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海丝特:灵界中人

海丝特:灵界中人





一、前言


  小说家马原在他的讲演录《阅读大师》中对听课的同济大学的学生们说:“你这辈子如果不读霍桑,说你读过书,你都得有点脸红。”霍桑的《红字》是“经典中的经典,它的作者霍桑也是作家中的作家”,因为《红字》是“一部只关注人类灵魂的小说”。
马原关于霍桑的评价,可能出于个人偏爱,也可能是故意强调,不免言之稍过,但这种夸张之辞就像一个热恋的情人向对方说着“美若天仙”、“绝代佳人”那样,哪怕再肉麻一百倍,也还是有真情实感为基础。我以为马原对《红字》的判断,可谓切中肯綮。我以为只有对灵性生活有所窥探的人,才能说出他那样的话来。

  《红字》是人类小说史上的一部典型的“灵性之书”。
 
  提起“灵性之书”,凡是读过几本书的中国人,都会立刻想到曹雪芹的《红楼梦》。在我们中国人的眼里,马原关于霍桑的评价,其实更适合于曹雪芹。清代得舆《京都竹枝词》便说过:“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这句话已经流传了数百年之久,显然比马原的以上所言具有更大的影响,拥有更多的接受者。我们这些接受者情愿相信,“灵性之书”四字,在小说中只有曹雪芹的一部《红楼梦》方能当得。

  诚然,《红楼梦》也是一部灵性之书,而且或许是中国古典小说中唯一的灵性之书。不过,如所周知,《红楼梦》有灵性的层面,也有世俗的层面,有些红学家把这两个层面表述为“《红楼梦》的两个世界”。《红楼梦》的“灵性”世界不离世俗世界,是通过对世俗生活的鲜衣美食、珠光宝气的大事铺张和精雕细刻而表达出来的。所以曹雪芹用了满腔的怜爱塑造了“灵性”的最高代表林黛玉,也不惜笔墨歌颂了极为世俗的脂粉英雄王熙凤。所以曹雪芹写出了贾宝玉的“意淫”,还写出了薛蟠等人的“皮肤滥淫”。所以红学家们甚至可以从《红楼梦》中读出“宫闱秘史”,读出“反清复明”,读出“阶级斗争”。所以有些读者声称可以在《红楼梦》中学习“仕途经济”,学习“为人处世”。

  霍桑的《红字》则不然。《红字》中所描写的故事和人物,与世俗生活几乎没有任何纠葛,它是一部纯粹的灵性之书。
《红字》是一部“灵性之书”,而小说的主人公海丝特·白兰,则是一个生活在灵性世界中的人,或称“灵界中人”。


二、出场


  海丝特在小说中的初次登场,便把我们带到一个超凡脱俗的世界当中。
  海丝特第一次出现时,我们看到她从波士顿的一个无名小镇的监狱里被押出来,站到了一个监狱门口的绞刑台上,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大小的婴儿,“裙袍的前胸上露出了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称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A”。

  她以“通奸”之罪受到惩罚。怀中的婴儿,就是犯罪的结果;胸前的红字,就是犯罪的标志。那一个鲜红的“A”字,就是Adultery(通奸)的第一个字母。她必须为她的邪恶行为付出代价,必须站在绞刑台上示众三个小时,接受公众舆论的谴责。

  “通奸”,在现在很难算是多么了不起的一种“罪恶”了。记得好像是法国作家加缪说过:“现代人的生活离不开两件事情:读报和通奸。”我们现代社会的道德观念,充其量认为“通奸”不过是有些作风随便,有些不太检点,甚至情愿把“通奸”看作沉重而单调的工作之余的一种无伤大雅的生活调剂品,或者是上流社会盘踞要津的风云人物的一种标志性行为,就像美国总统偶尔为之的沾花惹草一样。除非政治斗争或现实利益的需要,我们对这些司空见惯的风流韵事通常抱着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置之一笑——笑的多半还是当事人的粗枝大叶,雁过留声,不够小心谨慎,只顾寻欢作乐,以至于竟然忘记了本该选用厚厚的纸张密密地包住那朵微弱的火苗。以我们现代人的观念,比起杀人放火,掠夺财物,“通奸”只算一个不大不小的道德“过错”罢了,将“通奸”列入那个为千夫所指、为社会唾弃的罪恶,未免过于一本正经,过于道貌岸然,过于严肃了点。

  然而海丝特生活的年代,在霍桑所说的“二百多年前”。在那个年代,“美国”也不过是三四个月大,像海丝特怀里的那个婴儿一般身在襁褓,那是“新英格兰”的年代,也是“清教徒”的年代。中国有句俗话,“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清教徒们确实严以律己,但他们却从不宽以待人。他们的生活极其刻苦、勤俭、严肃、严厉、苛酷、毫不宽容。清教徒的老祖宗,当年日内瓦的宗教领袖加尔文便是榜样。这是一个严格的苦行僧、典型的工作狂,每夜只睡三四个小时,每日只草草吃一顿便餐,没有任何娱乐,毫无声色之需。这个高度紧张的狂热分子统治着日内瓦。为了道德和纪律,加尔文禁止了一切演戏、节庆和娱乐。“宁知一个清白的人受罚,也强于一个罪人逃脱上帝的审判。”一个人玩扑克牌,便被判把扑克牌挂在脖子上枷刑示众;一个人在街上放声歌唱,只是有些吵闹罢了,便被永远放逐出城。茨威格写道:“这城市曾经快乐,如今却仿佛裹上了尸布。”“甚至在加尔文之后两百年,罗讷河畔的这座城市,依然出不来世界闻名的画家、音乐家和艺术家。为平庸牺牲了卓越,为彻底驯服的屈从牺牲了创造性的自由。”(《异端的权利》)

  新英格兰还不至于如当年的日内瓦般有如人间地狱、恐怖王国,然而两者也就只是稍有程度之差罢了。在那个遥远的年代和那种严厉的生存环境里,海丝特的所作所为,不啻于犯下了弥天大罪。因此,她必须公开接受公众舆论的审判,必须让她的罪恶暴露在正午的阳光之下。就这样,她来到了狱前的市场之上,也来到了我们的面前。
这个女人入世的方式和时机有点儿独特。

  第一、海丝特是在一个事件的终点出场的。一个女人与人通奸,并且因此有了一个私生子,假如由你来写这个故事,你会怎么写呢?我不是小说家,也从未构思过任何小说,但是这个故事比较普通,我猜想,大多数小说家都要十分详细地写出这个女人“通奸”或类似“通奸”事件的开端、发展、演变的具体过程,直写到事件的结局和人物的下场。比如在这里,是海丝特的入狱和示众。中国小说如《水浒传》、《金瓶梅》,西方小说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宁娜》、司汤达的《红与黑》,等等,基本上都是这样写的。《红字》却完全取消了过程,它让海丝特在整个“犯罪”过程己经全部结束之后才出现。海丝特的生命从这一天才开始,这不是很耐人寻味吗?
第二、海丝特的出场并不直接展开动作。主要人物的出场,在小说中往往直接推动了情节的发展。武侠小说家金庸特别擅长让他笔下的人物在小说中以一种极为漂亮的方式登场。比如《倚天屠龙记》,金毛狮王谢逊在一声低低的咳嗽中悄然现身,突如其来,来则有如雷霆霹雳,有如巨石投水,立即掀起惊涛骇浪,造成一场排山倒海惊天动地的大灾变,其余震久久不散。《倚天屠龙记》的许多情节就在谢逊出场的震波中扩展开来、延续下去。然而,海丝特的出场似乎并未直接引起行动,并未展开小说的时间。相反,她的出场一度使时间中止下来。她与其说是出现在一部小说中,不如说是出现在一幅绘画中。她静悄悄地站在示众台上数小时之久,好像舞台上的一个定格亮相,好像广场上的一尊静止的雕像。

  第三、海丝特是佩戴着一个标志着通奸罪的“红字”出现的。我孤陋寡闻,查不到美国历史的有关记载,总觉得这个红字显得十分古怪,有些来历不明,不知道它曾经于何年何月存在于世上,情愿相信它是霍桑的无中生有。霍桑在小说的引言“海关”中声称,他手中握有两百多年前的海丝特有关文献和那块布制的红字文物,随时可以展示给那些愿意一睹实物的读者,这当然只能使他的虚构欲盖弥彰。这个红字当然只出现在这篇小说当中。霍桑让海丝特在此时此刻方才出场面世,又为她的出场准备了一个来历甚奇的道具——红字,就是为了使她的生命与红字共始终。据说城镇上的人们规定,海丝特“在她的有生之年,胸前要永远佩戴一个耻辱的标记”。可是,便是在那个遥远的清教徒年代吧,一个通奸的女人,为何非要让她戴着一个标志性的符号?她在世人的一道道鄙夷和唾弃的眼神里,在周围人群有意与之拉开的距离里,在从远处偶尔传到她的耳中的不齿的言论里,不就已然被一劳永逸地钉在耻辱柱上了吗?就其实用性功能看,佩戴红字岂非明显的多此一举?

