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增税缓解财政危机的陷阱 财政危机的出现往往是由于像战争、天灾、人祸等这样的突发或者一次性事件所致,这些事件虽然不是每月、每年发生,但一旦发生,其成本开支一般会很高,容易冲乱正常的开支安排,说不定还会将一个国家置于灭亡之地。这就像一个家庭,假如张三一家的年收入为5万,在正常情况下,这5万还够花,甚至还有一点节余;可是,如果张三生场大病,要花20万元住院与手术费,这时问题就来了。当然,这种危机也可能因为车祸、地震甚至强盗而发生,等等。 对于家庭来说,一种事先避险的办法是多存钱,就像过去朝廷一样。但正如前面讲的,这是一种非常低效的办法,一方面意味着牺牲今天的消费机会和创业、投资机会,让张三一家无法尽最大限度地发展;另一方面,这样做也不一定能完全规避掉各类风险,特别是难以规避低概率、高损失的风险事件。第二种办法是靠家族里的亲戚和亲人,这就要求张三平时投入家族事务、给家族无私的奉献和帮助,以此来换取他们在你有需要时也给你帮助的隐性许诺,依赖血缘关系达到互相保险的效果。但,这种隐性互保毕竟不是能硬性执行的契约,而且范围小,风险分摊的效果不佳。 第三种办法是买各种保险和其他金融品种,这样,张三只要付较小的保险费即可达到医疗保险、财产保险、天灾保险、人寿保险等等,由于保险公司的客户人数多、地理范围广,风险分摊效果最理想。 当然,如果上面这些规避风险的安排都事先没做到,在今天,张三还可找银行贷款,以此把今天这一次性的开支压力平摊到未来的许多年里,让他一家能渡过今天的难关。 对于家庭和个人来说是这样,但一个主权国家没有这么幸运,即使到今天也没有完全像血缘“家族”这样的国家互相保险共同体,也没有为国家提供各类保险的保险市场。因此,特别是过去的朝廷,它们远远没有那么多可选的规避财政危机的工具,它们要么像清廷那样尽最大限度地存银子,要么就像美国或者近期中国那样通过借国债加速发展,通过把经济实力这个“饼”做大,以此来强化未来对付危机的能力。然而,传统的中国朝廷只会选择存银子“节流”,而不是先把“饼”做大。 那么,当过去累积的“节流”不足、发生财政赤字时,朝廷是如何找到出路的呢?最惯用的办法当然是增加税赋,反正皇权不受太多制约。以明代为例,明中叶后,政府财政逐渐吃紧,16世纪中叶(嘉靖朝)每年财政赤字多者400万两,少者百万两。到1567年,太仓银仅存135万两,只够三个月的开支。 自万历四十六年始,“辽东兵事兴……先后增赋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定额”(张廷玉,《明史》卷202,中华书局,1974)。但,这些增税并没缓解明廷的财政危机。到1628年崇祯帝继位时,财政赤字为113万两。据王昊先生引证,为补亏空,崇祯帝在万历年间每亩加9厘税赋的基础上,再增3厘,共增税165万两。这笔税跟万历年间三次加派加起来,共达680万两。但是,农民战争不断爆发,军费开支不断上升,增加财政赤字压力。如果再加税太多,会加剧官逼民反的势头,朝廷只好尽量拖欠军饷等债务,崇祯元年时各边欠饷已达520万两。到崇祯十年(1638),朝廷仍然拖欠边镇的军费,导致边兵大量投身于农民起义军,把明朝进一步推向崩溃。到崇祯十一年,战情急转直下,财政危机也日益恶化,“不集兵无以平寇,不增饷无以饱兵”, 崇祯帝只好“勉从廷议,暂累吾民一年”,批准加派280万两新税。 据王昊《论崇祯帝》一文的引证,当时,崇祯帝还试过一些其他办法来缓和财政危机,包括要求富室勋戚捐助、节省宫廷开支等,但不成功。 我们看到,从相当程度上,由于明代前中期经济国策的缺陷,使中国错失发展海外贸易的机会,到崇祯年间,其国力已经太弱,崇祯帝的理财能力再强可能也难以扭转明朝的宿命。再加上崇祯年间,灾荒频繁,遍及全国各地,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生存困难。在这种时候还要强征新税,如果民不反,那反而怪了,这当然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靠单年的加税来解决财政危机,其最大的缺陷是强化了一次性大额开支对社会当年的冲击,等于是“税负休克疗法”,它无法让朝廷把一次大开支平摊到未来三五十年的财政收入上,没办法让社会大众为其每年支付一点。