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破天

第一节 灾难与你同行


如果古籍中关于荀子的记载均为真,则此君绝对是个祥瑞:他在燕国,发生了燕王哙禅让的大动乱;他在齐国,结果乐毅率领五国联军下齐七十余城;他去了趟秦国然后回到老家赵国,于是长平之战打响;他还赖在邯郸不走,于是有了邯郸之围;最后春申君收留了他……春申君的结局,你懂的。

学者们一般都会说到,荀子是战国儒家的最后一位大师。
这句话,份量很重。那么多儒生,绝大多数都只配做大师座下的传教士;要当大师,光靠复印机和传声筒的本事肯定不够格,一定要有自己开创的独门功夫才行。
即使不谈思想,荀子的特点也很明显。
第一,是他活动范围特别大,去过的国家特别多。
周游列国,是孔子开的头。孔老师从鲁国出发,到过齐国,在卫国住了很久,还经过了宋郑陈蔡等一系列小国,时时作短暂的停留。在黄河边,老人家隔着逝者如斯的滔滔河水,看了看对岸的晋国;南下,在楚国边境上,孔老师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云彩。
基本上,孔老师的活动范围,没出今天的山东、河南这两个省。而他的步履之所至,目光之所及,也就是后来最思想活跃,学者辈出的地方。——先秦诸子,尤其是荀子以前的诸子,绝大多数都是山东人和河南人。他们多半是爱跑动的人,但也只在山东、河南之间跑。

儒家弟子,不少去了孔子想去而没去成的晋。但那主要不是因为他们往西跑得更远,而是晋国分裂成赵魏韩之后,势力东移了。子夏在魏国的西河地区教书,是在河南长垣(钱穆的说法);孟子见梁惠王,地点是大梁,今天的开封。他们都没到太行山以西去。
墨子活动的区域,算是特别大的。他到过楚国的王都,这点孔老师比不了。但他在楚国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是阳城,即今天的河南方城县。墨子的学生见过越王,不过这不意味着这孩子曾远赴浙江,而是当时越国已经把首都迁到了山东琅琊。越王想封给墨子过去吴国的土地五百里,也就是今天的苏南一带。墨子没同意,我低级趣味的想,嫌那里太偏远,可能也是一个附带原因。
今天一说楚国,大家都立刻想到湖北、湖南,其实河南南部,也是楚国版图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老子、庄子,往往都被当作是楚文化的代表。老子是苦县人,庄子是蒙人,这两个地方到底是今天的哪里,有争议,但也都是河南人内部的争议。
战国七雄中,有三个国家在山东、河南没什么地盘:西方的秦国,北方的赵国,和东北的燕国。这三国,原本都不出文化人,纯粹的文化人也基本不去[1],去的都是实践派和野心家。
但荀子,在这三个国家都待过。
第二,荀子本身是赵国人。
荀子之前,赵国没出过著名学者,与荀子差不多同时的,也只有一个慎到,一个公孙龙。
他这个赵国人在齐国的稷下学宫很成功。到齐襄王的时候,“最为老师”,也就是公认的前辈大师;“三为祭酒”,也就是多次被评为首席专家。
当时的学术界,齐国稷下堪称凤巢,赵国只能算鸡窝,荀子是鸡窝里飞出的凤凰男。
这对荀子看问题的视角肯定有影响。
一个在学术中心长大的孩子,忽然有一天登泰山而小天下,看到了前辈们看不见的落后地区,然后决定送戏下乡传播先进文化,那是一回事。
在比较落后的赵国长大,然后既看到学术最发达思想最精致却独独对山雨欲来的天下大势格外迟钝的齐国,也看到了野蛮落后文化沙漠但强悍进取所向无敌的秦国,那又是另一回事。
荀子在战国学术传统的庐山之外,他的心里,有自己的秤。
第三,荀子亲身经历的大事件之多,也不是孔孟可比。
春秋战国五百多年的乱世里,孔老师在世的七十三年(公元前551~479年),其实算个相对太平的岁月。当时天下最动乱的地方,一个是南方,楚吴越在争霸;一个在山西,晋国的六卿在夺权。这些都太遥远了,作为一个经常在河南溜达的山东人,孔老师是动乱的局外人。
至于鲁国、卫国的内政,脏事儿破事儿当然少不了,但总的说来,各个政治派别都还保持着较好的自我抑制力,斗归斗,把政敌的肉体彻底消灭,却很少被作为最终目标。正是这样温和的环境里,孔老师才能从容品味时代的黑暗,追忆往昔的荣光。
孟子面对的现实(主要是前四世纪的中后期),就惨痛得多。尤其是孙膑围魏救赵的战术,让中国人第一次见识到,战争手段可以如此流氓却又如此有效。马陵之战发生于公元前341年,照一般算法,此时孟子刚过而立之年;马陵(今鄄城县)与邹国(今邹县)同在山东省西南部,相距并不远,对这件事,孟老师想必印象深刻。
而被偷袭之后梁惠王的反映,则体现了人为了复仇可以有多么疯狂,孟老师评价说:

