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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1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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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杨林 于 2012-12-14 12:25 编辑
管老爷子好!俺是你要寻的那个人吗?除了“大对虾”似乎与俺勉强有点联系,那几条说的似乎不是俺。再者,发寻人启事的正确格式一般是这样子的:某日走失一男(女),身高某某,穿某某上衣,某某裤子,神情呆傻,口齿不清,脸上某处有痣一枚,见人先要好吃的(切记:请尽量满足要求,如不满足后果自负)。不见不散,散后请打电话5937201。必有重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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