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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11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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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医生价值,与医疗服务收费何涉!
医生价值,与医疗服务收费何涉!
医生哥波子是网络名人,近日,其《医改如何使“两性”回归》一帖,也是大热。
帖中说:“我们看一下大抢救的收费就知道医生的价值几许!大抢救的服务内容包括了:成立专门抢救班子,主管医生不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及时组织院内外会诊,专人护理,配合抢救 。一天的费用只有72元。这样的改革一点都看不出尊重生命的价值在哪里。”
上面的说辞,也并非帖主所创,实属陈词,只是,经由“名人的嘴”,陈词也就有了新闻价值。
假如确系真理,陈词的反复鼓吹,也是必须的,有“新民”价值的。
可惜,这个陈词,未必是真理。
对于政府提供的,作为健康人权保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技术性落实措施,公立非营利机构的服务,就是应该低价乃至于无价--免费,靠财政保障,才能切实使得救命的服务可及,才是“尊重生命的价值”。而医护人员的价值,与公益性服务的收费的高低,完全是两码事。法院判个案子,收费几何?法官就因此“没有职业价值”啦?拜托了,帖主,我们在呼吁鼓吹我们的公益性回归的时候,不要嘴在公益,而大脑却丢在了“商业行为”的价值评估体系里。
公益性医护人员的职业价值,无非体现在社会声望、比较体面的薪酬收入和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发展空间等几个方面。如果我们承认,其薪酬收入和福利待遇不应与创收挂钩的话,那么,服务项目定价几何,与其自身的职业价值,又有何关联呢!
不是真理的陈词,重复说,就是滥调了。
--灯下挑刺,14年2月11日凌晨,于峨嵋岭,乌龙潭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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