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钱锺书读小学时的一篇作文

钱之俊 《书屋》 2007年第10期
    
  钱锺书才高八斗,读小学时写的作文便与众不同。如《获狐辩》一文虽然很短,只五百字,是篇小论文,但却充满思辨色彩。文前有小记:“余以不才,而喜文事。至十三四,始粗有成。斯文即三年前作也。其事则详于篇中云。时方诵习国策,故语颇奔放,大异乎今。倘亦侯壮悔所谓泛驾之流兴,非所敢望也。丙寅十一月十五日写此呈君纳吾友,以应其求,锺书题。”“丙寅十一月十五日”,即1926年11月15日,“三年前”当在1923年,可知,这文章还是他小学毕业那年的作品。全文如下:

      
  月之某日,女佣某氏,获一小狐于仓。以为鼬也,杀之。迨夜,长嗥起乎庭中,声惨以厉,彻晓不息。家人聚而谋曰:“是狐鸣也。昨所杀者,殆雏狐也。噫!狐,灵物也,能祸福人者也。倘使女佣祝而谢焉,陈其误而非故焉,或者免于戾矣。”女佣如言,迄无恙。家人曰:“狐恕之矣。”钱子曰:“是不可以不辩。”

  常言曰:“人为万物之灵。”吾不信也。何则?雊雉见之《商书》,石言著乎《左传》。武王渡河,火流为乌;汉高起义,白帝见杀。逮夫今日,蛇也狐也,莫不以为神灵之所冯依而崇拜焉。则是物灵于人,而人为万物之灵云乎哉?且以狐之灵,而不能自藏其身,致为厮养所歼,灵物顾如是乎。夫狐出不以时,死宜也。既杀之,又从而拜之,果何为者耶?斩夫之盗,人不责其穿窬;杀人之囚,律不科其斗殴。何则?以斩关方穿窬,小罪也;以杀人概斗殴,细故也。狐而有知,宁以一拜而杀其子哉?作《获狐辩》,以解家人之惑。
呵呵,才子是天生的,甚至,风格也是天生的。哪怕后来文风为之一变,也能在早年找到明显的印记。
读胡适十五岁时写的平生第一篇白话文,同样有此感觉。发现,后天的所有努力和成长,不论如何可观,都不及少年时代形成的烙印。
当然,例外也有不少。据说老舍早年也喜欢写些锦绣文章,与他后来的幽默简洁,判若两人。

[ 本帖最后由 周泽雄 于 2008-1-7 20:35 编辑 ]
厉害是厉害,可俺觉得小船悠悠的宝贝闺女十三四岁写得文章也很了得!
ID已送人
听说宗璞《东藏记》以抗战期间西南联合大学的生活为背景,小说里面有一对留洋归来的年轻教授夫妇,名为尤甲仁、姚秋尔。就是讽喻钱氏夫妻的。不知泽雄是否看过?

我非常喜欢刘皓明的《绝食艺人:作为反文化现象的钱锺书》一文。

回bredsand大姐

宗璞的小说没看到,只是听说有这么一回事。暗想,钱钟书眼高于顶,旅欧游学回来,还学了点英国绅士的作派(有时还会拄一根STICK),值抗战军兴之日,难免让人瞧着不痛快。被人数落几句,或许也是该的。
刘皓明先生那篇大著,读过,在真名网上还曾与网友掐过数十百帖。确实,我对刘文极端不以为然,复制一段当时争论的开场白过来:
刘皓明这篇文章,朋友曾经发给我看过,第一印象是好笑。如平平所言,那是一种没有标准的批评,好像纯属为批评而批评。最可笑的是,他一边否定钱钟书,一边却笨拙地模仿钱钟书的套路,目的当然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是为了显示自身批评的资格:瞧,钱那一套,我也会两下子。
对于读钱不多同时对钱又非常看不惯的人,刘文会让人觉得解气。一座大山矗立在那里,倘若有人可以帮忙证明这座山是假的,根本不用攀登,他们大概会大出一口气吧?要知道钱钟书的魅力,相当程度上表现在智慧过人,而国人是有反智传统的(反智传统的反面,大概是高蹈派的慕道传统)。我注意到有些人,对于一切充满智性的作家,都会生出极大的不耐烦。对这类家伙,上帝也救不了他。苏格拉底是怎么说的:“其实呀,一切美德只可以用一件东西来交易。这是一切交易的标准货币。这就是智慧。不论是勇敢或节制或公正,反正一切真正的美德都是由智慧得到的。”
“狐而有知,宁以一拜而杀其子哉?”——此句何意?其:指老狐。试解一哈:狐若有知,怎会因为受女佣一拜就接受自己孩子被杀的事实?
已是残花落池塘   教人魂梦逐荷香
北塔那篇批评刘皓明的文章,更好看。
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

光顾着看瞎聊了,今天才看到这好帖子

原帖由 老实和尚 于 2008-1-7 20:30 发表
厉害是厉害,可俺觉得小船悠悠的宝贝闺女十三四岁写得文章也很了得!
有人夸女儿的感觉真是太好啦!难怪何大姐说要请客哩。

俺闺女无论如何也不能跟钱锺书大文豪相比,老实和尚抬爱了。
轻听夜雨 水绵绵 琴隐隐  
仰望星空 光灿灿 月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