。人对人类社会的依赖性,并不是社会高度发达后的产物,而是伴随着人类一起诞生的。
因为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这一身零部件,跟自己生存的环境,完全不匹配。
我们知道,人类的大多数灵长类近亲,都生活在森林里。我们为什么会和亲戚们搞得这么疏远?
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推测是,当年地球气候变迁,森林面积迅速减少。这时,老祖宗必须做出抉择,要么死守在树上,忍受越来越小的生存空间;要么,走出去看一看,是不是树冠之外,还别有天地。
于是人猿揖别,我们的祖先迈出了从森林到平原的关键性一步。
这真是何其艰难的跨越。毕竟,之前千万年的进化,老祖宗身上的器官都是按照怎么在树上生活装备的。和其他平原动物站在一起,其形貌之古怪不和谐,显而易见。
那些动物的后肢都很强壮有力,善于奔跑和跳跃,因为食草的要会逃跑,吃肉的要会追击,基本上,老祖宗谁都跑不过。
老祖宗原来主食是果子,只有一个胃,也没有强有力的盲肠,总之靠吃草是吸收不到足够的营养的。平原上果子不易找,好在,当年在树上的时候也经常掏鸟窝,这身肠胃消化肉食倒没什么问题。活肉倒是常在眼前晃,但身为食肉动物,必须要装备尖齿利爪,老祖宗咂咂小嘴,看看小手,一边滴两滴口水,一边不能不感到绝望。
眼睛也是大问题,平原上危机四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眼睛最好一边一个,长在太阳穴的位置(你看看,人家平原上的动物都是这么长的)……什么?你说两眼都生在前方,可以更好的定位静态的物体,摘果子时很方便,——刚不是已经说了平原上不能指望靠找果子过日子嘛(⊙_⊙)!
再想想狗鼻子,想想兔子耳朵,人类的配置水平就别拿出来丢人了。
总之,单兵作战的话,对食草动物而言,老祖宗是最无害的猎手;对食肉动物而言,老祖宗就是废物点心。
所以老祖宗唯一的出路,就是彼此依靠,通力合作。跑不过你,咱们一伙人打包围布置埋伏总行了吧?两只眼睛视域太窄,咱三个人六只眼睛总360°无死角了吧?当时,这样的合作还不是荀老师说的能不能取得对其他物种的优势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生存权的问题。——卢梭说,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为什么非要带上相互约束的这副枷?因为没有你就死了。
当然,老祖宗也有两个优势,一是双手比较灵巧,一是头脑还算灵光,所以之后的进化,主要就是大力发展这两项特长。
但这两个特长偏偏是矛盾的。发展双手去干别的事情,就只能靠后肢行走,越来越趋向于直立;提升脑容量则脑子变大,于是头也跟着变大。为了能够把大头娃娃生下来,妈妈的产道也要跟着变大,但既然已经直立行走了,则产道再大也就那么大,——你能想象所有的姑娘都劈叉着走路吗?
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是把孩子提前生下来。生物学家有句话,叫“人类的婴儿是胚胎”,因为拿骨骼钙化水平看,一岁的婴儿才跟刚生下来的小猴子差不多,也许这意味着,本来他应该在妈妈肚子里再待一年再出来。
早产的结果是导致人类的成长期特别漫长(想想吧,另外还有什么动物像人类这样,一孩子要长到十几岁才能照顾自己)?这样沉重的养育负担,光靠母亲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所以孩子一生下来,女人们就要相互照应,而臭男人也背弃了千万年来生了孩子就撒手不管的潇洒作风,开始顾家了。发展至今,已经和亲戚们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可以去动物园的猴山看看:山外,有多少抱着娃的男人,山里,又有哪只公猴子抱着娃? [4]
所以,发挥个人优势的结果,仍然是要强化合作。
正因为人类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对群体依赖性太强,所以人类才不得不收敛自私的本性,学习着关心群体利益。这大概也就是荀老师说的“化性起伪”。至于这个伪,算不算已经内化为人性的一部分,今天生物学家都没说清楚,荀老师说不清楚,就更不足为怪了。
[1] 当然,“伪”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荀老师自己也没说清楚。《性恶》篇里,他极力强调不是(那他和孟老师的区别就相当大);但在《王制》、《非相》等篇里,他又隐然说其实就是(那两人的距离就拉近了)。对此,不喜欢他的人,就骂他自相矛盾;喜欢他的人,则替他圆话,夸他区分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个人的意思,是对此不妨看淡一点。先秦诸子中名头最响亮影响最深远的七大腕(老、孔、墨、孟、庄、荀、韩),没有谁是会精确定义一个概念,然后一以贯之的使用它的。发现逻辑漏洞必为之圆,类似西绪弗斯的工作,会把自己累死(当然这对锻炼思维有好处);抓住一点逻辑漏洞必穷追猛打,则不妨直接判定诸子都无足观,引用鲁迅的话,“少看,或者竟不看中国的书”。
世相过于纷纭,逻辑有时而穷,诸子的言论,往往是针对直接面临的具体问题而发,很难以普遍原理视之。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综合他们的全部言论,判断一下他们的大致立场和兴味,将之完全一贯,是不大可能的。
[2] 关于三种利他的介绍,完全来自郑也夫《信任论》第二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8月第一版。
[3] 老实承认,书上介绍这种利他的内容,我看得有点晕,看着看着眼前就浮现出了《马达加斯加》或者《冰河世纪》那样的画面……所以只好几句话带过了。
[4] 这部分内容,观点基本来自以下两部书:①《裸猿》,[英]德斯蒙德·莫里斯 著,刘文荣 译,文汇出版社,2003年2月第一版;②《自达尔文以来》, [美]斯蒂夫·杰·古尔德 著,田洺 译,海南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