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修改的禁飞区

修改的禁飞区

 

 

 

考古学家在爱琴海的米诺岛上发现了两条大理石断臂,经与卢浮宫的镇馆之宝细致比对,确认,就是断臂维纳斯雕像当年折断的两条手臂。哦,完璧归赵了,破镜重圆了,完美的爱情女神终于重现人间。这是艺术世界的无上美事,值得全人类放假一周,以示庆贺。然而,仅仅三个月之后,大众的情绪就耷拉下来了,渐渐地,一种要求还原断臂女神像的声音开始出现。起初,这声音还不太坚定,但很快,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一年后,反对者终于形成一股群情激昂的蛮野力量,迫使有关当局意识到,若再不宣布那些考古学家是骗子,再不还原女神像的断臂形状,事情就会不堪收拾。

 

别介意,以上只是假设,不过对其原理,我深信不疑,那就是:人们一旦从情感上高度认同了某件艺术品,该艺术品就会构成一种修改上的禁飞区。面对她,任何完善都是佛头著粪,任何润饰都是画蛇添足。

 

一位朋友在论坛上发帖,请教在哪儿可以下载傅锦华原唱的民歌《山歌好比春江水》。那是电影《刘三姐》中的名曲,我充当了一回热心人,在网上找了半天。我发现,如果不考虑“傅锦华原唱”这个条件,找到这首歌并非难事,多位当代歌手都重新演唱过它,配乐和录音水平均远胜于昨。然而,我高度理解朋友的感情,对他来说,那首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录音水平翻录下来的《山歌好比春江水》,是一个具有金刚不坏之身的艺术琥珀,是一尊不容亵渎的记忆女神,即使音质拙劣得像一台老旧的矿石半导体收音机,他不仅不嫌弃,反而会说:“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同样,原唱中那些明显的瑕疵——比如歌手喜欢把“歌”念成“郭”,把“河”念成“火”——也一概不算缺点,而必须认作独具地方特色的魅力。参照我开头虚构的例子,就是说,即使《山歌好比春江水》中有一条艺术断臂,你也没权重新植上。若有改动,势必构成一种情感造孽。

 

无论艺术家还是文学家,他们都拥有完善作品的权利,但该权利也有一个制约条件,冒犯不得。当然,一切三流作品,都与该制约条件无缘,该条件专为伟大艺术品而设;如果谈不上伟大,它也得至少具有某种深入人心的因素。你能容忍曹雪芹修改《好了歌》吗?你能接受《茅屋为北风所破歌》(原文是“秋风”)吗?显然,一部作品既已获得广泛的民间认同,作者的相关权利就会遭到剥夺,对此,作家除了愉快认命,不宜另作他想。读者在分享杰作的同时,也会切割一部分属于作家的权利,他们寄托在作品上的种种情感,会对作者生成某种额外压力。那当然是一种美丽烦恼,也只有那些足够伟大或足够幸运的作家,才可能遇此烦恼。别说修改,有时,作家对作品的处理若有违读者的情感期待,读者甚至会勒令作家改正。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就撞上过这堵修改墙,他厌倦了《福尔摩斯探案》系列,打算停笔不写,重开自己的牙科诊所,遂草草安排大侦探死于非命。读者不是善类,岂肯善罢甘休,最终,在如潮的抗议声下,作家不得不妥协,重新写下《归来记》,让福尔摩斯复活。

 

反观我们的金庸先生,最近就做了件极不谨慎的事情。金庸武侠,论大众影响力已不在当年《福尔摩斯探案》之下,但他显然忘记了柯南道尔的前车之鉴,在最近出版的《金庸作品集》里,他无视大作在读者心中早已固化的情感,误以为自己仍然全权拥有对作品的修改权,遂擅自做了些修改。如果只是文字上的正误纠谬倒也罢了,他的笔墨没有停留于此,甚至对那些读者早已耳熟能详的回目大动干戈。比如,他将《侠客行》里原来的标题“玄铁令”和“少年闯大祸”,改成了“烧饼馅子”和“荒唐无耻”,这令一部分对他爱之弥深的读者顿生上当受骗之感,其中一位愤愤地对我说:“老头子老糊涂了。”

