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论所谓“法显航渡美洲”说

 

 

张 箭

[张箭,四川联合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开大学博士后,
发表了
《地理大发现研究:15-17世纪》专著等论著]

 

一、向壁虚构的横渡太平洋历程... 1

二、破绽百出的墨西哥—青岛之航行... 3

三、神秘的耶婆提在哪里... 4

四、穿凿附会的“墨西哥之阿卡普尔科”说... 6

 

 

1992,在全世界纪念哥伦布航渡美洲,地理大发现开始五百周年之际,连云山先生推出了他的专著,《谁先到达美洲——纪念东晋法显大师到达美洲1580周年》[1] (以下简称《到达》)。该书大胆地提出并详细地论证了法显航渡美洲说,且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2]但细读《到达》并研究后笔者认为,“法显航渡美洲”说完全不能成立。现论述于下。

一、向壁虚构的横渡太平洋历程

法显(约公元337422)是东晋时期的著名高僧、旅行家、翻译家和著述家。记述法显事迹的第一手材料有三件:一件是法显本人撰写的《佛国记》(或称《法显传》);一件是齐、梁时僧皊(公元445518)编著的《出三藏记集》中的《法显传》;最后是梁时慧皎(公元497554)编著的《高僧传》中的《法显传》。这三件文献对法显于412(东晋义熙八年)由狮子国(今斯里兰卡,又称锡兰)乘船回国的记载大同小异。《到达》多次提说,“法显记录了公元5世纪初的这次人类由东半球航海到西半球的完整的航海记录,又记载了由西半球的墨西哥航海返回中国山东省的完整的航程。(148页、139页等)为了便于研究,先将《佛国记》中从狮子国到耶婆提国的有关记述录下。

得此梵本已(指在狮子国得到两部佛经),即载商人大船,上可有二百余人。后系一小船,海行艰险,以备大船毁坏。得好信风,东下二日,便值大风。船漏水入,商人欲趣()小船,小船上人恐人来多,即斫纟亘断。……如是大风昼夜十三日,到一岛边。潮退之后,见船漏处,即补塞之。于是复前。海中多有抄贼,遇辄无全。大海弥漫无边,不识东西,唯望日月星宿而进。若阴雨时,为逐风去,亦无准。当夜晚时,……商人慌惧,不知那向。海深无底,又无下石柱(石锚)处。至天晴已,乃知东西,还复望正而进。若值伏石,则无活路。如是九、十日许,乃到一国,名耶婆提。其国外道,婆罗门兴盛,佛法不足言。[3]

《到达》第二章《法显横渡太平洋的证据》根据以上记载,经过“科学考察分析”,便得出了法显东渡太平洋到达美洲墨西哥的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不“是符合科学的”。

()从锡兰到耶婆提的航行时间  连先生的断句为“如是九十日许”。(38页等)这样,从锡兰到耶婆提的航行时间就长达105(加上东下二日和昼夜十三日)。而我认为航行时间有两种可能:一是2425;二是34日。第一种情况,应断作“如是九、十日许”。许者,约也。这样的句式用法在古汉语、古文献中屡见不鲜,在法显的《佛国记》还有傍证。如“有佛赐杖,亦起精舍供养。杖以牛头旃檀作,·长·丈·六、·七·许”[4](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第二种情况,“九十日许”是“十九日许”之误。这种错误在古书中因传抄、刊刻也有可能发生。如武王将兵四万八千伐商,《史记·周本纪》说“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拒武王。”方家一般认为七十万是十七万之误。《高僧传·法显传》也可佐证,如说:“舶任风而去,得无伤坏,经十余日,达耶婆提国。”[5]慧皎说的“十余日”与“九、十日许”或“十九日许”非常接近;而与“九十日许”相去太远。由航行日期为2425日或34日可知,在这么短的时期内不可能由锡兰出发乘木帆船穿越印度洋横渡太平洋航达美洲。

