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惠特曼和《草叶集》中的“性”

2007年09月27日 09:30:13  来源:中华读书报

伟大的作家或诗人在世时往往得不到同时代人的认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思想往往超越他们的时代,他们总是走在同时代人的前头。当时代过去了,他们的作品才会得到后人的承认和接受,他们才会被“拨乱反正”,被后人给予极高的评价。沃尔特·惠特曼(1819-1892)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诗人。

惠特曼是美国19世纪最著名的诗人,也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他豪放粗犷、不拘一格的诗歌风格影响了几代美国诗人,甚至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垮掉一代”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的艾伦·金斯伯格(Allen Ginsberg)身上也可以看到惠特曼的影子。惠特曼对我国现代诗人郭沫若也产生过不少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惠特曼的影响是世界性的。然而,在19世纪中后期,大多数美国人却认为惠特曼是一个淫秽诗人,这主要源于他的诗歌中有对“性”的描写。但是,在今天看来,惠特曼《草叶集》中的“性”与通常所说的性却有着很大的不同。

简单地说,惠特曼《草叶集》中的“性”揽括了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阶段,即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自恋、同性恋、异性恋三个阶段(也就是后来被弗洛伊德所确认的性的三阶段)被惠特曼预见并进行了清晰地描述。惠特曼,可能为了实用的目的,倒转了最后两个阶段(即同性恋与异性恋阶段):他戏剧性地一个接一个地描述了人与自我、男人与女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也即身份、爱情和友谊三种关系。惠特曼对“性”的这样一种安排主要在《草叶集》中的《自我之歌》、《亚当的子孙》和《芦笛集》三部分组诗中得到具体的反映。

组诗《自我之歌》是由52首诗歌组成的,通常被认为是惠特曼最优秀的诗歌。《自我之歌》总的说来是关于自我的诗歌。惠特曼的自我是通过对“我”的肉体和灵魂的结合来体现的,虽然这种体现带有了些许“性”的幻想色彩在里面。但是,惠特曼告诉读者,“创造的骨架便是爱”,没有爱,便没有自我的存在,便没有一切。从这个意义上说,惠特曼暗示了以后他将要创作像《亚当的子孙》、《芦笛集》这样的组诗,不仅把他的爱传递给女性,同样也把他的爱传递给男性。

《亚当的子孙》可能是惠特曼最具有争议性的诗歌了。惠特曼曾经去拜访过爱默生。他们之间有过一次长谈,谈论的焦点是《草叶集》的“性”。爱默生费尽唇舌想要劝服惠特曼把他诗歌中关于性的部分删掉。惠特曼怀着敬意静静地聆听着这位康科德圣人的劝导,但是没有接受他的建议。在惠特曼看来,“性”应该得到公开公平的对待。那么,惠特曼是个淫秽诗人吗?当然不是。惠特曼只是走在他的时代和同代人的前面,比弗洛伊德和劳伦斯等人提前思考并公开而直接地描写了“性”而已。他既反对当时社会中偷偷进行的某些不正当的“放荡”行为,也摈弃了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压抑性的风俗习气。他对“性”持的是一种十分公正客观的态度。
惠特曼对“性”的公开表达旨在纠正社会及其他人对女性的偏见。他认为,只有当“性”得到了合理地对待、谈论、承认和接受,女人才会与男人平等,可以走男人走的路,可以与男人对话,享受与男人同等的权利。在他眼里,公开谈论“性”是平等地对待女性的一种方式。因此,对“性”的描写就是一件正当的事情,因为“创造的骨架便是爱”,男人与女人之间的性爱是后代繁衍的源泉。可以说,没有异性之爱就没有人类自身。

