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余华:我违法了?

2013年07月09日
我违法了?余华
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18条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这让一些人突然意识到:“我违法了。”
新法律实施的第一天就遭遇很大的争议,官方媒体众口一词地发出赞扬之声,似乎这个困扰今日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终于有了解决方案。然而网上民间的质疑声音四起。
有人抱怨他们务工的公司节假日还要加班,根本不让他们回家看望父母;更多的人表示手头拮据,一次回家的车旅费用需要几百元上千元,只能等到长假期才能回家。还有尖锐的声音指出,官方媒体几十年来都在春节的时候赞扬那些坚守工作岗位不回家的劳动模范,现在新法律施行后,这些劳动模范是否应该被抓捕?当然这只是玩笑,因为新法律里的“应当”不具有惩罚的含义。
我想起十多年前看到的一个真实故事,一个生活在贫困地区的农民省吃俭用,供儿子上完大学。儿子工作后就换了电话,父亲再也找不到儿子。他担心儿子,每周步行二十多公里到镇上拨打那个废弃的电话号码。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已被儿子抛弃。父亲越来越担心儿子,最终求助于媒体。但当他找到儿子时,儿子很生气,觉得父亲这样做让他丢脸,伤心的父亲独自回到贫困的家中。
这些年来,子女嫌弃和虐待父母的报道充斥了我们的电视、报纸和网络,不少人痛心疾首地哀叹中国社会道德沦丧,认为这是三十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就是中国社会变得唯利是图,以前有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现在是“有钱能使磨推鬼”了。
另一方面,数以亿计的农民离开田地去城市务工,生活在城市的人口也大量流动起来,这让“父母在,不远游”的传统观念消失了。
我感到惊讶的是,人们在批评子女嫌弃和虐待父母的社会现象时,好像没有人去批评政府,可能这样的批评被即时删除了。
我小时候文革时期,偷偷读过一本禁书《二十四孝图》,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至今没忘。晋朝有一个名叫吴猛的孝子,家里贫穷,没有蚊帐,蚊子叮咬让父亲睡不着觉,吴猛就光着身子坐在父亲床前,任凭蚊子叮咬不去驱赶,为了不让蚊子离开自己去叮咬父亲。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强调忠于君国孝于父母,当我小时候《二十四孝图》成为禁书的时候,忠孝两字里只剩下忠了,就是忠于共产党。共产党现在大力提倡孝的时候,完全抹去了自己曾经扼杀孝的历史,而且将中国社会的道德沦丧指控为那些个体行为造成的,然后出台一个可笑的法律条款来维系一个道德问题,以此撇开自己六十三年来执政的责任。
今年3月的全国人大选举中,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事先确定的情况下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这位新任首席大法官履职时称赞他的前任王胜俊“政治立场坚定”。他的意思是:共产党总是保留控制中国法律的权力。周强也借机表明了自己对党的忠诚高于法治原则。
虽然这个不常回家看望老人也算违法的条款十分搞笑,但仍然有普通民众意识到“我违法了”。可是另一方面,我们的首席大法官声称政治立场坚定而不是法律至高无上时,丝毫没有觉得“我违法了”。
余华是中国作家,著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和《十个词汇中的中国》等。他是《纽约时报》特邀专栏作者。本文最初用中文撰写,由Allan H. Barr译成英文,中文译文经余华本人审定。


© The New York Times Company
很多老人住房成问题,生活来源成问题,组织上也没有常去看望,这个咋没人管呢?
俺是灭绝师太
仁者的老父亲每当看完历史剧后都要给我打电话求证历史的真实情况,今天晚上又问我张辉瓒的历史。我马上给他老人家百度,我这样应该是尽孝吧、、、、、、
仁者的老父亲每当看完历史剧后都要给我打电话求证历史的真实情况,今天晚上又问我张辉瓒的历史。我马上给他老人家百度,我这样应该是尽孝吧、、、、、、
鞍山仁者 发表于 2013-7-10 23:22
没错,您是在尽孝。虽然不常回家,但是在网上帮他们查个资料啥的,就算是尽了孝心了哈。
俺是灭绝师太
未顾父母违《老人法》华裔子女回国或被捕
2013-07-09 来源: 澳洲日报
7月1日,《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简称《老人法》)在众人的争议声中生效,这不仅引发了国内舆论的热烈讨论,也引起了一些华裔人士的关注,不少人隐隐担心这一新法可能会对他们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该法出台后,中国江苏省无锡一位储姓的七旬老妇立刻就把女儿和女婿告上法庭,指责这对年轻夫妻不照顾她的起居。最终,法庭判处她上诉成功,并要求她的女儿和女婿必须支付赡养费,并定期回家看她。

   有人认为,中国很多独居老者的晚年确实孤苦,子女不孝的大有人在,因此实施《老人法》很有必要。但对于那些在海外奋斗的子女,如果经济比较不富裕,想要定期回国、回家看望双亲,可能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律师:海外子女不孝,回中国或被捕

   专业律师指出,《老人法》属于民法,因此法院一般采取“不告不理”原则,即只要当事人不指控子女,法院就不会主动处理。

   而《老人法》对于生活在海外的子女依旧有效。如果在中国大陆养老的父母对在异国他乡的子女提出指控,就算子女已成为他国公民、放弃了中国国籍,他们在回国后,有可能在机场就被中国警方逮捕。

   至于海外留学生或未取得国外公民身分的永久居民,如果父母提控,就得看子女所在国家与中国是否有引渡协议。

   一位执业律师指出,《老人法》对移民海外的中国大陆人士应该是不全适用的,但若与父母闹翻,且父母在中国提告,华裔子女在回中国时仍有可能在机场被公安拘捕。
还有外出打工的民工呢。这条法规傲慢又扯蛋。
我知道什么?
本帖最后由 大表伯 于 2013-7-12 00:23 编辑

这是一部扱其虚伪的法规、完全哗众取宠。年青人当然要定期去探视父母、以尽孝道。可是中国近2亿的农民工怎么办?年轻要探视父毋、已做父母的要看望子女、谁给他们带薪的假期?这完全是一部不道德伪善的宣言,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不要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