  然而海丝特自始至终,都是佩戴红字的。

  红字好似一道来自灵界的符咒,悄然施加于海丝特身上,使她与众不同,使她鹤立鸡群,使她焕然一新。那一天,在示众台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而且事实上使海丝特·白兰焕然一新的,则是在她胸前荧荧闪光的绣得妙不可言的那个红字,以致那些与她熟识的男男女女简直感到是第一次与她谋面。这个红字具有一种震慑的力量,竟然把她从普通的人间关系终超脱开来,紧裹在自身的氛围里。”
正是由于这个红字和红字的某种神秘力量,使海丝特带上了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显出异乎寻常的美。“即使以当年的概念而言,海丝特·白兰也从来没有像步出监狱的此时此刻这样更像贵妇。那些本来就认识她的人,原先满以为她经历过这一磨难,会黯然失色,结果却惊得发呆了,因为他们所看到的,是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和耻辱凝成一轮光环。”霍桑甚至明目张胆地说道:“设若在这一群清教徒之中有一个罗马天主教教徒的话,他就会从这个服饰和神采如画、怀中紧抱婴儿的美妇身上,联想起众多杰出画家所竟先描绘的圣母的形象。”

  在这轮红字光环下的海丝特,不仅美貌无伦,而且近乎神圣;不仅是一尊雕像,而且简直是一尊女神雕像。
小说的作者霍桑,早已采撷了一丛野玫瑰,作为一束清供,迎接这位女神的出世。他写道,在那个监狱的旁边,“在大门的一侧,几乎就在门限处,有一丛野玫瑰挺然而立,在这六月的时分,盛开着精致的宝石般的花朵,这会使人想象,它们是在向步入牢门的囚犯或跨出阴暗的刑徒奉献着自己的芬芳和妩媚,……”

  小说在开头就说,海丝特“生活的年代约在马萨诸塞初创至十七世纪末叶之间”,海丝特的出场发生在“两百多年前一个夏日的上午”,与伊丽莎白时代“相距不足半个世纪”。但是显然,这里的时间限定仅有一个作用,那就是使“通奸”在那个年代和那个年代“冷酷无情”的氛围中被认定为一种滔天大罪,罪大恶极。除此之外,在海丝特的世界里,时间失去了它的控制一切的力量。
所以海丝特的生命,一开始就出现在一个超出时间的世界中。“超出时间”,就是海丝特的“在世”方式的根本特点。海丝特并不活在一个特定的时代里,她的生命是一个大写的生命。正如耶稣是为全人类而被钉上了十字架,海丝特实际上也是为历史上的一切女性而佩上红字的。超出时间就是超出现实。海丝特生活在一个非现实的世界里,行走在一个永恒的国度里。这是一个我们必须仰望的世界,当我们在
夜晚仰望星空,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她胸前的红字在遥远天际的黑暗中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海丝特的故事,就是一个“罪人”如何成为“圣人”的故事。海丝特的生命历程,就是一个成圣的过程。

  人不是由于他的天生自在的纯洁无暇而自然成为圣人的,也不是把自然赋有的所谓“恻隐之心”扩而充之而成圣的,相反,人由于他的自由意志,由于他的自由意志所导致的堕落和犯罪而迈出了成圣的第一步。这就像当初亚当和夏娃由于听从了蛇的劝诱,动用了他们的自由意志,偷吃了智慧之果,违背了上帝的禁令,被逐出了伊甸园,从而迈出了他们走向“成人”的第一步。照这样看,撒旦化身的蛇,其实不过是实现上帝意志的一个道具而已;亚当和夏娃的“原罪”,或许只是上帝为了让人能够高高跃起而设置的必有的下蹲动作。而海丝特所犯下的“原罪”,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罪”,也许应当另有一番评判吧?
三、原罪

