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达雅”

严复当年拈出“信达雅”,一直被悬为翻译的最高标准。
我一直觉得,这个表达不严谨。因为不谙译事,不敢冒昧指陈。
今儿且冒昧一下,在我看来,“信达”足矣,“雅”有可能成为蛇足。
比如,在“信达雅”标准尚未出现的唐代,玄奘等人翻译的佛经,唯“信达”而已,无关风雅。甚至,为求逼真传递出佛音的趣味,译者还不避生涩,特意选择一种乍读上去很不流畅的语言。罗念生翻译荷马史诗,特意去除音韵,不求风雅。因为荷马史诗本身是不押韵的。
简单地说,“信达”是硬性标准,“雅”则属于风格范畴。如果原作非常风雅,译者当然就得译出风雅,这可以算做“信、达”;如果原作根本不追求风雅,译者把它强行雅化,还可能有违“信、达”。比如,用朱生豪翻译莎士比亚的典雅文风,去翻译海明威的作品,雅则雅矣,锅也砸了。
我的看法是:“信、达”和“雅”,不应是并列的标准,把这三项同时奉为翻译的真经,思路是有点错乱的。
唐突前贤了,惴惴,希望听到诸位的高见。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7-12-4 15:01 编辑 ]

“雅”不可缺

回泽雄兄:

就个人观点而言,我是赞同“信”、“达”、“雅”并举的。以前读到钱锺书、傅雷、梁宗岱、宗白华等大家的译作,“雅”的感觉就很突出。

在一次律师业务讲座里,我曾谈及某国际著名律师行制作的一份《房产抵押贷款合同》,用以说明有些西式的语言表达会导致他人理解困难,需要引起注意。原合同是用英文写的,我从它的中译本里摘引了一段“抵押人(对抵押权人)的声明和保证”,内容如下:

(抵押人)保证抵押人及(如适用)发展商有签署执行本合约、委托书、承担书、通知书、声明书完全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抵押人及(如适用)发展商签署执行本合约、委托书、承担书、通知书及声明书已得到所有法律规定及其它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同意、特许、备案等;抵押人及(如适用)发展商签署及执行本合约书、委托书、承担书、通知书及声明书并非无权、越权及不合法;抵押人(如适用)及发展商可以拥有其资产(包括抵押房产),进行其业务及抵押人及(如适用)发展商可按本合约、委托书、承担书、通知书及声明书的条款,行使及达成该等协议所预计的交易。

——这段译文,“信”则信矣,“达”亦达矣,但的确少了一点“雅”。

当然,译文之“雅”,除了与译者的水平有关,很大程度上也受原文的制约,如果原文过于糟糕,译文也就无从“雅”起了。
一条往西去的路,就是一条往东去的路
从理论上讲,泽雄的见解完全成立。
“信达”就是通常说的“直译”,“雅”则属于“意译”范畴。但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因为不同语言之间的诸多差异,有时无法完全直译,只能采取意译。
严复说的“雅”,我个人理解更多是指文字上的润色,和风格的典雅并无直接关系。严译的也都是学术著作。
是不是可以把”信,达,雅”看成“真,善,美”之间的关系。

我曾经有一个比喻,“真”就像是一座大楼的框架结构,钢筋水泥。“善”是内部的硬装修,地板家具,“美”是软装饰,窗帘地毯。

雅是文字的风格,典雅和粗犷都是风格。当然,如果“信”已经包含了对原文风格的忠实一致,那么达和雅就都成了多余的了。

就像有人说“大善”就包含了真和美,而“大美”又包含了“真和善”。
神经病人思维广,自费五毛立场稳
很同意3楼观点。
和“信”“达”概念明确不同,“雅”应该是“虚指”吧。

百度一下“雅”的意思如下:
正确;合乎规范 [correct,right;standard]

