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6-04-18 发表人:碧娃 本文已被阅读过:179 很奇怪那些卖贼车的人偏偏就是要塞在宏济路上来卖,未必“宏济”二字能带给他们好运?财运?路边五十米处就是派出所,这派出所象养肥的阿兹猫,不捉鼠了,成天眯着眼,老鼠上街的时候,它更温驯,眼睛直接闭上。有时候走派出所门前过,就怀疑那里是养老院。非法买卖二手车的人群象风扫着树叶一样一团一团地在门前移动,养老院里的人看破红尘,不闻不问。 今天英掉了自行车,十分懊丧,一起出去吃串串香,老惦着我的自行车不要也掉了,不顾老板再三作出安全保证,使着蛮力给我拎上高高的花台,象展出历史文物一样放在很惹眼的地方,随时监管着才放心。然后一起回忆有多少个车,都只是陪我们走了一段人生路,就仙踪渺渺,从此陌路。英几乎肯定地说,是那几个临时工干的,“临时工”三个字不时从她的嘴里崩出来,忽然变成象骂人的词汇似的。听多了就有点不爽,我反驳了一句,正式工也不见得就怎么高洁。小偷的品质又不是一个人的职业是否正式决定的,干嘛这么说呢。 我建议她就近去买个贼车,可她老公还要坚持正人君子到底,想去车店买新车,但英和我一样短视贪利,尤其是处于爱车走失,心痛未定的激动时刻,很难再为社会的长治久安持续发展作深远的思考并付出行动,我们需要切实可行地、以最省钱省事的方式解决夜食住行中的“行”的问题。 九眼桥宏济路这个贼车市场,我每次走都快快穿过,不久逗留,总是感到有点怕,还有点神秘,那些小贼,不亚于英雄,孤胆或者群胆英雄。少数人在多数人中做着破坏他们信仰和价值观的事,而且屡屡成功,是不是就是英雄?如果是,那么,小偷们全是英雄,英雄们全是混蛋。 英雄就是混蛋!尤其是派出所那些英雄。也不奇怪,混蛋和英雄好象是挛生的。相生相克么,没有混蛋哪来英雄。 看到宏济中路的箭头指向九眼桥的时候,街上每一辆暂时停顿的自行车在我眼里都成了赃车,包括我自己手里的车,此车发票在家里牢牢锁着,可身处新时代,连正规发票都在街边能随意地成打地买卖,一张盖个红圈圈的发票就能证明车是你的?你叫一声看车应不应你吧!一恍惚,仿佛我的车不是我的车,是我偷来的,是我在贼的手里买来的,这是事实,是从别人看我的眼光里看出来的事实。 英也忽然有些紧张,象寻找逃跑路线一般往后指着给自己鼓勇气,说,管它那么多,走走看看而已,这边没有,我沿那条街往回走,那边还有么,就当散步罢了。 我看看那条路,原来邋遢的老街没有了,新建的高楼酒店什么气象一新地矗立在微茫的暮色里,新街的地面下是老街的旧影,新楼的檐下走的是旧时衣着的人,大多数人并没有因为新楼新建而气象一新。那一段应该宏济路北段,自然还有个宏济路南段吧,成都的街道命名一直很傻B,每一条路分成个南段中段北段,什么时候再发发疯,来个筒条万某段。 畅想时说得最厉害的,往往提前把英雄品质挥洒太多,临场就不大行。英这时候就是这样,差不多要牵我的衣袖躲在我背后了。宏济路熙熙攘攘,皆为车往,好多的人脚步不停地原地行走着,简直就是一个流动的闹市,推车的人缓步走着,看车的人平静地看着,谁有意了,就略微停停,问问价,不合意再推着走,倘若有警察出现,大家作鸟兽散,警察也抓不住赃,人家喜欢推车在这段步行,你管得着吗? 我压着阵脚,慢慢往人群里看,看见有不少女的,心里就不那么害怕。男人是一种无法预知的可怕的陌生生物,尤其是这江湖上的男人,在书里武勇豪侠尽情尽性,是令人喜爱的,真到面前的时候,我总会恐惧地想着他们会毫无理由地拔出刀子就捅你几下,杀人如割鸡。 还在街头呢,还没有进入真正的市场深处呢,英忽然就在远离人群处相中了一辆山地车,我猜她比我更怕那些人,可她比我还绷着勇敢的面子,执意要我帮忙试一下那个车。 要价五十。 车主是一个瘦弱的小伙子,黑,但因为瘦而显得有些秀气,手里装模作样的拿着一个纸文件袋,做着才下班,顺便路过这里,把爱车处理掉的样子。看举止象乡下出来不久,还有些纯洁纯朴的样子,眼神甚至可以说是清澈和善了,怎么和小偷联系得起来呢?