比如说,单是崇祯年间拖欠的边饷就超过明廷一年的财政收入,如果这笔钱要在一年内付清,等于是要老百姓多付一倍以上的税,压力太大,没人会接受。通过当年加税来解决财政危机的办法,只能把突发的财政开支在众多老百姓之间分摊,但它无法把一时的支付压力在不同年份之间分摊,后者只有长期限债券等证券才能做到。 缓解财政危机的金融手段 当然,除了通过征税赤裸裸地向老百姓要钱之外,另外一个历朝惯用的手法是在货币上动手脚。按照刘光临先生考证,宋代是一个使中央集权在经济、军事、社会等多方面大幅扩张的朝代,官府机构不断膨胀,官员数量不断扩充,这当然也使其开支相应地膨胀,宋朝财政几乎始终面临入不敷出的威胁。根据汪圣铎先生的著作,出现财政危机时,宋廷往往利用货币发行来转嫁危机,主要表现在铸行铁钱、大钱和滥发纸币上。“宋仁宗时期,宋夏战争,军费骤增引起财政危机,于是就在陕西铸行铁钱和大铜钱,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宋神宗时,为了支持西部战争,四川交子开始两界沓行,即增加了一倍的发行量。又企图在河东、陕西发行交子,因与盐钞发行冲突,遭到失败。……宋徽宗时,为了支持西部及后来的对辽战争,……发行成本低、面额大的当十钱、夹锡钱,将楮币推向全国,且无节制地扩大发行量,结果造成通货膨胀,经济秩序一片混乱”。 宋朝纸币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调拨财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运作,而且通过发行纸币朝廷也能更方便地转嫁财政危机,更隐晦地掠夺老百姓的钱财。据汪圣铎先生的引证,到了嘉定年间,纸币“总发行量已超过亿贯。这时,朝廷上下、君臣之间,都已认识到楮币不应再多印。但是,此后发行量还是不断增加,直到10亿贯以上仍不停止”。 不过,即使没有纸币,金属货币也能让朝廷间接转走老百姓的财富。不只是宋、元、明代这样做,晚清和民国时期也这样做。比如,为解决太平天国引发的财政危机,咸丰朝廷于1853年经户部发放官票、宝钞(纸币),同时也铸造大量重量轻、面值大的铜铁大钱。据张国辉先生的引证,当时铸造面值为1000文、500文铜大钱的成本分别只有114文、90文,等于让清廷只需花114文的价值就能从民间获取价值1000文的财物!按照同样的逻辑,1854年户部、工部开始铸造铁大钱。在1853至1861年间,朝廷共铸造等于826万银两的铜铁大钱。随着铜铁大钱、票钞纸币的滥发,城乡物价飞涨。相对这些举措之前的价格比,到1860年香油涨价3倍多,硬煤涨4倍,茶叶涨价5倍,猪肉涨6倍,羊烛涨7.5倍。物价猛涨,货币大幅贬值,不仅使百姓生活更加困难,而且让他们的真实收入与财富相对大幅缩水。社会动乱、民怨沸腾自然就不奇怪了。 这种失信的行为不仅加快了朝代的更替周期,而且使早在宋朝发明的纸币难以在中国社会持续使用,让本来可大大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专业分工的纸币无法发挥作用,在长达900年的时间里纸币在中国总是时断时续。 当然,通过在硬币、票钱上做手脚来缓解财政危机不是中国历朝的独特创造。早在4世纪古罗马,皇帝缺钱时,干脆不用费工夫以更低成色重铸硬币,而是在老硬币上把数字改一下,比如,由10改成100,含金银量不变。中世纪的西欧也惯用这类博取百姓钱财的手法。整个16世纪,西班牙经常拖欠债务支付,但总体而言不在其货币上打主意。但是,在高额债务和财政压力下,西班牙国王飞利浦三世于1600年开始将其银元由纯银改为银铜混合物(当时叫Vellon),以这种更便宜的混合金属来当全值的纯银使用。从1600至1626年共发行4100万混合银元,给西班牙王室增收2500万至3000万银元。到1628年其货币贬值70%。1650年,西班牙王府干脆也像古罗马皇帝一样,在老银币上把数字改大一下即可。但,这些滥用信用的举措也启动了西班牙帝国的衰败历程,使其国力很快转衰。 虽然由操纵货币来掠夺大众钱财不像直接征税那么一目了然,但它的缺点跟后者相似:给社会的短期冲击太大,极易导致动乱甚至起义,而且会从根本上破坏社会对政府的信心。