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发表或灭亡(二之一)

五月二十九日的《商业周刊》报道中国的学术发展,提到神州大地搞学术的抄袭盛行,而出术提供假的或不尽不实的研究结果看来普及。该报道说这些不幸可能起于大学强逼教师发表文章。后者是美国七十年代初期兴起的publish or perish的形势,香港的大学九十年代起仿而效之,今天国内不少大学也有不按期发表文章就「玩完」的要求。

学术行内抄袭文章不限于中国。我最欣赏的英国学术传统也有。那本难得一见地精彩而又可读的书——T. Watson写的《The Double Helix》——叙述五十年代初期在英国剑桥发现DNA结构的典故,是英国学术研究的一个黄金时代,研究者勾心斗角,明查暗访,令人读来不忍释手。对科学有兴趣的人此书非读不可。该书明确地显示我们敬仰的学者绝不神圣,读起来比福尔摩斯的侦探小说还紧张刺激,卖得洛阳纸贵。哈佛大学出版社本来决定了出版,跟着因为牵涉到的人事「秘密」太多,过于敏感,推却了,弄得满「园」风雨。有些版本细述哈佛「转軚」的故事,也精彩,读者不要错过。

我自己永不抄袭。任何来自外间的启发,我皆直说无误。不是天生君子,而是两个原因。其一是自己「怪」见太多,尽可能入他人之「帐」会减少自己的负担。其二是提及他人有类似的想法会增加一点说服力,就是说他人错了这说服力也会增加。不少学者很吝啬,抄过来的可能性甚大,但不提是他家之说,可能博一博,希望会被认为是没有关连的独自发现吧。

至于制造不尽不实的「假」报告,一个可能是愚蠢的行为。经济学行内,有些「假」货不是自取灭亡的蠢行为。有两种。其一是不重要的研究报告,通常没有谁会去重复研究,就是有人发现是「假」也不会引起注意,作者于是瞒天过海,有文章发表,在大学赚餐饭吃,运情好的得个正教授。其二是不少学者天生低能,用资料犯了规,作出骗人的玩意自己也不知道。

假制重要的发现或研究成果,自取灭亡无疑问。重要的研究往往有人重复再做。在比较重要的题材上——例如佃农理论、蜜蜂传播花粉、件工合约、租金管制等——我当年尽可能做到没有人有胆反驳,即是没有人会指出我在事实上出错。这里的秘密是争取细节。细节愈多愈详尽,好事之徒愈不敢挑战。另一方面,不重要的研究不值得做,所以来来去去都是苦工。

这种细节详尽的研究麻烦兼头痛,要魄力与时间。唯独《蜜蜂的神话》一文,详尽的,调查兼动笔只用了三个月。执到宝。当时要发表该文的学报编辑是高斯,他知道该文重要,委任一个助手从头到尾复核该文引用的所有资料,包括我找到的果园主人与养蜂者的合约,文内提及的租蜂收入等,就是碎纸半张都要求我提供,作为校对之用。复核了整个月,半点错处也找不到。这是高斯后来评为不能被超越的实证文章。

学术研究也有名牌效应这回事。发表了几篇细节详尽的,有了名牌,行内再没有谁质疑我的资料报道。得到甜头,但自己知道资料精确的文章不容易,一不小心总要错一下。这些年老了,易累,分析中国,当然是重要话题,但一星期三篇专栏,资料的错漏无可避免。于是只求大概地对,马虎一下,可惜大概地对也愈来愈困难了。这是倚老卖老,后生小子千万不要仿效。寄语后学:出道时拼命写几篇细节详尽的文章是好投资。

是的,搞学术是追求真理,要执着,要有好奇心。不执着,没有好奇心,不要搞学术。搵食的方法数之不尽。

碧天清远楚江空,牵搅一潭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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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高斯这样的编辑真是不得了,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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