英是同情心发作了?还是被五十的低价位诱惑了?这也叫作车么!我没那么多好心,挑剔着这辆红色的老式的山地车,说:“你这车该有的都没有了,不该有的也没有。”他们都笑,尤其是英,会错了我的意,故意傻乎乎地开心,想搅一团和气出来,这种时候,斗争激烈,怎么可能和睦地微笑呢,何况这儿不是别处,是贼车市场。我恨不得扫自己一耳光,怎么在这时候饶舌,这不明着告诉别人,无所谓么。 骑了一段,两个刹车完全没有用,用脚在地下顿了几次才停住,回头就跟清秀砍价:“车没有铃,刹车线断了,车轴里面有错位,这么旧,三十块就够多了。”我说一句,那小伙子就钝钝地应一句,现在谁还用铃声呀,刹车线两块钱一根,自己换一下就是了。拉锯战还没有完,英已经在给人家添钱,说四十吧。好啊,这一下,人家说,四十五吧,不能再少了。英就想掏钱了,可我总觉得机会还在后面,我们还没进入深水区呢,怎么能这么早就上岸。 我一边说,一边看车主和周围的人,怎么也无法在他脸上找出小偷的印记来,很疑惑。有一个背着孩子的女人,黑黑的,风尘扑扑的样子,推着一辆自行车扑面而来,我紧看着她的脸,她的表情全是正当职业的镇静神色,甚至,简直,卖贼车就是她的事业,那敬业的态度,使我肃然起敬。谁是坏人呢?他妈的,什么是坏呢?这样的女人不要说推个车辛苦地来这里卖,她现在就是明着抢我的包,从理论上说,也是没有罪的。她背上的孩子要活。 我们还在路边瞅着人群犹豫的时候,另外走来一个人,看看车,要试骑一下,英紧张地盯着,万分不舍,和我商量,可我仍然坚持有更好更廉价的,不要急。英远远看着那个人骑一圈回来的表情,一下急了,朝那个小伙子喊:“喂——”就掏出钱急急地要给人家送过去。骑在车上的那个人不肯下来,也把钱掏出来递给小伙子,说:“我要。”小伙子攀住车把,陪着笑脸,说:“不好意思,人家先要了。”那个人大约三十五岁,兔唇缝合处没有长胡子,因为皮肤白,脸上的胡须特别惹眼,他冷着脸也不看人,只看着手里递出的钱,说:“我给钱,你不要是不是?”英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情不自禁地上去攀着车龙头嚷道:“这是我们先说好了的!”车主更坚定了,说:“真的不好意思,要有个先来后到。”小白胡子四处看了看,眼光在他们脸上放肆地扫来扫去,仍然冷冷地看着钱说:“我给钱,你不要是不是?”我看见英的样子,只好走上前去,很诚恳地说:“确实是我们先要下了,刚才我已经试骑过。”本来还想再说点什么,见他们俩急着说个不停,反复也就那个意思,我干脆不说话,静静地盯着那个白胡子看。好可疑,他居然象眼皮沉重得不敢抬起来看我,也不说话,默默地坐在车上。我也在瞎想,如果他暴起伤人,那个小伙子瘦弱得根本不堪一击,我是不是有机会给兔唇的尊容留一张玉照,相机此时几乎成了一种武器。凭照片去报警的想法第一时刻就否定了,我对警察为人民服务的事再也不抱任何幻想。僵持了好一阵子,兔唇跨过车,把钱收回,英几乎欢呼着把钱递给车主,差不多要找的五块也不想要了。 傻冒和傻冒推着车,仿佛失而复得,历劫归来,欢喜得象无意中得了个宝,都没有想到这事明明自己有理,却弄到好象拣了别人的便宜,被人玩得胆颤心惊,还满怀歉疚。 英担心那个小伙子要被人追打,提议跟着去看看,认为有人跟着,兔唇即使有一大伙帮手也会有所顾忌。一起跟了几步,看见那个小伙子平安地走上桥去,并没有人跟踪,英就打算回头往宏济路北段走,我模糊地坚持着要再走一会,再“送”那个小伙子一程。上来就遇上红绿灯,那小家伙回头看了看我们,平静地转过头去。 我忽然提醒英快看,那个清秀的小伙子旁边,忽然冒出一个很好看的中年男人,在和他低声交谈,那个男人回头看了我们一眼,一幅正人君子相地回过头去,专心地等街红灯过去。 我现在才想起,宏济路这市场经久不衰,不是没有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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