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原帖由 jshao 于 2008-8-7 20:48 发表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已离我远去。……



邵先生这句话恐不确切,这个问题即使现在远离,等写胡适传下卷的时候,还是要涉及的。



南东先生,又查到一篇,朱正《鲁迅和胡适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我倒很理解您的疑惑。实际上,正是因为曾对此问题懵懵懂懂,我才会对比参看不同的文章。从秋、陈、邵、张、朱诸君文章看,此公案基本脉络应该算是比较清晰的了。

彼亦一是非先生是研究胡适的专业人士吧?写得好深入!欣赏“注重事实层面”的立足点。

[ 本帖最后由 林泉 于 2008-8-10 12:57 编辑 ]
回彼亦一是非,你的说法让我很惊讶,为了胡适你一下子搞了这么多的推断,看来你比胡适还要大胆!
回林泉,我在这里其实很想听听一些推崇胡适的人的意见,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上已没有什么模糊之处。
to南东:急就章,推断是多了些,以后有机会当用材料证实:)

to林泉:我研究胡适只是业余爱好:)

[ 本帖最后由 彼亦一是非 于 2008-8-10 20:25 编辑 ]
回彼亦一是非,希望很快看到你的材料,我原以为你们是有材料之后,才这么推断的呢?
材料是有的,只是不够完整:)
问彼亦一是非,假设你的推断都是真的,又如何呢?
不好意思,才看到。

“如何”嘛很简单。一个要革命一个要改良,这是双方决裂的价值观念层面的原因,这尽可见人见智,不好说谁对谁错。但是,在事实层面,对用了“瞒骗”手法的一方,我们应该毫不客气毫不避讳地指出:他们就是错了,冤枉了胡适。

另,我也不全是缺乏证据推断。比如同盟开除胡适,就属于没有规章制度的乱来,并且前后自相矛盾,这一点是很明确的。:)

最后,关于刘尊棋就是刘质文,我在网上偶然又找到一篇短文,链接如下http://www.cnread.net/cnread1/sjwz/zgrw/001/001/005.htm。文中所谓“北平草岚子胡同监狱”即陆军反省院。可见写控诉书的刘尊棋和同胡适攀谈地刘质文同属一人。至此,除了我还没有去翻当年人民日报刘尊棋自己的回忆文章,“间接”证据应该很明显了,并且我相信,可信度相当高。因为引用者也是根据刘的原文。
回彼亦一是非,我的疑问是你的推断并不能改变我对胡适的质疑。而且我也不喜欢为了证明一个就去批评另一个的方式。
另再问一下他们是怎样冤枉了胡适的?
我翻了翻前面阁下的疑问,回答是:胡适之所以加入民保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蔡元培、杨诠名列其中。蔡、胡之间的关系向来亲密,当年清党期间胡适正在国外,起初观察,后发现蔡元培、吴稚晖支持清党,便表示认同,他认为这两个人值得信赖。同盟总干事杨诠是胡适的学生,情谊甚笃。因此胡适加入同盟没什么不良动机,但他并不清楚同盟背后的共产国际因素,只是被“民权”吸引而来。仔细考察一下上海会员和北平分会会员,是很有意思的——上海的多为左派,且不乏党派背景,北平的多为自由派,背景比较单纯。因之后来双方决裂,根源从成立起就埋下了。

另他们怎样冤枉了胡适,我已说了很多,也表示了暂时缺乏足够的史料支撑。但诚如我前面说的,有一点很明确:他们开除胡适本身就“不合法”,是典型的昧于法治的表现,以非法手段岂能求得“民权的保障”?
回彼亦一是非,胡适入会,人际关系当然需要考虑,但是他起码应该看到章程的,若不认同加入前即可质疑的。
开除他和冤枉他是没有必然联系的,正如我们不能说惩罚一个人就是冤枉他的。

[ 本帖最后由 南东 于 2008-8-27 09: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