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记》的作者马金国蛮有意思的。“金国”这名字也有男女通吃的效果。
啊,结束了。
嗯。。看到最后抑郁的说。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哦对了,鼓掌!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写得太好了。记得歪弟贴过和哥哥一起的照片,就是笔下这位小调皮!!!
正式申请加入歪弟的偶像俱乐部!!!
赞一个,歪弟兄。
乡愁、乡愁~~~
跃入我的海洋~~~
从百度上搜到本文的转载,找了半天,终于看到原文了,短了些,不尽兴啊,嘿嘿。
我是个小字辈,80年出生,至今户口籍贯上还写着青海省共和县,实际这是出生地。我父母都是农场医院的。1988年秋天,暑假过后开学的那天早上,我随父母离开哇玉香卡,回了山东老家,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这个帖子有看头,看了两段,哪天来细看。
本帖最后由 李小苗 于 2012-7-20 23:45 编辑

俺边上大夜班边偷看了两页,PF死老歪了。明天再接着看,先表达一下滔滔江水之情先。
老歪不写小说太可惜了。新作墙裂要求发作品会馆啊啊啊。
边走边看
看完了,竟然有看王小波的感觉。
老歪真应该继续写下去。
边走边看
[quote“妈妈的实验室里有大大小小的罐子里面泡着大大小小的人”——这是干嘛呢?做什么实验?花间对影 发表于 2008-8-1 15:12 [/quote]
这是婴儿标本,学医的都不会陌生。
老歪的密码丢啦,梅茗又不在线。只好穿李童鞋的马甲上来谢谢大家,夸得俺美滋滋轻飘飘滴~~

回我的小老乡,如果你80年在农场出生,也许就是俺娘给你娘接生的啊~~,更,也许我们就住在一个家属院里,只是我81年就去外地上学了,没办法给你留下深刻地印象鸟
一念之慈,万物皆善。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
(2011-05-11 01:40:15)
转载▼标签: 故乡现代化拆迁乡村  
我要还家,我要转回故乡。
    我要在故乡的天空下,沉默寡言或大声谈吐。
                             ——海子








                   1

先讲个笑话。

一人号啕大哭,问究竟,答:把钱借给一个朋友,谁知他拿去整容了。


    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东尼·奥罗姆说了一件事:帕特丽夏和儿时的邻居惊闻老房子即将拆除,立即动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叹道,“对我们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过一种有形的物体罢了,但对于他们,却是人生的一部分。”

这样的心急,这样的驰往和刻不容缓,我深有体会。

现代拆迁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飞烟灭即一夜之间。来不及探亲,来不及告别,来不及救出一件遗物。对一位孝子来说,不能送终的遗憾,会让他失声痛哭。


    2006年,在做唐山大地震30年纪念节目时,我看到一位母亲动情地向儿子描述:“地震前,唐山非常美,老矿务局辖区有花园,有洋房,最漂亮的是铁菩萨山下的交际处……工人文化宫里可真美啊,有座露天舞台,还有古典欧式的花墙,爬满了青藤……开滦矿务局有带跳台的游泳池,有个带落地窗的漂亮大舞厅……”

大地震的可怕在于,它将生活连根拔起,摧毁着物象和视觉记忆的全部基础。做那组电视节目时,竟连一幅旧城容颜的图片都难觅。

1976年后,新一代唐山人对故乡几乎完全失忆。几年前,一位美国摄影家把1972年偶经此地时拍摄的照片送来展出,全唐山沸腾了,睹物思情,许多老人泣不成声。因为丧失了家的原址,30年来,百万唐山人虽同有一个祭日,却无私人意义的祭奠地点。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

一代人的祭日,一代人的乡愁。



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场叫“现代化改造”的人工手术。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忿忿地说:中国,正变成由一千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千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

是的,一千座镜像被打碎了,碾成粉,又从同一副模具里脱胎出来,此即“日新月异”“翻天覆地”下的中国城市新族。它们不再是一个个、一座座,而是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分泌物。

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



读过昆明诗人于坚一篇访谈,印象颇深。于坚是个热爱故乡的人,曾用很多美文描绘身边的风物。但10年后,他叹息:“一个焕然一新的故乡,令我的写作就像一种谎言。”

是的,“90后”一代肯定认为于坚在撒谎、在梦呓。因为他说的内容,现实视野中根本没有对应物。该文还引了他朋友的议论:“周雷说,‘如果一个人突然在解放后失忆,再在今年醒来,他不可能找到家,无论他出生在昆明哪个角落。’杜览争辩道,‘不可能,15年前失忆,现在肯定都找不到。’”

这不仅是诗人的尴尬,而是时代所有人的遭遇。相对而言,昆明的被篡改程度还算轻的。



                                2

“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见证青春的地方?

