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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8-4-14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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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读《吴伟业评传》
冯其庸
清初的大诗人吴梅村,是一个难度较大的研究课题。叶君远弟于80年代初在人民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就开始作《吴梅村年谱》,历时五年,到1985年写成,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此后,君远又完成了《吴梅村诗选》,即将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在这样长期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君远又写出了《吴伟业评传》(以下简称《评传》),要我看看他的稿子,提点意见。
我花了一周的时间,认真地读完了这部排印稿,感到非常高兴。我认为这是一部力作,在吴梅村的研究上,可说是一个里程碑。
前面讲过,吴梅村研究是一个难题,那么写评传更是难中之难。因为做研究你可以就其某一点来进行,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就范围缩小了不少。但作评传就必须全面深入研究有关吴梅村的一切问题,不能有所回避。我看这部《评传》,就是对梅村的一个全面深入的研究,一个巨大的综合研究的成果。
这部《评传》的特点之一,是充分地再现了传主所处的历史环境,使人物完全在他的时代环境里活动,从而使人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吴梅村。
梅村的时代是很难描画的,矛盾太多,太错综复杂,下笔很难。但作者却有条不紊地做了全面而深入的描画。吴梅村时代的社会矛盾,一是阶级矛盾,这就是李自成和张献忠领导的两支农民起义军与明王朝的矛盾;二是民族矛盾,这就是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为代表的后金(后改为大清)与明王朝所代表的汉族政权的矛盾;三是明王朝内部的派别斗争,这就是在野的复社、东林党与阉党、官宦腐朽势力的斗争。这三种矛盾时涨时落,此起彼伏,不断影响着整个局势。到后来清军入关则又是民族矛盾高涨。清统治者用血腥的手段将民族反抗斗争镇压下去后,随之而来的又是科场案等大狱的不断兴起,整个社会充满着恐怖与不测,实质上仍是民族镇压的变换方式。吴梅村就是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环境之中,所以要写吴梅村,就必须把上面这些矛盾充分写出来。如果撇开了这些矛盾而单写吴梅村,那这个吴梅村就是脱离了具体时代的吴梅村。脱离了具体的时代,吴梅村就将是一个不可理解的吴梅村了。
叶君远弟在这方面的研究是很见功力的,以上这些矛盾他都做了深入的研究,取得较深的理解。从而使《评传》里的吴梅村,一直是生活在他的特定的历史氛围里,于是这个吴梅村的一举一动,一诗一文,都显得是很自然,是很可以理解的了。
所以我认为这部《评传》的突出成功之一是对于时代的深刻而精确的描述。
