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汪荣祖:邓铿被暗杀真相探索

几年前,看到中国大陆制作的大银幕彩色历史片“非常大总统”,其中有陈炯明派人枪杀邓铿于车站的镜头。这当然反映出大陆历史学者的看法,但台湾历史学者的看法也一样,例如张玉法在他的“中国现代史”中说:
    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陈炯明遣刺客刺杀负责筹措北伐经费的粤军参谋长兼第一师长邓铿。
    两岸历史学者看法一致,虽无实据,却是事出有因。有因者乃因大家认为陈炯明是军阀,军阀杀人,便深信不疑,何况指陈炯明杀邓铿是胡汉民说的、是孙中山说的。但陈是胡、孙的异己者,靠冤家对头的指控来定罪,能成立吗?然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的“民国人名辞典”“邓铿”条,仍是根据胡汉民的话来做结论的。长久以来,大家都以虽无实据而事出有因,来指控陈炯明杀人,却无人怀疑喊杀人者,有杀人的嫌疑。
    指陈杀邓者,都忽略了陈邓的关系。邓铿名士元,字仲元,清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一八八六年元月)生,广东梅县人,自辛亥革命时起,即与比他大八岁的广东同乡陈炯明在一起打天下,他被杀时,仍是陈的参谋长,完全可以说是陈的心腹。他是以陈的心腹与孙打交道的。就像胡以孙的心腹与陈打交道一样。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陈炯明进军广西时,由邓铿全权代行职务,第二年二月,陈回海丰老家,仍由邓全权代行职务,可见信任之专。到邓死时,邓、陈两人毫无摩擦不和的迹象。如果说陈炯明不信任邓铿了,他大可以粤军都督的地位来解他参谋长之职,用不着出此下策。杀人要有动机,陈炯明有何必要杀邓铿?照张玉法的说法,邓铿负责筹措北伐的军费,所以陈炯明要杀他,殊不知真正负责军费的是督军陈炯明,邓仅是他的参谋长,参谋长筹措的,不经直接上司批准,有用吗?事实上,邓铿是十分听命于陈炯明的。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香港“华字日报”,有这样一则报导:
    孙文于两月前与美国购买飞机四架,当孙出发赴桂时,搬运之事未暇兼顾,着朱卓文前往小吕宋运回,朱遂请邓铿派舰到某处接收,邓对此事不敢擅专,答谓须请命于陈总司令,朱则大肆咆哮,谓我孙先生命令,谁敢延玩?邓答之曰:只知服从陈总司令,不知其他,两人大起冲突,其后孙科、陈庆云知其事,前往调解,并即赴梧晋谒陈炯明(时陈已班师返至梧州),只述孙意见,派舰往接收该项飞机,当时陈已首肯。及陈氏返粤后,邓氏将此事之头末告之陈,并请辞职,陈大怒,遂欲下令将该局(按指航空局)解散,而派舰接收之请,亦即取消,而朱(航空局局长)亦于昨日赴桂,力陈此事,听候孙文解决云。
    从这一段当时的报导,可见邓铿是“只知服从”陈炯明的,在陈与孙的冲突中,邓完全是站在陈这一面,而陈也是完全袒护邓的。
    陈炯明与孙中山的主要争执在于北伐一事,孙要北伐统一,陈要搞联省自治。在此一争执中,邓又是站在那一边呢?大陆学者丁身尊说:陈炯明于“一九二二年三月,又派人暗杀了坚定拥护孙中山北伐的粤军参谋长邓铿”,意谓邓铿因拥护北伐而开罪陈,其实全不是这回事。根据当时(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华字日报”的报导,孙中山到桂林去之前,陈与邓即已不同意孙北伐,报导说:
