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化:辨儒法

 

  我们上次谈到五四时期反儒不反法,相比之下,儒家在思想上倒是较为宽松,近于民本思想的。上次我们只是点到为止,现在可以多谈一些这方面的问题了。
  我们的一些哲学教科书都把韩非称作集法家大成的人物,他将法术势融合在一起,被认为是早期法家的发展。这一说法其实是错误的。法是公之于众、令臣民遵守的法令,术是君主藏之于胸、驾驭群臣的权术和诡秘手段,势则是作为君王必须维护的一种权势和地位。势为慎到所倡导,但韩非将它融入自己学说后,已变其本义。后来章实斋所说的“李斯亡秦,兆端厕鼠”,颇可作为法家的势的观念的恰说明。其意谓李斯亡秦,从他以老鼠为譬的议论就可见出端倪。李斯的意思是说,纵使是老鼠也会因所处之势的不同,而将得到或祸或福截然相异的结果。在仓廪内,吃米的老鼠逍遥自在;而在厕所中吃粪的老鼠,则会被人一脚踩死。故重势就是要君主处于一种优势地位:我可以观人,而人不可以观我;我可以制人,而人不可以制我。
  章实斋对李斯颇为卑视,而章太炎则相反,称李斯为秦之“功臣良吏”。清末以来有这种看法的不少,鲁迅也受到太炎的影响。他曾为始皇焚书作了一些辩说,而在《汉文学史纲要》中,则对法家人物李斯、晁错等颇有好评。而对贾谊尤其是他的《过秦论》,则多贬抑。
  五四时期虽高扬德赛二先生,但对秦殊少批判,直至后来“文革”中的尊法批儒,以及马克思主义还要加上个秦始皇之说等,皆可从这种思潮中寻出蛛丝马迹。但迄今为止,这些值得研究的问题,并未引起注意和讨论。
  韩非本是韩国的公子,而韩国向以尊术著称。韩非实际上并未继承多少商鞅的学说,商君一断于法,并不讲什么术和势。韩非所崇拜的是申不害。申不害也是韩国人,为君主本位主义和君主专制主义的倡导人。《韩非子》一书中,引用了大量申不害的话作为理论依据。《外储说右上》引用申子的话说:“独视者谓明, 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可谓天下主。”又说:“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太史公把法和术加以严格区别,并以申韩合传,这都是很有眼光的。
  谈到儒法两家时,我认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值得探讨,这是一直被我们忽视的。“文革”结束前,我曾撰有《韩非论稿》,后发表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中华文史论丛》上。文中论述到,最早提出三纲的是法家而不是儒家。我曾引韩非《忠孝篇》的一段话:“臣之所闻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者天下治,三者逆者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后来,我在1998年撰写的《对于“五四”的再认识答问》一文中再次提出:“作为封建伦理观念集中表现的三纲,不是儒家,而是法家所提出来的。”
  但是,在这两篇文字中,我尚未提到《忠孝篇》曾提出一句极其值得注意的话,这就是韩非对孔子的批判:“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顺之道。”
  韩非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就因为他认为任何君王的权力,哪怕是昏主暴君,也绝对不容动摇和更易。孔孟赞美尧舜,称颂汤武,在韩非看来都是不合他所谓的“臣事君”之道的。尧舜禅让,是君臣地位颠倒;汤武鼎革,更是大逆不道。这是三纲之说为法家韩非最早提出来的明证。
  自然,我并不是说儒家并无三纲之说。应该承认,三纲的理论最早虽发轫于法家,但秦亡后,汉行杂王霸政治,使儒家学说也蒙上了法家色彩。在董仲舒据阴阳五行之说提出三纲这一名称后,东汉儒者编纂的《白虎通义》所揭橥的三纲六纪,据陈寅恪先生说,乃我国道德伦理之本,可见其影响之深远。不过,《白虎通义》的三纲之说,虽袭用韩非《忠孝篇》所谓“ 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之义,但多少显示了儒法二家在合抱之中也仍存区别。《白虎通义》并不像韩非那样采取绝对君主本位、君主专制的立场。他在谈到君臣之义时,曾说过这样的话:“臣所以胜其君者何?此为无道之君也,故为众阴所会,犹纣王也。”
  同时,另一方面也可看出,《白虎通义》的三纲说,也并不为汉儒所一律恪守。尽管班固曾批评屈原“依彭咸之遗则,从子胥以自适”为不合经义,而是一种狷狭之志,但太史公、王逸、淮南等诸家,以及直到清代的儒者,仍把子胥屈原作为合于儒家道德理想的伟大人物看待。
财经2006年第7期

见其异不见其同。王元化只知“太史公、王逸、淮南等诸家,以及直到清代的儒者,仍把子胥屈原作为合于儒家道德理想的伟大人物看待。”,却不知道在《韩非子》里,伍子胥是最突出、最重要、最正面,也是提及最多、笔触最富情感色彩的历史人物,对此,不知王先生将作何解?——按其思维逻辑,肯定了伍子胥,不就意味着对吴王夫差的否定,也就是对于王权的否定么?更不要说对于楚平王的“鞭尸之举”了!这岂不是韩非君权思想的极端矛盾与混乱?!
关键是王对于韩非君主与权力关系的理解,仅仅止于庸常流见,而未知其背后真正的终极用意。
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