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读莫言的《生死疲劳》--轮回的淡漠

轮回的淡漠

——读莫言的《生死疲劳》

还有一章就看完了。

只有一章就看完了。

连续几天看,有点累,肩背都酸疼,情绪也受影响,脾气不太好了。

我合上书,站了起来,想找点吃的,或者喝的,如果没有,就做会体操。暂停看书。只有一章了,看完了我做什么去?得把读小说的时间拉长一点,既不影响明天的事,又不显出今晚的空档。

感觉莫言这本小说比他其他的小说都要好。读《红楼梦》的时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有性格,廖廖数语,一个个人就活生生地站在面前,每一个人都生动可爱,性格十足,但众多人物中,却不容易找到最爱。莫言这本小说里的人们也是这样,连一条条不相干的野狗都有性格,里面的主要人物更是形象鲜明,但又没有一个人我可以完全喜欢,或者这一点可爱,或者那一点可爱,但不完美,却又没有完全的讨厌,只是感到他们可爱,象真的人那样,有好有不足。现在许多人闲了没事就搞写作,一部小说,能刻划成功一个角色就算不错了,莫言的小说中人物几乎个个都是活的,有力感。

记得看《大红灯笼高高挂》那部电影时,印象深刻的不是在床上激情翻滚主角男女,而是那个真实身份是爷爷的假爹和那个真实身份是儿子的假兄弟,这一老一小,话语不多,仇恨刻骨,只用行动和眼神说话。然后又结合小说看,文字比表演更加惊心动魄,尤其是那个瘫痪到全身无法动弹的老头,丝毫不放弃任何可能的报复机会,哪怕只能转动眼睛,也时刻盯紧呀呀的小婴儿,似乎咬也要咬死了他才解恨。

和这本小说中的人们鬼混了几天,好象还有感情了,尤其是不招人喜欢的角色,印象更深。

象那个合作,性格坚硬,没情调,不会做爱,放着山珍海味不会烹调天天炸油条吃油条,最后落个癌症,后来喜欢上她是直到看见她在暴雨夜里奋力地冲厕所,丑极了,可她用心用力地捣腾了好久,终于完成冲洗的任务,伸着腰身站在檐下,为清除积污开心愉悦,我忽然喜欢上她来。劳动的乐趣没有真诚体会过的人感觉不到,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合作的一生都活得丑陋无趣讨嫌,但她又是那么骄傲独立自尊。

不过明显地,当写到“八零后”这一代人时,莫言无法进入他们的内心了,他只是模式化地描写一些表面的东西,捧上场的只是一个个面具,没有什么内容。西门欢死得莫然其妙,他那么狡猾的人不知道防避危险么?好象专门回来送死?庞凤凰死得更是“伟大壮烈”了一点,甚至莫名其妙,难道一个八零后的城市青年在产前不知道去医院而是故意等死?蓝开放的死更是太哈姆雷特了,就因为知道凤凰和自己是同一个祖母就开枪自杀,这不符合前面刻划的性格,在前面他坚强懂事,吃苦耐劳,这种性格的人不太可能自杀。不过,可能是作者写得太久太累了,急于结束这部戏,情有可原。毕竟莫言是现在难得的可爱的作家,他的一些伦理主张虽然仍是“腐儒”之见,但并没有象某些人那样对不懂的东西加以指责和谩骂,特别是写到“快闪”游戏的时候,那条老狗说不懂现在的年轻狗在玩儿什么时的幽默感,我感到那条孤独地坐在广场上的老狗有点苍凉,但更明智,豁达。这是一条顺应时间变化的聪明狗,它没有象洪泰岳那种讨厌鬼那样认为它那个时代的规则应该万世不变。

不要说我在“读书”是“好孩子”啊,其实我就是无聊,希望有人陪着我,说无聊的话,做无聊的事,直到死亡光降鄙人的寒舍。看小说也是这个意思,翻开小说,就是看人做戏。好象真有那么一群人,真有那么一些事,在月光下,那个西门屯,来来去去,生生死死。都是些多么小的小人物呀,多么渺小的事情啊,看的时候多么有趣呀,看完之后多么无聊呀。戏做到后来,一个个又钻入坟茔,在月光下变成一丘丘静默的泥土。