从《亚当的子孙》中的男女之爱,惠特曼自然地转到了《芦笛集》中的男人之间的爱。当惠特曼构思他的诗歌时,他受到了周围环境的影响。因为同性中充满热情的亲密关系在内战以前的美国是很常见的。同时,这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也有很大的关系。惠特曼,本性是个浪漫的人,与一些年轻人有过一系列的亲密关系,他们中的大部分后来结了婚并有了孩子。然而,不管他与他们的身体关系的实质是什么,《草叶集》中关于同性的诗行都是与那个时候流行的理论与惯例相一致的,而这种理论与惯例强调同性之爱是健康的。
在这组诗中的第一首“在人迹罕至的小径间”中,惠特曼“决心今天什么也不唱,只唱男人们彼此依恋的歌”,这告诉读者他不再去赞扬男女之爱,而是去庆祝男人之间的爱了。而这也正是人们认为惠特曼是个同性恋的重要原因。更让人误解惠特曼的则是:“这里我允许你将你的嘴放在我的唇上,/亲着伙伴的或新郎的热烈的亲吻,/因为我便是新郎,我便是伙伴。”惠特曼是同性恋吗?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尽管他与一些年轻人有过亲密的关系,但是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一个同性恋;另一方面,在他那个时代,性“身份”(identity)的概念还没有得到确认,是弗洛伊德后来提出了这一概念。在19世纪80年代以前,“情人”(lover)还没有包含性别的引申意义,它在朋友之间是可以互相使用的。这就意味着惠特曼不是一个同性恋者。

惠特曼对“情人”的炽热的情感是非常真诚的,这种炽热的程度也在他诗歌的广度中得到了体现。他把单个男人之间的爱的复杂性升华到了建立在无数这种关系之上的民主化的兄弟之爱。例如,在“为你,啊,民主哟”,惠特曼写到:“来啊,我要创造出不可分离的大陆,/我要创造出太阳所照耀过的最光辉的民族,/我要创造出神圣的磁性的土地,/有着伙伴的爱,/有着伙伴的终生的爱。”男人之间的“爱”在这里已经拓展到了一种民主的视野:诗人不但关注他个人的体验,他也把男人之间的“爱”灌输到他的人民他的国家中去(并希望得到他们的接受)。因此,这首诗就预见性地展现了惠特曼在美国内战时的民主形象(这种民主形象在《芦笛集》组诗后面关于美国内战的诗歌中得到了体现),而这正是惠特曼的伟大之处所在。由此可以看出惠特曼倒转人类性的发展过程中的最后两个阶段的真正用意:他并不是一个漫无目的的诗人,他的创作是在他的控制之中的;他诗歌创作的逻辑性很强,组诗之间的连贯非常自然。

在惠特曼之前还没有人如此无畏如此深刻地探讨过人类性的复杂性。在生动地描绘人类性的本质情感的复杂性时,惠特曼注定了要受到人们的喜欢和憎恨。所以,他诗歌中关于“性”的清新描述对当时像爱默生这样的读者产生过某些吸引力。然而,他对“性”的天真而赤露的描写也吓到了他同时代的大部分其他读者,比如约翰·G·惠蒂尔,他就把惠特曼1855年出版的《草叶集》丢进了火炉里,也因为如此,才有了爱默生劝说惠特曼把他诗歌中对“性”有过多刻画的部分删掉的故事。

如今,惠特曼的诗歌已经成为文学作品中的经典,他本人也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现代诗人,因为他对“性”有一种先见之明:他在弗洛伊德之前就已经觉察到了人类性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也因为他对“性”采取一种公开而公正的态度:要正确的对待性和对待女性,这又比英国现代作家劳伦斯超前了一步。鉴于此,关于“惠特曼是个同性恋或淫秽诗人”的论断也就不攻自破。所以,我们毫不怀疑劳伦斯的话,“惠特曼是美国人中之最伟大者。他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之一”。(何朝辉).

[ 本帖最后由 闲人一名 于 2007-10-1 15:18 编辑 ]
粥稀后坐,床窄先卧,耳聩爱高声,眼昏宜字大。
粗线条的认知,人们会把惠特曼想像成一位海明威般孔武有力的诗坛大力士,其实,惠特曼应该是位非常细腻、绝顶复杂的人。据说,他自称的东西,和他实际想做的东西,有时正好相反。
“惠特曼是同性恋吗?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尽管他与一些年轻人有过亲密的关系,但是还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是一个同性恋;另一方面,在他那个时代,性“身份”(identity)的概念还没有得到确认,是弗洛伊德后来提出了这一概念。在19世纪80年代以前,“情人”(lover)还没有包含性别的引申意义,它在朋友之间是可以互相使用的。这就意味着惠特曼不是一个同性恋者。”
——不知怎么推理的,不成立呀。按作者的说法,惠特曼是否同性恋,至少应该存疑,而不是断然否定。
有一种权威而尖刻的说法是:“没有什么证据能显示惠特曼除了自己以外还和什么人有过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