    孙筹备出巡时,曾令陈(炯明)策速招卫队三营,并委以手谕,着赴总司令部领枪五百枝,配足子弹,随同赴桂,结果卒被禁不得向各属招兵、枪械交涉,邓铿初谓现无械存,双方几致决裂,始姑先给予三十枝。孙深滋不悦,但亦无奈之何,有此二种阻力,孙遂决计往桂省,招集散兵绿林,从速编练。
    如果说邓拥护孙的北伐,为何不肯爽爽快快把五百枝枪交给孙中山呢?说邓站在孙的一边,完全是一厢情愿之词。不过,陈与邓虽不同意孙北伐,尚未与孙决裂,孙要北伐仍须靠陈炯明在经济上的支援,陈亦未一口拒绝,所以界限尚未十分划清,以致易把邓误看成在孙的一边。
    我曾见到五○年代莫纪彭在台访问纪录初稿,莫氏乃黄花冈之役的四大队长之一,与邓铿在清末即相识,他极肯定地指出,邓铿绝不可能是陈炯明杀的,并举出几项事实:(一)“竞存(陈炯明)决定下野,搭车返惠州时,余往送行,见邓妻犹亲往车站送行,且登车坐竞存侧,如果真有杀夫之仇,则竞存已下野,邓妻可不必再来送行,尤其不必登车惜别也”;“邓铿为竞存之部将,地位悬殊,竞存万无疑忌之必要,仲元(邓铿)亦不会有觊觎之野心,并且两人为惠州一带同乡,辛亥惠州光复之役,仲元即参与,以后始终追随竞存,竞存之部将多起自草莽,仅仲元一人受正规军官教育,因此甚获竞存之荷重,屡加擢升,终畀以粤军参谋长兼第一师长之要职”。
    莫氏极有力地指出,邓铿不可能是被陈炯明所害。他认为“仲元之死,实因缉获大批走私鸦片,广州烟商恨之入骨,而必欲致之死命也”。他的依据是:“缉捕鸦片走私,虽非总司令部参谋长之职责,但邓铿素性苛细……迳行押送省长公署,烟商遂无活动转圜之余地。此批烟土价值至昂,烟商痛心之余,乃必欲杀之以泄恨。”说烟商杀邓铿虽有些理据,但莫氏不及细想,烟商有此胆量吗?他们既知鸦片一旦送至省长公署,便无“转圜余地”,然则杀了省长的参谋长,省长能不查办杀人的烟商吗?如果莫纪彭知道是烟商干的,难道陈炯明不知道?否则何以未对烟商采取任何行动?显然,莫纪彭在台湾做访问,能够直言邓铿非死于陈炯明之手,已属可贵,何能期望他直指邓铿乃死于孙中山之手,只好说是为烟商所害。
    邓铿为孙中山所害,有什么证据呢?正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因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孙中山及其国民党之失,乃是不知“黄雀饲蝉”,此“黄雀”乃是在华做壁上观的洋人。当时在广州的英国与美国的领事,都对邓铿命案搜集了情报,向他们的使馆做了详尽的报告。英国领事占武臣(J.W.Jamieson)是一中国通,情报尤其灵通。他于一九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发给北京使馆的电文,透露了一些重要的线索。他首先提到,孙中山于上月底(按即三月底),放弃以桂林做为北伐的根据地,于四月中率其将校返至梧州。孙改变计画,乃因湖南省不肯借道,因唐继尧重得云南,以及贵州叛离,因广西实力的愎振,以及陈炯明对北伐的不感兴趣,雅不愿提供钱财、武器以及军队。孙之失望十分强烈,以至于说长江以南必须铲除的三个人是赵恒惕、唐继尧与陈炯明。孙到梧州后,给陈最后通牒,要求参加北伐以及提供五百万元经费。如果办不到,陈必须离职。极力鼓动此事者乃是孙的心腹胡汉民,胡指责陈与吴佩孚和卢永祥勾结,以反对孙以及孙的盟友张作霖。英国领事接着指出,胡与孙虽都是广东人,但并不能完全控制广东的政经各部门。据英国领事的情报,当最后通牒到达时,陈派人至梧州获得“暂时协议”,陈愿参与北伐事务,但既然唯有江西与福建愿意借道,北伐的目标仍极为含混不清。陈氏代表回到广州后,孙即于十九日率众前往肇庆,二十一日下令免陈职务,任命伍廷芳为代理省长,魏邦平为卫戍总司令。今晨(四月二十二日)二时,陈即乘专车返乡,今午一万军队随往。据报孙及部队将于今天下午到广州。英国领事觉得陈突然退让出走,出其意料之外,因二十四小时前,陈仍十分坚定,但与他幕僚商议后,感到无法阻止孙之进入广州。同时,他的参谋长邓铿为国民党所谋杀,巳为众所周知的事实。而且,其他的谋杀行动亦毫无疑问在考虑之中。