换言之,以低成色的银钱铜钱或者以没有足够金银作保证的纸币,并强制社会把它们认作真金实银使用,由此掠夺的社会财富是短期的、一次性的,但其代价却是长期性的。这也是为什么这种办法往往只有狗急跳墙的政府才使用,老百姓在看到朝廷这种行动时往往也知道这个朝廷即将结束了,中国各朝以及民国基本都经历过由纸币、大钱泛滥引发的社会动乱。 由于国家又不能发行股票,最理想的缓解财政危机、支持发展的办法是发行长期债券,其期限越长越好,因为如果期限很长(比如100年),就可把一次性的大开支平摊到未来很多年上,大大减轻任何单年的支付压力。比如说,如果是100亿年利5%的无期国债(该债券永远不到期),那么政府今天得到100亿元用于解决财政赤字或者用于发展,未来每年只要还5亿元。 这里有两点值得记住。第一,从征税的角度讲,今年一次性加税100亿和今天调高一点税率使以后每年税收增加5亿,这两种选择给社会的压力冲击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后者的20倍。第二,国债期限到底多长更好?这取决于所支付项目所带来的收益的期限。比如,如果国债是用来修路,修好的路之使用期可能只有5到10年,那么债期可长到10年;如果国债是为支持战争开支,那么其目的是保卫国家,成功后会让国家永久性存在下去,这种开支可用无期债券来支付,其成本应该由世世代代的国人都承担一点;其它情况以此类推。 在中国,朝廷因战争开支或财政危机向民间借债,最早可以追溯到2600年前的齐国,当时因战争费用,管子建议向民间富人借钱。从那以后,各朝代可能都这样做过。但是,在现代银行于19世纪末出现在中国之前,一方面这种私人借贷的规模有限,风险分摊的范围也很有限,传统中国的民间借贷利率在许多世纪里高于30%;另一方面借贷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到一年,这么短的期限对缓解朝廷财政危机帮助不大。当然,我们必须看到,如果是民间私人之间借贷发生纠纷,被侵权方可向对方讨债,甚至打官司;可是,如果私人把钱贷给朝廷,在专制皇帝不还债时,你可能只能仰天长叹了。因此,在皇权之下,即使朝廷想借债,也不会有太多人愿意借出。中国一直没有发展出长期限的资本市场,这当然限制了朝廷解决财政危机的能力,使朝代更替的速度加快。 比如,因太平天国引发的财政危机,1853年政府尝试过内债。据彭泽益先生考证,那次尝试最初只在山西、陕西、广东等省,议行“劝借”,亦即向“殷实之家”“暂时挪借,以助国用”。在山西,当地官府先向各“饶富之家”示以筹款成数,之后按借数给以印票,分年照期归还。并且还规定,“如有借至十万两以上者,除按年归还本银外,若借债人本身已得功名,准其赏给祖父封典”。在陕西则“捐借兼行”,“规定如能自一万捐至数万、十万两者,随时由官府按照银数,立即奏请奖励。如有不愿请奖者,除由官府按数给予借贷印票,分年归还外,仍按照银数多寡,分别建坊给匾,以示优奖”。由于在山西、陕西的试验较成功,此后再推广至江苏、浙江等地。只不过,这些内债并未照数偿还。类似在齐国时期的做法,在内乱结束之后,各省借口“库款支拙”改由官府奏请给奖,有些绅商则由朝廷以官爵进行偿付。——这种赖债行为从根本上使晚清政府失信,使甲午战争后再想发行“昭信股份”国债时变得不可能,几乎无人问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批“内债”帮助清廷度过一场危机。 从本质上,1853年晚清尝试的“内债”更像欧洲中世纪的“强制性借贷”(forced loans),当时西欧城邦政府为了战争或基建项目融资把债务强行摊派到有钱商人头上。这些短期债务更多像贷契约,而不是可交易的证券。 以前谈到,以未来税收流作抵押发行的政府公债证券最早出现在1262年的威尼斯。由于那些西欧城邦国家之间没完没了的战争,融资需要不断膨胀,当初惯用的期限不到一年的短期借贷已无法缓和财政压力。以佛罗伦萨为例,1470年一年的总利息是36万金元,超过其全年财政收入,比清政府在1903年要付相当于全年财政收入44.7%的债务利息加本金还要严重得多。这就逼着佛罗伦萨人在金融创新上着手,想法把债务期限延长。 