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

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费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车站名,你若以为它们都代表“地点”并试图消费其实体,即大错特错了:“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

“地址”或许和“地点”重合,比如“前门大街”,但它本身不等于地点,只象征方位、坐标和地理路线。而地点是个生活空间,是个有根、有物象、有丰富内涵的信息体,它繁殖记忆与情感,承载着人生活动和岁月内容。比如你说“什刹海”“南锣鼓巷”“鲁讯故居”,即活生生的地点,去了便会收获你想要的东西。再比如传说中的“香格里拉”,即是个被精神命名的地点,而非地址——即使你永远无法抵达、只能诗意消费,也不影响其存在和意义。

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



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点”。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

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

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

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和生壤,把身世和生涯溶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



                              3

让奥罗姆生气的是他的祖国,其实,“注重空间、漠视地点”的生存路线,在当下中国演绎得更赤裸露骨、如火如荼。

“空间”的本能是膨胀和扩张,它有喜新厌旧的倾向;“地点”的秉性是沉静和忠诚,无形中它支持保守与稳定。二者的遭遇折现在城市变迁中,即城区以大为能、建筑以新为尚,而熟悉的地点和传统街区,正承受垃圾的命运。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

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叙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

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

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谁还敢自称其主?

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的“旧主”们,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在北京,许多生于斯、长于斯的长者,如今很少远离自己的那条街,为什么?怕回不了家!如此无常的城市里,人和地点间已失去了最基本的约定,同一位置,每年、每月、每周看到的事物都闪烁不定,偶尔,你甚至不如一个刚进入它的人了解某一部位的现状,有一回,我说广内大街有家馆子不错,那个在京开会的朋友摇摇头,甭去了,拆了。我说怎么会呢?上月我还去过啊。朋友笑道,昨天刚好从那儿过,整条街都拆了。我叹息,那可是条古意十足的老街啊。



吹灯拔蜡的扫荡芟除,无边无际的大城宏图,千篇一律的整容模板……

无数“地点”在失守,被更弦易帜。

无数“故乡”在沦陷,被连根拔起。

何止城池,中国的乡村也在沦陷,且以更惊人的速度坠落。因为它更弱,更没有重心和屏障,更乏自持力和防护性,乃至成了城市生活的下游和垃圾桶。我甚至怀疑:中国还有真正的乡村和乡村精神吗?

央视所谓“魅力小镇”的评选,不过是一台走秀,是在给“遗墟”颁奖。那些古村名镇,只是没来得及脱旗袍马卦,里头早已是现代内衣或空空荡荡。在它们身上,我似乎没觉出“小镇”该有的灵魂、脚步和炊烟——那种与城市截然不同的生活美学和心灵秩序。

天下小镇,都在演出,都在伪装。

真正的乡村精神——那种骨子里的安详和宁静,是装不出来的。



                               4

“我回到故乡即胜利。”

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

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

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

是的,丧钟响了。是告别的时候了。

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

当然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



我后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该去。

由于没在祖籍生活过,多年来,我一直把70年代随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视为故乡。那天梳理旧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开篇叫《回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群山环抱、山清水秀的村庄,有哗哗的小溪,神秘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银花……傍晚时分,往芦苇荡里扔一块石头,扑棱棱,会惊起几百只大雁和野鸭……盛夏降临,那是我最快乐的季节。踩着火辣辣的沙地,顶着荷叶跑向水的乐园。村北有一道宽宽的水坡,像一张床,长满了碧绿的青苔,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着圆圆巨石,滑滑的,像一只只大乌龟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

坦率说,这些描写一点没掺假。多年后,我遇到一位美术系教授,他告诉我,30年前,他多次带学生去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写生,还路过这个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实不仅它,按美学标准,那个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画,皆配得上陶渊明的那首“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几年前,金银花开的仲夏,我带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来首次踏上它。

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绘她将要看到的一切,讲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儿童相间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想象与感动中。可随着刹车声,我大惊失色,全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河、那片苇塘,找不到虾戏鱼溅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龟背……代之的是采石场,是冒烟的砖窑,还有路边歪斜的广告:欢迎来到大理石之乡。

和于坚一样,我成了说谎者,吹嘘者,幻觉症病人。



                               5

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

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收入《古典之殇》,王开岭著,2010年11月版)
终于明白小坏是怎么中箭的,老歪天罗地网已经布下多时。
美好的回忆!我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下文了!下文有揪马尾巴、捅马蜂窝吗、点棒秸垛吗?
把这个帖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还是很有感触的,理解了歪歪何以成为歪歪的一些缘由。文字精彩生动,可读性强,乌搞之余不失深刻。最后提点小建议,说两句不中听的话。楼主对于早年的一些乌搞行为,有所反思和悔悟,给地主的女儿谢忏悔信就是很好的证明,可是忏悔对象没有扩展到花鸟虫鱼,哪些被小歪摧残掉的动植物难道就不需要交代一声,对他们说一声对不起?
这么精彩的帖子 偶竟然错过了!顶一个!
傻人有傻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