《评传》的特点之二是对吴梅村的一系列的事情和诗文做了精到的确切的考订,从而纠正了历来的错误,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例一是吴梅村在弘光朝拜少詹事的时间。顾湄的《吴梅村先生行状》,顾师轼与日本人铃木虎雄的《吴梅村年谱》都认为作于弘光元年(顺治二年乙酉,1645年)。《评传》据谈迁的《国榷》和吴梅村的自述,证明是崇祯十七年(1644年)五月二十九日,从而纠正了以往诸家的错误。例二是关于《永和宫词》的作年。顾师轼把它定在崇祯十五年,即田贵妃的卒年。这与此诗的内容不合,《评传》作者指出“诗中在田贵妃死后接着还写到了崇祯帝的死以及田贵妃和崇祯帝相见于黄泉”等情节,故《评传》作者考定此诗作于弘光元年二三月间。其考证精密有力,无可怀疑。例三是关于《圆圆曲》作年的考定。顾师轼认为此诗作于顺治元年,程穆衡认为是顺治十六年,铃木虎雄则“疑作于顺治十六年以后”,以上诸说,皆与事实不符。《评传》考定此诗作于顺治八年吴三桂进军四川之前,具体时间是这一年的初冬。作者考订精密,确然无疑,其考订文字甚详,此处不录,读者可按《评传》原文。例四是考订《绥寇纪略》作于顺治九年嘉兴,这个初稿本后来又经修改补充,但直到他去世,此书未能问世。后人将其付刻,已有改动,今所见之本,已非原貌。且此书初名《鹿樵纪闻》,后人付刻时,定为《绥寇纪略》,而现今所流行的《鹿樵纪闻》,乃是后人托名伪作。例五是关于《鸳湖曲》的作年和作意的考定。程穆衡、顾师轼、铃木虎雄均考证此诗作于顺治四年,皆误。据《评传》考订,应为顺治九年。此诗作意,昔人都以为是凭吊怀旧之作,程穆衡说是“痛昌时见法”,靳荣藩说是“以吊昌时为主”,还有人说是“绝无一字讥评;有的只是悲哀的忆念”。以上诸说,《评传》认为都非事实。吴梅村在《复社纪事》一文中细摘吴昌时劣迹,说“来之(吴昌时字来之)不知书,粗有知计,尤贪利嗜进,难以独任。比阳羡(指周延儒)得志,来之自以为功,专擅权势,阳羡反为所用”,“御史发来之他罪,首臣为所累,与俱败”,等等。且《鸳湖曲》的作年与《复社纪事》接近,而曲中“闻笛休嗟石季伦,衔杯且效陶彭泽”,石季伦显然是指吴昌时,则“休嗟石季伦”寓意甚明。《评传》于此诗考订甚为详密,读者可以复按。例六是对《贺新郎·病中有感》一词作年的考订。以往论者多将此词说成是吴梅村的临终绝笔(康熙十年),然此词谈迁《北游录》已有著录,谈迁卒于顺治十四年,故此词决当作于顺治十四年之前。经《评传》作者考订,定为顺治十年秋吴梅村受征召之后不久所作。我认为这个判断是十分准确的。
《评传》的特点之三,是在评述吴梅村的时候,坚持了实事求是的原则。实事求是,一是要有实事,即历史根据,也即是史实。这一点,《评传》引用的史实是相当充分的,我读完全稿,感到最突出的一点,是作者完全凭事实说话,没有虚夸之词,没有无根之谈。二是即使有了史料,也不能随意夸大,随意解释,只能按照史料所含有的内容来解释,解释超过了史料本身的内涵,也就成为一种浮夸之词,也就华而不实了。但评传作者用笔甚严,绝无此种现象。三是史料的内涵解释过头固然不行,解释不透,不能尽发其蕴,也同样是不行。《评传》作者在这一点上做得尤为周密而有深度。上面所列举各项,都是《评传》作者对史料或传主的作品做了充分的深研后才做出的新的准确评断,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评传》特别可贵之处,是对梅村仕清前后的有据有理、鞭辟入里的分析,真正做到了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关键是《评传》作者对梅村的时代(包括时代的种种矛盾)、对梅村其人的思想出处以及他所交往的人物的思想出处,都已经有一个透辟的了解,不是摸不透,而是摸透了,这样分寸也就掌握得准确了。读这部《评传》,只觉得根据吴梅村的思想修养、环境遭遇、性格特征,似乎他只能是最后走投无路而椎心出仕;而椎心出仕后,又必然是耿怀难忘,永世负罪,良心上永远得不到平衡。实际上在吴梅村的面前只有一条路,这就是像黄道周、陈子龙、杨廷麟等一样不屈而死。要想不死也不出仕,让历史放过他,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的名气太大了。如果是一个没有多大影响的人也许可以侥幸,但他是得不到这份侥幸的,可吴梅村自己却一直在盼望祈求有这份侥幸,所以终于他落空了。
但是吴梅村毕竟还是吴梅村,而不是钱谦益,不是王铎;毕竟他自然地与黄道周、陈子龙、杨廷麟区分开来了;同时也自然地与钱谦益、王铎等区分开来了。《评传》对吴梅村所走的道路写得自然而逼真,让人们感到:这真是吴梅村。
《文汇报》 2000年0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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