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郭勇健 于 2008-9-12 08:54 发表


补充:我从来没有把你的话理解为“错误”,更没有认为是幼稚的或低级的错误。我对“严格对应”和“非严格对应”所做的解释,在舞蹈理论史上是有来历的。我们平时不经意所说的许多话,如果加以追溯和反思,大概都可以在历史上找到一种相应的形式,呵呵,借你的话说,我也不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的。
历史里有过的未必不是低级错误,我们谈论的是现代舞啊,要求现代舞一拍一个动作,如果另外一个我这么说,这个我都要笑话那个我犯低级错误了。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原帖由 郭勇健 于 2008-9-12 08:38 发表

回蝈蝈兄:
1、我承认我的思维训练“有可能失败”,并不等于你说的“自己承认在做一个错误的思维练习”。还有,可能性不等于现实性。张三可能是个贼,李四可能是个强盗,然而实际上是不是贼或强盗,需要有证有据。
2、你说“你的动机出自一个混乱的逻辑——你告诉水色的其实是自己不能不欣赏林的理由,并且,你打算向水色论证为什么她不能不欣赏林。”这个说法稍微有点奇怪。第一、你怎么知道我的动机?第二、我其实是有意避开“欣赏”问题的,因为我感到欣赏趣味不可以掐架,我的话语并不在这个层面上,我其实是从水色为不欣赏林所提供的理由中,反思她的理由的根据,追问能否成立。这个层次不知能否称为“思辨”,但肯定不在“欣赏”层次。所以,蝈蝈兄如何可以指责我的“动机出自一个混乱的逻辑”?
说句题外话,这个帖子,我本来是想诚心诚意地与水色讨论问题的,而且一直深为克制,如果她认为有“强迫”讨论的嫌疑,那么我是不太愿意的,会立即感到犹豫起来。讨论、对话本来是出自自愿的。其实,保留意见也是可以的,我说过,所以我也愿意保留意见。
3、“雷声大,雨点小”,本来只是一个俗语,我引用来,是为修辞,换言之,我本来就不是在逻辑的意义上使用它的。
4、关于定义问题,上次已经说过了,不必再回应了。
5、我并不把“舞蹈是可视的音乐”视为定义,只是从中引申出这种隐喻式说法的逻辑结论罢了。还是这样,追问一种说法背后有无根据。我们可以对一个比喻进行逻辑分析,这个一点也不奇怪,谈不上什么“逻辑错误”——哪来那么多逻辑和那么多错误啊。
谢谢蝈蝈兄认真回复。
  昨晚看到水色给你的许多回帖后,我已经不想再找你掐架。在大多数时候,城骁或者郭勇健,都是我喜欢并欣赏的,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不过事情进展得要比我想象的好得多,我没有理由不继续喜欢并欣赏你。
  最后诚恳地说两点个人意见。一是我认为,你对舞蹈动作在舞蹈艺术中的地位评价过高了,尽管它的确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一个构成要素。但正如你后来自己也表示过的意思,单纯看某一个动作,人类肢体语言是有限的——因为就两条腿、两只胳膊、两只手。因此肢体语言的丰富性必须从动作组合上去理解,也就是从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联系上去理解。杨丽萍作为舞蹈艺术家,身材上是有缺陷的——身子过长,但她的舞蹈动作是原创性的、富有特点的,而我们对这些动作的审美,绝不是从单个动作的意义上——这实际上无法构成审美。此其一。其二,既然舞蹈动作的意义必须从动作与动作的联系上去发现,那么舞蹈与背景音乐的联系也必定是舞蹈审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个贴子的题目就是有问题的,因为照这个题目的意思来看,音乐对于舞蹈的意义是不大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如果可以随便换音乐,那就意味着音乐并不构成舞蹈审美的重要元素。我认为,你在这方面举的一些例子也有问题。比如一种舞蹈确实可以换不同的背景,但应该说清楚,换一个音乐就意味着换了一套审美的意义线索,因为换了一种情境。如果一种舞蹈可以置于多种音乐背景下,那我认为这个舞蹈的设计是有问题的——它似乎没有一个确定的主题。
  以上两点是个人看法,不作为我掐郭兄的资源,但愿意提供给郭兄作为掐我的资源。谢谢!
  

