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印象 很早就听迈克的粉丝小绿说迈克的书好看。迈克这名字洋味儿十足,我不免心里嘀咕,他的中文字好看吗?不是不信小绿,而是粉丝的话总叫人有些不敢轻信。比如我女儿是亦菲粉丝,亦菲一举一动,她都崇拜得不得了。但她的宝贝偶像亦菲在我这里自然什么也不是。该打。书迷和星迷自然不是一个档次的了。书迷,那是越迷越读脑子越明白,好书孬书越发分得准;星迷,如我女儿,越迷却是越犯迷糊,被星星晃得花了眼,满天只有那只邈微的小星星在她眼里,大月亮大太阳她都会忽略的。收回话头,重谈正事。 《采花贼的地图》是今天下午收到的。看书名,似乎有吸引那什么什么人群注意的意思。看目录,目光落处,《声声慢》,《二十四桥》,《歌剧院的小老鼠》,《云游》,《流水》,《字里行间》,却一点也没那个什么意思。篇幅都不长,让人想到董桥的短文。心下先很轻松。不像长文先叫人心里怯火,当然,自己知道根底的好文不在此限,我是指那些让人难摸深浅的长文。 拿起书,信手翻开的最后几页,一眼就见《情人》书名,原来是谈这本书的。《情人》我读过,也喜欢。但却不知道这喜欢从何说起。迈克短短一文,说的正是我自己读《情人》时的感受。一下子,心里就觉得这洋名字迈克自己人得很。于是赶紧卷首依次读起。 第一篇《不朽的调情》。“人家说文人的笔是最锋利的武器,我们这些靠写字维生的大概都爱听这样的恭维话——就算个人能力不能够做到,光知道手上的生财工具有不可忽视的潜质,也是一种安慰。”我很喜欢这种调侃的口气。“随手一写就辛辣抵死”。写到法国人处处留情的幻象,那些无谓放电的市民,叫人忍俊不禁。“还没有见过世面的三四岁小孩,已经懂得飞眼风。巴士上,地铁车厢里,挑肥拥挤或者孤清的街道中,明知不会开花结果,还是不忘那快而准的一瞄。因此而驻足、而回报、而进一步的个案固然有,可是通常只是愉快的空气,适可而止的眼部运动。”特别让人开眼的是,那个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轻俏放肆,“新闻完毕,那衣冠楚楚的男报告员忽然单眼眨了一眨,我差一点没把早餐桌上的茶泼泻……后来我见他久不久就单单眼的,大概是他的‘签名式’。” 确实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但我不喜欢下面这个句子: “夏天是展览胴体的最佳场所”。以前见有人指出过,“胴体”这个词不宜用来称人体。我翻开《现代汉语词典》304页,胴有两个解释,“躯干”;“大肠”。胴体:①躯干,特指牲畜屠宰后,除去头、尾、四肢、内脏等剩下的部分。②指人的躯体。虽有②这层意思,但第一个意思实在是太让人不舒服了。虽然,用这个词描写人体的人另外也不少,别人乱用懒得理他,但同样事到“都市名家” 迈克这里,我想苛求于他并不算过分。 当然,这未必是瑕疵的问题,一点也没影响我兴致勃勃对这本书的“阅读期待”。这就继续读下去。 2007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