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文革中爆发流行的人身侮辱方法及其巫术原理
文革中爆发流行的人身侮辱方法及其巫术原理 作者:王毅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从表面上看,文革是一场以“破旧立新”为旗帜的最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但是,如果我们稍微做些具体的文化学研究,就不难发现:文革中极为流行的许许多多行为方式和语言方式,其实反倒是夏活了最原始古老的文化形态。由于以往人们对于“蛮性遗留”在中国现代社会的演变极少关注,所以上述结论初听起来似乎不易理解,故本文就从分析一些人们非常熟悉,在文革中爆发流行的大众行为方式入手,看一看它们是如何向原始的巫术信仰和巫术方法“返祖”的。
一、“剃鬼头”与通过剃发而戕害灵魂的巫术方法
文革时,极为流行用强暴的方法剃去被揪斗者的头发。这种施暴方式在当时被称为“剃鬼头”。从字面上看,“剃鬼头”三字有两重意思:一是对于被称之为“牛鬼蛇神”的敌人要剃去他们的头发;二是对于敌对的人们要用剃光头发的方式使之成为“鬼”。那么,头发与鬼神的关系是什么呢?
人类学研究告诉我们,世界各地的原始文化普遍认为人的头发、指甲、衣服、名字、影像等物与人的灵魂之间,有着神秘而密切的“互渗”关系,也就是说,人们的灵魂必然通过“互渗”而寄寓在头发、姓名、影像等等之中。因此,只要伤害了其中任何一种,就可以相应地杀死该人的灵魂。由于丧失了头发就会产生如此致命的危险,所以对于头发等物的禁忌是世界许多民族原始宗教中的重要内容。著名英国人类学家弗雷泽在其巨著《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中专门写有《头发的禁忌》一节,对于这种原始禁忌及其宗教原理做了极详细的介绍:
既然头部被看得如此神圣,碰它一下也是严重的触犯,那么……理发时有可能干扰头部的神灵,损伤了它,受到愤怒惩罚的危险。其次……因为原始人相信自己身体各个部分同自己有着触染关系……因此,这些部分,如剪下的头发和指甲,倘受到损害、也会损害自己……(所以)法兰克人的国王从来不让剪短他的头发……
如果剪去他们披拂肩头的长发,就等于否认他们为国王的权利……西非的一个黑人氏族霍人,他们的祭司一辈子也不让剃刀上头。有神祗附身的人也不得剪去头发,否则必被处死。……事实上头发是被看作个人的神祗居住之处,如果剪去头发,则这位祭司身上的神祗便失去了居处。
这种信仰在西方文化中著名的例子,比如《圣经》所述希伯来英雄参孙的无穷神力来源于他的头发,所以神早就告诫其母不能为参孙理发;后来敌人设法剪去其发,参孙遂失去神力而被俘,中国同样也广泛存在着类似信仰,例如在云雨傣族的神话中,无恶不作的魔王法力极大,水火刀剑皆不能损伤他。他说:“世界上只有一个办法能弄死我。就是拔下我一根头发,勒我的脖子。”
因为头发是神圣和神秘力量寄寓的地方,所以原始宗教认为“被发”(散披着头发)则有神力,例如《录异传》记秦文公命骑兵攻击车水中的神兽,开始时不能取胜,后来因为骑兵偶然之间“髻解被发”,遂使神兽畏惧退避。因为这个原理,所以一般巫师道士请神作法时皆要“被发”;而从反面来说,出于同样的道理,对于罪犯,敌人和奴隶则要通过剃其发而摧毁和剥夺他可能具有的神性庇护力量,故此中国古代流行“髡刑”,从汉代画像砖上的图画可知,2000多年前就流行的此类刑法竟然与后来红卫兵施之于“牛鬼蛇神”的凌辱几乎毫无二致。直至汉代,对奴隶除了要以铁圈束颈之外,还要剃其发,两刑合称“髡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为剃去头发即可破坏受害者的神力或剥夺其神性庇护,甚至可以进而祛除、杀死其灵魂这种巫术信仰,不仅在中国古代长期流行,而且直到本世纪仍为民众所尊奉,例如某些义和团团民“除妖灭鬼”的手法之一,即是将捕获的“二毛子”、“三毛子”(当时对信奉基督教、使用洋货、主张学习西法的中国人之诅咒性称呼),先镊其须髯且尽,再将其杀戮。所以,在这样久远而普遍的原始宗教信仰基础上,红卫兵对被害者施以“剃鬼头”等等刑罚,也就是不用思索而自然合于古法了。