 

我同意,金庸是有点糊涂了,他忘记了一点:文学法则有时必须让位于情感法则。——那是一条更重要的文学法则。


 

沙发
我很喜欢金庸的,可老先生近年来频出昏招,令人叹息,也许他真的该去逍遥快活远离名利纷扰了

老金的书一本都没看过,除非泽雄兄不惜笔墨,介绍一本金庸的代表作品。

猪头兄可从《连城诀》开始看金庸,相对短小,一气呵成
以下是引用猪头猪智慧在2007-3-23 13:28:00的发言:

老金的书一本都没看过,除非泽雄兄不惜笔墨,介绍一本金庸的代表作品。

介绍老金,猪头还是另找达人吧,比如,你楼上楼下的那位,再比如,老童、有刀,都是不含糊的角色。给小文提供金庸例子的,就是有刀。金庸作品的大量回目,有刀张嘴就来,熟如乘法口诀表。

记得有位大学同学毕业后改了名字,再见面或提起此人,大家还是直呼他原来的大名。

他老先生是自己的东西自己做主,自己的书自己改,但那些金书旧读者,不知道有几成人心甘情愿花钱再买费时再读?而仅仅是为了看他新手术的的医术如何。
花花不花
   我想到了《七剑》,徐克那个老怪物把她改得一塌糊涂,主角之一的凌未风只字未提起,对原著领悟的也不透彻!完全颠覆了书中人物的美好形象!让我心痛不已!
焚我残躯,熊熊圣火。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 施主:请端起酒杯喝酒,放下筷子砸砖。
偶觉得还是从长的开始看比较好,严重同情猪头,居然连金庸都没看过。。。。。。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火苗说的是,我正好也有位改名的大学同学。谁也不把他的新名字当回事,见面后,称呼上一仍其旧。

回花花:的确,这类事,不能从权利的角度去谈。若谈论权利,作者改动自己的文字,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事,谁敢说半个“不”字。关键是,得从情感上去谈。而且,不是作者本人的情感,更多地取决于读者的情感。读者的情感一旦牢牢锁定某个人物或某句言语,它就不应该再乱动了。文学也是一种审美,审美属于情感活动,情感上的事,当然得遵从情感原则。情感原则从来不讲究正确,比如,“情人眼里出西施”明摆着就很不正确,但它同样明摆着属于情感原则,撼动不了它。

回故国雨露:徐克改编,尚另有一说,毕竟,改编者和原作者不是同一人,改编者有权按照自己的理解重叙一个故事。所谓“忠实原著”,只是诸改编方案中的一种,尽管通常是最稳妥的一种,但除此之外,的确还可以有很多种。比如,解构也是一种,像《黄金甲》那样。——解构得好不好,则是另一回事。

认同平平,相对来说,我也更喜欢金庸的宏篇巨制。

我也喜欢金庸的长篇。那几个短的是最后才看的,感觉不怎么样。
禁飞区是什么意思啊?《修改的禁区》是不是更好一点?
俺是灭绝师太
楼主的意思是那些经典作品、那些已经扎根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是不能修改的,否则人们将难以接受。可我不明白的是,这些已经很完美的东西为什么还要修改呢?这不纯属吃饱了撑的?
俺是灭绝师太

回金秋:禁飞区是什么意思,你不会明知故问吧?当然,只是一个比喻,而比喻虽然都是跛脚的,跛脚的程度却有所不同。俺这个比喻,似乎跛得厉害些。

“文章不厌百回改,”诚然,但还有个相对的说法制约它,叫“过犹不及”。这说明,“改”肯定也得有个限度。至于该限度在哪儿,是否可以精确化,就人言言殊了。

以下是引用猪头猪智慧在2007-3-23 13:28:00的发言:

老金的书一本都没看过,除非泽雄兄不惜笔墨,介绍一本金庸的代表作品。

没看过就没看过,这又不是一定不得不补的补药。俺看过。但跟没有看过一样,都忘到腿肚子外面去了。俺以为,没看过也是一种酷。君子曰:“牛到连金庸都不看。”就是这个意思。[em10][em10][em10]
月亮喝酒,星辰几何?
以下是引用李兆苗在2007-3-25 13:3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猪头猪智慧在2007-3-23 13:28:00的发言:

老金的书一本都没看过,除非泽雄兄不惜笔墨,介绍一本金庸的代表作品。

没看过就没看过,这又不是一定不得不补的补药。俺看过。但跟没有看过一样,都忘到腿肚子外面去了。俺以为,没看过也是一种酷。君子曰:“牛到连金庸都不看。”就是这个意思。[em10][em10][em10]

一直不敢回这个贴:从来没有翻阅过任何一本金庸的书。

现在好了,有了兆苗这句话,俺就出头了!

俺就牛到这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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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教导:刨花直窜过肩膀,方显木匠功夫深

老木匠的工坊

俺没有老木匠师傅那么牛份。我知道金庸的时候,是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中期,那时候有朋友极力推荐读金庸,可惜我那时孤陋寡闻,不知道金庸是何方大侠,且固执地认为,看了《水浒》,其它的所谓武侠可以省略了。施耐庵害了俺啊!

倒是看过平江不肖生的《大刀王五》,还有古龙的《十三郎》,啥内容早就忘了。

以下是引用老木匠在2007-3-25 13:47: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李兆苗在2007-3-25 13:36: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猪头猪智慧在2007-3-23 13:28:00的发言:

老金的书一本都没看过,除非泽雄兄不惜笔墨,介绍一本金庸的代表作品。

没看过就没看过,这又不是一定不得不补的补药。俺看过。但跟没有看过一样,都忘到腿肚子外面去了。俺以为,没看过也是一种酷。君子曰:“牛到连金庸都不看。”就是这个意思。[em10][em10][em10]

一直不敢回这个贴:从来没有翻阅过任何一本金庸的书。

现在好了,有了兆苗这句话,俺就出头了!

俺就牛到这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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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加晓得老哥就是这么一个牛主,让兆苗来乌搞时,就想到了老哥,本来想先提一笔老哥作为例子,但又怕老哥后来不牛了,就没有敢提。现在知道,老哥还真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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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就是高瑜

修改,特别是修改已经在读者记忆中留下深刻烙印的文章,有点像翻修居住多年的老房子,看上去有了新意,但实质上却破坏了审美情感,因为人是有怀旧情绪的。八十年代我有一台破录音机,老卡磁带,听歌时经常会发出“呜,呜”的怪叫声,但如今回想起来,连那怪叫声,都仿佛成了那些老歌的一部分,没有了那怪叫声反而觉得缺少了些什么。这大概和泽兄举例的那位网友在论坛上发帖,请教在哪儿可以下载傅锦华原唱的民歌《山歌好比春江水》一样。

喜欢泽兄这篇大作,泽兄总能从细微处,勘斟出为文之道来,佩服。

http://http://blog.zmw.cn/user1/42/index.html我行我诉

看不看金庸,恕我看人下碟。对有些人,我也许视为迂腐,对有些人,我也许视为迟钝,对有些人,我也许视为一种定力,而对博览诸籍、见识脱俗的老木匠等高贤,我必须见机行事,坚定地视为一种高见。

俺读金庸,基本上是在二十五岁之前。这以后,也就不读武侠了。

谢谢进明兄的鼓励。说到傅锦华原唱的那首歌,我记得,就是在真名网上听人提到的;如果所记不差,好像是听老童说的。进明兄不妨问问老童去,看他找到这首歌没有。

嘿嘿,偶充分尊重金庸修改自己作品的权利,从著作权来说只有他可以;至于是否修改获得大家认可,那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愿意赌一把,也就要认赌服输.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周兄的贴子如滔滔江水,莽莽高山,受益,受益!

