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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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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以自由恋爱闻名的小二黑怎样死的
以自由恋爱闻名的小二黑怎样死的
发信站:天益社区(http://bbs.tecn.cn),版面: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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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由恋爱闻名的“小二黑”,却是因“乱搞男女关系”而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造就的乡村爱情悲剧,最终却在作家笔下演变成一出喜剧。
国家历史记者 杜兴
1943年阴历三月十七日,天刚亮,山西左权县横岭村农民岳三喜就起床了。他打算赶牛去种谷子。走到离家不到20步的牛圈,发现圈棚横梁上吊着一个人,冰凉僵硬,翻过来一看,竟然是自己的弟弟岳冬至!
岳冬至出生在冬至日,当年18岁,年初刚当选为民兵队长,中等个,相貌堂堂。认识他的村民都知道他生性活泼开朗,这样一个小伙子,怎么会突然在牛圈上吊“自杀”呢?
意外身亡
惊痛之余,人们很快反应过来:岳冬至虽然脖子上套着麻绳,但却跪在牛粪上,因为横梁离地不到五尺,还没有人高。既然腿都伸不直,那么上吊“自杀”显然是个假象。很可能岳冬至是被人杀死后吊在这里的。可是,到底是谁杀了他呢?
怀疑的目光,渐渐聚焦到了横岭村的干部身上。就在岳冬至死的前一天傍晚,他被叫到村公所“开会”,一夜未归。而第二天早上,人就死了。岳家的人立即将尸体抬到村长石献瑛家。可是,石献瑛否认与自己有关。为了查明真相,岳冬至的叔叔去找“官府”报案。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4个月后,zhonggong冀豫晋省委员会和一二九师师部,根据zhonggong中央开辟太行山为依托的根据地的指示,进驻山西辽县河头村。其后,从县委、区委到党支部,zhonggong的组织逐步建立并完善。作为开辟比较早的太行山根据地十县之一,采用“打进去”和“改造过来”等方式,到1939年底,辽县基层政权全部得到改造,握在共产党手里,辽县成为典型并受到zhonggong北方局书记杨尚昆的表彰。1942年,为纪念在反日军围剿中牺牲的八路军将领左权,辽县改名为左权县。
接到报案,左权县公安局指派侦查员赵晋鏖带着法医赶到横岭村。检验尸体发现,岳冬至全身出现尸斑,头部无伤,两眼闭合,嘴唇微开,牙关紧咬,颈部索沟没有充血现象,其它部位未见异常。据此分析,排除了岳冬至上吊自杀的可能。
就在赵晋鏖思考岳冬至到底因何而死的时候,村长石献瑛托人说合,想私了此事——由村干部负责买棺木、衣服,并负担一切丧葬费用。
“私了可以,但得说清楚”。为了尽早破案,赵晋鏖假意应允。50多年后,他在接受山西作家一丁访问时回忆,石献瑛当时是这样讲述岳冬至之死的:三月十六下午,因有敌情,上级通知村干部们去高峪开会,而岳冬至没去。“我们怀疑他乘我们不在时又去了智英贤家,所以在返村的路上,我们就商量要开岳冬至的会。原想斗争他一顿,捆他一绳就算了,可他在会上始终不承认,我们捆他时,他不让捆,就厮打起来。厮打中史虎山在他裤裆踢了两脚,大概踢到蛋上,他就躺下了。原以为他在装假,后来一试,他口中没气了,我们都害怕了。我才让他们把岳冬至的尸体吊到他家的牛圈里,说他是上吊死的。”
智英贤,横岭村妇女主任,时年18岁。在横岭村,模样俊俏的智英贤是众多男青年的追求对象,这其中就包括了岳冬至。即便是岳冬至追求智英贤,石献瑛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斗争”他,以至于将他打死呢?
争风吃醋?
