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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为争人权作“狮子吼”
傅建华 1929年,正当中国国民党牢牢掌握中国统治权,对全国的控制能力达到巅峰状态时,胡适先生和他的新月社同仁们发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权运动”,这一运动系统性地阐述了人权理念,为个体权利的张扬产生了极其深远的意义。人权运动最后的结局非常惨烈,以新月社被关闭,《新月》杂志和《人权论集》被查禁,胡适先生被逐出上海而告终。 1929年4月20日国民政府下了一道保障人权的命令,全文是: “世界各国人权均受法律之保障。当此训政开始,法治基础极宜确立。凡在中华民国法权管辖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即依法严刑惩办不贷。著行政司法各院通饬一体遵照。此令。 ” 胡适先生为此写下《人权与约法》一文,他发表评论说—— “在这个人权被剥夺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时候,忽然有明令保障人权的盛举,我们老百姓自然是喜出望外。但我们欢喜一阵以后,擦擦眼镜,仔细重读这道命令,便不能不感觉大失所望。失望之点是: 第一,这道命令认“人权”为“身体、自由、财产”三项,但这三项都没有明确规定。 第二,命令所禁止的只是“个人或团体”,而并不曾提及政府机关。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 第三,命令中说,‘违者即依法严行惩办不贷’,所谓“依法”是依什么法?我们就不知道今日有何种法律可以保障人民的人权。种种妨害若以政府党部名义行之,人民便完全没有保障了。 ” 先生进而质问道—— “无论什么人,只须贴上‘反动分子’‘土豪劣绅’‘反革命’‘共党嫌疑’等等招牌,便都没有人权的保障。身体可以受侮辱,自由可以完全被剥夺,财产可以任意宰割,都不是‘非法行为’ 了。无论什么书报,只须贴上‘反动刊物’的字样,都在禁止之列,都不算侵害自由了。无论什么学校,外国人办的只须贴上‘文化侵略’字样,中国人办的只须贴上‘学阀’‘反动势力’等等字样,也就都可以封禁没收,都不算非法侵害了。” 针对商人被打和大学校长被非法拘禁,他又说——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为都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法治只认得法律,不认得人。在法治之下,国民政府的主席与唐山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都同样的不得逾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国民政府主席可以随意拘禁公民,一百五十二旅的军官自然也可以随意拘禁拷打商人了。 但是现在中国的政治行为根本上从没有法律规定的权限,人民的权利自由也从没有法律规定的保障。在这种状态之下,说什么保障人权!说什么确立法治基础!” 最后他总结道—— “我们今日需要一个约法,需要中山先生说的‘规定人民之权利与革命政府之统治权’的一个约法。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政府的权限 —— 过此权限,便是‘非法行为’。我们要一个约法来规定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的保障 —— 有侵犯这法定的人权的,无论是一百五十二旅的连长或国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我们的口号是: 快快制定约法以确定法治基础! 快快制定约法以保障人权! ” 在这篇文章中,胡适先生强调了人权的几个重要基础:(1)“法治”的重要性。即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在法律以外有特权;当公民的人权受到到迫害时,不管是什么机关,公民都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告诉,哪怕是国民政府主席也不能获得豁免。(2)以法律来规定人民之权利与政府之治权,这个对人权保障有现实的根本性意义,因为只有关系理顺了,权利才能够获得伸张。