()航向与航线  《到达》认为,法显所乘的商船从锡兰启航后,先朝正东航行,穿过马六甲海峡,到新加坡后转东北航行,沿南海北上,在菲律宾巴布延群岛的一个小岛停靠补漏。然后穿过巴士海峡向东而去,进入菲律宾以东的太平洋深海,继续东航。“如是九十日计”,便到了中美洲西海岸了。(3841,17页和35页的两幅地图)即航向为东→东南→东北→北→东。第一,根据什么断言法显一行过新加坡后即东南行后转东北航行,再沿南海北上。从法显的记载来看,到耶婆提前,没有丝毫的东北行、北行之意。第二,在无名小岛停靠补漏后,“于是复前”。何以见得这句话是《到达》所说的指继续东航,而不是指继续前进。第三,“至天晴已,乃知东西,还复望正而进”。何以见得这不是指拨正航向前进,不能向南或向北,而只能向东。况且按连说,这时早已在菲律宾以东的太平洋深海区了。若那句话是指继续东航,又怎么解释法显紧接着说的“若值伏石,则无活路”呢。因为太平洋深海区几乎没有暗礁、浅滩,而东南亚海域则多这些险阻。第四,《到达》多次强调,法显所乘的中国商船是在无奈的情况下被季风吹向东方,偏离传统航道,漂到美洲的(关于商船的国籍限于篇幅不再讨论)。他们“船行如前,照旧被大风吹向东去。”“只能随风东航而去”。“还复望正而进是何意,当然不能向南,也不可能向正北,更不可能回头向西,·皆·为·风·向·不·容,·只·能·望·东”。(3940)可《到达》在论述中国古代造船史和航海史时又一再指出,中国古船“全方位的季见(东南西北)都会利用。”从春秋战国、特别是从三国以来,中国帆船便能“使用硬帆随时灵活调节,使帆邪移,利用风吹邪帆上的推进分力,在船舵配合下克服横漂风力,船就可以按预定航向前进”。(8586)这样,我们便很困惑:《到达》前面说的法显一行无可奈何地被东风吹过了太平洋是在否定后面说的当时的中国船全方位的风都会利用;或是后者在否定前者。

()从菲律宾到耶婆提的航行速度  按《到达》所说,法显一行是在菲律宾北端的巴布延群岛停靠补漏后,才东向进入太平洋驶向美洲的。这便意味着,法显一行从锡兰驶抵菲律宾只花了15天时期,这在航速上不可能。看看大型世界地图便可明了。从锡兰的科伦坡到新加坡、到菲律宾的马尼拉、到关岛、到檀香山、到洛杉矶的航程分别为1580134015003330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二、破绽百出的墨西哥—青岛之航行

《到达》第五章《墨西哥—青岛崂山之航行》根据法显的记述和连先生的“科学的分析论证”,阐述了法显一行怎样从墨西哥返航回到中国青岛的航行。但他的分析论证却违背了科学。现也将法显从耶婆提回国的那段记述录下。

停此国五月日(指耶婆提),复随他商人大船,上亦二百许人,()五十日粮,以四月十六日发。法显于船上安居。东北行,()广州。一月余日,夜鼓二时,遇黑风暴雨。……蒙威神?,得至天晓。……于时天多连阴,海师相望僻()误。遂经七十余日,粮食水浆欲尽,取海咸水作食。分好水,人可得二升,遂便欲尽。商人议言:“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尔今已过期多日,将无僻()耶”?即便西北行求岸,昼夜十二日,到长广郡界牢山南岸(今青岛崂山)[1]

()航向和航线  其一,法显明明说,从耶婆提启程后的前一百余日(一月余日加七十余日)是“东北行趣()广州”,最后十二日是“西北行求岸”。可连先生一口咬定,这只是航行计划,不是实际上的航行情况和航线。(4445,51)试问,这样判断有没有丝毫的根据。其二,《到达》勾画的实际航况航线是:法显所乘的商船从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启航,先向西航行一百余日,最后十二日改为西北行求岸,经鹿儿岛南部进入中国东海和黄海,抵达山东青岛。(4445)这里,《到达》在毫无顾忌地窜改史实,颠倒航向。

