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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书广告

作者:冉云飞 提交日期:2007-2-4 8:48:00

读书人之间,借书是常有的事,书籍也是拿来流通的,非只高扃于深屋之中。但书籍尤其是好书毕竟是稀缺资源,或者说是花了买书籍者的心血的,自己难免珍之过甚。其实物之聚散,亦是无常,不可过于沾滞胶柱,在我家和在彼家,并无太大的分别。但像我这样读书批注的人来说——所以我基本上不借书看,一来中国的图书馆高扃深锁成为愚民工具,二来喜欢胡涂乱抹,不好意思借别人的书以逞短见——其损失就比较大,倒不是说我字字珠玑,而是说批注记录着我彼时的所感所思。风流云过,时日播迁,要是看不到这些,就无法想起彼时我读此书的内心活动,以及当时观感了,甚为可惜。
??这篇写于十一年前的《催书广告》,对于催书本身,它的效用显然是有限的。只不过是借此怀念一下那些有去无回的书而已。我这人不长记性,即便有这样的催书广告后,只要别人借书,我基本上都没有拒绝过,因为我没这样小气。但把书借走后,不还还是让我心里隐隐作痛,偏偏我的记忆力又好,其隐隐作痛就历久弥深。容易买到的书倒是好说,再去买一本回来就是,主要是那些不容易买到的书就麻烦了。今日贴这篇旧日文字,当然无意催书,但如果有借我书的朋友看到了,愿意将书还给我,那也算是意外之喜了。如果不能收到实效,也算是“书林趣谈”吧,尽管这“趣”对我未免有点不公。
??我想大家都有书被借走,有去无回的经历,诸位何妨说说彼此的经历,写个“催书广告”的同题文章,让有眼光的出版商来出一本书。如果此书把版式及装帧设计,甚至字号的选择都做漂亮些,再配以难得之书影,雅洁素净,一定是本不错的书呢。这也算是给时常来我处潜水的出版界朋友递个点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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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人人都以自己有钱而摆阔,似乎没有必要不是来谈自己有几本书被人借走不还,而自露寒伧。何况如今提倡检举贪污犯并争取立功,似乎并不包括谁把你的书借去贪污了的芝麻小事。如此看来,广告一番,多少还有扰乱正事之嫌。再者其中透露的信息好像还把借书者渲染成了一位勤奋好学的读书种子,不仅没有达到追回书籍的目的,还从客观上替他做了一回免费广告,真是大为不值。每每提到那些借书不还的人们,便不由自主地犹豫起来。
??不过犹豫终归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秀才人情纸半张,只好对自己被借而不还的书随举几例:比如马尔克斯的《番石榴飘香》、周作人的《〈亦报〉随笔》、罗兰.巴特的《恋人恕语》、钱钟书的《谈艺录》、米兰.昆德拉《欲望的金苹果》、施蛰存的《唐诗百话》、茨威格的《一个欧洲的回忆》、王世襄编的《竹刻》等等,大有指不胜屈之慨。关于书籍的流失,自己也想过原因。说穿了,无非是太爱面子,这当然就自讨苦吃。偶尔也想,我又不是什么有头有脸的人物,用不作去装什么体面,该拿下脸皮的时候,就应该勇敢地拿下。但话说回来,理论上讲得通的事情,实际操作起来就颇有难度,因为伸手向你借书的人,多半与你有些交情,至少是照过几面的人,简直想不好一个拒绝的良策,有时甚至为自己的无能气短。倘若你不幸碰到《雪桥诗话三集》(杨钟曦著)中的怪人吴渔山,可以说真是束手无策了。“吴渔山少同王石谷学于西庐老人,善画山水墨竹。尝从石谷借《大痴陡壑密林图轴》,数年不还,石谷索之急,乃语人曰:‘石谷吾友也,《陡壑密林》吾师也,去吾师不如断吾友。’遂绝交。”情愿断交,也不还书,就只剩下“奈何”二字供你排谴闷气了。
??藏书家钱竹汀列出三种人不可借予:“不还,一也;污损,二也;妄改,三也。”其实这也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因为等你知道借书人有这些劣迹的时候,你了书籍已经无可挽回地损失了。我不知我那些被借出去的书,是适彼乐土,还是装点门面,让我平添无限牵挂。此时我才理解玩足球的戚指导兵败吉隆坡后的苦心,对我那些流浪在外的书籍说一声:“我对不起大家!”当然我不会天真地认为,单靠这个广告就可以把我那些散落的书寻回来,何况如今雅道凌迟,只不过是“未能免俗,聊复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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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30日于成都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我早年(1992年)也写过一篇类似东东的,原文叫《还我书来》,发表时编辑改成《书质》,意思与冉兄所言相近,表达上则大逊。刚才试着在电脑里寻找,早已无踪可觅。

既是敝帚,不珍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