(3)不但要求明确规定公民可以做什么,而且更要规定政府不可以做什么,这个思想很宝贵,一些独裁国家的宪法看起来也很好,人民也好像有这个有那个权利,但都是虚无缥缈的“水中花、镜中月”,无法落实到实处,就是因为缺乏这种对政府的反方向的禁止性规定。应该说,胡适先生抓住了人权的基础和实质,在现在看来,也是极富远见的。 而在《知难,行亦不易》中,胡适先生肯定了孙中山“知难行易”说的革命性,同时对其中不合民主、自由价值观部分进行了直言不讳的批判,他说—— “‘知难行易’的第一个根本错误,在于把‘知’‘行’分的太分明”。中山的本意只要教人尊重先知先觉,教人服从领袖,但他的说法很多语病,不知不觉,分做两种人做的两类的事。这是很不幸的。把‘知’‘行’分做两件事,分做两种人做的两类事,因为绝大部分的知识是不能同‘行’分离的,尤其是社会科学的知识”。‘行易知难’说的第二个根本错误,是因为‘知固是难,行也不易’。尤其是治国,是一件最复杂最繁难最重要的事,知行都很重要。卤莽糊涂,胡作胡为,自然要害国害民;就是有了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会祸民误国。但在国民党政府里,有些人借‘行易’之说,把治国看得太容易,故纨子弟可以办交通,顽固书生可以办考试,当火头出身的可以办一省的财政,旧式的官僚可以管一国的卫生’。这样怎么谈得上治国呢?”所以,胡适指出: “今日最大的危险是当国的人不明白他们干的事是一件绝大繁难的事。以一班没有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统治一个没有现代物质基础的大国家,天下的事有比这个更繁难的吗?要把这件大事办的好,没有别的法子,只有充分请教专家,充分运用科学。然而‘行易’之说可以作一班不学无术的军人政客的护身符!此说不修正,专家政治决不会实现。” 在这篇文章里,胡适先生精辟地分析出了孙中山先生“知难行易”说中知与行割裂、脱节乃至违背实践精神的错谬之处,明确地指出这样一个现实:知难,行亦不易;要边知边行、边行变知。杜绝过渡相信先知依赖先知的懒人精神,减少对权威对领袖的盲目服从,树立个体权利观,免于被种种专制的思想所束缚,坚决反对以此理论作为排斥异己钳制一切言论自由的借口和理论基础,真正做到健全的个人主义,维护民主,为保障人权打下坚实的政治道德伦理方面的基础。 在《我们什么时候才可以有宪法?》一文中,胡适先生直插国民党统治缺乏任何宪政基础的软肋,直接地明白无误的提出了自己强烈的宪政需求,从《建国大纲》里一些含糊的话语总结出孙中山先生正面的民主素求,摒弃其中的错谬之处,为民主与宪政提出了自己清晰的诉求目标。他并且坚决地认定:对老百姓而言,民主诉求并非是那么高不可攀,而是实实在在触手可行的。他坚决相信普通的老百姓有民主参政的能力,认为实行民主制度并不受制于任何经济、文化的条件性要求。他进而直接肯定:民主政治就是一种幼儿园政治,只要统治者肯放弃自己的专制统治,就可以立刻实行。他说—— “宪法的大功用不但在于规定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规定政府各机关的权限。立一个根本大法,使政府各机关不得逾越他们的法定权限,使他们不得侵犯人民的权利(笔者按:这才是真的深刻,真的富有远见啊,这是任何文学领域内雕虫小技般的深刻所无法比拟的,到今天,这话还很合用,中国目前的法律得不到落实,人权规定得不到贯彻就在于没有限制政府不能干什么这一环节,比如游行示威的权利即是如此)——这才是民主政治的训练。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训练,政府需要训练。人民需‘要入塾读书’,然尔蒋介石先生,冯玉祥先生,以致于许多长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梦见共和政体是什么样子的,也不可不早日‘要入塾读书’吧(傅建华按:今日鲁迷们攻击胡先生为家奴,试问当今中国可有一人敢这样评论另一位胡同志吗,全中国13亿人还无一人有此勇气哩)?”他又说: “人民需要的训练是宪政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与党部诸公需要的训练是宪法之下的政治生活。‘先知先觉’的政府诸公必须自己先用宪法来训练自己,制裁自己(傅建华按:这才是深刻呀,胡适先生的话现在送给我党还正逢其时呀,深奥的文学家能说出这样的话吗?),然后可以希望训练国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则口口声声说‘训政’,自己所行所为皆不足为训,小民虽愚,岂敢欺哉?