我自己的理解,“雅”这个字本身好像有一种不可言传的气韵。情况不同所指也不同。并不一定强求文雅。翻译科技论文,用冷冰冰的客观的化的语言正是“雅”。
我的理解是:“信”指忠实原文,专注于译者的态度;“达”指准确到位的表达,取决于译者的能力。如果原文是风雅的,译出那份风雅,即可算“达”,如果原文不甚风雅,不强求译文的风雅,也就是“达”。若译文美得胜过原文,雅则雅矣,“信”与“达”恐怕就走调了。据说,法国大诗人波德莱尔翻译的爱伦·坡,公认胜过原文。我没有能力比较,但从译事角度,我不认为这算称职。
违背原文有两种,辞不达意,是常见的一种;文辞超过原文,是不常见的一种。我估计,林纾翻译的小说就有此弊。钱钟书曾经研究过林纾翻译的狄更斯,对其中一段文字大加赞赏,钱钟书记忆惊人,他意识到其中有林纾添油加酣的成分,一查,果然。林纾不懂外语,在“信”“达”两方面无力把关,所以专在“雅”上著力。
雅者归其雅,涩者还其涩,这就是“达”了。假如“达”已经包括“传神写照”之意,别树一个“雅”,是否就累赘了呢?
当然,给予“雅”一种全新的认识,也是一法。比如,硬性地分出一个“意到”“神到”之别,如此,“达”属“意到”,“雅”就有用武之地了,可以专司“神到”。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7-12-4 15:01 编辑 ]
“百度一下“雅”的意思如下:
正确;合乎规范 [correct,right;standard]”
——正确,合乎规范,这不就是“达”吗?如果“雅”指“正确、合乎规范”,“达”又何所指呢?
刚在别处发了一帖谈译诗,就看到泽雄兄提出的话题。

我的理解是,“信”指对原文的忠实准确,“达”指译文的流畅通顺。一般翻译,如泽雄兄言,信、达足矣。“雅”作为一种标准,应只适用于文学翻译,意思是传达原作的味道,是一种较信、达高得多的标准。诗最难译,也就最不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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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周泽雄 于 2007-12-4 15:04 发表
“百度一下“雅”的意思如下:
正确;合乎规范 [correct,right;standard]”
——正确,合乎规范,这不就是“达”吗?如果“雅”指“正确、合乎规范”,“达”又何所指呢?

我也不知道。 我自己一直都是这么想当然的认为。觉得三个词是一个意思,都是表示译文符合度的词,是原级、比较级、最高级。 “雅”就是形神兼备,与原文高度契合了。
施国英:““信达”就是通常说的“直译”,“雅”则属于“意译”范畴。但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因为不同语言之间的诸多差异,有时无法完全直译,只能采取意译。”
——我不这么看。直译还是意译,视具体情况而定,但目的都是为了“达”。如果“直译”不能达,则借助“意译”来“达”。意译貌似迂回,实际上却还是为了抵达目标,与“达”并不违背。类似山路上的盘山道,虽然弯弯曲曲,但目标始终不离山顶。
雪莱名篇《西风颂》,取直译还是意译,依我看就是个难点。中国人根据自己的地理及气候知识,会把西风判断为冷峭的寒风,而雪莱所在的欧洲,随北大西洋暖流而来的西风,恰恰是和煦温暖的,几乎相当于我们概念中的南风。所以,如果顾名思义,每一个中国人都会本能地读错。
原帖由 丙辰龙 于 2007-12-4 16:12 发表


我也不知道。 我自己一直都是这么想当然的认为。觉得三个词是一个意思,都是表示译文符合度的词,是原级、比较级、最高级。 “雅”就是形神兼备,与原文高度契合了。
我觉得,信达雅应该是并列关系,彼此可以有局部交叉,但互不从属,就像真善美一样,有局部交叉,但互不从属。并列关系中也可以有等级之分,类似古人嘴里的“修齐治平”,是并列关系,“平天下”虽然高于“修身齐家”,却不能等于“修身齐家”。
我觉得严复的概念略有错乱,信和达,分明是并列关系,各自界限分明,而“雅”则不在同一关系域里。
原帖由 李大兴 于 2007-12-4 16:00 发表
刚在别处发了一帖谈译诗,就看到泽雄兄提出的话题。