除了“剃鬼头”之外,红卫兵还对被害者的头部施以各种摧残,例如1966年8 月2 日北京孔庙的批斗会上,向众多“黑帮”头上倒墨汁,又如北京市中学红卫兵西城区纠察队在北京第六中学设立的监狱中,就有“油漆涂脸”,“火烧头发”等刑罚。而与前述原因相似,这些刑罚也都与原始宗教信仰以及在此信仰基础上产生的历代酷刑有着密切的联系。
我们已经知道,头发残损者会失去神灵的庇护,其实,这种关系也存在于身体的其他部分,所以巫术文化的原则是:祭司要由身体无伤巴者担当;而形貌、肢体毁伤者则不为神佑,所以古人反复强调:“大辱加于身,支体毁伤……祭不得为昭穆之尸,食不得* (原文阙一字一一作者注)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刑残之人不宜与祭”。在中国广大民间,也普遍存在以残疾人为不吉的民俗信仰,由于只要污残了某人形貌和肢体,也就同时祛除了神灵对其的庇护,所以古代就有对于凶死者和罪犯以墨污面的巫俗和刑法(墨刑,穷黥);对死刑犯也要先黥面、残肢而后杀戮,直到明代,将罪犯游街示众时,还一定要将他们的脸涂黑。这些传承有序的巫术方法,无疑即是后来文革时以墨或油漆污涂“牛鬼蛇神”面容等暴行的师承之源。
文革时还有用更为残酷的刑法污辱人的头部的例子,如山西省某县“把县长、县委书记们弄来批斗,用铁丝拴上几十斤的大粪桶挂在脖子上,一边斗还一边往桶里扔石头,粪汁溅得满身满脸”。这样的折磨与侮辱当然是出于对“牛鬼蛇神”极度的仇恨。而我们知道,古人对于他们极为仇视的异族酋长(巫术时代,酋长往往兼为巫师)和死敌,也常常用粪污其首的办法施以最严厉的厌胜术,这是因为古人认为粪便具有“以污禁鬼”的效力,而“许多民族都把头部看得特别神圣。其所以这样是因为认为它有神灵……是人的主宰,监护者和引导者”。因为头具有特别突出的神性,而敌族酋长又是敌对图腾的主要体现者,所以往往就要用各种残酷的方法侮辱损害其头颅,粪污其首亦是此类酷法之一,因为从宗教学原理来看,“驱除恶魔最好的办法是折磨它,或者侮辱它的自尊心,(所以)人们使用了臭气和令人作呕的东西”,这种驱鬼法的流传也就使“粪污敌首”的厌胜术进一步扩展为最酷虐的人身侮辱方法。古时的例子,比如北魏崔浩被皇帝惜故诛戮时的情形,“置之槛内,送于城南,使卫士数十人溲其上,呼声嗷嗷,闻于行路,”这手段就与文革时往“牛鬼蛇神”脖子上挂粪桶、往他们脸上溅龚水几乎一模一样了。
二、强迫受害者穿着丑恶服饰的宗教学目的
下面再来看文革时流行的以丑恶的服饰侮辱众多的“牛鬼蛇神”。
在原始文化来看,人的生命和灵魂与衣服饰物之间同样存在着密切的“互渗”联系。所以,对衣服的处理方式也就直接关系着衣着灵魂和生命的安危,从正面来说,人们必须千方百计强化和突出服饰的神圣性,并由此而使灵魂得到庇佑,例如在我国云南纳西族的原始宗教中,大巫师戴的帽子是一切法器中最具神性的一种,帽上绘着日月以及各种镇鬼之物,所以这种帽子可以保佑巫师的灵魂不为魔鬼所侵害;又如在道士打醮的仪式上。众多的信徒都要花钱请道士在自己的衣物上盖上“玄天上帝”的印鉴,认为有了这样的衣服,自己就可以得到神灵的护佑而免于灾祸,源于同样的巫术信仰,民间流行为了保佑儿童的平安而给他戴上绣绘有福,禄,寿三星或八仙贺寿图文的帽子,身上裹上有八卦图符和咒语的包被,佩带寄名锁、护身符、长命缕、厌胜钱、玉璧玉琮等等,晋人司马彪曾在《续汉书·舆服志·下》中概括服饰与原始宗教的关系:“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乾坤有文,故上衣玄,下裳黄,日月星辰,上龙华虫,作缋宗彝”。这话初看起来很玄虚,但实际的意思也仍是说:服饰及其图饰上凝聚着来自天地神明的神圣性,所以服饰甚至具有与宗庙和祭器等神圣的器物相似的纹饰的作用。