一份当年山西左权县政府刑庭签发的刑事判决书还原了部分事实。这份判决书手写油印,末尾有县长、书记的姓名和印章,盖有左权县政府方形红印。
判决书显示,参与殴打岳冬至的共有四个人:21岁的村长石献瑛,不满18岁的青年部长史虎山,25岁的救联会主席石羊锁以及20岁的救联会副主席王天保。
大致过程也与石献瑛讲述相去不远:先是石献瑛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捆住岳冬至,送往村公所。岳被捆住后,躺在地下不动。“岳冬至不服从调动,岳冬至也不接受斗争”,于是,王天保拿起木杠殴打其脊背,史虎山又拿木杠殴打脊背屁股等处。“史虎山不防一脚提到其肾囊上,因而致命。”
至于这些村干部为何要殴打岳冬至,判决书上写到,是因为青年部长史虎山,“与岳冬至争风嫖娼,怀恨在心”。判决书上所写的“争风嫖娼”,实际上就是岳冬至与史虎山两人同时喜欢上了智英贤。
经过审理,刑庭认为,“查该史虎山与岳冬至因争风嫖娼结下仇恨,此次踢死岳冬至本应偿命。惟以踢死岳冬至之原因是初而殴打,继而不防一脚踢死。并非立意要致命冬至于死。且该犯年未满18周岁,尚未成年,依法应减轻,故从宽处理免于判处死刑,以冀自新。王天保伤害他人身体应以伤害论罪,石献英、石羊锁滥用职权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捆打岳冬至应以渎职论罪。”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史虎山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王天保殴伤岳冬至身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石献瑛、石羊锁滥用职权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殴打岳冬至,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岳冬至死后占用棺材洋一百六十元,葬埋时食用小米六十三斤,炒面四十五斤,由史虎山、王天保、石献瑛、石羊锁共同负担。
入狱后不久,日军进攻根据地,四人被转押到武乡县一座煤窑的矿井里。一年后,又因局势动荡,四人一并被释放。回家没几天,史虎山病故。2005年,最后一位当事人石献瑛去世。
有妇之夫
尽管被法庭认定是一起因争风吃醋而引发的命案,并得到了轻判。但当事人却对这个结果并不认同,在他们看来,“斗争”岳冬至并没有什么过错,而是维护革命队伍纯洁和乡村道德的正当举动。
有志撰写村史的横岭村农民曹文生,在石献瑛生前,曾经对他进行过访问。根据当事人和一些当事人后辈的说法,村干部“斗争”的理由是,岳冬至当时已经有了童养媳,而智英贤也定了娃娃亲,“有家的人,你们还混在一起,作风不好,斗!”所以,这个批斗会,是挟带私恨的公斗。
横岭村位于左权县东部,太行山中段西侧,往东几十里,就是河北省邢台和武安。薄地深山,封闭而贫穷。《左权县志》记载,当时的左权,和其他地方一样,买卖婚姻盛行,而且女人的婚价随年龄增长,儿子大了娶不起媳妇,女儿则提早出嫁或者当童养媳屡见不鲜。据英国人柯鲁克的调查,同在太行山脚下,离横岭村不远的武安县十里店村的穷人家,多借童养媳的方式娶妻。
尽管从法律上讲,这些行为都不被认可,但在偏远的乡村,“童养媳”和“娃娃亲”还是被当作一种社会现实而被广泛承认,并被纳入到乡村的道德系统当中。尤其是在国家行政力量控制薄弱的地方,这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大约在17岁的时候,岳冬至的父母也给他买了个不足12岁的童养媳。村里的一些老人早年曾提到,“不知道小媳妇的名字是啥,冬至叫她 ‘好黑的’”。也就是说,岳冬至对这个媳妇并不满意。按照地方习俗,不管岳冬至满意不满意,这是父母之命,再过几年,等小媳妇大一点,就该正式完婚。而智英贤更是年幼时,就被父亲以200块大洋的身价,许给祖籍河北武安县的一户人家,订了“娃娃亲”。那家男人大她30多岁,就等着完婚。
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有夫之妇”,两个都被视为已经成家的人,还“鬼混”在一起,自然引发了不少非议和嫉恨。
自由之果