“不仁哉梁惠王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子弟以殉之,是之谓以其所不爱及其所爱也。”

有了这样的见闻,所以孟老师对战争和暴政的控诉,比孔老师更迫切,更忧心如焚。
荀子比孟老师大概又要小上几十岁,两人活动的年代有交集,但总的说来,就在这几十年间,社会形势的变化,已是天翻地覆。——和荀子所经历的事件相比,即使是孟老师那个时代,都还可说相当平静而人道主义。
荀老师经历的大事,第一件是燕王哙禅让[2]这是孟、荀二位老师都赶上了的事。禅让的结果是导致了燕国的高层彻底分裂,然后大动乱爆发,《史记》对此的记载是,“构难数月,死者数万”。这个死亡人数在当时也许不算特别惊人,但重要的是,这个恐怖的灾难,不是发生在遥远的边疆,而是繁华的都市。燕国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一致颇受和平的眷顾,很少看见流血的人骤然看见这样尸山血海,震撼尤其剧烈。
年轻的荀子,就是这场大动乱的亲历者;而身在齐国的孟子,很快也听到了这件事的消息。但他和荀老师毕竟有旁观者和当事人的区别。根据韩非子的记录,荀老师曾试图阻止灾难的发生[3],但他最终有心无力。后来,荀老师提及尧舜禅让,坚决判定是浅妄之人的胡说[4],想必和此时留下的惨痛记忆有关。
第二件事是齐湣王的军国主义改革。当时在稷下的荀老师,是这次改革的反对者,反对的结果,就是搞得在齐国待不下去,只好南逃到楚国去。[5]——南下途中,荀老师应该会撞见正雄赳赳气昂昂北上开赴齐国的楚军。
那是公元前284年,乐毅率领五国联军攻齐,强大的齐国七十余城望风而下,齐国几百年积蓄的“珠玉宝货车甲珍器”被劫掠一空,齐湣王本人,则死在楚国将军淖齿手里。
这在当时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就在不久之前,齐、秦两国的君主,还并称东西二帝,齐国是公认最强大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天下第一,至于学术思想、言论自由、人民幸福指数之类的软实力,更是无与伦比。
然而这一切辉煌竟然是花架子,外力轻轻一击,就如七宝楼台破碎得不成片断。五年之后,战乱平息,荀老师回到齐国。面对兵燹之后的焦土,荀老师不能不陷入深深的思索。
但更恐怖的事还在后面,大约在公元前266年到前263年之间,荀子去了一趟秦国。这之后,秦赵之间战争爆发。
这第三件事,就是长平之战与邯郸之围。
坑杀了赵军四十万降卒之后,秦军稍事休整,再度出击,把赵国的首都邯郸团团围住。
邯郸城似乎随时将被攻破,秦军的屠刀,自是仍然不会留情。死亡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邯郸人的心头。而荀老师,当时极可能就在邯郸围城之中。
何止是邯郸,何止是赵国?当时整个天下,都似乎感觉到了黑云压城风雨飘摇。大家心目中那个恐怖、邪恶、野蛮、暴虐的秦国,真的就要统一天下了吗?
如果荀老师是一个纯粹的齐国人,他也许会用全部力气抨击秦国这种反人类的胜利,然后宣称,自己即使投海而死,也不愿意做秦国的奴隶——被誉为“天下高士”的鲁仲连,就是这样做的。
但荀老师没有。
打开《荀子》这部书,会发现荀老师并不刻意强调自己这个时代的恐怖与灾难,写到了,语气也很客观严肃,绝没有孟老师那种大声疾呼的迫切感,和摧人肝肠感人泪下的力量。
他不喜欢以情动人,当然更不是那种会为孤儿寡妇流泪,却对可行的社会福利方案关心不能的浪漫主义者。
他要找问题的症结,也要找解决的办法。

[1] 《庄子·说剑》,说庄子见过赵惠文王。不过学者一般认为这篇是后人胡编的故事。

[2] 以下荀老师的行迹,主要据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的考证。

[3] 《韩非子·难三》:“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僇(通戮)。”

