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泽雄大哥谦虚,再说,有俺们做强大后盾,不怕不怕的。” ——好的好的,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不谦虚。就把平平的帖子,权充豹子胆来喝了。 林泉:“周先生28楼的话,倒叫我略感不安,有妄评之嫌——因为我其实除了那一本《品城录》,实在不了解易先生的文风笔力。 可以理解作家“无奈”的被干扰,但谈不上原谅,比如余秋雨的前两本文集收录文章有重复,就是“兑了水的感觉”。 作为读者来说,总难免挑剔——盛名之下是否便是最佳?呵呵,想必您能理解这也不是故意苛责。读者时间精力有限,有了一点点阅读经验的人对质量要求就略高一些。好像易先生出了一个《品》系列;好像赵鑫珊先生也出过一系列的厚部头;好像于丹最近也出了一系列的典籍评述……其实有相当的内容是重复前人或自我吧?这些是作家勤奋的成果,足可钦羡。可我作为最普通的读者,面对“系列”也很无奈。所以,私心反而倾向于文字精练平朴、论点具备专业深度、评述精准的作家了。” ——回林泉妹子:我评论过易中天两本书,都是思想随笔集,一为《书生意气》,一为《帝国的惆怅》。易先生别的书我也多半读过,坦白地说,我并不认为俱臻上乘。同一位作家,作品水准难免参差不齐,否则,“代表作”一说也就无从谈起了。毛姆曾经说过:“一个作者有权利要求按其最好的作品给予他恰当的评价。”他这么说当然是站在作者立场上的,对此我未必认同,但我承认,这也是一种评价作家的方式,而且相当与人为善。不过我还说过相反的话,读者没有原谅作者的义务。就是说,苛责作者,不管是否故意,同样是读者的权利。而且,也根本谈不上冒犯。 至于把同一篇文章放到不同的文集里,这属于另一码事了,如果是兑水,兑的也是文本外的水。个人习惯,我总是尽量避免把相同的文章放在不同的集子里(截至目前,我还没做过这类事),但有些作家喜欢这么做,我也眼开眼闭。毕竟,这不犯法,一切取决于读者是否买他的帐。每一位作家,其实都在经营自家的品牌,每一种可能带来利益的行为,通常也会带来相应的代价。 吹笛:“——关键是他收藏了很多牌(学问、文章),再凭着智慧和学理(洞明、练达),合着大众的的需要(世事、人情),一张张编排抽出。这就是知识人的吁徐腾挪的自得之处。泽雄兄亦是此中人,我胡乱猜想,得的是此收获。” ——谢谢笛子的理解,只是,我哪里谈得上“此中人”,俺笨着呢。 王清营:“老大0824开玩笑了,我也是因为周泽雄先生介绍才买了一本,没有看完.认为不是那么差,不过,也说不上多好.” ——清营兄别弄错,我可没有介绍过易中天的《品三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