实际上,这种境况,随着共产党组织在乡村的掌权,已经逐渐发生了一些改变。诸如“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新鲜名词,开始慢慢在封闭的村庄流行开来。早在1931年,红军还在江西时,就通过了《暂行婚姻条例决议》,其中规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不但对于买卖婚姻,关于结婚和离婚,《条例》也都支持男女平等,一切自由。
“救联会”、“妇联会”、“青年部”、“民兵队”……各类组织纷纷成立。原来的“社首”、保长改名为村长,党团支部逐渐取代了宗族会的功能,而一拨20岁上下的青年人,成了村庄最有劲头的掌权者。而他们,也往往是“婚姻自由”的先行者和实践者。
岳冬至和智英贤作为横岭村的青年骨干,自然也是这股风潮的领潮人。但“婚姻自由”在现实中实行起来,却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简单。除了要对抗乡村中久已形成的道德习惯,更重要的是,“婚姻自由”对乡村家庭稳定的冲击,已经成为它本身得以实现的阻力。
早在《暂行婚姻条例》试行的三年里,根据调查,就已经出现了一开口就离婚的“流氓自由”等不正常的婚姻现象。“约百分之一的妇女,暴动后四年半中结过三次婚”。“金钱、性乱、草率、欺骗仍在影响着现实存在的婚姻,使红色区域的婚姻和性行为几乎处于失控的危险中”。
据学者朱晓东研究分析,更重要的是,翻身作主的男性贫农们忽然发觉,自己身边的老婆正受惠于离婚自由,“革命”的家庭正在走向分崩离析。例如,zhonggong干部张怀万在他撰写的1930年报告中提及,“一般农民(对离婚绝对自由)大生恐惧”,有的是出于传统观念而心生不满,更多的则是担心失去老婆和劳动力,“革命革割革绝,老婆都革掉了”,因此他们“采取完全反对的态度”,有的地方出现成年男子起来反抗的危机苗头。甚至一些原与红军士兵订了婚的女子,“现在多废了约”。在当时的根据地,妇女靠纺织所赚的钱有时超过男人的种地所得,于是妇女凭借经济实力,敢于提出离婚。
面对革命主力军——农民的不满,1934年,苏区颁布的《婚姻法》对《暂行婚姻条例》做出了一些修改:首先,增加了“凡男女实行同居者,不论登记与否均以结婚论”。同时,删掉了“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即行离婚” 这句话,从“离婚的绝对自由”退回到“离婚自由”。在《婚姻法》中的离婚自由原则下列举了离婚条件,在策略上对农民的让步。
1940年,也就是岳冬至的父母给他买小媳妇的时候,《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颁布,在明确不能妨碍婚姻自由的同时,还列了9项离婚条件,规定夫妻感情恶劣至不能同居者,任何一方才可诉诸离婚。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撇开这些条件,对于已经构成的“事实婚姻”,是否买卖似乎已不是分裂的必然条件。
严肃男女关系
法律转型的同时,作为重要舆论力量的宣传口号也开始转变。著名美国记者斯特朗曾记述道:“妇女运动的领袖蔡畅对我说,‘我们在农村地区的口号不再是婚姻自由和妇女平等,而是拯救婴儿和家庭和睦了。我们犯了一个错误,把女权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结果引起了农民的反感。男女之间的矛盾削弱了反对日寇和地主的共同斗争’”
1940年至1942年左右,许多文件、资料和法令中都开始大量地谈论爱情和幸福的“慎重”。同一时期,蔡畅、浦安修等妇女干部,也以“家庭和睦”口号换掉了“婚姻自由”。
1941年,也就是岳冬至和智英贤开始相恋的前后,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也在“关于我们的婚姻条例”一文中,将“严肃的男女关系”作为条例的基本精神。
于是,作为封闭的乡村中主张“婚姻自由”的青年骨干,岳冬至和智英贤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尴尬现实,一方面他们是主张推翻旧道德,建立新型婚姻的积极分子,一方面又是身背着“乱搞男女关系”,“破坏他人家庭”恶名的“流氓”。
岳冬至和智英贤不得不将恋情从公开转至地下,他们频频暗中约会,试图躲过舆论的非议,但这样做的结果,则是给了其他身无瑕疵的积极青年们以更多的口实。
