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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2-27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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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迎来60大寿 揭秘他人生的六个“第一次”
2015-02-17 09:48:3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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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7日电(记者许心怡)莫言曾说,故乡是一条永远流动的河,走遍天下也没有故乡好。他作品写的也多是家乡的故事。今天,这位从“高密东北乡”走出来的著名作家,迎来了60大寿。回顾成名路,莫言说自己小时候之所以想当一个作家,就是想一日三餐都吃上香喷喷的饺子,就是想娶石匠女儿当老婆……让我们跟随莫言的足迹,来看看他人生中最重要的六个“第一次”。
东北乡藏着莫言文学全部秘密
(第一次使用“高密东北乡”文学概念)
莫言第一次使用“高密东北乡”这个文学地理概念,是在1984年写的小说《白狗秋千架》中出现。小说开篇写道:“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
莫言这样描写自己的诞生:“1955年春,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
从大街上扫来尘土垫在产妇的身体下,这种习俗似乎暗示着人的生命从土中而来,因土而生。同时,也昭告着这样的事实:人也是一种卑贱如土的生灵。惟其卑贱,才有野草般顽强、旺盛的生命力。尘土的记忆,从莫言诞生起,似乎就缠绕着他的生命。
莫言有记忆的时候就是中国最困难的时候,大多数人吃不饱,还有很多人饿死。那种记忆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刻骨铭心的,莫言和村里的孩子在冬天太阳出来的时候,靠在墙上晒太阳,每个人衣不蔽体。因为缺乏营养,大家肚子都很大,腿很细。莫言上小学的时候,调皮捣蛋,五年级就辍学了,没有劳动能力,只能放牛放羊,想交流也能只能跟动物植物。每当莫言一个人牵着一头牛在学校门前路过,看到同年龄的孩子在校园里高高兴兴的。而自己一个人游离在群体之外,不仅感到孤独,也感到迷茫与绝望。“当我开始写作,就想起童年往事,把童年记忆和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构成了我最初的小说。小说中写那么多动物和植物,那么多儿童和大人之间神秘关系,都跟我个人独特经验分不开。”莫言说。
第一次用笔名“莫言”
在童年孤独的环境下,莫言慢慢地学会了想入非非。这是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许多美妙的念头纷至沓来。童年的莫言躺在草地上理解了什么叫爱情,也理解了什么叫善良。然后就学会了自言自语。
有一次莫言对着一棵树在自言自语,母亲听到后大吃一惊,她对父亲说:“他爹,咱这孩子是不是有毛病了?”后来莫言长大了一些,参加了生产队的集体劳动,进入了成人社会,他在放牛时养成的喜欢说话的毛病还是给家人带来了许多的麻烦。母亲痛苦地劝告莫言:“孩子,你能不能不说话?”
“我当时被母亲的表情感动得鼻酸眼热,发誓再也不说话,但到了人前,肚子里的话就像一窝老鼠似的奔突而出。话说过之后又后悔无比,感到自己辜负了母亲的教导。所以当我开始我的作家生涯时,我自己为自己起了一个笔名:莫言。我本名是管谟业,中间的“谟”,左右两部分拆开来,便是莫言二字。也是告诫自己要少说话。但事实证明,我一句话也没有少说,而且经常在一些特别庄严的场合,说出实话来。”后来,莫言写了一部小说叫《四十一炮》,里面就有一个爱说话“炮孩子”,其中也有他自己的个人经历。
第一次发表小说《春夜雨霏霏》
童年的苦难,成就了莫言的今天。说起莫言的处女作,不得不提《春夜雨霏霏》。1979年秋天,当莫言从渤海湾调到狼牙山下,在一个训练大队里担任政治教员时,便写小说往《莲池》寄。“寄过去,退回来,再寄过去,又退回来。”终于,有一天,他收到了《莲池》的一封信,说希望他能去编辑部谈谈。“我激动得一夜没合眼。第二天一大早,就搭上长途汽车赶到保定市。”
这次进城,莫言“见到了我永远不敢忘记的毛兆晃老师。”毛兆晃先生当时是《莲池》的编辑,他认为莫言的稿子有一定基础,但希望作者能拿回去改改。莫言感到稿子不好改,就干脆另起炉灶另写一篇送到了编辑部。没想到,“毛老师看了,说还不如第一篇好呢。”毛先生的话对莫言打击很大,但莫言还是对编辑老师保证,愿意继续改。“我把前后两篇小说糅到了一起,又送到了编辑部。毛老师说这一次改得很好。不久就在《莲池》上发表了,头条,这就是我的处女作《春夜雨霏霏》。”
莫言说,他最早的5篇小说都是在地区级刊物《莲池》上发表的,对这本杂志他充满了感情,“它对于我永远是圣地”。
第一部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的红萝卜》的构思来源于莫言的一个梦境,莫言2006年9月在描述这篇小说的创作前后时写道,“1984年初冬的一个早晨,我在解放军艺术学院的宿舍里做了一个梦。梦到一片辽阔的萝卜地,萝卜地中央有一个草棚,从那草棚里走出了一个身穿红衣的丰满姑娘。她手持一柄鱼叉,从地里叉起一个红萝卜,高举着,迎着初升的红太阳,对着我走来。这时起床的号声响了。我久久地沉浸在这个辉煌的梦境里,心里涌动着激情。当天上午,我一边听着课,一边在笔记本上写这个梦境。一周后,写出了草稿。又用了一周誊抄清楚。这算不算小说?小说可不可以这样写?我拿不准,但我隐约地感觉到这篇稿子里有一种跟我从前的所有作品都不一样的东西。”
