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纽约》/《重游缅湖》

著者:[美]E.B.怀特
译者:贾辉丰 译
丛书名:E·B·怀特随笔
出版社:上海译文
ISBN:9787532741595I.2323

 

 

 

著者:[美]E.B.怀特
编译者:贾辉丰 译
丛书名:E·B·怀特随笔
出版社:上海译文
ISBN:9787532741588I.2322

《这就是纽约》前言

随笔作者是些自我放纵的人,天真地以为,他想的一切,围绕他发生的一切,都会引起大家的兴趣。此人陶醉于他的事情,就像喜欢观察鸟类的人陶醉于他的郊游一样。随笔作者每一次新的出行,每一次新的“尝试”,都与上一次不同,带他进入新的天地。他为此兴奋。只有天生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才会如此旁若无人、锲而不舍地去写随笔。
    随笔有各式各样,一如人的姿势、姿态各式各样,霍华德·约翰逊牌冰淇淋的味道也各式各样。随笔作者清早起来,如果有事情要做,便从塞得满满的衣橱里选取他的行头:视他的情绪,他的题材,他可以套上随便哪件衬衫,扮成随便什么人——哲人、泼皮、弄臣、说书人、密友、学者、杠头、狂热分子。我性喜随笔,一向如此,很小时就忙了把我幼稚的思想和经验敷衍成文字,用来折磨别人。我最早是在《圣尼古拉斯杂志》上露脸的。偶然有了想法,我仍然会回到随笔这种形式(其实无形式可言)上来,但我并不奢望随笔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占有位置,它毕竟不登大雅之堂。随笔作者,与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不同,必须满足于自我设定的二等公民身分。作家如果把眼光瞄向诺贝尔奖或其他俗世的荣耀,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戏剧,听凭随笔作者去信手涂抹,满足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享受无拘无束的存在。(约翰生博士称随笔是“不正规的急就章”;本人写惯了随笔,无意与这位可敬的博士论辩。) 不过,有一件事是随笔作者切忌的——他不可瞒哄或矫饰,因为立即就会给人察觉。德斯蒙德·麦卡锡。在他为一九二八年E.P.杜登公司版的蒙田文集所作的序言中说,蒙田“天生真诚不欺……”。这是个基本要素。甚至随笔作者的无拘无束,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随笔虽然是一种松散的形式,也有它自己的戒律,提出了它自己的问题,这些戒律和问题,很快就显露出来,(如我们都希望的)成为对有些人的威慑,这些人舞文弄墨,只是为了归置自己的胡思乱想,要么就是因为情绪亢奋,精神恍惚。
    我想,一些人是将随笔视为自我主义者的最后一块存身之地,用他们的品味来衡量,操这种形式的,都是些自我意识太强,只管自说自话的人。在他们看来,作家认定他几步闲行,或一点心得,就能吸引读者,实在是有些傲慢。他们的不满,确实有几分道理。我一向清楚,我天生关注自我,以自我为中心;满纸都是写自己,显然是过于看重自己的生活,忽略了其他人。
    我穿破了许多件衬衣,并非每一件都适合我。但每逢我灰心丧气时,衣橱里,掩在所有东西的后面,总有一件蒙田式的披风挂在那里,还散发一点樟脑的味道。
    本集中所收随笔,时间跨度很长,涉及各种话头。我选取了再读时仍觉得有趣的文字,另外的一些,似乎也还耐看。有的随笔,例如《这就是纽约》,随时光的流逝,已经成为不合时宜的断片。我写纽约,时在一九四八年夏季,属于一阵心血来潮。我描述的城市,已经消失,原地耸起了另一座城市——是我不熟悉的。但我记得前一座城市,且迷恋它。戴维·麦考德在他的《关于波士顿》一书中曾讲到,国外一位记者访问这个国家,第一次见识纽约。他报道说,纽约“激动人心,但外观浮浅”。我明白他的意思。我最后一次拜访纽约,它似乎经历了根本性的变化,像是患了尚未给人察觉的脑瘤。
    两篇关于佛罗里达的文字也时过境迁。令人高兴的是,我对南方黑人状况的评论已经失效,这些文字不过是预言性的,没有终极的意义。
    为拼凑这些随笔,我打劫了我的其他集子,有一些文章是第一次结集发表。我没动《人各有异》一书,只从中抽取了三章,它记载了我大约五年的乡间生活,不致速朽——我不想把它改窜得面目全非。现在的这部随笔集是按照主题,或心境,或地点编排的,并非编年体。集中的文章,有些注明了时间。有些没有。大的格局上,有一个时间顺序,但整部集子,或其各章,并没有严格按年代划分。有时,读者会发现我在都市,而他以为我本该在乡村,或者倒过来也是如此。这可能引起些小小的困惑,却是不可避免又很容易解释的,我前半生大部分时间住在城市,后半生大部分时间居于乡间。二者之间,会有一些日子,没有人,包括我自己,能说得清(或留心)我在哪里:我出于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在缅因与纽约之间游走。有钱财上的原因,也有对《纽约客》杂志的情感上的原因。乃至对那座城市的情感上的原因。
  我现在终于可以歇息下来。

                                                                                                                E.B.怀特
                                                                                                          一九七七年四月

面向蒙田,心往梭罗

复杂与单纯,怀特的内心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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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10 14:54:33     西闪    ? 来源:新京报 