第一,法显从狮子国(锡兰)出发后,一直记述的是实际航行情况,而不是航行计划。因为法显只是普通乘客。他既不是船长、舵师、领航员、水手,又不是气象师、船舶修造工程师,也不是船主或租用该船的巨贾。他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参予制定航行计划。第二,法显在南亚旅行期间和返国途中一直记述的是实际航行情况。例如从印度东海岸的多摩犁帝国(加尔各答)到狮子国是“泛海西南行”。[2]又如从狮子国出发后便“东下二日”,在耶婆提国逗留后又“东北行,趣广州”,发现偏航后又“西北行求岸。”对于法显记载的返国途中的开头和结尾的航行情况,《到达》都承认是实际航向、航线。《到达》还赞扬“法显对航向极为重视,每航行必记方向。……‘东下’即为正东向穿海峡而行”。(36)偏偏中间的“东北行”又认定只是航行计划,不是实际航向,实际航线是西行。因而这种论断只能是随心所欲的歪曲。第三,连先生对法显时代的中国航海术是很推崇的,并认为已能安全地往返于太平洋两岸。限于篇幅这个问题暂不讨论。不过法显一行在天晴时是能根据日月星辰辨别方位,采用天文导航,拨正航向的。法显的记载也说明了这点。如“唯望日月星宿而进”;“至天晴已,乃知东西,还复望正而进。”按《到达》的推断,岂不是说这些能安全往返于太平洋两岸的大航海家、大旅行家连方向都辨不清了吗。第四,退一步说,即使“东北行”只是预定计划,不全是实际航向航线。那么当水手们在天晴时发现一度偏航后,自然便会“还复望正而进”,执行并完成拟定的航行计划,往东北行驶。

()航期、航程与航速  法显一行从耶婆提启航去中国广州途中,当航行了100余日粮食淡水将尽时,便意识到时间上早已过期,可能已偏航。于是有“商人议言:常行时,正可五十日便到广州(所以他们只‘赍五十日粮’),尔今已过期多日,将无僻耶’?”这说明耶婆提与中国交往频繁,联系密切,在正常情况下航行50日便到了广州。由此也可断定,耶婆提不在美洲墨西哥。否则,50天里怎么能驾木帆船从墨西哥航抵中国大陆。前已提及,麦哲伦横渡太平洋时航行了3个多月。《到达》也认为古帆船顺风时日行约100海里(2842)。它开列的沿途主要座标港(从巴拿马城到天津)的总里程为9740海里(4546),这样横渡太平洋需航行100天左右。可见,《到达》所说的有关的航期、航程、航速是互相?牾,严重矛盾的。所以,《到达》描述的法显墨西哥—青岛之航行只是一个破绽百出不堪验证的臆断。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三、神秘的耶婆提在哪里

由于法显对他逗留了五月余日的耶婆提国只记载了所录的22,故要综合各种文献记载、地理情况、航海历史和风土人情来确定耶婆提的方位、地点。

关于耶婆提的方位、地点。第一步,法显所乘商船从锡兰启航,乘风东下15日后,抵达并停靠的无名小岛是何岛,我认为应是安达曼海尼科巴群岛中的某岛。因为该群岛在锡兰科伦坡正东约810海里,呈南北纵向链式排列,延伸130海里。从锡兰、印度东航到东南亚、中国的船舶一般要经此而过。且15日的航期,每日约行54海里,在当时船舶的常速范围内。此前,法显从多摩犁帝国(加尔各答)出航:“泛海西南行,得冬初信风,昼夜十四日,到狮子国”。[1]从加尔各答到科伦坡全程1240海里,日行约88海里。前后两次顺风航行的航速出入不大。兼之锡兰岛以东至尼科巴群岛之间,无任何小岛可停靠。[2]