当时,西欧政府惯用的证券有三种。第一种是人寿年金,只要购买者证明其身体健康即可申购,买后在投资者去世之前他每年可得到5%至8%的回报,他去世之后政府的支付义务即结束。这种债券广受欢迎。尽管对于具体的个人这种债的实际期限不确定,但对于发债的政府,这些人寿年金债券的平均期限在20~30年间,能达到不错的平摊支付压力的效果,增加政府的负债能力。该债券品种尤其在15、16世纪的荷兰以及后来的英国广泛使用。 第二种是嫁妆礼基金券,一般是在女儿出生几年内,父母即从政府手里买些嫁妆礼基金券,让政府融资。在他们的女儿出嫁前发券方不付任何利息,但在女儿出嫁时父母可得到本金加累计的利息,用作嫁妆礼。但是,如果女儿在15年内不嫁或者出家做修女(当时约占女孩的四分之一),那么父母就永远得不到回报,政府就无债务了。1425年佛罗伦萨就设立这类嫁妆基金,在威尼斯等南欧城邦也流行,实际债务期限平均在10年以上。 第三种干脆就是无期债券,没有到期日。这当然能大大扩大政府的负债能力。 前面讲到,1715年荷兰的国债余额为其国民收入的2倍多,英国的是0.8倍,它们主要利用长期限债券渡过财政难关。英国那年的国债大约为6000万英镑,其中,1640万英镑是无期国债,利息在5%到6%之间,主要由英格兰银行、东印度公司和南海公司持有;1260万英镑分别是99年期和32年期的年金债券(不是人寿年金);1140万英镑是彩票债券,32年到期,年利率至少为6.84%,但根据抽彩结果利率最高可以到8%;剩下的为短期和其它长期债。1717年后,无期国债和长期年金债利率都被重新调低到4%左右。 跟同期的西欧政府比,中国宋、元、明朝廷没那么幸运,无法通过发行无期国债或任何超过一年期限的债券让他们挽救或延长其朝代生命。他们甚至没有晚清中国那么幸运,因为在甲午战争之后,虽然甲午赔款、庚子赔款是无理强加的,但清政府毕竟能从外国银行借到36年期限、5%年息的债务,帮助他们渡过亡国的危机,延长了清朝的生命。根据当时人们对国债的根本性否定的态度,借外债当然更无法接受,但那总比让中国成为殖民地好。——我们一会儿再回到此话题。 虽然中国到19世纪末还没推行国债市场,日本却已走在前面。据朱荫贵先生考证,在1870至1880年期间,日本政府发行的内外公债总额即达2.4亿日元,这些公债用来赎回大名和武士的封建权利、替大名偿还新旧债务,但更重要的是用于修筑铁路、开发矿山和建筑港口及道路所用,类似90年代中后期中国政府公债的用途。此外,1868年4月,明治政府以“振兴产业,发展贸易”的名义发行了4800万元太政官纸币,1869年9月再发750万民部省纸币,还有1871年10月发行的680万大藏省兑换券。我们看到,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敢于利用公债支持发展,而同期清廷还忙于往国库存银子。结果,到甲午战争时,两国的国力已大相径庭。 甲午战争失败后,社会方方面面的危机感大升,将“强国”运动推向高潮。中国的第一个现代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于1897年创建,之后银行业有较快速的发展。国内债券市场的真正发展起始于民国初期的1914年左右。由于北京政府在一战期间难以举借新的外债,便转向国内发行公债。1912~1926年间,政府共发公债27种,共6.12亿元。经过此后的进一步发展,到1949年,公债市场已具备相当规模。虽然在50年代后期基本停止了国内债券市场,但在1982年之后又陆续得到恢复。借助于1949年前银行、股票市场以及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这种恢复银行与证券市场的工作进行得较快。由于现代银行金融机构的网络已遍及全国,使中国在过去20几年的公债融资能力不断提高。 现在中国的国债期限最高为30年,这种期限已为中国经济渡过像亚洲金融危机、每年财政赤字这样的挑战提供了方便,使现在的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朝代更有能力缓解财政危机,减少社会动荡的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