[4] 《荀子·正论》:“尧舜擅(通禅)让是虚言也,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

[5] 《盐铁论•论儒》:“诸儒谏不从,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骈如薛,而孙卿适楚。”
沙发,坐等更新。
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好看,名字起得也好,又知道了春秋战国的一只好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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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待续~~

二节 性恶和能群

         ——人类的劣势与优势


见识了太多人间惨剧的荀老师,对人性作了悲观的判断。他说,“人性恶”: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恶音误,疾恶就是嫉妒)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

人生来就会追求利益,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争夺而不懂什么是辞让了。
人生来就会嫉妒他人,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相互残害而不懂什么是忠信了。
人生来就喜欢声色娱乐,由着这个性子,人就会淫乱而不懂什么是礼义文明道理了。
总之,顺着人天生的性情,结果就是你争我夺,不守本分,不讲道理,而最终归于暴虐。
当然,荀老师也不算是一个彻底的性恶论者。和孟老师一样,他也把人的特性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叫“人性”,一部分叫“人为”(“伪”)。分析一下具体内涵,很容易发现:荀老师说的人性,相当于孟老师说的禽兽,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恶的;荀老师说的人为,相当于孟老师说的人性,这部分两个人都认为是善的。[1]
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二位吵得这么热闹,却仅是语词之争。区别在于:
第一,孟老师看重向善的能力,认为人只要将自身的善发掘出来,一切问题都不成问题;荀老师担忧作恶的倾向,认为任由这个倾向发作,结果就谁也活不下去。
第二,孟老师认为这种向善的能力,是可以自行培养使之健康成长的;荀老师则强调,这不可能,要向善,必须借助外力的引导与规范。

借助现代生物学的研究,我们今天对人的自然本性,可以尝试着换个角度来看一看。
奥地利生物学家康罗·洛伦兹先生做过一个实验,在一个大鱼缸里,放进二十五种不同的鱼,每种四条。所以,如果鱼掐架的话,应该咬96次其它种类的鱼,才有机会咬3次同类。但实验结果是,异类互掐与同类互掐的比例高达15: 85。而这十五次异类互掐中还有多算的,因为有一种处女鱼,只待在水槽的洞穴里。任谁进入自己的地盘,它都会冲上去乱咬一气。
这不是一个偶然的结果,实际上,一系列观察和实验都表明,动物们攻击同类的热情,总是远远高于异类。
个中道理,倒也不难解说明白。随便什么动物(人类亦然),总需要食物和异性。你要把猎物扑倒,要把异性推倒,这当然都需要攻击的能力,但这不是攻击的真正奥秘。关键其实在于,谁和你需要同样的食物?同样的异性?
当然是同类。
狮子攻击羚羊,但狮子永远不会希望把所有羚羊赶尽杀绝(因为这同时意味着自身的末日),但一只狮子绝不允许自己的领地上,出现另外一只狮子。
洛伦兹嘲讽说,呆在城市家里的人,爱幻想野外什么鳄鱼大战巨蟒之类的景象,其实人家无冤无仇,没事打什么劲啊。要打,就是同类相残。
同理,人类之间相互过不去,大概确实也是天性。——而且人类这种热情还确乎在所有动物中名列前茅,因为有一种资源,只有对人来说最稀缺。
那就是领地。
领地的重要性首先仍然和食色欲望有关。雄性动物把领地看作自己基本的食物来源,而有了这点保障,它才可能赢得雌性的青睐。另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罗伯特·阿德雷在《领地的必然性》一书中说到,多数领地物种中的雌性对没有领地的雄性,甚至根本不作性反应。——这个结论广大丈母娘大概会很喜欢,因为也许可以借此推论,早在人类还不是人的时候,姑娘就已经只愿意嫁给有房的男人了。
这大概也就是“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生物学解释。动物之间的领地争端往往还相对是容易解决的,因为弱势一方可以通过逃跑来避免冲突。但这个方案对人类却经常不适用,而且发展趋势是越来越不适用。人类已经发展得太强大也太能繁殖,多余的土地几乎没有了,——前面提到过,孟老师曾建议滕文公像太王一样离开故土,但太王可以走,滕文公却无路可走。