  新出炉的中文版将厚厚一本怀特随笔集一分为二,分别命名为《这就是纽约》和《重游缅湖》,有意无意间把握住了怀特随笔中交织的两大内容:复杂(纽约大都市)与单纯(缅因州乡间)。这正是怀特写不尽的两个内心向度。

  怀特的文字之美是公认的。他一手奠定的《纽约客》文风影响深远。《纽约客》前总编威廉·肖恩说怀特的文风是“独特的、口语化的、清晰的、自然的、完全美国式的、极美的”,此人同义反复的颂扬造成了一种天花乱坠的效果。不过,怀特的随笔的确风格独特。有人评价他是“20世纪最伟大的美国随笔作家”,也并不为过。这些不是我想要讲的,与其讨论,不如阅读。我想体察的是,一个美国随笔作家在面对这个复杂甚至有些糟糕的20世纪时,如何在文字中安身立命———怀特生于1899年,1985年离开人世,20世纪最难堪的岁月他都一一经历。这样去想,可能会更有趣一些。

  在读《佛罗里达珊瑚岛》一文时,我有些心绪不宁。这篇文章在怀特的随笔中并不起眼,却不失为细察作家内心的一条小径。在写作此文时他42岁,无论思想还是文字都正当盛年。文字一如既往地澄明,自不必说。一开篇,怀特的视线散漫,颇似中国画所谓“散点透视”。目光所及,取暖器、煤气炉、电冰箱、壁毯,种种物什都要写下几笔,连壁柜上摆放的三只大松果也不放过,“两只涂成翠绿色,另一只涂成砖红色”。像这样过于夸张的细腻在怀特的随笔中不多见,却是一种文字倾向。大概就是散乱的视线让我心绪不宁。我想,怀特本人未尝不是这样。

  在漫不经心甚至心思恍惚了三分之一的篇幅后,怀特才把心神定下来,目光锁定在厨房碗柜里的一袋橙子上。每个橙子上都恬然贴着“添加色素”的标签。由此他想到美国南方在颜色问题上的态度不一:有色的黑人不得进入影院,“添加色素”的橙子则大受欢迎。可是,怀特关注“颜色”的目光也没能持续几百字,很快他就将视线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像逃避了某种烦扰,他如释重负地写下去:“但我喜欢佛罗里达”,喜欢正午灼热的阳光、喜欢甘蓝棕榈铺就的林荫道、喜欢鸟儿、蜘蛛和疾行的小蜥蜴。可是我仍冒昧地猜测,怀特的心情终难放松,直到“闭上眼睛”,不再关注。在文中,他两度写到了“闭上眼睛”的好处:“你闭上眼睛,倾听海的声音,多少个世纪一涌而过,大地又绿了”……“于是,你闭上眼睛,”大海的浪潮会“抚平了一切,又打碎了一切”。

  从纷乱的视线到关注的目光,再到闭上眼睛,这还不够微妙吗?

  在随笔集的前言中,怀特说随笔作者可以套上随便哪件衬衫,扮演随便什么人———哲人、泼皮、弄臣、说书人、密友、学者等等,而他觉得那些角色并不适合自己,那些衬衫都会穿破。但每逢灰心丧气时,衣橱里总有一件蒙田式的风衣还能派上用场。

  在他的名篇《这就是纽约》中,怀特写到了正在筹建中的联合国大厦。他认为这幢大楼是非暴力和世界大同的完美象征,但也可能是一个被制造毁灭的飞机拦腰撞上的高耸入云的目标。现在看来,怀特一语成谶,他内心那种蒙田式的怀疑并非没有根据。他不是不清楚时代的诡谲与痛苦,可是他仍选择在《夜之细声》中开心地想像梭罗重返人间的情景。他的文字中不是没有严肃而复杂的入世情怀,但是与疑心重重的蒙田相比,很显然,他更乐意在梭罗的陪同下漫游乡间,忘怀林泉。

  细读怀特,慢慢地我感到,他是天真的,但绝不浅薄,如同澄清过的江水依然不失养分。在58岁那年怀特写道:“我生活的主题就是,面对复杂,保持欢喜。”那么,我想也可以这么说,怀特的文学主题就是,面向蒙田,心往梭罗。 
 

原本只是因为《夏洛的网》才买了这两本书,下单的时候心里还有点犯疑,会不会是很纤细的文章。没想到却是很有趣、明晰的文字,完全没有那些因乡愁而乡愁的东西,而是丰富、真实的人类生活:搬家、孵鹅蛋、厨房改造、历史、环保、政治、狗……

谢谢wangdidi的推荐。我一向认为,虽然随笔作者人数众多,但优秀的随笔家,实在不易找。在二十世纪的西方,可以轻易找出二十位伟大小说家和二十位杰出诗人,但要想找出些真正一流的随笔家,拿十个指头去数都嫌多。

这两本书我也会立刻下单的。

顺便告知一声:那本《哈姆雷特谋杀案》确实有趣,而且,它还促使我写了篇比较两种文学批评的小文。就我个人而言,小文虽不足观,但心里的感谢,却是实实在在的。

那两篇小文可否一观?想来应该有趣得很。

回wangdidi:小文《两大批评部落间的的战争》,因投稿稍有延迟,发表日遂被拖后了两个月,估计下月才可面世。届时,我会在真名贴出,还请赐教。其中,我提到了有趣的《哈姆雷特谋杀案》。

主帖所荐两书,已经订购成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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