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毛泽东思想解决土地问题 当前我们的土地政策遇到许多问题。一方面,过度开发耕地,导致抛荒的现象普遍,农民不满意;另一方面,房价高涨,明显土地供应不足,市民不满意。开发过度与不足同在,既让有关决策部门心焦,国N条频出,其中不乏自相矛盾之处,更让大众对国策摸不着头脑。毛泽东同志也曾在土地政策上有过反复,我们看看毛泽东的是如何对待自己的错误,怎么解决问题的。 毛泽东于1928年12月在井冈山制定的《土地法》是这样规定的:
毛泽东于1928年12月在井冈山制定的《土地法》是这样规定的: “一、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用下列三种方法分配之一)分配农民个别耕种;(二)分配农民共同耕种;(三)由苏维埃政府组织模范农场耕种。 以上三种方法,以第一种为主体。遇特别情形,或苏维埃政府有力时,兼用二三两种。 二、一切土地,经苏维埃政府没收并分配后,禁止买卖。 ……” 看起来很象今天的土地法。但是毛泽东到延安之后给上面的《土地法》加了按语:“此土地法是一九二八年冬天在井冈山(湘赣边界)制定的。这是一九二七年冬天至一九二八年冬天一整年内土地斗争经验的总结,在这以前,是没有任何经验的。这个土地法有几个错误:(一)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二)土地所有权属政府而不是属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三)禁止土地买卖。这些都是原则错误,后来都改正了。” 那份激进的《土地法》遭到赣西南农村中间阶级的抵抗,甚至影响到红军内部的团结。毛最初试图以反AB团的强硬方式来统一军内思想,终于酿至富田事变。在镇压富田事变之后,毛泽东没有固执己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很快认识到《土地法》的“原则错误”。 31年春天他这样总结到“过去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空气十分浓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他自己的,自己没有权来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这种情形是很不好的。”他的解决之道是“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用现在的话说,土地私有化!
那份激进的《土地法》遭到赣西南农村中间阶级的抵抗,甚至影响到红军内部的团结。毛最初试图以反AB团的强硬方式来统一军内思想,终于酿至富田事变。在镇压富田事变之后,毛泽东没有固执己见。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很快认识到《土地法》的“原则错误”。 31年春天他这样总结到“过去田归苏维埃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的空气十分浓厚,并且四次五次分了又分使得农民感觉田不是他自己的,自己没有权来支配,因此不安心耕田。这种情形是很不好的。”他的解决之道是“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得的田,这田由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以后一家的田,一家定业,生的不补,死的不退,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用现在的话说,土地私有化! 毛泽东缔造了新中国,毛泽东思想仍然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当新中国遇到困难的时候,理当首先从毛泽东思想宝库中寻求资源。毛泽东同志从28年底制定《土地法》,最迟到31年春就反省《土地法》,中间不过两年时间。建国之后,由于苏联门徒主掌经济,左倾思想作崇,同样的错误重犯了一次。黑纸白字,有现成的答案印在那里。又有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的典范在那里,为何土地政策错误历经半个多世纪仍得不到纠正?邓公二十多年前倡导的“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我们是如何响应的?毛泽东生前既反右也反左,毛泽东思想这一宝贵资源不能让 邓力群、李宪源他们垄断了。 参考文献: 毛泽东《土地法》 毛泽东《寻乌调查》 毛泽东《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 博客地址http://yuyiwei12.spaces.msn.co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5 19:11:06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