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金在线 对《论语》和儒学的看法,我与于丹女士不同 在我看来,儒学要义可以概括为十大观念:主公道,行仁德,守礼法,执中庸,信天命,重伦常,讲心性,倡教化,明义利,辨夷夏。 这十大观念皆出自于《论语》(《论语》中还有一些相对突出的观念,如“明智”观念,“审美”观念,“气节”观念,“学思”观念,“知行”观念,“忠恕”观念等,但这些观念有的不仅仅属于儒学,如“明智”、“审美”,道家、佛教也往往有此类意见;有的可以纳入到十大观念中去解释,如“气节”观念可以在“义利”观念得到解释,“学思”观念,“知行”观念可以在“心性”或“教化”观念中得到解释,“忠恕”观念可以在“仁德”观念中得到解释等等)。 《论语》是儒学文化形态的逻辑起点。但十大观念的核心可概括为“公道-仁德”理念;或者说,儒学或《论语》,观念种种,无不赖“公道-仁德”这一核心理念而生成。儒学或《论语》中的各种观念,只有基于“公道-仁德”的核心理念,才可以得到合乎逻辑的理解和解释。 儒学存在着一个价值序列:君王→社稷→变夷为夏→天下→“公道-仁德”理念。“公道-仁德”理念是儒学最高价值,是儒学所以为儒学的道德基础、精神基础、思想基础;也是儒学最根本的致思方向。 所谓“公道”,相对于“偏私”而言,它含有“共议、公意、公德、公正、公平、公共”的意思;主要是“公共”和“公正”二义。“公道”也就是“公共之道”、“正义之道”,也可以简称为“道义”。它包括政治清议与政治治理两大板块;政治清议包括“德治教化、政治监督、理性批判”三个大项;政治治理包括“安上治民、协和万邦、天下大同”三个大项。前者为现实品格的政治功能,后者为理想品格的政治功能。现实品格的政治功能具有可能性;理性品格的政治功能不具备可能性。 因此,现代儒学最现实的政治功能是清议而不是治理。 “公道-仁德”这个理念从《吕氏春秋·不二》“孔子贵仁”说,《尸子·广泽》“孔子贵公”说,提炼而来;更从深入阅读《论语》提炼而成。从“公道-仁德”理念出发,可以推导出孔子儒学“权利平等”之思想(法家也论“公”,但是法家之“公”推不出“权利平等”之思想)。 理解《论语》和儒学,应该有这类政治思想的介入,而不能仅仅讲述为“修身”。否则,就是对儒学功能的自我设限。 但是,也不能过大夸大儒学的政治功能,否则,就是对一种“堂皇情绪”,仍然对儒学不利。 假如承认以下逻辑—— 1·没有人可以终结《论语》; 2·人皆可能犯错误; 那么,就可以理解于丹。 剩下的问题就就是:对儒学的理解。 《论语》是儒学文化形态的逻辑源头,儒学重要的观念和理念在《论语》中都已经揭开。于丹没有讲述这些东西,但这是于丹的自由,她可以自己选择讲述《论语》的方向。 事实上,于丹解释了《论语》丰富内容的一个方面:修身。 《论语》确实在讲述“修身”,但是结合《论语》与后期儒学来理解,就会发现,儒学的所谓“修身”其实是指向执政者,而非庶民的。这个发现可以证明儒学最重要的政治功能是:批评。 儒学的这个政治功能,在我的表述中,称之为“清议”。 所谓“清议”,包含有三个子项:德治教化、政治监督、理性批判。 所谓“清议”,就是具有儒学文化特点和儒学行动方式的政治舆论。它也应该是现代儒学最需要讲述的政治方向。儒学不具备政治治理功能,但却不乏政治“清议”功能。儒学之“清议”包括“德治教化、政治监督、理性批判”三个子项。 “清议”是面向君王公侯的。当着君王公侯犯罪堕落之前,儒学诉诸于德治教化;当着君王公侯犯罪堕落之际,儒学诉诸于政治监督;当着君王公侯犯罪堕落之后,儒学诉诸于理性批判。 儒学所经常讨论的“修身”、“礼法”,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是对君王公侯讲述的,因此也是一种“清议”。 儒学的凌厉与刚性,主要体现在政治“清议”方面。 ——这一切,对应于有道邦国;面对无道邦国,儒学是退隐的。 ——这,既是儒学的光荣,也是儒学的漏洞。 关于《论语》与儒学,我与于丹之不同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