    我们按诸史实,可知英国领事的情报是相当正确的,他第一手的“众所周知”,绝不会是随便写的。根据他的判断,孙中山的杀鸡警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陈炯明终于决定离开广州。
    美国驻广州副领事于三月二十七日呈华府的报告,陈述有关二十一日邓铿命案,显然是得自孙中山方面的消息,所以说此非政治命案,而是因邓氏人缘不佳,并暗示邓、陈因北伐意见不合。但同年四月四日同一副领事又向华府报告,说是得自广州的外国情报,谋杀邓铿的只有二个可能,一是广西派党徒干的,另一是国民党特务干的,做为对陈炯明的警告。同年八月五日,美国武官费龙少校在报告中指出,邓铿于孙中山与陈炯明分裂前夕被谋杀。谋杀邓铿的同时,陈的第二师师长洪兆麟离开他的汕头总部前往上海。孙、陈决裂后,陈的第三师师长魏邦平先宣布中立,而后于陈去孙来之后,被孙任命为广州卫戍司令。这位武官因而判断道,陈一时失去了三个忠于他的师长,很显然的,“这一切都是由于孙党黑手所造成的”。同年六月十二日,驻广州美国副领事又向华盛顿报告,根据他所获的情报,邓铿是孙党杀的,孙党且曾有谋杀陈炯明的计画,并说孙常以行刺做为铲除政敌的方法。
    我们根据第三者-英美领事-提供的线索,再回头看历史的发展,便不难获致真相。
    毫无疑问的,邓铿之死乃是孙、陈斗争的牺牲品。孙、陈斗争的焦点是孙不顾一切地要北伐,而陈雅不愿以广东做孤注一掷,更何况他对联省自治已有强烈的向往。因向往联省自治,故与湖南的赵恒惕有所联系。但孙中山以赵为直系军阀,遂指责炯明勾结直系军阀,而不自知与奉系军阀张作霖、皖系军阀段祺瑞相勾结,甚至结成三角联盟。当直奉战争一触即发之际,孙中山更迫不及待要北伐,想做全国的大总统。但他的北伐计划外阻于赵恒惕,不肯让孙中山的北伐军借道湖南;内受阻于陈炯明之不肯全力支援。而陈之阻力尤大于赵,不假道湖南,可以假道江西,但没有足够的军队与粮饷,根本无法北伐。故孙中山恨陈炯明入骨,必欲除之而后快。孙欲刺杀陈巳不止一次,只是没有杀掉,但是杀到陈的手下第一大将邓铿,邓可说是为陈而死。
    国民党事后还要嫁祸于陈炯明,说邓是陈派人杀的,理由是邓赞成孙北伐。此一理据并无事实根据,然而大家奉孙中山若神明,不疑有他。孙本人却有点心虚,乃为邓立铜像,就像他亲为陶成章纪念堂题“气壮山河”匾额一样,无非是障人耳目。但耳目总不能老是障下去吧!
历史搞清楚了才能看出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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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转过这一篇:陈炯明,悲伤的乌托邦,可以对照阅读。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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