一个曾经犯过“通奸”的女人,怎么就显得神圣或将要变得神圣了呢?那一个把照耀得海丝特光彩夺目的神秘红字,为何不可以视之为来自撒旦的诅咒?那一丛迎接海丝特到场的芬芳妩媚的野玫瑰,何以不被看作从地狱中生长出来的“恶之花”呢?
那是因为在海丝特的事件中,适用的并不是一般公众舆论所代表的世俗的法律,并不是统治着尘世的恺撒的法律,而是上帝的法律。海丝特自己直觉地感受到了这种来自上帝之国的神圣律法,不仅如此,她根本上就只把上帝的法律认可为唯一的法律,她只愿意接受上帝的审判。“人世间的法律并非她心目中的法律。”
那天上午,使海丝特得以“忍受了人性所能承担的一切”,纹丝不动地站立在世人面前的全部勇气,都来自她的这一信念。当她从那个阴森可怖的监狱中出来,走到光天化日之下时,“她用了一个颇能说明她个性的力量和天生的尊严的动作,推开狱吏,像是出于她自主的意志一般走进露天地。”当她站在示众台上任人围观、被人指指点点之时,海丝特确实感到极度羞耻,但她并没有丝毫的罪恶感。当那个“德高望重”的约翰•威尔逊老牧师对着人群和海丝特发表了一通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演讲,“时时涉及那不光彩的字母”,“似乎把这个标记用炼狱之火染得通红”之时,“海丝特•白兰始终带着一种疲惫的淡然神情,在她的耻辱台上凝眸端立。”威尔逊牧师从炼狱中搬来的武器没能够伤害海丝特一根毫毛。
青年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在威尔逊牧师的敦促之下,发表演讲,规劝示众台上的海丝特“悔过和招供”、“招认真情”、“敞开自己内心的隐私”,同时,围观的观众也强烈要求海丝特“把那个人的名字说出来”,海丝特答道:“我永远不会说的!”
这时,人群里发出“一个冷酷的声音”:“说出来吧;让你的孩子有一个父亲!”
海丝特回答:“我的孩子应该寻求一个上天的父亲;她将永远不会知道有一个世俗的父亲的!”
在海丝特的表现和回答中,我们或许会听出《约翰福音》第八章中的那个著名的寓言:一天,耶稣正在向百姓传道,法利赛人带着一个妇人来了,对耶稣说:“这妇人是在行淫之时被我们拿住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法利赛人这是在试探耶稣呢,且看耶稣如何处置,也好拿住他的把柄,置他于死地。耶稣却弯下腰,用手指头在地上画字。法利赛人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便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然后耶稣又弯着腰,用手指头在地上画字。法利赛人听了耶稣的话,反躬自问,呆了半天,然后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最后只剩下那妇人仍然站在那里。耶稣又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
我们不免想象,或许海丝特就像那个被法利赛人带到耶稣面前、并被耶稣恕罪了的女子?这种想法表面看来顺理成章,合情合理,其实是对海丝特的莫大误解。因为在海丝特的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犯了“奸淫”罪。
这并不是海丝特这个女人“死不悔改”,顽固到底,冥顽不化,不知廉耻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这其实也不是海丝特“一个人对所有人的斗争”。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认定海丝特是无罪的。那就是那位才华横溢的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丁梅斯代尔在海丝特所在的这个教区享有极高的荣誉,被视为最好的灵魂导师,“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还从未站立过一个人像这位布道师那样受到他的人间兄弟的如此尊崇!”他也是海丝特个人的灵魂导师。他受命规劝海丝特“招认真情”。既是劝诫,则丁梅斯代尔本该像威尔逊牧师一般,谴责海丝特的行为,责令海丝特为她的“奸淫”而忏悔,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他的发言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对海丝特说道:“如果你感到这样做了可以使你的灵魂得以平静,使你现世所受的惩罚可以更有效地拯救你的灵魂,那么我就责令你说出同你一起犯罪的同伙和你一起遭罪的难友!不要由于对他抱有错误的怜悯和温情而保持沉默吧;因为,请你相信我的话,海丝特,虽然那样一来,他就要从高位上走下来,站到你的身边,和你同受示众之辱,但总比终生埋藏着一颗罪恶的心灵要好受得多。……现在呈献到你唇边的那杯辛辣而有益的苦酒,那人或许缺乏勇气去接过来端给自己,可我要请你注意,不要阻止他去接受吧!”
有心人很容易便从牧师的话中听出弦外之音。这一席话,根本不是什么对他人的谴责或规劝,毋宁说是一种同情和恳求,更像是说话者自己的内心挣扎,犹如一个濒死的溺水者向身边唯一的守护者发出的求救信号。聪明人从这番话中便可以断定,说话的牧师本人,就是大家都在寻觅的海丝特的“奸夫”,海丝特的情人!
这件事情多么奇特!
海丝特可以爱上一个牧师吗?一个发愿献身于上帝的牧师,也可以有爱情吗?
我以为只要是人,就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只要是人,就可以有爱情。比如白居易的《长恨歌》。关于这首诗的主题有两种说法:一是说白居易故意把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写得美艳动人,其实是为了讽刺他们。二是说白居易在本诗中歌颂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生死不渝的爱情。我比较倾向于后一种说法。我想,两人相爱,不管发生在何时何地,不管这相爱的人身份如何,就算他身居“九五之尊”的唐明皇,就算他是“灵魂导师”丁梅斯代尔,就算他是《巴黎圣母院》中丑陋如猿猴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就算他是《一升的眼泪》中得了不治的“脊髓小脑变性症”的少女亚也,就算他是已80出头的老物理学家杨振宁,爱情这件事本身是绝对不会错的。难道在唐明皇和杨贵妃之间就不会产生真挚的爱情吗?为什么要用人类的如此美好的感情来做讽刺?我实在想不通。而且我读《长恨歌》,也没有感到什么“讽刺”的意味。如果一种说法与我个人的阅读体验忓格不入,那我是不会轻易相信它的。
不过,在那个冷酷无情的清教徒时代,人们并不这么想。对于偏狭的心灵,爱情竟是那样的难以理解,他们宁愿简简单单地把爱情贬低为肉欲了事,于是海丝特被判罪,锒铛入狱,佩带红字示众。至于一名杰出牧师和他的教民之间竟会产生不同于世俗享乐的真挚的爱情,更是为俗人们可怜兮兮的想象力所鞭长莫及。按照世俗世界的不变规则,无法理解的东西便是不存在的东西;这东西一旦存在,便要视为洪水猛兽,当即格杀勿论。于是海丝特绝对不能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来。而丁梅斯代尔,简直不可能大胆地走到海丝特的身旁,和她并肩站在示众台上,一起承受周围纷至沓来的法利赛人的石头。
然而,丁梅斯代尔在他心里,给了自己和海丝特这样的一块石头了吗?没有。丁梅斯代尔与海丝特一样,服从的是上帝的律法;他既不认为海丝特有罪,也不认为自己有罪。当然,他自始至终都在忏悔,他一直受着死去活来惨无人道的内心折磨,他好像一个犯了谋杀罪的人,无法马上把尸体抛掉,只能任它埋在自己的心里,直到腐烂,直到那尸气一点点地腐蚀掉自己的生命。海丝特永远佩带着一个有形的红字,丁梅斯代尔则佩带着一个刻在内心深处的无形的红字,这红字伴随着他走到生命的尽头。
但我宁可认为,丁梅斯代尔主要是为了他的真诚而饱受折磨的。真诚使他无法容忍自己长期活在瞒与骗之中,真诚也使他觉得自己违反了牧师的基本“职业道德”。牧师丁梅斯代尔,在20世纪将被认为是一个丧失了他应有的“职业道德”的人。古代的牧师相当于20世纪的精神分析医生。在精神分析这一行业,医生和病人之间是不允许产生过分亲密的感情的,至于爱情,更在严禁之列,因为它的到来只会打乱医疗的过程,破坏医疗的效果,并且将使医生从此只能打着响亮的招牌自欺欺人,招摇撞骗,愧对高尚的职业。
马原把丁梅斯代尔看得个八九不离十:“他心里最大的煎熬就是他说不出——他总不能够对别人说出他是奸夫。他自己觉得最大的罪孽实际上是谎言,这谎言肯定不是对上帝的,而是对公众的。”不过在我看来,丁梅斯代尔的忏悔,当然是面对他的上帝的,所以他极其藐视那个试图揭示他的灵魂秘密的齐灵渥斯:“你算什么?竟要来插一手?——竟敢置身于受磨难的人和他的上帝之间?”
马原还有趣地说道:“海丝特这个淫妇在霍桑笔下从未性感过。她高贵,她优雅,她稳重端庄,她超凡脱俗。总之一句话:她不性感。她不关心性事。她不风骚,不妖媚,不解风情。多么奇怪。她甚至并没有以真正以女人之躯吸引过她的奸夫牧师。”
这才是读懂了《红字》,这才是理解了海丝特。
像海丝特这样的一个女人,怎么可能犯下“奸淫”呢?
一般意义上的“奸淫”,那是和“肉欲”相联系的。海丝特之所以在内心深处拒绝接受世人的审判,坚信自己无罪,那是由于她的所作所为完全出于爱情。
我们并不认为,那些偶尔到烟花巷陌中去“一饷贪欢”、“浅斟低唱”的文人墨客就是道德败坏的人,因为那完全只是一种商业交易。同样地,我们也决不认为,由于真正的爱情而自然产生的性行为就是“奸淫”,因为正如史铁生在《爱情问题》文中所说,性,那是爱情的亘古不变的唯一的神圣仪式。