那么在动物之中,到底是否存在合作、利他的情况?
据说也是有的。[2]
第一种利他叫“亲族选择”(kin selection)。这在蚂蚁、蜜蜂身上表现得最明显,这些小虫子有时会为了保护同类和族群,有时能做到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但相应的表现是,蚂蚁、蜜蜂辨认亲族的能力超强,对非亲族的同类的灭杀欲望,也大大高于其他物种。——这种特性,延伸到人类社会,有点像野蛮时代的部族间的“血亲复仇”。西周宗法制,也还有点像按照这个逻辑设计的,体现在儒家思想里,是鼓吹讲究血缘伦理的仁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相对空洞的口号,“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倒是长期被坚决贯彻执行。
第二种叫“互惠的利他”。比如哺乳动物之间互相舔毛,比如一个山洞里彼此熟悉的吸血蝙蝠,有时吸到血的会喂血给没吸到血的,然后下次你再喂还我;比如小鱼以大鱼身上的垃圾为食,大鱼借以清洁自身。——这个就有点像墨家的“兼相利,交相爱”。动物之间,这种利他发生的条件要求很严格:比如大家要是“熟人”,活动区域要固定,该物种寿命足够长,简言之,就是仅限于小圈子里有效。墨家满口“天下”,调子很高,但实践的结果,墨者集团也是搞成了一个小圈子。
第三种利他是否存在,生物学家间争论很多,叫“群体利他”。就是一群动物团结在一起,彼此扶持(程度较上一种深入得多),相亲相爱,从而在生物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3]
动物间是否有这样的利他不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群体”,恰恰也是荀老师特别注重的一个概念。

荀老师说,人类的根本优势所在,就叫做“能群”:

(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王制》)

既然牛和马都被定性为是不“能群”的,则显然不是一群同类凑到一起就叫“能群”。这两个字翻译成白话,应该是懂得合作。
合作对人类的意义,确实是怎么高估都不过分的。力量不如牛,速度不如马,其实不是主要的问题。这两点上,比人更不如的动物也有得是,但它们的单体生存能力,往往都比人类强。人对人类社会的依赖性,并不是社会高度发达后的产物,而是伴随着人类一起诞生的。
因为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这一身零部件,跟自己生存的环境,完全不匹配。
我们知道,人类的大多数灵长类近亲,都生活在森林里。我们为什么会和亲戚们搞得这么疏远?
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推测是,当年地球气候变迁,森林面积迅速减少。这时,老祖宗必须做出抉择,要么死守在树上,忍受越来越小的生存空间;要么,走出去看一看,是不是树冠之外,还别有天地。
于是人猿揖别,我们的祖先迈出了从森林到平原的关键性一步。
这真是何其艰难的跨越。毕竟,之前千万年的进化,老祖宗身上的器官都是按照怎么在树上生活装备的。和其他平原动物站在一起,其形貌之古怪不和谐,显而易见。
那些动物的后肢都很强壮有力,善于奔跑和跳跃,因为食草的要会逃跑,吃肉的要会追击,基本上,老祖宗谁都跑不过。
老祖宗原来主食是果子,只有一个胃,也没有强有力的盲肠,总之靠吃草是吸收不到足够的营养的。平原上果子不易找,好在,当年在树上的时候也经常掏鸟窝,这身肠胃消化肉食倒没什么问题。活肉倒是常在眼前晃,但身为食肉动物,必须要装备尖齿利爪,老祖宗咂咂小嘴,看看小手,一边滴两滴口水,一边不能不感到绝望。
眼睛也是大问题,平原上危机四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眼睛最好一边一个,长在太阳穴的位置(你看看,人家平原上的动物都是这么长的)……什么?你说两眼都生在前方,可以更好的定位静态的物体,摘果子时很方便,——刚不是已经说了平原上不能指望靠找果子过日子嘛(_)
再想想狗鼻子,想想兔子耳朵,人类的配置水平就别拿出来丢人了。
总之,单兵作战的话,对食草动物而言,老祖宗是最无害的猎手;对食肉动物而言,老祖宗就是废物点心。
所以老祖宗唯一的出路,就是彼此依靠,通力合作。跑不过你,咱们一伙人打包围布置埋伏总行了吧?两只眼睛视域太窄,咱三个人六只眼睛总360°无死角了吧?当时,这样的合作还不是荀老师说的能不能取得对其他物种的优势的问题,而是能不能保住生存权的问题。——卢梭说,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为什么非要带上相互约束的这副枷?因为没有你就死了。
当然,老祖宗也有两个优势,一是双手比较灵巧,一是头脑还算灵光,所以之后的进化,主要就是大力发展这两项特长。
但这两个特长偏偏是矛盾的。发展双手去干别的事情,就只能靠后肢行走,越来越趋向于直立;提升脑容量则脑子变大,于是头也跟着变大。为了能够把大头娃娃生下来,妈妈的产道也要跟着变大,但既然已经直立行走了,则产道再大也就那么大,——你能想象所有的姑娘都劈叉着走路吗?
矛盾的最终解决方案,是把孩子提前生下来。生物学家有句话,叫“人类的婴儿是胚胎”,因为拿骨骼钙化水平看,一岁的婴儿才跟刚生下来的小猴子差不多,也许这意味着,本来他应该在妈妈肚子里再待一年再出来。
早产的结果是导致人类的成长期特别漫长(想想吧,另外还有什么动物像人类这样,一孩子要长到十几岁才能照顾自己)?这样沉重的养育负担,光靠母亲一个人根本无法完成。所以孩子一生下来,女人们就要相互照应,而臭男人也背弃了千万年来生了孩子就撒手不管的潇洒作风,开始顾家了。发展至今,已经和亲戚们形成鲜明的对照。这可以去动物园的猴山看看:山外,有多少抱着娃的男人,山里,又有哪只公猴子抱着娃? [4]
所以,发挥个人优势的结果,仍然是要强化合作。
正因为人类的生活,从一开始就对群体依赖性太强,所以人类才不得不收敛自私的本性,学习着关心群体利益。这大概也就是荀老师说的“化性起伪”。至于这个伪,算不算已经内化为人性的一部分,今天生物学家都没说清楚,荀老师说不清楚,就更不足为怪了。


