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读诗法

孙郁

    废名有一本书叫《谈新诗》,新民印刷书局1944年版。林辰先生藏有一部,保存良好,现在被鲁迅博物馆收藏了。此书的可读性强,是废名的有趣的著述之一。他讲的新诗都是五四初期的作品,艺术上没有什么特别处。那些诗作,我几乎都没有什么兴趣,可废名的文章却味道非凡,比其所言的诗句不知好多少呢。无趣的东西,被阐释得那么有趣,除了废名这样的人,别人难以做到。

    我不相信废名对初期白话诗是喜欢的。理解多于钟情才是真的。胡适的白话诗多么苍白呀,可废名却读到了好处。竭力为其辩护,且言之凿凿。黄侃大骂胡适的《两个蝴蝶》,以为毫无寓意。废名则辩之曰“《蝴蝶》所含的情感,便不是旧诗有的。”为什么呢?他说,旧诗是情生文,文生情,而新诗是灵魂的气息。旧诗讲梦幻,新诗重抒情。胡适、周作人、刘半农等人的白话诗是现代人说现代人的情感,思想是自由的,没有被旧套所罩。我读到这里,觉出了作者的可爱,好似诗人的辩护者,思路别于常人,又讲出别人没有的意思。废名的文笔隐曲,涩与雅,深与平,很奇妙地结合着。但他偏礼赞和自己相反的东西,这倒给了我一个不小的刺激。于是想,作者的枯涩而妙意之笔,乃从平淡者的远意而来,其嫁接的方式,异乎常理,盘旋于绝壁之间。那恰是远意的表达,此外如何解释呢?

    新诗出现不久后,言之者均不得其法,和以往的诗话类的思路通通不通,难解其语。今人谈诗多是受到洋人的影响,哲学的思辨隐含其间。废名的读诗,用的是自家门法。洋人的东西渐被传统的性灵之气所融,概念和思路完全是中国式的。比如他讲鲁迅的《他》,说“这首诗里的情思,如果用旧诗来写,一定不能写得这样深刻,而且新诗反而有古风的苍凉了。”废名承认鲁迅的诗是新诗里的六朝风骨,真真是会心之言。而言及周作人的《小河》,则看到精神的通达和哲理的自由运动。所以他说:“新文学的质地起初是由外国文学开发的,后来又转为文艺复兴,即由个性的发展而自觉到传统的自由”。如此说来,要描绘新诗的形态,要有不东不西的神采,亦多新旧间的对流。废名讲解诗歌的妙处,就是印证着精神的谱系,从意识来源与直觉的流动里打捞本色。顿悟与得道之乐,溢于其中,真是妙乎独步之旅,觉于明暗之间,洋洋乎智人之言。

    废名之后,几乎没有人这样谈诗,其怪异的笔触被抒情者的直白代替了。艾青、胡风等人写诗评,欧化的影子重,妙语并非都受到古文的暗示,仿佛是译文似的。至于学院派的批评,竟把教条的东西放进去,连感悟的因素也不要了。废名之后,木心的谈诗文章很好,真是妙趣多多。东方的灵动和洋人式的机智都有一些,遂造成一种气势,被人暗自称道。解析诗歌自然有不同的道路,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将有趣的文本完全无趣化,那是有问题的。废名的讲稿是诗与哲思式的,就让读者眼亮,似乎是秋水般明澈,爽人耳目。天才的作家,善解世间的谜语。一些看似平常的东西竟能被楚楚之气所袭,心没有被迷雾所染的。博尔赫斯议论但丁的《神曲》,先不说那是诗,而讲那是画。用谈画的口气言诗,就比一般的就诗言诗的人高明。五四时期搞诗评的人,大多没有新意,乃是直白地说下去,智慧的东西是殊少的。胡适的谈诗的文章道理没有问题,看法乃一家之言。可是也是把精妙的存在平庸化了。废名在那个时代,真是超俗之人,面对文学,找到了自己的述说方式,以玄学的笔触,述古往今来之事,在平淡里远离了平淡,诗话的表达,真是独立文坛,至今依然难见随者。

    诗不好写,诗评亦难。读诗不都是见解的问题,而关乎悟性和情趣的表达。我读了许多新诗集,也看过不少的诗论类的作品,失望的时候多,不知是作者的问题,还是我的见解问题。这样的时候,便想起废名来,觉得没有类似的高人在,诗坛的平庸那也是自然的了。