四、丈夫

海丝特那天站在高高的耻辱台上,被一群人围观,那情境好似卞之琳诗句所描写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她在示众台上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她的丈夫白兰先生。顺着海丝特的眼光瞧去,我们看见她的丈夫“略带畸形,左肩比右肩稍高”,“身材矮小,满脸皱纹”,长着“年老力衰的男人的面孔,惨白而瘦削,看上去一幅学者的模样”,还有“一双昏花的烂眼”。
海丝特的丈夫,后来被称作罗杰•齐灵渥斯。他的原名,已不可考。他本是英国一学者,长期定居于阿姆斯特丹,两年前想飘洋过海,到马萨诸塞定居,于是先将妻子送来,自己留在那边处理一些遗留的事务。处理完了,他便赶来与妻子相聚,但中途出了事,被印第安人俘虏并囚禁了一年之久,音讯全无,风传他已经葬身海底了。海丝特独自在波士顿住了差不多两年,正是在这期间,发生了我们已经知道了的海丝特的婚外情。等他好不容易用他的精湛的医术征服了野蛮人,风尘仆仆,远道而来,不料首先引入眼帘的,恰好就是由于败露了婚外情、被定为“通奸”之罪而罚站在台上示众的海丝特。在看到高高的耻辱台上的妻子的那一瞬间,他就下定决心,从此“将自己的姓名从人类的名单上勾销”。所以,“当他发现海丝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相遇,并且看来已经认出了他时,他便缓慢而平静地举起一个手指,在空中做了一个姿势,然后把手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
这个现在对外示名为“齐灵渥斯”的老男人,为何不肯上前与妻子相认?因为齐灵渥斯认为,一旦与海丝特相认,“除了染上她的耻辱之外,别无其他;这种耻辱,会随原有关系的亲密和神圣程度,而严格成比例地在亲友中相应加以分配。那么,作为与这个堕落的女人关系最亲密和最神圣的一个人,既然他还有选择的余地,何必前来公开要求这份并非求之不得的遗产呢?他决心不同他在那受辱台上并肩而立。”所以在刹那之间,齐灵渥斯就用强大的意志力控制住了内心翻滚的波澜,把自己置身事外,视妻子如同路人。不仅如此,齐灵渥斯事后还专门进监狱去探视海丝特,要求她对他的身份守口如瓶,甚至不惜极为卑鄙地利用海丝特的情人进行威胁:“你要是在这点上坏了我的事,你就小心点吧!他的名誉,他的地位,他的生命,全都握在我的手心里。当心吧!”
我们在齐灵渥斯的行为和言语中看到的,是一种冷酷无情的极为世俗的算计;在这种算计中,我们看不出丝毫的夫妻之爱。
齐灵渥斯做出这样的选择,对他个人而言,实是再自然不过了,因为他从来都是一个完全不懂爱的人。他在全部婚姻生涯中对海丝特说过的最具温情的一句话竟是:“把你装进了心窝,放进最深的地方,想用你给我的温暖来温暖你!”他不会给予,只会索取。当他说出这样的话时,他显然从未想到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作为一个男人,他自己应当自发地主动地给海丝特以“温暖”的。便是他的无所不知的智慧了解了这个“道理”,他实际上仍然既没有能力也不懂得如何付出他的爱。海丝特站在示众台上痛苦地回想起她的婚姻生活,简直不堪回首:“那种生活像是附在颓垣上的一簇青苔,只能靠腐败的营养滋补自己。”
海丝特说:“我没有感受到爱情,我也不想装假。”她和丁梅斯代尔一样的真诚,她对自己的评价是“诚实是我可以仅守的美德”,她无法欺骗自己的感觉。与一个根本不爱自己、自己也根本不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这才是真正不道德的行为;明明没有爱情,却还要自欺欺人,甚至信誓旦旦地向对方表演着虚情假意,这则是一种更加不道德的行为。
在我看来,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海丝特坚决地抛弃齐灵渥斯,自由而勇敢地去追求爱情这件事情显得更加道德的了。海丝特一开始还为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感到有些歉疚,在齐灵渥斯面前含羞带愧,讷讷地对他说“我让你太受委屈了”,可是后来她的苦难和他的迫害终于使她明白了:“他害苦了我!他伤我要比我伤他厉害得多!”
老齐灵渥斯对海丝特最大的伤害,便是在海丝特不谙世事的年龄欺骗了她,使她误以为和他生活在一起能够幸福。他因此毁了海丝特的一生。的确,我们看到“身材颀长,体态优美之极”、年轻而又美若天仙的海丝特,居然嫁给了这么一个又老又丑的畸形男人,不由得不深感遗憾,这当真是把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了。不过,年龄悬殊,相貌美丑鲜明,甚至齐灵渥斯在当年为了占有海丝特所实施的欺骗行为,这些都还不是使他们没有爱情和不能幸福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在于,这对夫妻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中的人。
按照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的观点,人的世界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或三个领域:身体领域、智识领域和灵性领域。举例来说,运动员生活在身体领域,学者生活在智识领域,哲学家和宗教家生活在灵性领域。杰出的舞蹈家如邓肯、巴甫洛娃可以同时生活在身体领域和灵性领域,一流的科学家如牛顿、爱因斯坦则能同时生活在智识领域和灵性领域。
海丝特是生活在灵性领域中的人,齐灵渥斯则是生活在智识领域中的人。
学者就是在智识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人;齐灵渥斯是一个地道的学者。他自称在年轻的时候,便已博览群书,“把我的大好年华都用来充实我对知识的饥渴之梦了”。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似乎甚高,自称和英国皇家学会理事坎奈姆•狄戈比爵士是知交,和英国科学界的许多名人都是笔友或熟人。他曾像牛顿一样深入研究过炼金术。他研究过医学,医术比那些科班出身的医生高明得多,于是他干脆以医生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人们注意到他采集药草、摘取野花、挖掘植根,还从树上折取细枝,常人眼中的无用之物,他似是熟知其隐含的价值。”作为学者,齐灵渥斯大概确有相当的造诣。
然而,与整全的人生真相相比,与生命的不可思议的奥秘相比,学问或者知识只是一个较低的层次。比方说,齐灵渥斯“在深入钻研人体内部时,可能把更高明、更微妙的能力表现在物质上,错综复杂的人体机构令人惊诧,似乎其内部包含着全部生命,具备足够的艺术,从而对生命的存在丧失了精神方面的看法。”一个像齐灵渥斯这样的学者,即便掌握了关于人体的全部知识,也未必就能够把握生命的奥秘了;即便研究遍了整个自然界,也未必能够领会生活的真谛,未必能够获得幸福。因为精神、灵性和爱存在于智识领域之外,超越于一切知识之上。这正是歌德笔下的浮士德博士终于在苦闷中走出书斋,不惜与魔鬼靡菲斯特定下契约,要去经历实在人生的全部体验的原因所在。
齐灵渥斯只有“智”,却没有“爱”;他有一个高度精密的大脑,同时也有一颗残缺不全的心灵。自从那天见了耻辱台上的海丝特,齐灵渥斯的意识从此就完全被一种疯狂的意念所占据,那就是复仇。他要向海丝特和她的情人报复。他立誓一定要找出这个欺骗了自己的罪犯来。这家伙那天早早退场,没有听到丁梅斯代尔对海丝特的发言,否则以他过人的聪明才智,恐怕不难猜出其中的秘密,以后也便没有那么多故事了。可是齐灵渥斯就像从地狱中爬出来的一只疯狗,毕竟嗅觉敏感非凡,他立即感到丁梅斯代尔最为可疑。于是齐灵渥斯以照顾令人尊敬的牧师的身体为名,形影不离地跟定了他,没日没夜地窥视着他,时时刻刻地拿语言折磨他,只为侦探牧师内心的秘密。“照他自己的想象,他是以一个法官的同等的严峻与公正来开始一次调查的,他只向往真理,简直把问题看得既不包含人类的情感,也不卷入个人的委屈,完全如几何学中抽象的线和形一般。”
虽然不知道齐灵渥斯的邪恶意图,丁梅斯代尔还是一眼洞穿了他的行为的本质:“这种揭示仅仅意味着促使一切智者在知识上的满足,他们将在那一天立等看到人生中的阴暗问题得以揭示。”智性领域只关乎真伪,灵性领域则关乎善恶和美丑。知识本身无所谓什么善恶美丑,如何使用知识则涉及善恶美丑。一个人可以用知识为善,也可以用知识为恶;知识可以使他变美,也可以使他变丑。齐灵渥斯心中无爱,一味关注“人生中的阴暗问题”,他的知识欲和嗔恨心终于使他越发的丑陋不堪,形同厉鬼。“起初,他的外表安详而沉思,一派学者模样;而如今,他的脸上有一种前所未见的丑陋和邪恶,而且他们对他看得越多,那丑陋和邪恶就变得越明显。按照一种粗俗的说法,他的实验室中的火来自下界,而且是用炼狱的柴薪来燃烧的;因此,理所当然地,他的面孔也就给那烟熏得越来越黑了。”“老罗杰•齐灵渥斯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实例,证明人只要甘心从事魔鬼的勾当,经过相当一段时间,就可以靠他本人的智能将自身变成魔鬼。”
五、爱情

