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962
- 帖子
- 5867
- 精华
- 11
- 性别
- 男
- 注册时间
- 2005-2-5
访问个人博客
|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4 15:11
| 只看该作者
王嘉艺:经济学教授也是“钓鱼执法”的受害人
核心提示: 陆德明不是完人,却没给社会造成伤害。但是,派出所一个行政处罚,导致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四年来受尽折磨:工资等停发,四处打短工。
一本新书《现代世界体系中的中国发展》,“中国改革30年研究丛书”系列之一,正摆在各大书店的柜台上。然而,让人想不到和伤悲的是,这本书的作者却是一位边打工边做学问边信访的学者。他,就是2004年先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殷行派出所定“嫖娼”,接着遭到校方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和留校查看的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前院长陆德明。
教授遇到警,有理说不清
学术成就不小,但是陆德明婚姻却很失败。35岁结婚,38岁有了小孩。陆德明说:“经常吵闹,有离婚念头,可孩子小。”
2002年的一个周末,陆德明到茶室喝茶,邂逅了女孩张一。张一给人的印象不错,陆德明也没隐瞒自己是复旦的教师。两人多次约见,聊读书、聊考试、聊工作,等等。陆德明也多次给她路费,或50或100。
2003年7月,张一引介,陆德明认识了韩志娟。三人一起吃饭,喝茶。陆德明也给过韩志娟钱,但那是她说要到北京看望父母,没有钱。陆德明说:“朋友交往,互相接济一下。”
韩志娟去北京后,陆德明与她失去了联系,张一又介绍陈雨芬。陆德明也给过陈雨芬钱,或一千多或几百,因为她当时与家里闹矛盾,不忍心看她流落街头。交往着,陆德明感觉渐显的年龄差、观念差,吵架分手。
2004年8月12日中午,殷行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来。一个范姓警察将陆德明带到一个办公室,说有人举报他嫖娼,请做个笔录,还说知道他是复旦的老师,不过不要紧,会将单位隐去,将姓名改掉,又说下午学校有会,他还可先回去开会,会后再来,不要有顾虑。
下午,陆德明回校开了会,开完会再去派出所。范警单独问话,循循善诱。中间,一位蔡姓警察闯入吓唬过两次,说已完全掌握情况,如不配合就捅到单位,想想后果,想想前途。两警一个白脸一个黑脸,一唱一和。
陆德明承认婚外移情,但否认嫖娼,因为自己没有嫖的动机,对方也不是“小姐”。陆德明申明,给张一的钱是出来聊天时的车费,给韩志娟钱是帮她去北京探亲,给陈雨芬的是生活费。可是,范警却说对方已经承认卖淫,陆德明就是嫖娼或变相嫖娼,并劝这没关系的,现在这种事多着呢,不会追究的,作个证而已。眼见时间流去,陆德明着急回家,最后配合他们承认嫖娼。陆德明说,当时违心承认主要基于两个考虑,一是正在负责申报国家级重点科研基地,无暇纠缠,必须赶快了结;二是头回与警察打交道,惊慌失措,又万分地信任他们,对错误定性的后果无防备。
说到具体时间上,陆德明清楚记得最后一次见陈雨芬是在半年前的寒假里,2004年1月。可是,范警坚持2月,并说这不重要。事后,陆德明才明白,法律上的有效处罚时限是6个月,如果派出所接受1月的事实就不好罚款了。第二天,为几个口供能对接,范、蔡两警修改了陆德明的供词,让再去签名,陆德明对他们仍然信任不疑。直到十八天后的9月1日,学校宣布陆德明停职,才知上当了。
“教授嫖娼”案,信访四年不睬
第一步,2005年10月,陆德明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区分局申诉,要求改正错误认定。杨浦分局信访处一人婉转承认错误判罚,却说“你已经没有权利了”(指60天的行政复议期已过)。不仅没改结论,反又在时间问题上到宾馆人为补做了材料。
第二步,2005年12月,陆德明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查。市局不调查、不问话,只看卷。期限过后,陆德明索要复查结果,接待信访的人很不耐烦:“我没有接你电话的义务。你要(复查意见书)吗?不要就撕掉!”
第三步,2006年2月,陆德明向上海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申请复核:1、对杨浦分局及殷行派出所制造的“伪证材料”进行司法技术鉴定;2、对事实真相依法举行听证。陆德明说,市信访办积压了一段时间,但其中一干部还是比较负责的,先是找当事人谈话核实并做笔录,接着到他当年开房的锦雪园宾馆实地调查,查无“伪证”上的记录,后来又准备委托进行司法技术鉴定。可是,向领导请示时,公安局出来阻拦了。
把《信访条例》的程序走完,依然感觉暗无天日。2006年11月陆德明又迈出了第四步,依据《行政监察法》向上海市监察委提出控告,但控告书被转到了市公安局,石沉大海。
2008年10月,陆德明直接写信给上海市委书记俞正聲,信却被办公厅转到市信访办,再转给市公安局,没了音讯。
四年多的信访,遭遇到的推诿、扯皮和讽刺挖苦让陆德明不堪回首,想起来竟不由自主哽咽:“对不起,控制不住情绪了,以前一直在校园内教书,没想到外面还有这么多难办的事。”
光罚陆德明,不罚“小姐”
陆德明说,当遭学校处分和公安罚款后,9月中旬派出所又打电话说让再去补个材料,但他气愤地回道:“我已经配合你们给我整惨了,我再也不配合了。再想找我配合,就来找我吧,反正我是不去了。”之后,未再去派出所,派出所也没再找他。
陆德明找来张一、韩志娟和陈雨芬。她们说当初遭到诱供和逼供,陈述有误,并各自拿出了书面材料,让陆德明去洗清。
这起“教授嫖娼”,不难搞清,只要有关的机关和部门认真负责,而不是推诿扯皮,很容易。在这起事件中,至少有三个疑问:
第一,嫖娼结论与事实不符。陆德明是作为异性朋友与对方接触的,如果可以的话就离婚后结婚,见没有工作,生活困难,就接济了她一些。自己的婚姻名存实亡,有女孩闯入,产生感情,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二,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当时尚在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即便嫖了,但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而六个月后发现了,也不能处罚。陆德明住锦雪园宾馆的时间与杨浦分局处罚决定书的日期整整差了六个多月。
第三,还离奇的是,陆德明被罚款了,小姐却未被罚款也未被拘留。如果对方女子是卖淫女,不可能只向陆德明一个人卖。
不想折腾,只想教书
陆德明不是完人,却没给社会造成伤害。但是,派出所一个行政处罚,导致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四年来受尽折磨:工资等停发,四处打短工。
损失惨重,但陆德明的要求很低,只求纠正错判,不以失实伪证疑罪定案和不超越法定时限滥权定案。陆德明还不想让任何人为他付出代价,愿放弃追究一切责任人的权利。“人过中年,只想错案纠正后,能发挥专长,重新做一个正常的教授,再为国家的人才培养和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做点贡献!”陆德明说。
中国至今没有诺尔奖科学家,中国人必须得加入外国国籍或到台湾才能获得诺贝尔奖,并不是本身缺少这样的人才,而是社会大环境,一会儿“钓鱼执法”,一会儿“扫黄打非”,一会儿“打黑”,一会儿“大接访”……硬是建立不起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那种和谐,造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