泽兄说的这个人们对经典的恋旧情结确实强大,比如最近高希希重拍上海滩,我发觉,周润发的许文强,赵雅芝的冯程程,吕良伟的丁力已经占住我的全部记忆,要让其他人来演绎,我很难接受.但经典之成为经典,就是不断被后人翻新的.

或许,原作是不容许修改的,但后人对原作的翻新,则是原作成功的象征.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版本不断.或许,前人已经衰微,后人已经可以不在乎他们的感受了.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以下是引用老木匠在2007-3-25 13:47:00的发言:

一直不敢回这个贴:从来没有翻阅过任何一本金庸的书。

现在好了,有了兆苗这句话,俺就出头了!

俺就牛到这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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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老木匠这样的文化人都没看过金庸,这下俺算是有了出头之日了,以后谁再敢说俺们没看过金庸的人没文化,俺绝不饶他!

俺是灭绝师太
以下是引用兮兮在2007-3-25 19:02:00的发言:

泽兄说的这个人们对经典的恋旧情结确实强大,比如最近高希希重拍上海滩,我发觉,周润发的许文强,赵雅芝的冯程程,吕良伟的丁力已经占住我的全部记忆,要让其他人来演绎,我很难接受.但经典之成为经典,就是不断被后人翻新的.

或许,原作是不容许修改的,但后人对原作的翻新,则是原作成功的象征.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就版本不断.或许,前人已经衰微,后人已经可以不在乎他们的感受了.

是的,恋旧情结确实非常强大,在有些艺术门类里,尤其如此。比如,一首歌的首唱者,较之其他歌手,至少占据百分之八十的优势,哪怕摹仿者的实力超过首唱者,也是如此。所以,明智的歌手,通常不会去唱他人的成名作,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踩上颗艺术地雷。

有些艺术品,始于作家,终于作家,别人无法从中分一杯羹,如非戏剧类的文学作品、绘画;有些艺术品,艺术家提供的只是一个半成品,它还必须借助其他艺术家的演绎,才能最终成立。比戏剧家更典型的,是作曲家。对一些挑剔的爱乐者来说,仅仅热爱瓦格纳或贝多芬是不够的,他还得看指挥家是谁,甚至,还得看看第一小提琴手是谁。

回薇儿:你太抬举俺了。友情提醒,据真名八卦社消息,真名管理层正在酝酿一套法案,对过度使用形容词的网友,将采取行政罚款,数额为真名币100-1000元不等。你如此用词,我不免为你的真名小钱包担心。

修改的難度,有時還在作者自身,如果作者以爲以自己的暮老之年的才思,可以超過當年的風華正茂,那就是一個賭博一樣的抉擇。要麽他真的老當益壯,要麽他以老朽當作老成,反而把自己的當年風采扼殺。澤雄大兄的題目起得很好,禁飛區,不是雷區,所以,還是可以冒險一飛的。但是也因爲是禁飛區,冒險一飛的代價就會很大。飛得好也就闖過去了,但飛得不好,就不能怪導彈,磚頭飛上來了一頓狠砸。以金庸來比擬這種冒險一飛,是再好不過的例子。因爲對於金庸,已經不僅是修改得好不好的問題,更是一個有沒有必要修改的問題。讀後感到,這種冒險一飛對於金庸可能根本就是類似畫蛇添足的創意。

[em05]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27 10:59:56编辑过]

今天,我就是高瑜

多谢梦子。金庸小说,不管写得如何,分类上毕竟属于通俗小说。拿出勘订学术著作的严谨态度来反复修订通俗作品,其中很难说没有一点滑稽之处。这和大学者反复修订学术著作,根本是两码事。对后者,不管他如何修订,我不敢说半句怪话;而对前者,我难免会有所嘀咕,怪罪他庄谐不分,穿T恤衫打领带。

梦子的点拨很对,思辨类的作品,作者的思想的确可能日益精进,前后判若两人,故修订往往等于完善;且思辨类作品不受情感左右,无需考虑读者的怀旧之情。才思类作品不然,即使不考虑读者的情感,作者本人的耄耋之思,是否还能追蹑得上当年才情,实在也大可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