丁梅斯代尔之能够看出了齐灵渥斯的本质,是因为他的生存领域在智性之上,他和海丝特一样生活在一个灵性世界里。
满足真正的爱情的条件,和身份、地位、金钱、知识、智力、性格、健康、相貌、年龄等等现实因素全然无关,仅与灵性相关。有灵性者不可能对无灵性者产生爱情;无灵性者不知道如何去爱有灵性者。真正的爱情只能发生在灵性相当的两人之间。假如满足了爱情的这个首要条件,那么我们的爱情就有可能达到理想的境界。婚姻是理想爱情朝着现实退化的一种形式,因而往往被视为“爱情的坟墓”,如爱默生所说,“爱情是短暂的,它消失于婚姻。”然而,因灵性而来的爱情是永久的,以如此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不幸福恐怕都很难了。
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仅仅建立在灵性的基础之上,并没有任何现实的有利条件可供支持,相反,现实中处处都是不利因素,处处都有着与他们爱情为敌的因素。所以他们不能步入现实或世俗的婚姻,只能在永恒的国度里,在上帝面前缔结神圣的婚姻。当年,中国的唐明皇和杨贵妃曾有过一个秘密约定:“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祈愿他们的爱情在天上和人间都能够美满。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也曾有过秘密约定,为他们的爱情做出了鉴定并达成了共识:“我们的所作所为其本身是一种神圣的贡献。我们是这样看的!我们在一起说过的!”他们的爱情虽不在地上美满,但是在天上神圣。
因此在现实之中,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只能停留于爱情,而且还只能是一种秘密的地下爱情。由于这是“秘密的地下爱情”,所以我无法想象出他们的爱情故事的全部细节——事实上,他们的爱情纯粹是发生在灵性生活中的一个精神事件,因而根本没有什么可为世人于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我不知道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在现实中到底是怎样发生的,我只知道,一旦命运让他们相逢相识,他们是必然会相爱的。
从世俗的层面看,丁梅斯代尔牧师简直毫无男性魅力。他柔弱无力,病态十足,可怜兮兮。唯一的运动就是散步,可是走上小几里路就累得不行。后来他更是每天以手捧心,显得过分忧郁,有些女里女气。他不坚强,无勇气。长达数年之久,一直不敢当众宣布他就是那个使海丝特蒙受耻辱的人。当然,丁梅斯代尔确实年轻,漂亮,“有着高耸、白皙的额头和一双忧郁的褐色大眼”,语言甜蜜柔和,声音极其动人,……可是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男性魅力,这些特点可以使所有的人喜爱,但未必能够令女人动心。所以许多读者都觉得如此出色的海丝特居然会爱上丁梅斯代尔,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马原甚至认为,“牧师根本是犹豫不决、懦弱无能的角色”,而且在告别尘世的最后关头还表现得十分“虚荣”。
丁梅斯代尔是否在最后关头表现出一种世俗的“虚荣”,暂且按下不表。至于他的其他缺点,其实并不是什么缺点。事实上,几乎所有或多或少曾被灵性之光照耀过的人,在世俗生活中都显得“犹豫不决、懦弱无能”。 泰勒斯掉进了井底,柏拉图曾被卖为奴隶,康德被当做邻居的报时钟表,黑格尔走错了教室,……自古希腊以来,哲学家们在这方面受到的耻笑还少吗?在中国,不是也有“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说法吗?蒲松龄说过:“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我们不是早已通过艺术史了解到,几乎所有的艺术天才都是生活白痴吗?更何况丁梅斯代尔这种有着狂热的宗教激情,有着明显的圣徒特征,从来只过着一种纯粹的灵性生活的人?我们不可以越俎代庖,用世俗生活的标准去衡量灵性世界的事物,正如我们不可以以世俗的观点看待爱情。
海丝特的灵性天赋与丁梅斯代尔相当,或者尤有过之,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人所能了解的心灵默契,我甚至怀疑他们爱情产生的契机,与某种类似于一见钟情的神秘经验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实在身不由己。丁梅斯代尔不可抗拒地吸引了海丝特,正如海丝特自己也不可抗拒地吸引了丁梅斯代尔一样。“她本是个充满热情、容易冲动的人”,如果说她一开始还有可能因一时冲动而献身于丁梅斯代尔,那么在以后长达七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便发现,海丝特对丁梅斯代尔的爱情在她的内心深处根深蒂固,历久弥坚,如山一般高,如海一般深,那决不是青春的激情或一时的冲动所能导致的结果。
在示众台上,海丝特顶住四周逼迫而来的压力,坚决不肯说出他的名字,那要付出多少的勇气啊!而给她以勇气和力量的,正是爱情。出狱之后,海丝特本可以离开这个曾经使她蒙受了奇耻大辱的地方,或远走他乡,或回到故国,但她居然不愿意走,使她留下来的,也是爱情。在以后的七年之中,使海丝特含辛茹苦忍辱负重而毫无怨言的,也是爱情。当齐灵渥斯把丁梅斯代尔折磨得身心俱疲,奄奄一息之时,使海丝特果断地与齐灵渥斯这个魔鬼对决并撕毁了他的约定解开了他咒语的,仍然是爱情。
海丝特的灵性生活的首要内容,一言以蔽之,就是爱。
正是由于爱,使海丝特尽管“只是弱女子,但她太有力量了”;正是由于爱,使海丝特用她的生命和行为改写了红字的固有意义,让“许多人都不肯再按本意来解释那红色的字母‘A’了”;正是由于爱,使海丝特最终从“罪人”的社会地位和世俗身份中超拔出来,成为精神领域的一名圣女。


