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在房产交易中心见到的 “购房要强征所得税”的政策一宣布,各个房产交易中心人头攒动了好几天。 因为今年也换了住处,未免也要到这地方去看看。再加上房产中介拼命的煽动,弄得心里也有点“忑忑动”。好在交易中心离得不远,也就连着去轧了几天的闹猛。 每次过去,看到的都是和我一样的工薪阶层打扮的人们,一个个神色紧张,如没头苍蝇般的把脑袋往“税收政策咨询”的窗玻璃上撞。房产中介的男男女女业务员则在一旁催着当事人赶紧下决心。 据说这次是中央痛下决心来打压房价,税收政策就是针对罪魁祸首的炒房者,可是奇怪的是,就我去的那个交易中心,硬是一个温州口音、或者台港模样的有钱阔老都没有看见。 开始两天,税务工作人员都说他们也没有看到文件,无权做出解释。这就更增加了神秘的感觉。也导致了更多的人在交易中心逗留。到了大限的前一天,终于看见了那个威严的税务总局文件贴在了告示栏里,直到今天,本地的文件才公布在它的旁边。 这让人有点感叹,为什么文件不早一点全文公布?无端的让交易中心“起蓬头”,人挤人。好多老实人根本没有搞清楚政策是怎么回事,听了中介的煽动,慌慌张张卖房子。而真正的炒房大鳄连脸都不用露一个,想必是早有消息来源,吃了几根竹头在胸中了。 原来税务总局的文件早就开好了一个大的后门:只要卖房人“无法提供”当时买房及装修、贷款利息等“完整文件”的,就可以按照本次卖价的1-3%征收所得税。而今天(8月2日)我们已经知道,上海、北京都规定普通住房可以按照卖价的1%缴纳这笔所得税,实际上比5%的营业税要低得多。稍微滑头一点的人只要到时候声明无法提供原来的购房文件,而税务当局并不承担去核实的责任。 至于如何核实“唯一居住用房”的问题,文件都没有具体的说法。既然连原来的房价文件都可以不去核实(实际上只要到房产登记中心电脑上一查就可以),想必也不会真的去检查户口了。 这样的文件是否有点折腾百姓的儿戏? 转贴请注明:独角兽网 www.unicornb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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