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学政治,日后做狗官。"

本帖最后由 魏邦良 于 2010-6-14 16:34 编辑



      胡适13岁时,由母亲做主,与村姑江冬秀订婚。一个是留学美国的才子,一个是蜗在乡下的村姑,两人的不般配是一目了然的。虽然,两人到底还是结为百年之好,并且做到了白头偕老。但胡适内心深处对这桩婚姻显然不甚满意。在给好友胡近仁的信里,他坦陈了对自己婚姻的看法:

     “吾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若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所以极力表示闺房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岂意反以此令堂上介意乎?吾之欲令冬秀早来,其原因已详说于家书中,想已见之。此亦补救之一法。不然,吾十余年独居,岂不能耐此几个月之岑寂耶?
此事已成往迹,足下阅此书后,气拉〔把〕烧之,亦望勿为外人道,切盼切盼。”

    不过,胡适在好友高梦旦面前,却说自己很满意这样的旧式婚姻,并且认为,自己的婚姻是一桩很讨便宜的事。
    1921年8月30日,胡适在和高梦旦交谈后于日记里记下这样一段话:
“他谈起我的婚事,他说许多旧人都恭维我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他说,他的敬重我,这也是一个条件。我问他,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他说这是一件大牺牲。我说,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他问我何以最讨便宜?我说,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的,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映,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胡适的这两次谈话听起来很矛盾,这反映了胡适本人对自己婚姻的矛盾态度。一方面,胡适很羡慕西方家庭的夫妇关系:既是生活的伴侣,也是精神的知音;另一方面,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中国旧式婚姻,他也不反感。胡适在中国公学上学时,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一篇《婚姻篇(续)》,文中称赞“父母主婚”:“一定要父母主婚,这是极正当合时势的办法”。即使后来到了美国,胡适的婚姻观也并没改变,在给母亲的一封家书里,他说:

     “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结婚之说,有时竟破坏已订之婚姻,致家庭之中龃龉不睦,有时其影响所及,害及数家,此儿所大不取。自由结婚,固有好处,亦有坏处,正如吾国婚制由父母媒妁而定,亦有好处,有坏处也。”
   
     胡适还认为,一个女子,即使文化程度不高,也可成为贤妻良母:
“女子能读书识字,固是好事。即不能,亦未必即是大缺陷。书中之学问,纸上之学问,不过人品百行之一,吾见有能读书作文而不能为良妻贤母者多矣。吾安敢妄为责备求全之念乎?”

    人们普遍认为,包办婚姻缺少爱情。胡适不这样看,他认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也能产生爱情:

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故偶闻人提及其人姓名,伊必面赤害羞;闻人道其行事,伊必倾耳窃听;闻其有不幸事,则伊必为之悲伤;闻其得意,则必为之称喜。男子对其未婚妻,亦然。及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像,根于名分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
胡适认为,对丈夫而言,妻子知识的多寡并不是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此吾所以不反对吾之婚事也。”

    正因为胡适对婚姻持一种保守之态度,所以,他不像鲁迅那样对旧式婚姻深恶痛绝。胡适婚后,曾写有一组新婚杂诗。不妨抄录两首:



记得那年,你家办了嫁妆,我家备了新房,只
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换了几朝帝王,看了多少兴亡,
锈了你嫁奁中的刀剪,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陈的爆竹,越陈偏越响!




十几年的相思刚才完结,
没满月的夫妻又匆匆分别。
昨夜灯前絮语,全不管天上月圆月缺。
今宵别后,便觉得这窗前明月,格外清圆,格
外亲切!
你该笑我,饱尝了作客情怀,别离滋味,还逃
不了这个时节!

胡适因公务缠身,蜜月没度完就匆匆离开家乡。新婚满月那天,胡适正在船上,还做了一阙“生查子”,寄给江冬秀:

前度月来时,你我初相遇。
相对说相思,私祝长相聚。
今夜月重来,照我荒洲度。
中夜睡醒时,独觅船家语。


       从这些词句里,我们可读出胡适和江冬秀的闺房之乐和蜜月之甜。对男人来说,从妻子那里享受到闺房之乐,就会对妻子多一份怜爱;拥有蜜月的夫妇,婚姻基础就非常坚实。(鲁迅为何对朱安那么冷漠无情,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两人之间从未享受过闺房之乐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江冬秀虽是一个传统女性,但她不死板不保守,婚前,胡适在美国写信劝她放脚、习字,并鼓励她大胆给自己写信,江都一一应允。(鲁迅在日本时也曾给朱安写信要她读书放脚,均被朱安婉拒,可见江朱两人在思想上实有很大差距)
在胡适的鼓励下,江冬秀坚持亲自给胡适写家书,尽管错字不少,措辞不当,但由于坚持不辍,她最终也写出了让胡适满意的家书。胡适对此也予以了表扬:
     