[1] 当然,“伪”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人与生俱来的,荀老师自己也没说清楚。《性恶》篇里,他极力强调不是(那他和孟老师的区别就相当大);但在《王制》、《非相》等篇里,他又隐然说其实就是(那两人的距离就拉近了)。对此,不喜欢他的人,就骂他自相矛盾;喜欢他的人,则替他圆话,夸他区分了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个人的意思,是对此不妨看淡一点。先秦诸子中名头最响亮影响最深远的七大腕(老、孔、墨、孟、庄、荀、韩),没有谁是会精确定义一个概念,然后一以贯之的使用它的。发现逻辑漏洞必为之圆,类似西绪弗斯的工作,会把自己累死(当然这对锻炼思维有好处);抓住一点逻辑漏洞必穷追猛打,则不妨直接判定诸子都无足观,引用鲁迅的话,“少看,或者竟不看中国的书”。
世相过于纷纭,逻辑有时而穷,诸子的言论,往往是针对直接面临的具体问题而发,很难以普遍原理视之。我们能做的,只能是尽可能综合他们的全部言论,判断一下他们的大致立场和兴味,将之完全一贯,是不大可能的。

[2] 关于三种利他的介绍,完全来自郑也夫《信任论》第二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8月第一版。

[3] 老实承认,书上介绍这种利他的内容,我看得有点晕,看着看着眼前就浮现出了《马达加斯加》或者《冰河世纪》那样的画面……所以只好几句话带过了。

[4] 这部分内容,观点基本来自以下两部书:《裸猿》,[英]德斯蒙德·莫里斯 著,刘文荣 译,文汇出版社,20032月第一版;《自达尔文以来》, []斯蒂夫·杰·古尔德 著,田洺 译,海南出版社,200812月第一版。
“他要找问题的症结,也要找解决的办法。”荀子对“人性恶”的认识是其突出处,但似乎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眼睛也是大问题,平原上危机四伏,讲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所以眼睛最好一边一个,长在太阳穴的位置(你看看,人家平原上的动物都是这么长的)……什么?你说两眼都生在前方,可以更好的定位静态的物体,摘果子时很方便,——刚不是已经说了平原上不能指望靠找果子过日子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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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眼睛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进化到适合在平原生活:人类没有夜视能力,而草原食肉动物恰恰喜欢吃夜宵。原来长期在树冠生活,树冠上的动物就灵长目最大,没有什么威胁,眼睛过度发展对于立体视野的培养,夜里在树冠上睡觉很安全。所以人类与生俱来的害怕黑暗,夜里需要大家轮流值夜当哨兵,很早就利用火来驱逐黑暗以及隐藏在黑暗中的一切潜在的威胁。于是黑色也就代表了令人畏惧的威严,很多古文明里法官都要穿黑袍,以黑色代表法律。比如包公的那张黑脸
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8# 老木匠

哈哈,又学到东西了:)
伪,应该是伪善,在荀子那里成为一个道德境界。他推重事在人为,讲究人定胜天,都是和伪或伪善作为一个道德境界有关。后人编《三字经》追风的是孔孟一脉的性本善,也就和荀子越走越远了。所谓伪善,渐渐地,变成了和恶同类,甚至比恶还恶的道德境界。把这一点说开去,楼主可能还能有更多的斩获。
今天,我就是高瑜
坐好听讲。额,字数。。。
天寒尚可逢知己,道裂何曾见铁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