六、天使

海丝特对丁梅斯代尔的爱,在分类学上称之为“性爱”——其实他们的爱具有明显的属灵性质和强烈的精神色彩,毫无肉欲的意味,但是人类的词语数量比较有限,我们只能用“性爱”一词表示两性之间的爱情。海丝特对珠儿的爱,则是母爱。
珠儿是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女儿。海丝特将她取名为“珠儿”,好比我们中国人把闺女称为“千金”,因为她感到这个孩子极其昂贵!她花费了海丝特前此在世上的一切,并且如今是海丝特在世上的惟一财富。
这个小家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爱情的偶然产物,在一个非同寻常的时刻降生,并在一种非同寻常的环境中生长,因而天然地具有某种非同寻常的气质。海丝特常常不明白珠儿到底从哪里来,无法确定珠儿到底是不是她的女儿,不知道她带来的珠儿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生命。霍桑是照着想象中“精灵”的形象来塑造珠儿的:她长得漂亮动人,精力旺盛,性格狂野,从不吃喝拉撒,走路脚不点地,能够役使自然界的树木花草鸟兽溪流。她“是秉承着高深莫测的天意而诞生的一个清白无辜的生命”,“可说是在世上第一对父母被逐出后,留在园中当作天使们的玩物的。”实际上,珠儿确实是一个天使,她是联结海丝特与丁梅斯代尔的一个中介,更是联结海丝特与她的上帝的一个中介。
海丝特为世人所唾弃,离群索居,除了用针线活换取母女的生活必需品、有时出去义务支援穷人和照顾病人,海丝特平日几乎足不出户,她的生活是孤独的生活,同时也是思考的生活。在寂寞中悄悄地溜进海丝特脑中的思想,其高深和新异远远超出了新英格兰当时的人们所能够接受的思想。“假如小珠儿未曾从精神世界来到她身边的话,她的情况也许就会大不一样了。那样的话,她也许会同安妮•哈钦逊携手并肩,作为一个教派的创始人,名标青史。她也许会在自己的某一时期成为一名女先知。她也许会——并非不可能——因企图颠覆清教制度的基础,而被当时严厉的法官处以死刑。但她的思想热情,因为她成了母亲,得以在教育孩子之中宣泄出去。”
可我总觉得,在海丝特和珠儿之间的所谓“教育”,其实是一种“颠倒的教育”:并不是海丝特教育了珠儿,反倒是珠儿常常教育了海丝特。由于珠儿的存在,海丝特不能去改造现实社会,只能去改造自己的灵魂。珠儿的昂贵,象征着海丝特为了她的灵性成长所付出的代价的昂贵。她是拯救海丝特的天使,同时也是海丝特的“痛苦使者”。海丝特自己也清楚珠儿的存在对自己的意义:“她是我的幸福!——也分毫不爽地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
珠儿的降生是母亲的不幸,使她的秘密爱情大白于光天化日天下,把母亲送上了耻辱的示众台。海丝特在台上佩带着鲜艳的红字,怀抱着小小的珠儿。那珠儿生来便与红字结有不解之缘。她降生后所感知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母亲的微笑,而是母亲胸前的红字;她的小手第一次触摸和抓住的东西也是母亲胸前的红字;当她们母女俩孤独地生活在一起时,她有生以来的第一件重要的玩具,仍然是母亲胸前的红字:“她把野花一朵接一朵地掷到母亲胸口上;每当花朵打中红字,她就像个小精灵似的蹦蹦跳跳”,全不知此刻母亲的内心泛出多少的苦楚;当珠儿学会思考问题时,海丝特的红字又成了她的第一个困惑,她一味纠缠着要弄清红字之谜:“这红字到底是什么意思?”“你干吗要戴着它?”
珠儿不停地用她的目光、她的小手、她的行为、她的语言、她的存在提示着红字的存在,提示着红字的意义。因为正如意大利著名女记者奥丽亚娜•法拉奇所说:“痛苦即生命的盐粒,没有它我们也就不成其为人。”苦难从来就是灵魂之深度的最佳试金石,海丝特是这样的一个特殊女人:她只有借助于红字及红字所带来的痛苦和折磨才能提升自己的灵魂层次;这是一种类似殉道者的生命形式。珠儿是红字的守护天使,红字的生命,红字的灵气。假如没有了珠儿,则红字便要失去意义,不过是一块大写字母A形的红布罢了。因此,珠儿甚至是更高形式的红字。于是海丝特索性把珠儿打扮得花枝招展,色彩艳丽,灿烂夺目,活象一个被赋予了生命的活的红字。
年方三岁的珠儿,曾经促使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并肩战斗,向清教徒的世俗社会夺取对她的抚养权和教育权。因为人们认为,道德败坏的淫妇海丝特只会玷污一个孩子的纯洁灵魂,没有资格承担宗教和道德教化的任务,因此应当将孩子移交给一个比海丝特更高明的监护人。海丝特当然誓死必争。一方是广大公众,另一方是孤身一人的海丝特,众寡悬殊,难以对垒,海丝特最后只得向丁梅斯代尔求助。为了珠儿,丁梅斯代尔这次毫不犹豫,毫不退却,摇起他那早已名闻遐迩的“火焰的舌头”,所向披靡,使海丝特终于获胜。
凯旋的海丝特带着笑容,牵着珠儿,一口回绝了女巫婆西宾斯太太的群巫联欢会的邀请。那些半夜骑着扫把出没于森林的女巫是魔鬼的知交,是上帝的天敌。声名狼藉的老妖婆西宾斯太太,便是那些女巫的代表。多年之后,这个“脾气古怪刻毒”的西宾斯太太,作为女巫被处决了。有一次,珠儿向海丝特转述她偷偷听来的一个故事:在森林里有一个“长得挺丑”的黑男人,向遇到的每个人出示一本厚厚的册子和一支铁笔,让他们用自己的血写下他们的名字,然后他就在他们的胸前打上他的记号。女巫西宾斯太太的名字就在那黑男人的名册上,她的身上也让黑男人打了记号。西宾斯太太早就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窥视着特立独行的海丝特,以为海丝特有望成为自己的同道,因为她胸前的红字与黑男人在自己身上打下的红色记号有相似之处。因此,她向海丝特发出了邀请。魔鬼派出女巫要争取海丝特。然而,上帝早已安排了天使守护在海丝特的身边。
假如珠儿被人夺走,或许海丝特就要和女巫到森林里去,出卖自己的灵魂,把自己的名字签在“黑男人的名册”上呢!“这孩子早在此时就已挽救了她免坠撒旦的陷阱”。
