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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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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王小平:转世的谜团
作者,王小平
转自http://www.infzm.com/content/16798
在东方的佛殿里,青烟缭绕,佛幡飘拂,众佛的金身上附着一层神异的光泽。香客们俯伏在拜垫上,双手合一,三拜九叩,默默许下心愿。
在西方的教堂前,闪亮的汽车排满。人们身着体面的服装,鱼贯而入。在高耸的穹顶下,管风琴浑厚的声音一波波流转。人们手抚圣经,低头祈祷,内心中漾起一种难以名状的感动。
宗教乃是人类最古老的精神活动。虽然今天科学昌明,它却毫无从人世间退隐的意思。对宗教的种种批评,不乏理性的精制品,它们堪称严整犀利,但用起来适如抽刀断水。很多人相信宗教注定要和人类的存在首尾相伴,因为人心中存在一些理性难以充填的空缺,这些空缺令人不快,但舍宗教之外,无物可以填补。
宗教差不多都有劝人为善的成分,至少,我们还没听说过有提倡杀人放火、诲淫诲盗的教派。为了达到劝善的目的,宗教的教义中往往会有一些关于世界的基本假设:首先,一切人类的行为,无论是公开还是秘密进行的,都会被以某种方式记录在案,即所谓暗室亏心,神目如电。其次,有一个人类之外的存在物,它掌握善与恶的尺度,并根据行为的记录,对人们施行奖励或惩罚,即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按照这两项假设,这个世界应该是公平的。
然而,世上存在着不公平又是一件明摆的事情。我们看到积善之家,萧墙祸起,也见过一些做过坏事的人,逃避了一切惩罚,意气扬扬地得享天年。为了克服这一表面上的矛盾,几乎每一个宗教,都假定人在肉身毁灭后的持续存在。这样,一个人的一生,就在时间上得到扩展,包括有肉身的阶段和无肉身的阶段。据说人们在有肉身阶段遭受的不公平,会在另一个阶段得到补偿。这个世界,不仅按照自然律运转,而且按照道德律运转,不公平的事情是压根不存在的。这让人心里觉得舒坦多了。
按照基督教的说法,在肉身毁灭后,人们将进入另一个世界,以另一种方式继续存在,根据以往的行为,或者升上天堂享福,或者堕入地狱受苦。这另一个世界的样子,实在很难揣测,但最起码应该有时间存在,否则就无法想象一个享福或受苦的过程。其次,在那个世界里,也应该有空间存在,否则就无法区分在那里同时并存的各种存在物。若谓所有进入那个世界的人都无法区分,变成了同一个人,想来必无此事。
所以,在另一个世界里,人们仍会在时间和空间中持续存在。除此之外,一个人还必须在从人世到另一个世界的过渡中持续存在,否则,就会出现前身和后身之间的断裂。假如此人在人世间作恶,随之而来的惩罚却落到另一个人头上,又哪有公平可言。这样,在对基督教是否言之成理进行评判之前,好像还应该弄明白一件事,即所谓一个人的持续存在,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譬如说,我们在二十年前见到一个人,今天在街上又见到一个人,我们有点怀疑这两个人其实是同一个人。但是,应该如何确定他们是否同一人呢?他们的样子是否一样显然并不重要,因为假如一个人20年前是吃奶的样子,那么他今天的样子和20年前一定很不一样。其次,我们都有这样的直觉,两个东西可以看起来完全一样,但究竟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因为它们在同一时刻处在不同的空间位置上。
所以,在确定二物是否同一个东西时,不能不考虑它们的空间位置关系。假如这两个东西是固定不动的,例如两棵树(为简单起见,不考虑移栽的可能),问题就简单了。如果20年前的一棵树和今天的一棵树长在同一个地方,我们大可以把它们看作同一棵树,反之,就是两棵树。但是人与树不同,是不断移动的东西,这个法子就不灵了。
事实上,在把间隔20年的两个人看作同一人的时候,我们在直觉中暗地假设了一件事情,即在20年的过程中,他的每一个空间移动都是连续的。这就是说,无论他的移动是快是慢,都是一点点移过去的。可追溯的连续位移,是支持他身份不变的理由。如果一个人在一瞬间从北京跳到上海,这个线索就出现断裂,那么他是否还应该算作原来那个人就大可质疑。