胡适之体有奇趣

胡适之体有奇趣
作者:刘绪源


    读11月30日“书人茶话”版上孙郁兄的《读诗法》,颇获教益。此文所论的废名《谈新诗》,也是我十分喜爱的一本小书,我觉得,它与缪钺《诗词散论》、林庚《西游记漫话》,乃至周作人《中国新文学的源流》,都属极简薄而极隽永的学术佳品,充分个性化而又充满创见。现在到处都是厚重而难读的“学术专著”,这样好看的书早已是稀见之物了。

    但孙郁兄“不相信废名对初期白话诗是喜欢的”,并特别强调“胡适的白话诗多么苍白”,我对此难以苟同。回想从前,初读《尝试集》时,我也感到过这种苍白。但再读,就觉得其中有说不出的讨人喜欢处,就像儿童手中的玩具,看似平淡无奇,就是不舍得放手。再后来,就愈益发现它们的不一般了,我从浅近中读出了真切、朴拙而雅淡的趣味。

    比如写于1919年的《小诗》:

    也想不相思,

    可免相思苦。

    几次细思量,

    情愿相思苦。

    短短二十个字,竟出现三个“相思”,两个“相思苦”!但这不是词穷,而是故意为之。想来,他是要使全诗有一种回旋的节奏(这是从古诗学来的,《诗经》就是最好的范本);同时又能有一种“简单味”,一种很特别很熟悉的“滑稽”感。——对这后一点,我只觉得好玩,只觉其美,却好久没能想透它的奥妙。

    这种味道,在他最初的白话诗《蝴蝶》中,就已经有了: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一首短诗,用了两个“飞”,两个“上天”,两个“一个”,两个“孤单”。高明如胡适者,会看不出其中的重复?他的词汇真的那么少吗?这中间肯定有一种特别的美,它让胡适着迷,也让我们渐渐被吸引。

    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这是一种童趣!只有孩子,才会这样不避重复,而大人只有在童心萌发时,才会有这种奇特的措词。

    我后来研究胡适的文体,发现他所发明的中国早期的白话体,正是在不知不觉中受了西方近世儿童文学的影响。这种影响通过胡适,传递到五四以后的几代中国文化人的笔下,形成了中国学界、散文界特有的浅近优美的文风(详见《上海文学》2007年9月号拙文《一清如水》)。胡适的诗正如宋诗,是以文入诗的。所以其诗美与散文、议论文之美,在源头上是一致的。

    这里我想再举两例,来看看胡适诗体那独到的美。1924年,胡适为自己的爱情所苦,又作了一首有名的短诗,题目还是《小诗》,共四行:

    坐也坐不下,

    忘又忘不了。

    刚忘了昨儿的梦,

    又分明看见梦里那一笑。

    后来他又删了前面两行,让它只剩了后面的两句了。但此诗最有趣的还是诗后的一段附注:

    《阿丽思漫游奇境记》中的猫“慢慢地不见,从尾巴尖起,一点一点地没有,一直到头上的笑脸最后没有。那个笑脸留了好一会儿才没有”。(赵元任译本页九二)

    读完附注,再读读那两行诗,我们会读出爱情的滋味,会感到他内心孩童般的执著和苍凉,也会联想到古人的“才下眉头,又上心头”。这样的诗,我觉得是不苍白的。

    在胡适的《尝试后集》中,还有一首1943年的译诗,那是他从十几岁时就开始喜欢并打算翻译的,原作者是美国诗人朗费罗,诗题是《一枝箭,一只曲子》。这是典型的儿童文学,从中我们更可发现胡适的趣味,和胡适之体的美妙所在。现就抄在这里,作为本文的结束:

    我望空中射出了一枝箭,

    射出去就看不见了。

    他飞的那么快,

    谁知道他飞的多么远了?

    我向空中唱了一只曲子,

    那歌声四散飘扬了。

    谁也不会知道,

    他飘到天的那一方了。过了许久许久的时间,

    我找着了那枝箭,

    钉在一棵老橡树高头,

    箭杆儿还没有断。

    那只曲子,我也找着了,——

  说破了倒也不希奇,——

  那只曲子,从头到尾,

    记在一个朋友的心坎儿里。
呵呵,胡适如此稚拙的“尝试”,能够被人这般品鉴,还美其名曰“童趣”。做大名人真是太美了,可以不时收到精神上的不义之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