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当跳舞大妈骂死遛弯大妈

《工人日报》(2015年09月27日 02版)

    石述思

    在《三国演义》中,蜀国丞相诸葛亮足智多谋,口才了得。东吴周瑜和魏国王朗都曾被其活活气死。但他毕竟是文人雅士,骂人不带脏字,属于靠智力杀人。如今,蜀国的后人们在泸州上演了一幕骂死人的惨剧,肇事者是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那是真骂,新闻报道都不好意思引述。倒霉的竟也是一位儿孙满堂的大妈。
    其实,吵架的水平折射出一个人的文化素养和见识水平。老人嘛,本应德高望重,备受尊崇,公然当街辱骂别人致死,虽说是极端案例,也着实令人心寒。再加上业已形成的老人倒地讹人的社会心理认同,颇有点坏人变老的感觉。
    事情经过很简单:今年6月18日晚上8时许,52岁的魏大爷与妻子李大妈带着3岁的外孙何某到大梯步文化广场散步,何某见到其小伙伴王某(3岁)也在其祖母带领下前来散步,两小孩便突然摆脱大人,快步跑进一正在跳舞的中老年妇女广场集体舞方队内。结果跳舞大妈不干了,骂李大妈,李大妈还嘴,之后方队中更多的大妈围着李大妈大骂,不到七八分钟,李不堪忍受,愤急之下,倒地当场死亡。
    李大妈主要是因冠心病发作死亡,诱因是吵架。结果充当骂人主力的4大妈摊上大事了,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4人共同赔偿李某死亡的人身损害损失19万余元,同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都是大妈,相煎何急?
    李大妈生前留下如下遗言:场地是公共休闲场所,不是少数人(跳舞者)买下的。
    这道出了问题的本质。
    在快速老龄化过程中,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独立面对暮年生活,通过跳广场舞健身联谊本无可厚非,但由于城市规划的滞后,加上城市人口膨胀过快,公共绿地和广场等适合老人活动的场地本来就有限,结果各色人等一凑,便显得拥挤不堪。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往往人多势众,加上活动半径大,伴着《小苹果》等快节奏的神曲,难免与各类值夜班的、高考的、神经衰弱的等群体不断爆发冲突,以至于有些地方出台了对扰民大妈罚款、查抄音响设备等措施。
    仅靠简单粗暴的罚款是很难解决这一成因复杂的难题。更积极的办法是一方面有赖于城市管理者尽可能盘活有限的城市公共资源,为广场大妈创造更广阔且不扰民的舞台,从管理至上向服务优先转化;另一方面则对当下新型城镇化提了个醒:无论是城市群还是卫星城的建设,都应优先考虑老年人活动的公共场所的预留,并进行科学规划,避免重蹈过去覆辙。
    这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在个人权利意识觉醒的今天,一个普遍惯性思维是:将问题推给社会和政府——固然其有该反思和完善的巨大空间,但也掩盖了一个更深层的原因:在转型社会,伴随着个体解放,相当多人还没有意识去肩负责任,成长为公民。
    那些经过国家集体主义幻灭、各种斗争洗礼的大妈们,则未对成为现代社会表率做好准备。加上物质主义、消费主义等自私功利思维的催化,我为人人直接堕落成了人人为我,互相攀比之下,民间流行着一种可怕的比坏哲学——只要你活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
    在缺乏公共意识和自律精神的前提下,无论年龄性别,人们出现在公共场所之际,总是表现出争先恐后的占有欲,缺乏礼让包容,无视功德甚至直接挑战公共秩序。每年中国因为乱闯红灯倒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近千人,也算位列世界前茅了。更遑论那些驾驶机动车违章的司机早已将中国推向全球车祸第一的国度。
    在城市逼仄的公共空间内,真正的主人不是总想着攫取和占有,而应在彼此尊重前提下学会共享。否则,跳广场舞本出于愉悦身心的动机,最终却因为骂死人,摊上官司,岂不令人痛心?
    城市管理当大力推动法治化、现代化,首当借鉴先进国家的先进经验。而至于个体文明素养的提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值得重新回归。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别总拿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别人,自己当首先提升修养和素质,尤其是那些骂人致死的大妈,想想自己的行为,会对子孙产生什么影响?
    在安徽桐城,有个著名的六尺巷。终结一场争夺公共空间的邻里纷争,靠这样一首诗:“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古人尚且明白礼让之道,数百年后,为争夺属于所有人的公共空间,当街骂死别人,岂不羞死古人?
中国女人50岁就可以退休,这批50多岁身体健壮、还有旺盛性欲,又整天没事干的女人,当然会惹是生非了。
中国女人50岁就可以退休,这批50多岁身体健壮、还有旺盛性欲,又整天没事干的女人,当然会惹是生非了。
100d161 发表于 2015-9-30 18:15
你对女人有仇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