“我以前的作品里都没有‘我’,这篇小说里写的几乎全是‘我’。这不仅仅是指这篇作品是在一个梦境的基础上构思,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篇作品第一次调动了我的亲身经历,毫无顾忌地表现了我对社会、人生的看法,写出了我童年记忆中的对自然界的感知方式。”莫言写道。
莫言创作完把稿子给了系里的业务干事刘毅然,他看完后很兴奋地说:“很棒,这不仅是一篇小说,还是一首长诗!”随后,刘毅然把稿子转给了徐怀中主任。过了几天,莫言在走廊里遇到徐主任,他肯定了这篇小说,说写得很有灵气。“我看到,徐怀中主任把我原来的题目《金色的红萝卜》改成了《透明的红萝卜》。当时,我对这处改动并不以为然。我觉得“金色”要比“透明”辉煌。但几年之后,我明白了主任的改动是多么高明。”
不久后,《中国作家》决定发表《透明的红萝卜》。徐主任召集莫言和几个同学,座谈了这篇小说。1985年3月,《中国作家》第二期发表了该小说和座谈纪要。不久,在华侨大厦,《中国作家》主编冯牧先生主持召开了《透明的红萝卜》研讨会。汪曾祺、史铁生、李陀、雷达、曾镇南等诸位先生参加了会议并对这篇小说给予高度肯定。这样,《透明的红萝卜》就成了莫言的“成名作”。
作品第一次被搬上银幕
谈起首次被搬上银幕的作品《红高粱》,莫言感叹:“回头看老照片,回想起来27年前的红高粱,很多情景历历在目,那时候的人确实比现在要淳朴,感觉那时候的人都很土,现在想起当年,就感觉到温馨。”
1986年,莫言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毕业。同年,《红高粱家族》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张艺谋看了后很兴奋,书中的人物性格和视觉感,被莫言写得张扬,有冲劲儿。而莫言对颜色的运用,尤其富有一种原始的生命力。那时的张艺谋刚从电影学院毕业,同样很张扬,很冲动,而小说里的描写带给他强烈的视觉冲击。他被这部小说的气质深深吸引,觉得那就是他最想要表达的感觉。
然而,那时《红高粱家族》已经被很多人看上,当时,张艺谋为了拍摄《老井》,还在山西体验生活。为了抢下这部小说的电影改编权,他直接从山西跑到北京来找莫言。当时的他,被晒得黝黑,穿得也破烂,活脱脱一个农民。那时候莫言在军艺读作家班。在坐电车到军艺的路上,张艺谋的脚被门夹了一下,鲜血淋漓。他进院后在厕所冲了一下脚,光着脚提着一只鞋子就开始打听莫言的住处。莫言笑称,他当时光着个脚,手里拎着个很像是从垃圾筒里捡来的很破的鞋,鞋带还断了,“我还以为哪个同学的爹来了,我说谁啊,你找谁啊,他说我是张艺谋。”无巧不成书,莫言一见到张艺谋这“以假乱真”的农民范儿,顿觉亲切:“很熟悉,就像我们村生产队的队长。”张艺谋笑着说:“莫言当时一看我那样的形象,就对我高度认可,觉得一定要把作品给我。后来媒体非要问我,那莫言像什么?我就说像我们队里的会计。”就是这次初识,莫言决定把小说版权给到张艺谋,并且告诉他随便怎么改都行。
终于,在1988年,张艺谋的导演处女作《红高粱》扬名柏林,成为中国电影在国际A类电影节上拿到的第一个大奖。这不仅成就了张艺谋,也使莫言作品第一次受到国际关注。
第一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随着《丰乳肥臀》、《生死疲劳》、《蛙》等诸多的作品发表及获奖,莫言越来越受到国内外的关注。终于,在2012年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莫言,以表彰他“作品中充满魔幻现实主义色彩,是历史和现实的并存”。这是中国作家首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同年12月10日下午,诺贝尔颁奖典礼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为中国作家莫言颁发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奖章和证书。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主席佩尔·韦斯特伯格在致辞时说,莫言的想象力超越了人类的存在,他是一位杰出的写实主义者,作品描述了20世纪中国的历史。
在瑞典文学院举行的文学讲座上,莫言动情地发表演讲“讲故事的人”。“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因为讲故事我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获奖后发生了很多精彩的故事,这些故事,让我坚信真理和正义是存在的。今后的岁月里,我将继续讲我的故事。”莫言身着胸前刺绣着“莫言”两字红色篆刻图案的深色中山装,面对中外听众说。
莫言此刻最想念的人,他的母亲,曾经是他故事的最初听众,记忆中关于母亲的深刻片段就像电影一样记录着一个农民的儿子如何在母亲的担忧、理解和矛盾下走向“讲故事”的职业道路。“在《丰乳肥臀》这本书里,我肆无忌惮地使用了与我母亲的亲身经历有关的素材,但书中的母亲情感方面的经历,则是虚构或取材于高密东北乡诸多母亲的经历。在这本书的卷前语上,我写下了‘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话,但这本书,实际上是献给天下母亲的,这是我狂妄的野心,就像我希望把小小的‘高密东北乡’写成中国乃至世界的缩影一样。”莫言如此说。
莫言认为,对一个作家来说,最好的说话方式是写作,用笔写出的话永不磨灭。他说,故乡里的很多人,包括他自己,都是讲故事的伟大天才蒲松龄的传人;他还说自己也如前辈作家沈从文那样及早地开始阅读社会人生这本大书,离开故乡到外边去看世界,走出了高密东北乡这个让他爱又让他恨的地方,开始了人生的重要时期:用自己的方式,讲自己的故事。
在长久热烈的掌声中,莫言结束了故乡的事与人的故事。
(本文参考:新华网 燕赵都市报 深圳特区报 东方早报 长江日报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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