[ 本帖最后由 蝈蝈 于 2008-9-12 09:45 编辑 ]
原帖由 郭勇健 于 2008-9-12 09:37 发表
麦克杰克逊的看了。那个舞蹈啊,它是音乐的配件。在林怀民的舞蹈里,音乐是舞蹈的辅助。两者有天壤之别。我们也可以像麦克杰克逊那样,在唱歌的时候身体动一动,只是动得没那么好看罢了,但仅有程度之别,本质上是一致的。
这个说法应该很接近要害的。什么样子的关系是配件,什么样的关系是辅助,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说得更详细具体些。
我在这里且把我个人喜欢麦克的理由陈述一下,也权当资料用了:
在我看来,麦克玩的就是音乐(包括节奏)和动作之间的配合,其中最HIGH的是一下几种:
1、  一个极短的节拍(不是重拍和重拍之间,而是两个相邻拍子之间),比如二分之一秒,或者更过分三分之一秒,麦克在里面飞驰电叱的做了三五个高难动作的联结,完了还能恰好咬住下一个拍子,越是旋律高潮部分动作密度越大,难度越高,完全不是人类滴干活,吼吼!
2、  错过了节拍,比如重拍时间到了,腿在空中悠着呢,给观众心理添了点小堵,然后在意想不到的拍点上,落了下来。通过节奏错位给观众心理上来点惊险刺激。
3、  咬拍子。咬法变化多端,咬拍动作诡异奇绝,诚心诚意缭乱你的眼,诚心诚意教导你啥子叫做劲、帅、酷。
4、  在节拍点上快速完成一个动作(例如双脚抖动,很快,快得好像时间上被缩成了一个点。)
5、  用机械化动作配合不断重复的重拍,假装僵硬笨拙,冒充机器人。嘎嘎。

关于音乐和舞蹈一共有几种搭配方法?以及它们之间可能存在几种关系?还有水月中舞蹈和音乐关系的具体分析。这几个问题等我晚上回来再发帖子详细分析给你看。具体到细节,我们俩体验上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我隐隐觉得这个帖子可能快要接近尾声了。无论最后我是否接受林式舞蹈,这次讨论都让我受益匪浅。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艺术版千年等一回的掐架帖子啊
我为自己唱了一支暗淡的天鹅之歌!
原帖由 蝈蝈 于 2008-9-12 09:41 发表


  昨晚看到水色给你的许多回帖后,我已经不想再找你掐架。在大多数时候,城骁或者郭勇健,都是我喜欢并欣赏的,只有这一次是个例外。不过事情进展得要比我想象的好得多,我没有理由不继续喜欢并欣赏你。
  最后诚恳地说两点个人意见。一是我认为,你对舞蹈动作在舞蹈艺术中的地位评价过高了,尽管它的确是舞蹈艺术最基本的一个构成要素。但正如你后来自己也表示过的意思,单纯看某一个动作,人类肢体语言是有限的——因为就两条腿、两只胳膊、两只手。因此肢体语言的丰富性必须从动作组合上去理解,也就是从动作与动作之间的联系上去理解。杨丽萍作为舞蹈艺术家,身材上是有缺陷的——身子过长,但她的舞蹈动作是原创性的、富有特点的,而我们对这些动作的审美,绝不是从单个动作的意义上——这实际上无法构成审美。此其一。其二,既然舞蹈动作的意义必须从动作与动作的联系上去发现,那么舞蹈与背景音乐的联系也必定是舞蹈审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意义上讲,这个贴子的题目就是有问题的,因为照这个题目的意思来看,音乐对于舞蹈的意义是不大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如果可以随便换音乐,那就意味着音乐并不构成舞蹈审美的重要元素。我认为,你在这方面举的一些例子也有问题。比如一种舞蹈确实可以换不同的背景,但应该说清楚,换一个音乐就意味着换了一套审美的意义线索,因为换了一种情境。如果一种舞蹈可以置于多种音乐背景下,那我认为这个舞蹈的设计是有问题的——它似乎没有一个确定的主题。
  以上两点是个人看法,不作为我掐郭兄的资源,但愿意提供给郭兄作为掐我的资源。谢谢!
  