殴打岳冬至的石献瑛、王天保、史虎山等人也同样都是横岭村的青年骨干,其中村长石献瑛在16岁时,就秘密的加入了共产党。而他同样也是村里“婚姻自由”和“正当风气”的双重维护者。在这样的逻辑下,未曾婚配,同样还是抗日骨干的史虎山,就明显比已经“结婚”的岳冬至,更加与智英贤般配。
1943年阴历三月十六日下午,岳冬至在出现敌情的状况下,没有去开会,反而“又去了智英贤家”,这让积极青年们更加不满,于是,岳冬至就被理所应当的捆绑到村公所,就这样,一个追求恋爱自由的“进步青年”,在那里因“乱搞男女关系”,在夜晚被踢死,“吊”在冰冷的牛圈里。
理想的差距
就在侦查员赵晋鏖赶到横岭村的同时,正在zhonggong北方局党校(驻在左权县)调研的作家赵树理,也第一时间赶到,亲自听取审讯,并在村里住了20 多天。他以这个案子为基础,把,写出了《小二黑结婚》。
小说中“小二黑”和“小芹”的原型,即是岳冬至和智英贤。“小芹去洗衣服,马上青年们也都去洗;小芹上树采野菜,马上青年们也都去采。”而“小二黑”,“说到他的漂亮”,“妇女们的眼睛都跟着他转”,而且在反扫荡时打死过两个敌人,曾得到特等射手的奖励。他俩都属于革命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好青年”。生动的人物形象,大部分符合原型,但结局却有所改动——“小二黑”没有死,而是最终冲破传统和家庭束缚,和“小芹”幸福的结合了。
一个月后,小说便脱稿,但因为涉及到“干部打死人”,会影响干群关系,出版时间一再拖延。赵树理于是将书稿给了zhonggong中央北方局妇委主任浦安修。浦安修又把书稿送给了彭德怀,彭德怀看完书稿,批示说“像这种从群众调查研究中写出来的通俗故事还不多见。”于是,这部小说出现了转机。
当时,新华书店发行文艺书籍一般以2000册为限,而这本书首次就印了两万册,次年3月又加印了两万册。而小说出版一年之后,1943年10月19日,《解放日报》发表了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文艺要为广大工农服务的思想。赵树理读后,逢人就说:“毛主席批准了我的文艺思想的创造观点。我的路走对了。”
从1920年后期开始创作、但一直籍籍无名的赵树理,因《小二黑结婚》迎来了人生的拐点。1946年,晋察冀中央局宣传部长周扬为赵树理“定了调”,称他的作品是“毛泽东文艺思想在创作上实践的一个胜利”。次年7月,晋察鲁豫边区文联举行了赵树理作品座谈会,会末,时任文联副理事长陈荒煤做了《向赵树理方向迈进》的发言,3个月后,该发言稿发表在《人民日报》上。自此,“赵树理方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正确的“社会主义文学发展方向”的代名词。
“小二黑”也随着“赵树理方向”的走红成了“名人”。60多年之后,学者王晓明还提出了这样的假设:已经冲破传统、顺利结婚,“成为新人的‘小二黑’,他如何继续成长?小说家赵树理,又如何接着讲‘小二黑’在1950年代的故事呢?”。事实上,赵树理“却不容易续写小二黑的形象了”。
自1966年起,赵树理屡被批判。新华社记者田培植、贾福记述了他的最后时刻,1970年9月17日,“他又一次被揪到数万人的批斗大会上。这时,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坐在椅子上,连坐也坐不住了,又从椅子上滑倒在地下……”23日凌晨,离64岁生日仅差一天之时,饱受4年折磨的赵树理彻底闭上了眼睛。
尽管“小二黑”闻名全国,但岳冬至很快就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忘了。在横岭村,除了这两年一直想搞“文化旅游开发”的村干部们,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了。小他3岁的村民康金全虽然健在,嘴里也只能吐出几个字:“冬至?不赖。”
岳冬至死后,智英贤并没有得到村里人的同情,迫不得已跟“娃娃亲”丈夫完婚,其后远走东北,再无音讯。她用过的一个漂亮的红花漆木镜匣,至今被村里的邻居收藏,擦去灰尘,鲜亮如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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