我们都喜欢莫言小说中的一些细节。当你说莫言的秋千架上那个女孩,被树枝刮破了脸嫁不到好人家而嫁给一个哑巴,后来生了一窝哑仔,被深重的高梁叶压得弓一样低下去的腰。那个哑巴丈夫因为喜欢她让她吃鸡肉吧,她在客人面前不好意思吃,那个粗鲁的哑巴一把捉住她的嘴把鸡块给她塞进嘴里。你说,悲哀的不是不只是这份粗鲁,是她若无其事地把鸡嚼细吃掉,悲哀的是,那个聪明灵秀的女孩习惯了这样粗糙的生存环境和方式,习惯了,不自知活的有多惨。有些东西,就是在时间的流逝中,缓缓改变的。精致会褪色,激情会淡远,那些遥远的令人心醉的韵味,在后来的日子里只会给我们增添一些惆怅的麻烦和莫名的尴尬,使人忍不住会想,当时到底是为了什么而那么感动呢?感动是不是就是一阵风,某个瞬间吹拂了我们的心,掀起阵阵涟漪,然后悄悄平息,心海深处的石头甚至感受不到表面的波动,恍若无事?时间抹去事件的背景,在你的复述中,我只看见一个在秋千架上飞扬的小女孩子,一个被高梁叶压弯了腰的女人,一个被哑巴男人捏着嘴往里塞鸡块的妇女,这到底是两个人,三个人,还是一个人?她被时间拦腰斩为几段?

在细节上,这本小说中描写得最吸引我读的细节仍然跟合作有关,她听闻丈夫要求离婚,手里正在筛的绿豆洒了一地,那一夜,她就在这满地的绿豆上发痴发傻摔跤,那不知所措的样子,真传神呀。直到后来她又揉面做吃食,是劳作,分化了她巨大的痛苦,她没有诉说她的不幸不平,象一个悲壮的战士,继续去卖油条继续她的生活。

莫言的这些细节,使我也相信,他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我不相信真的有轮回转世,但看了这本小说,就想,有些事情,姑且就理解为轮回吧,西门闹在一世世的轮回中慢慢淡薄了最初的怨恨,甚至认可了无故被打掉半个脑袋的沉冤,有些事情,就承认它曾经发生过,并且由它了吧,能怎么样呢?折腾几个来回了,还是要归入泥土,累啊。

是些什么样的魂魄在这泥土上飘?

他们都是有去处的,最终落单的还是我,一个人坐在桌前,精神恍惚,现实与虚构分不清,打电话,似乎嗓子哑了,说不出来话。

我懒得去向你复述小说,一旦讲起情节和铺排来,只怕又会说“这小说不怎么样”“没什么意思”,我自己这么说的时候不觉得异样,听你这样批的时候就会不无讽刺地想“那么什么有意思?你先找出有意思的来,然后才能说别人没有意思嘛!”我想,能吸引人一气把这造建出来的故事看完,这作者就很了不起了;还能让人陷入恍惚迷醉状态,跟着浮想一下自己,那更是天才嘛。

这好几天我都在看这本小说,就象专心投入一场恋爱,连食欲都退减了。

对了,今天我去还书,租金才1块钱!让我们欢笑吧,为我得到一个这么大一个便宜。

哗,我“字数统计”了一下,快2500字了。真是了不起,这么多闲话。

以文会友,不以文,何以卒此日月?

真是抱歉,谁让我写那么多呢,又没有地方发表,黄金委弃,只有在这里胡乱发发,解解气吧,

以文会友,不以文,何以卒此日月?

博尔赫斯和残雪 
 
  发表时间:2006-08-05
  发表人:碧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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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和残雪

博尔赫斯,这个名字我其实是有一点敬畏的,这一点点敬畏还很新鲜,缘于昨天看完了他的《代表大会》,我承认,我被感染了,甚至有一瞬间,自己也沉浸于一种伟大的情绪中,仿佛突然跃到另一个平台上,心灵平和澄静了许多,甚至是,不怕你笑话,我甚至觉得世人的任何过错都是可以原谅的。这话多么熟悉,它说,你要原谅每一个凡人。是谁说的?反正,我在一种温和而又激烈的东西里沉没了好一阵子。

因为有不少人说他不好懂,他们喜欢把时下的残雪和他扯到一块来说事,说他们都不好懂,但又值得人去懂,这就很牛B(你的话)。要不是你喜欢残雪,我才懒得去看呢,我素来不喜欢女作家的字,何况残雪自述的性格偏向于凶狠刻毒,这是我不喜欢的。每次聊天,我都我结结巴巴地说不全博尔赫斯这个名字,甚至嘴角都带着轻篾的微笑,我想,写作的目的大约就是要让人读,借此寻找共鸣和有趣,如果写出来的东西晦涩偏僻到不好懂,那不如不写;如果作者倒以不为人懂为高妙,那跟故意把字体写得潦草让人认不出一样,没什么趣。于是,当我匆匆看了几个博尔赫斯的短篇后,就说博尔赫斯的文字里并没有什么内容,就是幻想,如果不能说幻想,那就是想象,思绪在时空中上下翻飞,其实就象我折的纸飞机,忽悠悠地上蹿下滑,直到最后一下,撞到地面,就是尾声。

不过昨天有一段时间特别无聊,我又打开他的文集,说实话,我多少有点不服,而且我总相信有不少人喜欢的东西,一定有些道理,我一定是没有懂,才鄙薄他。

除了造原子弹,会有我弄不懂的事吗?嘿!