他们只看见衮衮诸公的时而打架,时而出洋下野而已;他们只看见衮衮诸公的任意侵害人权而已;他们只看见宣传部‘打倒某某’、‘拥护某某’而已;以此训政,别说六年,六十年又有何益哉?” 最后,他说:“中国今日当行宪政,犹幼童之当入书塾读书也。” 胡适先生真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和先知呀,民主政治其实就是幼儿园政治,你看,今日的阿富汗很落后,可是她的民主政治运行得很好,如果不是塔利班搞破坏,会更好,我确信:先知的思想是非常深刻的,但他的话语却是明白易懂的。胡适的思想深刻久远,一如孔子;胡适的话简单明白,也一如孔子。多少深刻的所谓玄学家貌似碎时髦于一时,结果都在历史时空中“死”去;将来很多深刻的文学家消沉了,胡适先生的思想言论照样屹立不倒。 这一系列文章(包括胡适先生麾下的各位好汉的战斗檄文)发表后,引起了国民党政府的极大恐慌,《民国日报》、《光报》、《时事新报》、《大公报》、《觉悟》、《星期评论》等许多报纸都刊文批判胡适;并由上海市第三区党部发难,呈请将中国公学校长胡适“撤职惩处”;接着又有上海、青岛、天津、北平、江苏、南京十几个省市的党部,呈请政府“严予惩办”;国民党中央常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政府,行政院,层层公文训令,最后由教育部出面警告胡适。部令中引了六件公文—— 或说:查胡适近年以来刊发言论,每多悖谬,如刊载《新月》杂志之《人权与约法》、《知难行亦不易》、《我们什么时候才可有宪法》等等,大都陈腐荒怪,而往往语侵个人,任情指谪,足以引起人民对于政府恶感或轻视之影响。……胡适殊不能使之再长中国公学。而为纠绳学者发言计,又不能不予以相当之惩处。 或又说:查胡适年来言论确有不合,……不谙国内社会实际情况,误解本党党义及总理学说,并溢出讨论范围,放言空论。……任意攻击,其影响所及,既失大学校长尊严,并易使社会缺乏定见之人民,对党政生不良印象,自不能不加以纠正,以昭警戒。……并通饬全国各大学校长切实督率教职员详细精研本党党义,以免再有与此类似之谬误见解发生。 随后,国民党中央常会又制定了一个《各级学校教职员研究党义暂行条例》,通令全国各级学校教职员学习党义,并规定“平均每日至少须有半小时之自修研究”。这便是因胡适“人权”案而引起的,国民党最先创造的“保鲜运动”。(也相当于我们的“反和平演变”运动) 胡适先生接到教育部上述训令之后,特别将令文中的错误一处,别字二处,标出改正,并谓“该令殊属不合”,“含糊拢统”,手书“退回教育部”原阳送回(何等勇猛的气魄呀,不娇柔不造作是先生的一大特色,要是换了左派的战士,非炫耀到外星球上才肯罢休)。 到1930年2月,上海市党部又奉中央宣传部密令,没收焚毁《新月》杂志;但胡适先生和他的战友并没有屈服,继续出版了《人权论集》,5月,刚刚出版不久的《人权论集》,也遭国民党中宣部密令查禁。 胡适先生和他的新月社在镇压之下没有屈服,他们战斗到了最后一刻。直到他们的所有资源都被铲除,他们才在现实语境中丧失了反抗能力。尽管他们丧失了反抗能力,但是他们的反抗意志却没有消失,日后,胡适先生重新组织了《独立评论》,继续以一个伟大书生的不肯苟且的反抗力和批判斗志,奋战在舆论一线,即便在“救亡压倒启蒙”的大背景下,他也没有放弃他的一贯政治主张,矢志不渝地宣扬着民主、宪政和人权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坚强伏行、无怨无悔,他的勇敢和耐心成为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学人的精神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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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ao 当前离线
胡适会“狮子吼”?不像,不像,太不像!
胡适一生是正派的,他不会用“吼”的方式表达自己,尤其是“狮吼”。玩笑地说,这个词用来形容一下胡夫人或许还差不多。
真的,不必要把胡适打扮成英雄、斗士或硬骨头之类,这含有把胡适和某人相比的意思。这样比,未必不是伤害了胡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