蝈蝈兄:
你的两点个人意见,我完全愉快地接受,甚至,这两点本来都是我的立论的出发点。第一点,我以为,当我们说“舞蹈动作”的时候,应当是理所当然地包含着“动作组合”之意的。勉强打个比方,我们说书法是“线的艺术”,这个说法几乎被公认了,但书法艺术之“线条”,当然包含“线条的组合关系”。此外,杨丽萍的舞蹈我也很欣赏,我曾写过一篇短文《为舞而生》,里面表示有机会要写一本杨丽萍的书——这个念头,不知能否实现,我只是觉得杨丽萍较之林怀民有所逊色。第二点,音乐背景肯定是“舞蹈审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回答九船城兄的时候我也肯定这一点了,要是音乐背景当真“可有可无”,那我也就不必“论证”了。这个论证显然非常困难,所以我承认“有可能不成功”。实际上,大家可能尚未看出来,我辛辛苦苦地设计了“可以更换音乐背景的舞蹈未必不好”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古怪题目,根本不是强要向水色找茬,逼她掐架,而是尽可能地站在水色的立场上想问题的。
呵呵,谢谢蝈蝈兄的喜欢和欣赏,你这么一说,令我感到,我不喜欢你和不欣赏你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8-9-12 09:40 发表

历史里有过的未必不是低级错误,我们谈论的是现代舞啊,要求现代舞一拍一个动作,如果另外一个我这么说,这个我都要笑话那个我犯低级错误了。
“历史上有过的未必不是低级错误”,这个问题相当麻烦。一般说来,以我浅见,反思性思维往往在两个方面涉及历史,一是观点方面的相似,二是在思想类型上的相似,譬如某种思路与历史上的既有的思路可归为一类。在科学方面,历史上的观点显然有许许多多的“错误”。托勒密天文学、地心说早就因被证明“错误”而“过气”了,但它是不是“低级错误”,其实很难说。哲学就更是如此了,邓晓芒先生说:“凡是在哲学史上留下自己见解的哲学家,都具有绝顶聪明的头脑和过人的大智慧。人类的思维能力在几千年这么短暂的时期内并没有明显的进化。”另外,因为你似乎没有说过,舞蹈与背景音乐除了形式方面的对应还有其他的对应方式(我认为是有的),所以在已有的可能性中,我似乎只能把“严格对应”做那种“低级错误”式的解释。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8-9-12 09:52 发表


这个说法应该很接近要害的。什么样子的关系是配件,什么样的关系是辅助,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说得更详细具体些。

具体到细节,我们俩体验上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我隐隐觉得这个帖子可能快要接近尾声了。无论最后我是否接受林式舞蹈,这次讨论都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说“舞蹈在杰克逊的音乐中是配件,而音乐在林怀民舞蹈中是辅助”的时候,我所针对的并不是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在这句话里,两个“舞蹈”的意义有所不同。我并不把杰克逊音乐中的“舞蹈”视为真正意义的舞蹈、作为独立艺术品的舞蹈,而是视为如同舞厅舞、街舞之类的东西(尽管杰克逊的技巧更高,动作更酷,气派更大)。舞蹈艺术的麻烦之一,还在于它与那种专供娱乐的“舞蹈”有所不同,尽管“作为艺术的舞蹈”确实是从这里滥觞的。
我也同样受益匪浅,特别是,又有机会瞻仰了水色的丰富的音乐知识。
原帖由 郭勇健 于 2008-9-12 14:52 发表