我发现,只有在无聊的时候看书,才会特别井然有序地步入作者排列的文字风景中去。我感到我在这个集子中看到的是一些完整的故事,文字不多,但能让人想象的故事特别悠长旷远(我不知道用什么词,姑且造这样的词来说说)。作者没有去讲述故事的操作细节,而是捕捉那些思想的痕迹,顺便提及一些物事的名字,爆发出一束一束的火花让人观赏,这些仿佛在黑夜中的火花,此起彼伏,组成了完整的图案,在巨大的时空里奔跑跳跃,观赏的人必须心无旁鹜,用心将它们连接,仔细观察它们的承接转折,才能领会到这些跳跃剧烈的文字到底在表达什么内容。我不是说我就懂了,而是说,我比以前感觉得多了一点,有了一些初浅的感觉,这感觉有点象远远地看舞龙灯,火龙辉煌地在夜空中奔跑舞动,火龙下有无数的人无数双脚在奔逐支撑龙的活跃,但看的人只看到火龙在旋转着抢绣球。

而残雪的文字,就我在网上能搜到的,只有一篇有点感动,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在泥下拱动,与从不见面的蚯蚓友好为邻,在月光下活动,遥望有狮子的平原,进入地下不明的遂道,追逐永恒,寻找高度,但整个文章的感觉不是很美,只不过是把那种激情碰碰磕磕地表达出来了,而我甚至怀疑这是模仿浮士德的澎湃激情中的一小部分。还有一个阿梅本来还好,被某个聪明人解读到令人起腻的地步,一个个象征比喻地肢解下来,我甚至替残雪抱屈,她怎么能容忍?或者说,她怎么能忍受别人把她放到“伟大”的高度而不反抗呢?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不知道“伟大”的可笑?如果她某一天被书商们切块儿卖掉,那时才悔呢。我认为作家还是要寂寞一点才能超越。

说到作家的寂寞,我想到韩寒和安妮宝贝,韩寒不把作文当回事却为赛车无奖而流泪,好可爱;安妮宝贝有许多人喜欢却好象从来没有当众谈过什么写作心得讲座。我非常喜欢韩寒,我看韩寒写的杂七杂八的文字,不看他的小说,小说一般都是降温后处理过的东西,而这些“杂乱”的文字中,我和你一样,认为韩寒具有当伟大作家的材料,人格独立,经济独立,并且善良,正直,勇敢,有写作天赋却不把写作当正事,恰恰是这样的文字,仿佛在玩,却有激情有力量。

残雪其他的文章都比较一般,而且好象越来越难耐寂寞,她跟人打嘴仗为自己辩解的话甚至有些讨嫌,尤其是自许为某路的先锋的口吻,俺不爱看。比较起博尔赫斯来,残雪的文章或许因为是用汉字码出来的,好懂一些,稍微安静一点读,就知道她在说什么,或者什么也没有说,就是一些大脑里跑动的东西,有点零乱,但主动脉跳动得非常清晰。

我毫不否认当时的感觉:残雪一定是经常记日记,早在她读书的时候。她发表在博客上的文字好多都是日记式的呓语。并不象她对外宣称的那样:一直没有写,然后积累到某一天忽然爆发——这个说法太天才了,谁相信天才呢?反正我是不信的。我到现在也坚定地肯定,残雪一直在写日记。并且有可能日记的量比她发表的文字还多,而日记如果存在,一定比她现在发表出来的文字都激烈好看,她的思想中有许多爆烈的热情的东西,那东西激发出来的隐藏最深的文字,肯定是灼热的,逼人的,痛快的,但我现在能看到的,都是一些相对降温后处理好的作品。

作品,嘿,作品。

我经常在网上看到人热情地谈论博尔赫斯和杜拉斯,这两个人,我老实说,如果不是特别无聊,很难从他们的文字中找到阅读快感,杜拉斯的文字更是沉闷,抑郁,恍惚,甚至是黑暗……然而就是这样的文章,得到国人非比寻常的赞誉。我一度怀疑网友们喜欢的是杜拉斯“情人”中的情欲描写,窥伺是人的天性么。不过,博尔赫斯这方面就写得少,甚至就是没有,他们也喜欢谈论这个人,为什么?后来我想我找到原因了,因为这两个老外喜欢中国。他们的文字中会提到中国文字,中国人,在他们眼里中国古老,神秘,厚重。那些津津乐道地谈论这两个人的人们,是不是因此而感到荣幸呢?呵,我不是小看了人们的虚荣心吧?

好了好了,不说了,这一篇也有两千字了。

2006-8-5
 
 

以文会友,不以文,何以卒此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