第二步,从尼科巴群岛出发,东南行,经巽他海峡,只有约1050海里的航程便进入了爪哇海,到了印度尼西亚一带。若按10日计,则日行105海里;若按19日计,则日行55海里。这在航速上属正常的起伏。

第三步,耶婆提国在印度尼西亚,还可以用法显记载的该国的历史风情来印证。法显曰:“其国外道,婆罗门兴盛,佛法不足言”。而5世纪的印尼、爪哇在宗教信仰上便符合这种情况。我们先看考古资料。印尼留有文字遗迹的最古老的王国在加里曼丹的库戴地区。这里发现了4世纪末的4块石碑。这些石碑用梵文记载了一个由印度人的或印度化的王族统治的国家,国王的名字以印度式名字哇尔曼(Varman)结尾;还记载了由祭司们提供的婆罗门教的献祭。[3]仅晚于库戴石碑的文字遗迹是在爪哇离雅加达不远的地方的45世纪初的岩石铭刻。它们记述了一个同样以印度式名字哇尔曼结尾的国王统治下的塔鲁马城。铭刻用的是南印度文字,与统治东南印度的帕拉瓦(Pallava)王朝(A.D.300-800)所用的格兰塔字母表(Granthaal-phabet)基本一样。[4]而中心在马德拉斯一带的帕拉瓦王国盛行婆罗门教。爪哇的昌高尔发现有公元732年的碑铭,它记载了中爪哇的国王商嘎雅献建献祭的一座婆罗门教的标伽(Linga)石像。在爪哇的丁纳雅发现的760年的碑铭则叙述了竖立婆罗门教的神像一事。[5]

综合以上分析研究可知,耶婆提国在今印度尼西亚一带。许多中外学者认为耶婆提在印尼的爪哇。其理由和根据是在公元前后成书的印度史诗《罗摩衍那》中的第四篇《猴国篇》中,曾提到东方有一座盛产黄金的岛,号称“金地”(LandofGold),叫雅哇德维帕(Yav(w)adv(w)ipa,括号内的字母表示可替换前面的字母,下同)。该地的富裕一直传到罗马。公元2世纪亚历山大的托勒密在他的《地理学导论》一书中也提到该地,称为雅巴迪欧(Iabadiou,Iabadia,皆为Yavadvipa之异写)。雅哇德维帕后演变为爪哇德维帕(Javadvipa),后又简称爪哇(Java)[6]我国的《后汉书·安帝本纪》及《西南夷传》之叶调,《佛国记》之耶婆提,刘宋以来著录之?婆,皆为Yavadvipa之对音。其后的诸簿、诸薄、杜簿、社簿、社婆等,皆为其地之异译。[7]爪哇地名的来源还有一说:即此地古称爪哇卡(Явка),托勒密称为爪哇维帕(Явавипа),最后简称为爪哇(Ява)[8]我认为,耶婆提是Yav(w)adv(w)ipa之对音的考证很有说服力。它应是雅哇德维帕的简称,前三个音节的对音。耶对Ya,婆对wa,“提”汉语可读tí、di两音、对d。后面两音省略。