常识告诉我们,一个东西不会从一个地方瞬间跳到另一个不相邻的地方。仔细想来,这与其说是一个物理上的定律,不如说是一个心理上的设定。因为如果世界上当真有这样不连续跳跃的情况,我们也会把跳跃前后的二物看作不同的东西。所以物理学和心理学之间的界限,并不像表面看来那么清楚。
言归正传,我们还是想象一下一个人怎样才能持续过渡到另一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的空间和另一个世界的空间理应是不同的,而通过连续的空间位移进入另一个世界的另一个空间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情,换句话说,一定会出现空间位置的跳跃,也就是线索的断裂。因而用这种方法无法解释一个人在两重世界中的持续存在。
值得庆幸的是,除了由空间关系入手,还有另一种对于持续存在的把握方法。这种方法,只能用在具有精神内涵的东西身上,对树木、石头之类东西是不适用的。在网上交流时,有时需要核实一方的身份。这时,该方往往需要回答几个问题,如他母亲的闺名是什么,上过的中学的名字是什么之类,而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当年注册时记录在案的。如果几个问题都回答正确,就可以确认他与当年的注册者是同一人。
这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精神内涵,更准确地来说是通过记忆,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一个人可以和一个以前的人被看作同一个人,如果他能保留 (至少一部分)那个以前的人的独特记忆。按照基督教的说法,人在死后仍保留生前的记忆,所以大约正是在这重意义上,假定了一个人在有肉身和无肉身阶段的持续存在。
如此说来,一个人的前身和后身之间的惟一联系,就是被保留下来的记忆。那么假定有一个人在地狱里受苦,叩其原因,只不过是以为他不幸地保留了一份在前世作恶的糟糕记忆而已。为了一份记忆遭受惩罚,这听起来终究有点不对头的地方。如果用科幻电影里的记忆消除器在他前额上闪一下,岂不就万事大吉了?所以对宗教的说法不宜寻根究底。
我们可以把基督教的说法与佛教的轮回说作一个有趣的比较。按照佛教的说法,人死后堕入轮回,或者转世为人,或者转世为其他动物。如果前世行善,则转生富贵人家,如果作恶的话,则转生为猪狗,受到屠戮之苦。但据说在转世之后,以前的记忆是不能保持的。这当然也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说法,否则立即与经验事实矛盾。因为按这种说法,我们每个人都是转世而来,但我们分明丝毫记不得自己前世干了些什么。
这样一来,一个人和他的前身之间的记忆纽带就不复存在。但是,所谓前身和后身之间总归要有某种法理上的联系,否则若谓一个人的前身或后身是只猪或牛,就成了毫无根据的任意指派。既然记忆纽带不存在,剩下的惟一可能,就是假定两者之间,有一条在空间中连续移动形成的纽带。
这条纽带是这样设定的:当一个人或一头牛死去时,他(它)的魂魄(如果牛也有魂魄的话)将以一种连续方式,从肉体中游离出来,随后以连续的运动方式进入冥府,再从冥府里飘出来,最终进入一个孕育中的胎儿的身体。值得注意的是,自始至终,魂魄在空间中的运动必须是连续的,而且魂魄从未进入过另一个空间,而是在肉身所在的空间中移动,否则运动的连续性就难以保证。这一点与基督教颇为不同。
以空间的连续位移作为纽带,说一个东西在轮回中持续存在固然能够言之成理,至少没有逻辑上的明显缺陷。但因为前身和后身之间没有记忆纽带,甚至根本不属于同类动物,两者可以在性格上全然不同,在心理上缺乏连续性,在精神上互不连通。所以根据前身的行为对后身进行奖励或惩罚,听起来好像白狗吃食,黄狗当灾,在伦理上的正确性大可以存疑。
对于精神存在物的理解,是解释宗教教义或者道德规范的合理性的基本环节,也是理解人类动机和行为模式的基本环节。然而迄今为止,它始终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谜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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