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特权面前,人人都是弱者

特权面前,人人都是弱者
 2006年11月03日08:13   齐鲁晚报 

 交警一次次被特权殴打,因此而受伤的不仅仅是交警,同时还有法律的尊严。
 
11月2日《南方周末》报道,湖南慈利县交警王志宏检查逃避收费的假军车时拦下了县委书记的座驾,被赶来的武装部长带人暴打。一位交警感慨地说,我们当年交管专业毕业时,老师暗示大家,首先要牢记领导的车牌号和特殊号,不然自己会给自己惹麻烦,看来此言不虚。

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类似的一幕了——今年9月6日,广西北海一位副县长挥拳打断了交警的鼻梁骨。2005年10月4日,长沙市望城县委书记王武亮,在对交警一番拳打脚踢之后叫嚣:“我是县委一把手!你算什么东西?!”事件曝光之后,有媒体惊呼“交警沦为了弱势群体”。但笔者想说的是,面对一些人的特权,谁人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法律的权威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于警察的权威。从这种意义上说,暴力袭警损害的是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破坏的是法治国家的执法环境,最终侵害的则是社会公众的安危和利益。交警一次次被特权殴打,因此而受伤的不仅仅是交警,同时还有法律的尊严。

当一些人自恃手中的权力肆意殴打交警的时候,不仅令人感到极端愤怒,更使人真切地看到了权力的异化:一旦你不按权力者的意愿行事、触动了他们的权威,他们就会本能地流露出暴戾的一面。连执法警察都敢殴打的人还有谁不敢打?连国家法律都不放在眼里的人,还能把什么放在眼里?在这些令人发指的殴打过程中,不仅当事的县委书记对交警表示出极大轻蔑,更多的时候甚至不用领导动手,其下属就早已奋不顾身地充当起打手的角色。发生这样的事情,当地的政治、社会环境状况可想而知。

挨打的经历不仅给当事交警造成了肉体上的创伤,更带来心理上的伤害。被王武亮打伤的交警已经决定离开交警工作岗位,而王志宏在挨打后,他的同事也纷纷开导他,“以后执勤不要那么卖力,查车要看人”。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叹息的结局——面对不法伤害,如果警察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话,他们还怎么能够保护民众的安危?如果警察都不能讨还公道的话,又有谁能捍卫自己的权利?


调查仍在继续,事情远未结束。在没有更有效约束的特权面前,每个人都是不折不扣的弱者,也随时都有可能遭到突如其来的不法伤害,逃避显然不能解决问题。

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