我的理解是,“信”指对原文的忠实准确,“达”指译文的流畅通顺。一般翻译,如泽雄兄言,信、达足矣。“雅”作为一种标准,应只适用于文学翻译,意思是传达原 ...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我的困惑在于:严复提供的这三大标准,应该是缺一不可的,而实际上我却发现,“雅”不是缺一不可的,比如唐译佛经,是翻译中的伟大典范,就与“雅”无关。翻译任何作品,都不能脱离“信”和“达”,它们构成了翻译的铁律,至于“雅”,则视作品而定,可有可无。在不当雅之处强“雅”,还可能构成对“信达”的违背。大致上讲,唐译佛经,信达而已,林纾翻译,达雅并举,而“信”若有若无。至于有刀之前提供的例子,我以为问题不在“雅”的缺失,而在于未“达”。
整体说来,我觉得泽兄对“信达雅”中的“雅”的理解有误。这个“雅”如果与“风雅”有关系,也不会是约等于的关系。我觉得这个“雅”主要是指“文采”,要求的是,翻译作品(应该主要是指文学作品)在内容的“忠实准确”和语言的“流畅通顺”之外,还要显示“文采”,因为前二项对“文学性”的要求是不高的。当然,这个“雅”的标准比较难以把握,以至于有的翻译者为了“雅”甚至牺牲了“忠实准确”,成为一种再创作,这当然也是翻译的歧途。
童版说得好,说得太好了!楼主赶紧反击呀,掐,死劲掐!
泽兄及各位大侠,我到觉得老严同志提出这个问题在当时正合时宜。现在看,也有一定的现实性。由于我不懂外语,无法举出实用的例子,就大概意思陈述一下。
比方可用成语的地方。翻译中出现了可用中国成语地方,不论直译或意译,也能达到“信”和“达”的目的,但如果译者不知道有相应的成语可以替代,那可能就算不上雅,对吧?
这是一个方面,我觉得重要的是严复所处的时代。这恰好是个文白交织的年代,在白话文运动之前,文白的差异是很大的(这对“科学”、“思想”发展的影响也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但在当时的西方语境中则没有这样的差异,那么在翻译过程中到底采取文言还是白话,这就涉及到了雅俗的区别了,在文人看来,口语一定是不雅的、粗俗的,但在翻译过程中则和文言产生了很大的冲突,这就自然会产生了雅俗问题,而在当时,很多外来的词语在中国古文中是找不到对应词的,这更加要强调“雅”的问题了。

现在大家都用白话文写作了,“雅”的问题自然要被淡化了,但多少还是有的,如:大哭、大恸,都是说哭的厉害,既信也达,但用大恸是否比大哭更雅致些?

哈哈,我只是瞎琢磨,不懂外语也来胡扯,很笑话人的啦。
同意网事兄的意见,当时中国的读者多是知识阶层。这个“雅”大概是针对读者的要求。
赞同网事情缘的说法:“信、达、雅”在严复所处的时代正合时宜。
关于“雅”,我和老童及楼上诸位其实没有分歧,我只是觉得,对雅的要求,完全可以在“达”里得到体现,“达”包括但不限于“雅”,若原文甚雅,译文不够雅,则谈不上“达”。若原文不雅或“文采”平平,译文却摇曳多姿,同样算不得“达”。达与雅,不是两个平级的概念,“达”可以包括“雅”,“雅”却可能干扰“达”,达雅并举,有可能造成理解和实践上的错乱。
网事兄的说法,我并不认同,因为不符合实情。严复翻译《天演论》,距胡适等人提倡白话文,还要早十几年,且严复用的是文言,他并没有考虑白话与文言如何兼容的问题。事实上,有人还发现,拿“信达雅”来衡量提倡者,严复也不能得高分,他的翻译不仅颇多意译,有时还会借题发挥。后人只是尊重严复的开创之功,对此未予深究罢了。严复之于国人,确实有大功而无微过,但我们也不必把他的翻译看成不刊之论。他最初提出“信达雅”,是在谈论“译事三难”,那也只是个人的感慨。后人把这份个人感慨肯定成了译事的三大标准。
其实,我的看法归纳起来只有一点:信达雅,不是一组并列概念,而严复本意是把它视为并列概念的。作为类比,邹峰兄提到的“真善美”,就是一组并列概念。
说实话,俺这个翻译的门外汉谈翻译确实吃力,经常词不达意滴。不过,俺还是觉得“达”和“雅”之间还是有所区别。按中文的字面意思,“达”并不包括“雅”的含义,仅仅是“达”可能“雅”,但也可能不雅,正如泽兄所说,取决于原文,却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严复所处时代确实是文言翻译的时代,但正因为此,才有“雅俗”之分,因为外来语中的很多词汇在古汉语中找不到对应词,翻译对文言是个不小的冲击,而白话文运动的起源恰恰与翻译有关(可是我想不起来证据在哪里了,不好意思),文言的词汇量和语言方式都满足不了翻译的要求,白话的词汇自然要进入翻译语系中,同时还要生造一些词,也就造成了“雅俗”的区别。只是现在事过境迁,大家都白话了,词语量也大量增加,一般的词语都能找到对应的词汇,所以“雅”的位置没那么重要了。
关于“信”,我是支持邹峰兄的。一个“信”包括了“真善美”。过去的“信”,是指的“忠孝礼义信”的“信”字。严复提出“信”大概是针对原著的要求。

三字中大概只有“达”针对的重点是译者而不是译文,这个“达”不仅要求译者的文字的表现能力,而且思想和境界也要达到原著的水平。

这三个要求其实并不是可望不可及的,任何和人只要努力多少都能做到一点,可要完全达到这些要求却几乎是不可能的。严复这代人真是可爱。

其实我的理解几乎不可能是严复先生的本意,只是想如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 本帖最后由 九船城 于 2007-12-6 10: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