在原始信仰中,服饰既然与神力具有这样直接的关系,那么从“黑巫术”(人类学把目的在于加害他人的法术称为“黑巫术”)的角度来说,为了战胜敌人的灵魂,也就必须破除其服饰上的上述神性,著名的例子比如罗马司令官彼拉多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之前,“将耶稣鞭打了,兵丁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一一这种“荆冠”除了标志耻辱罪恶以外,更主要的当然是为了用其毒性戕害受难者的灵魂。
更残酷、也是与文革更为相似的例子,则是中世纪欧洲宗教裁判法庭对异教徒的迫Hai:
犯人不仅要受到上述各种宗教上的惩罚,而且还必须佩带“耻辱标”——一种十字架式的粗麻布条带。……在西班牙,犯人则必须戴尖顶小帽(小丑帽),身穿缝上了绘着魔鬼和红色火舌图画的黄色无袖衬衫。犯人无论在家里、街上或工作时一律都要佩带,并终此一生,破旧了就换上新的。
从这类服饰上的魔鬼,火焰等图案,我们不难知道宗教法庭上对异教徒的人身侮辱,正是建立在相信可以通过丑化服饰而制服魔鬼,戕杀其灵魂之巫术观念上的。
(世界各地的原始宗教普遍认为人能够祛除邪祟,所以中世纪宗教法庭要用服饰上的火焰制服魔鬼,后来文革中亿万人也都习惯高呼“火烧牛鬼蛇神”之类口号。)
在中国古代,也同样流行着这种原始文化观念和巫术手法,人们认为:同地震,日蚀、山崩等等神秘异常的灾害一样,某些异常的服饰也因为与神秘的降灾致喜的魔力相联系而预示着巨大的灾害,所以它们被称为“妖服”,历代正史的《五行志》中都有大量关于“妖服”如何是国家灾难之朕兆的记述,可见这种巫术信仰之普遍,郑重和根深蒂固,如《汉书》言:“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门。”同样,“妖服”也标示着个人的灾祸,例如晋献公的太子申生出征时穿着不吉的服饰,当时人们就因此认定他不会有好结果,后来他果然被谗自杀。
“妖服”既然因渗透着神秘的致害魔力而可以给人带来灾祸,那么人们当然也就可以通过主动对敌人施以“妖服”的办法而故害其灵魂。因此,与欧洲中世纪宗教裁判法庭强迫异教者穿画有魔鬼和火焰的服饰十分相似,中国在很古老的年代就己强迫罪犯穿赤褐色的“赭衣”,这是因为红色具有祛除鬼魅的巫力。另外,还流行强迫罪犯头戴黑巾(古代称为“墨檬”)以为耻辱的标志,这种做法当然也是起源于我们曾介绍过的以污物,墨秽而祛除鬼魅的厌胜巫术,并且与后来文革时往“牛鬼蛇神”的头上倒墨等等方法十分相近。
另外,强迫敌人穿着“妖服”的惩罚还经常与其他厌胜巫术的手段同时使用。
例如汉代初年:季布为了逃避刘邦的搜捕不得不化装成奴隶。不仅“髡钳”,而且“衣褐衣”。这种加倍的侮辱当然就更像文革时对受害者“剃鬼头”之后还要强迫他们多上丑恶的服饰了——例如在1966年揪斗“牛鬼蛇神”的高潮中,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一位学者在被剃了“鬼头”之后,还被“扣上字纸篓子,命他戴着回家”。
三、古代的“明刑”与文革中流行的类似刑法以及它们的共同原理
除此之外,文革中还有许多人身侮辱的手段不仅直接袭用了中国古代的刑法,而且从文化根源上说,它们也都与原始文化有着直接的联系,例如古代典籍中记述的以“明刑”对罪犯的侮辱和惩罚:
加明刑者,去其冠饰,而书其邪恶之状。著之背也……以耻辱之。
明刑者,以板牍书真罪状与姓名,著于背,表示于人。
我们可以把上述古代的“明刑”与文革时的“挂黑牌”,“戴高帽”做一比较,例如杨绛女士记述的她与丈夫钱钟书先主在1966年的遭遇:
我们草草吃过晚饭,就像小学生做手工那样。认真制作自己的牌子,……做好了牌子,工揩写上自己一款款罪名,然后穿上绳子,各自挂在胸前……有一天大雨骤冷,忽有不知何处闯来的红卫兵。把各所“揪出来”的人都召到大席棚里,押上台去“示众”,还给我们都带上报纸做成的尖顶高帽。在群众愤怒的呵骂声中,我方知我们这一大群“示众”的都是“牛鬼蛇神”,我偷眼看见同伙帽子上都标着名目,如“黑帮”,“国民党特务”。“苏修特务”。“反动学术权威”、“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等等。
一位中年干部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块污水浸霉发黑的木板,络上绳子,叫我挂在颈上,木板是滑腻腻的,挂在脖子上很沉,我戴着高帽,举着铜锣,给群众押着先到稠人广众的食堂去绕一周,然后又在院内各条大道上“游街”,他们命我走几步就打两下锣,叫一声“我是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背后还跟着七长八短一队戴高帽子的“牛鬼蛇神”。
这类批斗方法在文革中被极为广泛地使用。例如夏衍回忆:“一九六六年夏天被关在文化部附近的大庙。‘革命小将’用鞭子逼着我唱那首‘我有罪、我有罪’的歌,”一望可知,这些完全是古代“明刑”之大普及。
但是,为什么从古代到文革都必须用这种方法加害于人呢?原来在原始文化看来,人的灵魂往往寄寓在他的姓名、影像等等之中,所以如果伤害了人的姓名和影像,也就可以将人真的杀死——比如《红搂梦》中的马道婆用戕害贾宝玉等人姓名和偶像的办法几乎置他们于死地;又比如文革中流行在人的姓名上打X 、倒写姓名等等,姓名以及寄寓其中的灵魂既然最易受到各种有意无意的侵害,所以从白巫术(人类学把目的在于致福避祸的种种法术统称为“白巫术”)来说,民间即流行用“寄名锁”一类随身法器将姓名深藏扃固起来的避难方法;而从反面的“黑巫术”
来说,则要千方百计将敌人的姓名及罪名暴诸天下,使之成为千夫所指、万口诅咒的对象,由此而杀死寄寓在敌人姓名中的灵魂,于是古时历代沿用的“明刑”
和后来文革时的“挂黑牌”,“戴高帽”、在大庭广众中敲锣高声自报姓名和罪名,以及诸如此类的各种降灾致害的巫术手段就都被发明和推广开来了“。
结 语
我们说,文革所以能够使亿万国民一起狂热地投身于那无比邪恶的巨涛之中,这当然决不仅仅是少数领导者个人意志和阴谋诡计的结果,相反,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只能来源于某种早已普遍根植于整个民族信仰心理和行为方式中的深层文化基因。荣格曾指出,很多时候,现代人往往不自觉地受到浸透了原始文化精神的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原型是我们心理结构中的一种元素,它也就成了我们心理机制中重要而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代表或体现了不明的原始心灵的某些本能资料,而这些本能资料正是意识产生的真正的但看不见的根源,……即使在今天(它)也是全部宗教生活的本质和显示的基础。
早在20年代,周作人也针对中国社会中大量积淀的“蛮性遗留”而指出:
海面的波浪是在走动,海底的水却千年如故。把这底下的情形调查一番,看中国民间信仰思想到底是怎样,我想这倒不是一件徒然的事。文化的程度以文明社会里的野蛮人之多少为比例,在中国是怎样一个比例呢?
而通过对文革文化基因的分析,也使我们意识到:更充分地研究和认识中国文化中的这些古老而又被长期忽视的基因,是保证我们避免重蹈文革之类“蛮性”的灾难,保证我们最终能够进入理性时代所必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