等到珠儿第三次登场,她已经七岁了。在这七年之间,丁梅斯代尔的生活可谓内外交困——内受自己良知的折磨,外受齐灵渥斯阴险的窥视,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这次是丁梅斯代尔向海丝特求救。那是五月初的一个朦胧的夜晚,丁梅斯代尔在痛苦和悔恨之中秘密地夜游到了当年海丝特示众的刑台。他站到了刑台之上,向整个宇宙展示他独自偷偷地刻在胸膛心口处的红字。七年以来,丁梅斯代尔几乎每天都要在这个红色标记的伤口上刻下新的一刀。他用了整整七年的时间,在自己的心里饲养了一只虫子,这虫子每日以咬噬胸前的红字伤口为食,使这个伤口鲜血淋淋,永不结痂。这天夜里,海丝特刚刚结束义务守护死者的工作,携珠儿回家,路过刑台。丁梅斯代尔提议:“你们母女俩以前已经在这儿站过了,可是我当时没和你们在一起。再上来一次吧,我们三口人一起站着吧!”他们手牵着手站在一起,“三人构成一条闭合的电路。”
珠儿问:“你愿意在明天中午的时候,跟妈妈和我一块站在这儿吗?”
牧师说:“在最后审判日,到了那一天,在审判座前面,你妈妈,你,还有我,应该站在一起。但这个世界的光天化日是不会看到我们在一起的!”
珠儿说:“你胆小!——你不老实!你不愿意答应明天中午拉着我和妈妈的手!”
正是靠了珠儿,使这一对历尽沧桑的奇特情人终于在刑台庄严地站在了一起;正是在珠儿面前,以珠儿为证,丁梅斯代尔和海丝特预演了最后审判的情景,初次缔结了他们之间的永恒的婚姻;也正是珠儿,代表丁梅斯代尔的上帝对他做出了神圣的判决。
丁梅斯代尔知道,只有当他有朝一日鼓起勇气当众拉着海丝特的手,和她一起站在示众台上,他才能够无愧地面对他的上帝,面对珠儿。然而他现在不能。所以从那天开始,他承认他“一直害怕小珠儿!”
这次见面之后,海丝特发现丁梅斯代尔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都已经到了极度脆弱濒临衰竭的状态,对齐灵渥斯的所作所为再也忍无可忍,便独自前去和齐灵渥斯交涉,取消了她七年前的“不透露医生的真实身份”的许诺。她决定向丁梅斯代尔公开医生的真面目,“尽她的全力来解救显然已落入对方掌握之中的牺牲品”。海丝特觉得,正是由于她自己的懦弱和她对齐灵渥斯的屈服导致了丁梅斯代尔长期活在地狱之中,直至如今眼看就要毁灭。这一次海丝特不准备继续懦弱和屈服下去了,为了他也为了自己,海丝特决定孤注一掷,从此与丁梅斯代尔远走高飞,勇敢地去追求尘世生活的幸福。
海丝特在丁梅斯代尔必经的树林路边等到了他。在这个“命运攸关的会见”里,海丝特把曾经是她丈夫的齐灵渥斯的本来面目向丁梅斯代尔揭示了,并把她决定出走的计划告诉丁梅斯代尔。海丝特设计的蓝图犹如一滴生命甘霖流入丁梅斯代尔那早已干枯的心田,丁梅斯代尔顿时生机勃发,心花怒放。他们共同遥想美好的未来,一时心醉神迷,柔情荡漾。这是七年之中最为温馨的时刻!林中一片阳光,暮霭洋溢着浪漫的气息,小溪流淌走阴郁的过去。海丝特越性一发狠,将胸前那个标志着过去的红字取下,远远地抛开;把平日紧紧束缚在帽子里的乌黑浓密的秀发放开,飘洒在肩头。于是,“她的女性,她的青春,和她各方面的美,都从所谓的前所不知的过去中恢复了,伴随而来的是她少女时期的希望和一种前所不知的幸福,都在此时此刻的魔圈中汇聚一堂。”
然而这时珠儿回来找母亲了。海丝特先前让她独自在一边玩耍。珠儿隔着一条小溪望着海丝特直发呆,她几乎认不出自己的母亲!因为她没有看到母亲的独一无二的标志——那一个海丝特从来须臾不离的红字。珠儿不知所措,大发脾气,厉声尖叫,暴跳如雷,怎么也不肯来到海丝特身边。
海丝特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捡起那个曾离开了她一个小时的红字,重新钉到胸前。然后海丝特再度向珠儿伸出了手:“现在你认识你妈妈了吧,孩子?现在你妈妈又戴上了她的耻辱,——她又悲伤了,你愿意走过河来,认她了吧?”
珠儿说:“是啊,现在我愿意过去了!现在你才真是我妈妈了!”
可是珠儿仍然不愿意响应母亲的期待,向牧师表示亲近。可怜的牧师丁梅斯代尔为了打破尴尬的局面,斗胆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珠儿立即挣脱母亲的手,跑到小溪边,猫下身子,洗起她的额头,直到把那不受欢迎的亲吻洗得干干净净。
这是珠儿第四次展示她的威力。珠儿是上天赐给海丝特的礼物,她的使命是引领海丝特的灵性成长,提升海丝特的精神层次。她的古怪行径是有意义的。正如癫僧们莫名其妙的言论中往往透露出神圣的信息,在珠儿的这些癫狂表现中也隐藏着上界的意志,预示着海丝特的命运。当海丝特在胸前戴上了那块红字之际,她的命运就已经注定了。既然海丝特已经戴上了红字,那她就永远无法返回到未戴红字之前,就像少妇不可能重回少女时代,就像凡人不可能还老返童一样。她必须一辈子佩戴着这枚红字走完她的生命历程,好比基督徒注定要独自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奔向他的各各他。
红字本是对海丝特“奸淫”的一种惩罚,由于佩带红字,海丝特的人生便一劳永逸地从一般世俗生活中区别开来。红字涤荡海丝特的灵魂,把海丝特提升到超世俗的灵性世界当中。于是事情发生了一个奇迹般的颠倒:先前是红字只是惩罚的象征、耻辱的标志,如今“那红字虽是一个严苛的符咒,但同时也是一个守护神”。人们认为,海丝特的红字具有“修女胸前的红十字的效果。那红字赋予其佩带者一种神圣性,使她得以安度一切危难。”据一些虔诚的信众私下传说,有一个印第安人曾经瞄准那红字射箭,那飞矢虽然射中了目标,却随即落到了地下,对海丝特毫无伤害。总之,红字是海丝特的灵魂的护身符。
因此,佩带红字的海丝特永远不该再次堕入红尘;海丝特的爱情,永远不能够被还原为世俗生活的爱情。她不是被注定不能再爱,而是被注定必须爱得更深、更广。她不能停留于男女之间的“性爱”,不能停留于母女之间的“母爱”,不能停留于与穷苦世人之间的“友爱”,她必须使她的爱上升为“神爱”。 她只能不断地继续向上,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去实现她的灵性生活的博大之爱。因为她只有通过改变她的爱的性质,才能改变红字的内涵,才能最终解开红字施加于其身的密码。
海丝特为了她尽到对丁梅斯代尔的责任,为了拯救丁梅斯代尔于水深火热之中,一度受到了世俗幸福的诱惑,不觉偏离了她的灵性生活的轨道。珠儿正是在海丝特将要偏离轨道的关键时刻,适时拉了她一把。