当我说“舞蹈在杰克逊的音乐中是配件,而音乐在林怀民舞蹈中是辅助”的时候,我所针对的并不是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在这句话里,两个“舞蹈”的意义有所不同。我并不把杰克逊音乐中的“舞蹈”视为真正意义的舞蹈、作为独立艺术品的舞蹈,而是视为如同舞厅舞、街舞之类的东西(尽管杰克逊的技巧更高,动作更酷,气派更大)。舞蹈艺术的麻烦之一,还在于它与那种专供娱乐的“舞蹈”有所不同,尽管“作为艺术的舞蹈”确实是从这里滥觞的。
我也同样受益匪浅,特别是,又有机会瞻仰了水色的丰富的音乐知识。
这两种舞蹈(为了表述方便,我权且将杰克逊的称为另外一种舞蹈)的根本性区别在哪里?杰克逊的舞蹈你把它称为艺术吗?你知道的,艺术的概念已经被一再的放宽再放宽,你说杰克逊音乐中的舞蹈不是作为独立艺术品的舞蹈。你所说的这个“艺术”属于哪一类界定? 还有“独立”这个词,独立的艺术品独立于什么呢?     是娱乐功能么?还是别的什么。
司琴的手指仰赖神。
原帖由 水色 于 2008-9-12 16:28 发表


这两种舞蹈(为了表述方便,我权且将杰克逊的称为另外一种舞蹈)的根本性区别在哪里?杰克逊的舞蹈你把它称为艺术吗?你知道的,艺术的概念已经被一再的放宽再放宽,你说杰克逊音乐中的舞蹈不是作为独立艺术品的舞蹈。你所说的这个“艺术”属于哪一类界定? 还有“独立”这个词,独立的艺术品独立于什么呢?     是娱乐功能么?还是别的什么。
“第二种舞蹈”的说法挺有意思。的确,很难在这两种舞蹈之间划出明确的界限,但是从理论上是要有所区别的。我想大致可以这么说,真正的舞蹈动作是有表现性的、有意味的,而杰克逊的舞蹈就没有。这样说,恐怕要招来大大一砖,但是在我看来,动作确实有表现性的和非表现性的、有意味的和无意味的(这里的表现性取自苏珊朗格的术语,意味取自克莱夫贝尔的术语)。杂技动作就是非表现性的,那是纯粹的技巧;武术动作就是非表现性的,它除了健身,还有竞技之目的,军训是的动作是非表现性的。杰克逊的舞蹈动作,大约确如水色所言,技艺超群,简直“不是人做出来的”,但我以为它并无表现。它没有东西要表达,并不自身说话。我曾经用“质感”来说明舞蹈动作。记得大概6年前,我偶然看到一个青年电视歌手大赛,许多歌手唱歌是都伴随着一些动作和姿势,里面有一对姐弟,我一看他们唱歌时的动作姿势,就说:“这是舞蹈动作!”它明显地与其他歌手的动作不同,果然,唱完后主持人介绍,他们是舞蹈学院的学生。林怀民舞蹈中的演员的动作那么像太极拳,但为何不是太极拳?因为它是表现性的、有意味的。一个舞蹈演员一扭身,都是和杰克逊的扭身不同的。当然,“意味”这种东西,恐怕又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了。这大概是谈论艺术的无奈。
当然,一般说来,杰克逊的音乐舞蹈也可以视为艺术。只是它并非我们在谈论云门舞集时所指的艺术。在最宽泛的意义上,一切技术都可以达到艺术的境界,我甚至觉得从乒乓球比赛中都可以看出艺术境界来。我们说这些东西有“艺术性”,但并非独立的艺术品。独立的艺术品,就是仅作为艺术品而存在,而不是首先作为技艺、娱乐、巫术、竞技等而存在。如果用我的理论,我只能说,云门舞集的舞蹈进入了那个本源性世界,而杰克逊的舞蹈似乎没有——这又是很抽象的说法,非常无奈。

[ 本帖最后由 郭勇健 于 2008-9-12 22:4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