但《到达》却提出否定:1.如果耶婆提在或是爪哇,法显从锡兰出发后经105天才到达,航速太慢,不符常规。2.105天的航期除了遇到一场“昼夜十三日”的大风以外,没遇到一个雷雨、气旋和台风,不符合那一带那个季节的气象特点。3.90日的航程竟然一岛未遇,不符合那一带万岛林立的地理状况。4.印尼一带当时佛教兴盛,法显说“佛法不足言”,不符合当地的宗教状况。(2831)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我认为,上述四条理由并不能否定反而只能肯定耶婆提是爪哇,在爪哇,在印尼。第一条是航期问题,我在前面已论证过,航期不是105,而是2425日或34日。这样,航速完全符合常规。第二条是气象问题,它与第一条航期问题紧密相联。在2425日或34日的航期中遇到一场“昼夜十三日”的大风已足够说明问题了。即使如连先生说那一带那个季节多雷雨,气旋、台风,但也不会在约一个月里天天都有,昼夜不停。且不说《到达》推算的季节还有问题,限于篇幅不再讨论。第三条即地理状况问题。看看大型地图就会明了。法显一行在尼科巴群岛停靠补漏后,东南行,经印尼苏门答腊西海岸明打威群岛以西的印度洋,穿过巽他海峡进入爪哇海,然后在爪哇海旁边的爪哇岛某地登陆,他们自然是在离开尼科巴后抵耶婆提前一岛未遇。其二,从法显的记载来看,并不能推断出他们未遇一岛,而只能推断出他们未靠一岛。这样就更容易解释,因为在910日或19日的航行中没有必要停靠,而此前的一次停靠是因为遇大风船受损需要补漏。这一停靠的先例也可作不必停靠说的旁证。其三,按《到达》描述的法显美洲之行,他们在菲律宾巴布延群岛的一个小岛停靠补漏前也是一岛未遇(35页地图,39)。既然经过了印尼、马来西来、新加坡、菲律宾等万岛林立的全部南洋地区的“连式”法显航线可以一岛不遇,那么只经过印尼部分地区即南洋西缘的“张式”法显航线更可以一岛不遇。是故这条诘难“张式”航线的理由用于诘难“连式”航线才显有力。

至于第四条,即宗教状况问题,需适当展开。我在本文本部“第三步”一段已依据最权威的考古材料——最古老的文字遗迹碑铭——有力地论述了当时印尼、爪哇流行婆罗门—印度教。《到达》却一再强调,“……5世纪初,正是佛教在印尼的鼎盛时期,”“……法显到耶婆提的5世纪初,印尼的爪哇、苏门答腊、加曼曼丹等地已经全是佛教流行之地了。”(3032)我们不禁要问,此说的根据何在。《到达》称根据是印尼史家巴尼的《印度尼西亚史》、英国史学家霍尔的《东南亚史》和中国的《后汉书》、《梁书》。可是对于这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长达160多页的《到达》却没有给出这些著作、史籍的只言片语的引文,没交待证据、材料的出处,没说明见巴尼书、霍尔书的哪一版哪几页,见《后汉书》、《梁书》的哪一卷哪一篇。让我们来看看霍尔、巴尼、还有李梅和埃利奥特的有关论述吧。

英国东南亚史家霍尔认为,1世纪以来,印尼的王公“便学习印度达罗毗荼人王公的作法,邀请婆罗门教士到他们的宫廷来。传播是在宫廷范围内进行的,是婆罗门教士的成就。”[1]1他还指出,印度教在46世纪时受到笈多王朝的保护,在印度再次兴起,又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相对于当地的原始宗教,印度教对于印尼来说是新的宗教。它由湿婆一悉檀多教派的长老带来。由于这些长老自称有神异的法力,便对印尼各地各个朝廷的统治阶级有很大的影响。[2]2英国文化史家李梅强调,3世纪时,婆罗门教的浪潮跨海席卷了马来半岛,在印度的苏门答腊、爪哇和婆罗洲(加里曼丹)确立起来,并抵达了扶南(在今柬埔寨)和暹罗(泰国)。这一浪潮的策源地在于东南印度的盛行婆罗门教的帕拉瓦王国。[3]他还进一步说明:5世纪时,婆罗门教的浪潮继续汹涌,虽然在缅甸或暹罗已经衰减……,但在苏门答腊,爪哇和柬埔寨则依然兴盛。”[4]英国宗教史家埃利奥特则概括道:在“为数较少的国家中,包括爪哇、柬埔塞和占婆(越南中南部),印度侨民既带来了印度教也传入了佛教。这两个体系往往宣称是相同的,·但·其·结·果·是·印·度·教·中·搀·杂·了·一·些·佛·教,·而·不·是·佛·教·中·搀·杂·了·印·度·教。”[5]他还断定,在爪哇必然有相当多的印度教徒在岛上定居,才能对爪哇的语言和建筑产生这样多的影响。爪哇各邦的统治者都是印度教化了的爪哇人。[6]他并且进一步指明:“在印度国外,大概只有在爪哇及其邻近各岛,印度教(和佛教有所混和)才成为土著人民的宗教。”[7]印尼史家萨努西·巴尼在他的《印度尼西亚史》中也详细地记述了可证实古代和中世纪前半期(511世纪)印尼盛行婆罗门教—印度教的考古发现、出土文物和文献资料。[8]