七、结局

处在短暂的幸福之中的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都不知道,牧师的生命此时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最后的时刻即将到来。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制定了详细的出走方案。他们已经谈妥,打算返回旧大陆,去过一种隐居式的生活。当时刚好有一条船停泊在港湾,准备三天之内驶往英国。海丝特七年来始终在从事着慈善工作,作为妇女慈善会的志愿人员,有机会结识船长和海员,凭着这种关系,海丝特有把握给自己弄到三张船票。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第二天是新英格兰的节日。一位刚刚选举出来的新总督要来统治波士顿这个地区。尽管本地的清教徒们平日过着一本正经、过分严肃、勤俭朴素、毫无娱乐的生活,并把过这种刻板的生活视如宗教教义,严格遵守,但这个日子毕竟非比寻常。“清教徒们把自认为人类的弱点所能容忍的一切欢乐和公共喜庆,全都压缩在一年中的这一节日中”。这个节日当然允许全民狂欢,当然要有一个热闹非凡的公众游行,当然要有一个庄严神圣的仪式。牧师们将加入游行的队列,紧随军乐队、雇佣军卫队和政府官员之后走向议事厅。声名显赫的丁梅斯代尔牧师,将在议事厅前进行一场庆祝选举的宗教演说。
丁梅斯代尔的布道词是从森林回来后的那天晚上写成的。丁梅斯代尔垂死的生命被海丝特的未来蓝图注射了一针强心剂,陡然亢奋起来。回到书斋,在一种接近柏拉图的“神圣的迷狂”的状态中,丁梅斯代尔灵感焕发,振笔疾书,洋洋洒洒,下笔千言,在不知不觉间清晨已经到来。“他幻想着自己是受到了神启,只是不明所以为什么上天会看中他这样一件肮脏的管风琴,去传送它那神谕的崇高而肃穆的乐曲。”但是牧师一点也不感到疲倦,他立即走出书斋,精神抖擞健步如飞地参与了游行的队伍。
在这样的日子,海丝特当然也带着珠儿来了。但她来到市场,与其说是为了分享清教徒们的狂欢,不如说是为了向这个曾经让她饱受屈辱的地方做最后的告别。这种心情和丁梅斯代尔打算用他的宗教演说向这个地方做最后的告别是一样的。不料在市场上,海丝特遇上了那艘将要驶向英国的轮船的船长。船长告诉海丝特,他必须在她要求的船舱中增加一个席位,因为医生齐灵渥斯也打算和他们一起出海,驶往英国。
这个阴魂不散的魔鬼齐灵渥斯,又一次从阴影中现身,阻止了海丝特通向尘世幸福的道路。然而他自然不知道,此刻他也不过是充当了上帝布下的棋盘上的一枚棋子而已,而且这枚棋子的位置,已经并不怎么打紧了。
海丝特尚未集中思路,想出一个应付突变的妥善措施,游行的队伍已经来了。海丝特的目光立即被丁梅斯代尔的身影所吸引。丁梅斯代尔此时浑身上下洋溢着圣光,他的身姿在一种几乎肉眼可见的超自然的力量的驱动之下,向前行进。海丝特“只觉得他离她自己的天地十分遥远,已经全然不可及了。她曾经想象过,他俩之间需要交换一次彼此心照不宣的眼色。她回忆起那阴暗的树林,那孤寂的山谷,那爱情,那极度的悲痛,那长满青苔的树干,他们携手并坐,将他们哀伤而热情的谈话交融在小溪的忧郁的低语之中。当时,他俩是多么息息相通啊!眼前的这个人就是他吗?她此时简直难以辨认他了!”海丝特彷佛被催眠一般,不由自主地跟着队伍来到议事厅。丁梅斯代尔的布道开始了。那议事厅大厦早已挤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海丝特只好在紧靠刑台的地方站住。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丁梅斯代尔那天的布道空前成功,达到了他一生事业的巅峰,宛如一曲美妙无匹的天鹅之绝唱。
那确实是一支天鹅绝唱。丁梅斯代尔那天的状态,好比我们平日为了重要考试,为了毕业论文答辩而集中凝聚起好多天的精气神去全力应付,事情过后,我们便感到极度的空虚和疲惫,好似几天的生命已经被那两三个小时所预支一般。丁梅斯代尔的这次演讲,预支了他本来就是在世上苟延残喘的全部日子,当他讲完,他的死期便到了。
临终的牧师呼唤海丝特和珠儿,要求他们将他搀扶到刑台之上,去做那件七年以来始终规避的事情,承担起他的耻辱。齐灵渥斯惊惶失措地上前阻止。丁梅斯代尔答道:“你来得太迟了!你的权力如今已不像以前了!有了上帝的帮助,我现在要逃脱你的羁绊了!”
他悄悄地对海丝特说:“这样做,比起我们在树林中所梦想的,不是更好吗?”
丁梅斯代尔的生命问题和海丝特不同。海丝特佩带着“有形的红字”,丁梅斯代尔则佩带着“无形的红字”。有形的红字是由世俗社会的法律规定海丝特永久性佩带的,它不能摘下。既然海丝特当初不愿意抛下丁梅斯代尔独自远走高飞,从波士顿当地人们的视野中彻底消失,而宁愿戴着红字活在众目睽睽之中,那么,海丝特的根本的生命问题,就是用她的一生去解开有形红字施于其身的魔法,改变红字的固有意义。她要将红字从“通奸”(Adultery)变成“能干”(Able),最后变成“值得尊敬”(Admirable)。她的生命历程于是成了一个“成圣”的历程。
丁梅斯代尔则不然。他佩带着的是一个无形的红字,这个红字是他的上帝对他的制裁。上帝还加派了阴森可怖的老齐灵渥斯,使红字带给他的痛楚越发的火烧火燎。齐灵渥斯是唯一掌握他的秘密的人。既然他始终难以向世人道出他的秘密,那他便始终活在齐灵渥斯的控制之下。他只有说出来,才能一劳永逸地逃脱齐灵渥斯的魔掌。丁梅斯代尔的根本的生命问题,就是有朝一日和盘托出他的秘密,将这个无形的红字向世人显现。只有这样,他才能无愧于上帝派给他的神圣职业,使他作为一名圣徒的生命不再虚假。假如他回避了他的生命问题,和海丝特幸福地携逝,那么他将只能永远活在虚假之中。那时,他或许能够在他的有限生命中享有尘世的幸福,同时也将丧失他在天国中的上帝之侧的席位。
丁梅斯代尔的这次取得他一生中空前绝后的辉煌胜利的演讲,其实并不是什么慕尘世的虚荣。他只是在海丝特的爱的帮助下,挣脱了魔鬼齐灵渥斯的掌握;他只是最终领会了上帝的意旨,做了一次最真实的自己。他的凝聚了全部生命力量的最后行为证明了他是一个有勇气的人、真诚的人。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赎救了自己。
牧师最后向珠儿说:“我的小珠儿,亲爱的小珠儿,你现在愿意亲亲我吗?那天在那树林里你不肯亲我!可你现在愿意了吧?”
珠儿吻了他的嘴唇。
这是上帝之吻。上帝最终宽恕了牧师丁梅斯代尔。一个符咒给解除了,丁梅斯代尔终于得到解脱。“珠儿作为痛苦使者的角色,对她母亲来说,也彻底完成了。”
丁梅斯代尔之死,割断了海丝特与尘世的所有联系。海丝特现在在尘世中已经是孤身一人,但她仍然必须独自前行。丁梅斯代尔以他的死和他的行动教育了海丝特,使她对精神修炼与灵性成长有了前所未有的重大领悟。丁梅斯代尔的救赎之道是真诚,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把真诚进行到底,从而使他的生命获得了意义,使他的圣徒生命成为现实。海丝特的救赎之道是爱,她现在也必须用她的余生将爱进行到底。
但她现在已经明白:爱的真谛,不但是责任,是给予,而且是奉献,是舍弃。
为了将那个从精神天使或精灵恢复为普通女孩的珠儿抚养成人,海丝特在波士顿消失了一段时间。珠儿长大甚至可能成家之后,海丝特又返回到新英格兰的茅屋,又戴上了她的红字,“又捡起了久已抛弃的耻辱!”“此举完全出于她自己的自由意志,因为连那冷酷时代的最严厉的官员也不会强迫她了。从那以后,那红字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的胸前。但是随着那构成海丝特生活的含辛茹苦、自我献身和对他人的体贴入微的岁月的流逝,那红字不再是引起世人嘲笑和毒骂的耻辱烙印,却变成了令人哀伤,令人望而生畏又起敬的标志。”
红字彻底改变了海丝特的生命,如今,海丝特也彻底改变了红字的意义。此时的海丝特,已然成长为一名真正的圣徒、先知、灵性导师,为人类传授解脱之道和新的真理。她仍然活在世上,但她的生命已经进入永恒。


(注:本文所用的《红字》版本,为胡允桓译《红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两万余字的长文,格式再不好看,简直是对读者的一种折磨,可是我技术很差。能否请梅茗总舵主帮我把第一楼稍微编辑一下?
已编辑好了。我也是笨办法 。在记事本上粘贴一下,再复制到文本框里编辑。

大作读了一遍。信息量真丰富。
“清代得舆《京都竹枝词》便说过:“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这句话已经流传了数百年之久,”——呵呵,流传数百年之久的,多半是这句:开卷不谈《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城骁兄所举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红字》,我是二十年前读的,主要情节记着,尤其那个哀惋至极的结尾,但总体印象已模糊不堪。这让我面对城骁兄大作,一时有点无措。
明天再细读。
城骁兄大作,分析得很细腻。和泽雄兄一样,“《红字》,我是二十年前读的,主要情节记着,尤其那个哀惋至极的结尾,但总体印象已模糊不堪。”不过,马原关于霍桑的评价,“可能出于个人偏爱”,但对于学生几乎是误导:喜欢的可以强调,但讲课不可偏废。即便在美国小说史上,堪与红字》比肩的杰作,也是汗牛充栋的。
博客:
http://blog.sina.com.cn/lidaxing
http://daxingli.blog.sohu.com/
“作家中的作家”,我体会,是一种特殊的尊称,一位作家仅仅伟大,是不够格被如此称呼的,这称呼有特定内涵。据我所见,只有两位作家曾被冠以如此美名,即普鲁斯特和博尔赫斯。所谓内涵是指:会有大量的作家出于学习技艺的目的,向他们取经,而普通读者倒可能对他们望而生畏。
类似的说法还有陈寅恪,他被称为“教授中的教授”,别人,哪怕王国维,都不曾得到此类称呼。还有“导演中的导演”,比如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那些大师们,他们电影的票房价值从来不是最高的,但那些试图学习如何做导演的人,却整天在欧美的先锋小剧院里观摩这些大师的作品。
除非马原先生另有界定,否则,称霍桑为“作家中的作家”,我嫌其词不达意。同样关注灵魂,仅在美国小说家里,麦尔维尔的《白鲸》,成就恐在《红字》之上。在我看来,连莎士比亚、曹雪芹都不是“作家中的作家”——并非莎士比亚和曹雪芹不够伟大,而是,他们不符合“作家中的作家”的特定条件。
读完了。冒昧提点意见,感觉城骁兄写得太长了,枝蔓颇多。对故事的叙述,花数百字述一梗概即可,然后集中笔力于其中两三个重要情节—思想关隘。现在这种写法,始终围绕着故事,但复述的决心却不够坚定,复述中始终伴随着作者的观感,对读者的要求会很苛刻,导致读者始终处在一个不很明确的文字环境里。总之,大作的元素颇多,以摄影为例,一些虽然重要但与本文主题容易构成干扰的主题,不妨舍弃,以使题旨得到凸现。
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1-5 11:38 发表
读完了。冒昧提点意见,感觉城骁兄写得太长了,枝蔓颇多。对故事的叙述,花数百字述一梗概即可,然后集中笔力于其中两三个重要情节—思想关隘。现在这种写法,始终围绕着故事,但复述的决心却不够坚定,复述中始终伴 ...
很珍贵的意见,谢谢!希望听到这样的意见,才是我贴出文章的目的。
我也觉得《白鲸》的成就在《红字》之上。一个粗糙但明显的感觉是,《白鲸》是民族的史诗,《红字》是个人的梦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