是故,连说否定耶婆提在印尼无凭,吾肯定耶婆提是爪哇则有据。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四、穿凿附会的“墨西哥之阿卡普尔科”说

按《到达》的论证和所绘的两幅地图(17页、35),耶婆提即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其理由在于:1.阿卡普尔科是古印第安地名,古印第安语读音为“耶卡婆尔”,耶婆提极可能是耶卡婆尔的音转。“耶婆提、耶卡婆尔、阿卡普尔科是同一地点,此一谨慎推断可以成立,是符合科学的”。(4142)2.从锡兰到墨西哥的105日的航期和11.1万海里的航程是符合航速常规的。(42)3.法显说的“婆罗门兴盛,”不是指婆罗门教及其教士,而是指婆罗门种姓,即上等人,是酋长制部落社会的意思。(32)法显这里说的婆罗门便是美洲墨西哥古印第安人酋长制部落社会中的酋长和头人。(139)

我们认为,耶婆提即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说漏洞百出,硬伤遍体。关于连说的第一条理由:其一,《到达》没有写出耶婆提、耶卡婆尔、阿卡普尔科的任何一种外文形式,全书也没有外国地名、人名、专名的中文和任何一种外文的对照附录。连先生有意回避了这三个地名相互音转的顺序、语音原理、演变规则等十分重要的问题。其二,尽管如此,我们仍拼出了阿卡普尔科的外文形式,即英语为Acapulco,俄语为Акапулько,日语为アカベルコ。美国历史地理学家泰勒在他的《地名史》一书中说:“阿卡普尔科在印第安墨西哥语中意为‘被破坏的’城镇或‘被征服的’城镇。”[1]在《大英百科全书》、《美国百科全书》、日本的《世界大百科事典》等世界著名的大百科全书和前引《地名史》的阿卡普尔科条中,均未说该地古印第安语称“耶卡婆尔”,阿卡普尔科源于、音转于斯。而《苏联大百科全书》等国际权威的大百科全书则没列阿卡普尔科条。而《到达》在此紧要之处,没注明其考证所据的任何资料来源、论据出处,因而连说无故。其三,耶婆提Yepoti(按李梅之译法[2])Yopoti(按比尔之《佛国记》译本[3]),耶卡婆尔Yecapole(按拼音则为Yekapoer),阿卡普尔科Acapulco这三个专有名词发音迥异,其音节单位音素各有特点,缺乏共性,不存在音转讹变或拼写异体化的基础和可能。凡有外语、拼音、音韵常识的人都可看出这一点。其四,据《到达》所考,阿卡普尔科是个文明古城(),因为“·古·代·中·国·船·和·明清时代的中国船也都在此登陆”。(41)“那里不是一个吃人肉的原始部落社会,而是有相当农业文明的社会。如果那里仍靠打猎为生,是不能供给400多人五个多月的生活所需的。”(139140)但实际上,阿卡普尔科这一港湾,1531年才被西班牙人发现,1550年始有人定居,1599年建成为港埠。[4]16世纪以前,它是一块杳无人迹的未开发之地。所以,《到达》所说的自古以来就与中国、亚洲联系密切的商港、文明城镇“耶卡婆尔”只是一个乌有之乡。

关于连说的第二条理由,即航程航期航速问题,还有连先生这里虽未提及,但不能不谈的航向航线问题,我在前面已深入地论述过,这里兹不赘述。

关于连说的第三条理由,即“婆罗门”指什么的问题,任何具备宗教常识的人都会明了,《到达》这里在歪曲法显之意。第一,法显所说的婆罗门首先是指婆罗门教。作为佛教高僧,法显说的“其国外道,婆罗门兴盛,佛法不足言”,是指耶婆提地区信奉异教,婆罗门教一印度教兴盛,佛教不流行不值一提。“外道”是佛教用语,专指佛教以外的其他宗教派别。这三句联系起来看,意思再清楚不过了。在全文只有万把字的《佛国记》中,类似的说法比比皆是。如“去山极远方有村,皆是邪见,不识佛法沙门,婆罗门及诸异学。”[5]又如“佛本在此嚼杨枝,刺土后,即生长七尺,不增不减。诸外道婆罗门嫉妒,或斫或损,远弃之”。[6]第二,婆罗门有时也指婆罗门教僧侣、教徒。如婆罗门教士与佛教僧侣竞争斗法失败,“婆罗门乃知佛神(),即舍家入道。”[7]又如法显从耶婆提启航后的有关记述。“夜鼓二时,遇黑风暴雨。……晓已,诸婆罗门议言:‘坐载此沙门,使我不利,遭此大苦。当下此比丘置海岛边’。……法显本檀越(法显的施主):‘汝其下此沙门,吾到汉地当向国王言汝也。汉地王亦敬信佛法,重比丘僧’。诸商人踌躇不敢下手”。[8]这些法显亲手写的他亲自经历的回国途中海上旅行时的宗教矛盾和冲突连先生竟也视而不见。

第三,法显一行到了青岛崂山靠岸后,最初不知是何地。于是“即乘小船,入浦觅人,欲问其处。得两猎人,即将归,·令·法·显·译·语·问·之。……答言:‘此青州长广郡界,统属刘家。’闻已,商人甚喜。”[9]这里说明,法显可与船上的外国商人、婆罗门教士自由会话,为他们当翻译。因为法显在印度逗留了十来年,学会了梵语和其他一、两种印度语言。回国后法显还在建康(南京)道场寺,译出《摩诃僧?律》等梵本佛经“垂有百余万言。”若婆罗门是指美洲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头人,那么只在耶婆提呆了五个月的法显又怎能学会其语,与他们自由会话,为他们当翻译。第四,在种姓问题上,《佛国记》记载介绍了最低级的种姓、不可接触者旃荼罗的情况。“旃荼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侧识而避之,不相唐突。……唯旃荼罗猎师卖肉耳。”[10]但法显从未从种姓的角度记载介绍婆罗门的情况,《到达》也举不出一个例证。由此也可旁证,《佛国记》中的婆罗门是专指婆罗门教—印度教和婆罗门教士、教徒。说它指最高级的婆罗门种姓,是印第安部落的酋长、头人,实在荒诞无稽。

所以,耶婆提根本不在美洲,绝不是墨西哥的阿卡普尔科。

综上所述,可以完全肯定:法显没去过美洲,没横渡过太平洋,没留下往返于美洲和中国的记录。当然,这并不影响他作为杰出的旅行家、翻译家、著述家、佛学家的历史地位。

古代中国人没横渡大洋到达美洲,这也不影响中国作为文明古国,中世纪的大国、强国、先进国家的历史地位。古代中国与美洲的关系交往问题,无疑是个令人很感兴趣的课题。就现有的材料而言,并不能证明彼此存在交往。要推进这一课题的研究,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必须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必须遵循唯物论和辩证法,而不能去猎奇、从众、追求轰动效应。

 

[本文作者张箭,现为四川联合大学历史系教授。]

[本文原栽《世界历史》1997年第2]


[1]泰勒:《地名史—历史地理和地名手册》(I.Taylor:NamesandtheirHistories,aHandBookofHistoricalGeographyandTopographicalNomenclature),底特律1969年版,38页。

[2]李梅:《东南亚文化》,39页。

[3]比尔译注:《法显传—佛国记》(SamuelBeal:TravelsofFah-HianandSung-Yun),伦敦1869年版,168页。

[4]见《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85年中文版,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