     “你这封信写得很好,我念了几段给钱端升、张子缨两位听,他们都说,‘胡太太真能干,又有见识。’你信上说,‘请你不要管我,我自己有主张。你大远的路,也管不来的。’他们听了都说,‘这是很漂亮的白话信。’”

       像中国所有传统的女人一样,江冬秀把丈夫当成命根子,对丈夫的照顾无微不至,但可贵的是,尽管文化水平远远不如丈夫,身份、地位也远不能和丈夫比,但,在声名显赫的丈夫面前,江冬秀从不自卑,相反,当丈夫犯了错,她照样批评,有时言辞还很犀利。
我认为,江冬秀做的对。事实上,胡适并非毫无缺点,他在上海期间也曾吃过花酒,也曾深陷赌博之中。妻子偶或的批评对他显然有益无害。
1926年3月,当江冬秀风闻胡适在上海“大玩大赌”时,她当即写信批评:
“你在上海同一班很阔的人在一块儿,天天赌钱,跟阔老爷、太太、小姐们天天在一块大玩大赌,来很大的牌,很大的牌九。有很多朋友送你几千块钱把你过年用。这件事可是当真的吗?别的事是真是假,只要你自己明白,不要把身体弄坏了。就是你一生的痛苦,害老婆孩子,到那个日子就不容易过了。”

         这封信还是起到了作用,因为后来胡适在回信中向江冬秀保证:“要严肃地做个人,认真地做番事业。”
         胡适曾说:“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于友朋。”确实,文化程度很低的江冬秀很难成为胡适“智识上之伴侣”,所以,胡适只能“得之于友朋”。胡适朋友很多,女友也不少。而男女之间,友谊深了就会演变为爱情。有段时间,胡适和北大毕业的徐芳关系很亲密,江冬秀在整理胡适信件时发现了徐芳给胡适写的信,她强压内心的怒火写信给胡适:“我算算有一个半月没有写信给你了。我有一件很不高兴的事。我这两个月来,拿不起笔来,不过你是知道我的脾气,放不下话的。我这次理信件,里面有几封信,上面写的人名是美的先生,此人是哪位妖怪?”胡适心中有数,只得在回信里“老实交代”:“谢谢你劝我的话。我可以对你说,那位徐小姐,我两年多,只写过一封规劝他的信。你可以放心,我自问不做十分对不住你的事。”

       江冬秀还知道胡适有位美国女友叫韦莲司。婚前,胡适就在家书里常提到这位红颜知己,但江冬秀人在中国,无法确定胡适和韦莲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于是,她只能以投石问路的方式来一记敲山震虎:
“我想,你近来一定有个人,同你商量办事的人,天上下来的人。我是高兴到万分,祝你两位长生不老,百百岁。”

       江冬秀的话非常巧妙,真真假假可进可退,把难题抛给了胡适。
      
       江冬秀看不惯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恋爱,因为,当时陆小曼是有夫之妇,她和徐志摩恋爱自然属于红杏出墙,而胡适偏偏充当了徐志摩和陆小曼之间的红娘,且那段时间,胡适和陆小曼也过从甚密。所以,当胡适想给徐志摩和陆小曼证婚时,江冬秀极力反对。一次,她还当着胡适朋友的面,斥责胡适和陆小曼关系不正常,并扬言有一天要揭开他的真面目。江冬秀的吵闹让胡适斯文扫地。当时胡适要赴英国公干,在火车上,忍不住给江冬秀写了封信表白内心的痛苦:

      “你自己也许不知道我临走那时的难过,为了我替志摩、小曼做媒的事,你已经吵了几回了。你为什么到了我临走的那天还要教训我?还要当了慰慈、孟禄的面给我不好过?你当了他们面前说,我要做这个媒,我到了结婚的台上,你拖都要把我拖下来。我听了这话,只装作没听见,我面不改色,把别的话岔开去。但我心里很不好过。我是知道你的脾气的;我是打定主意这回在家绝不同你吵。但我这回出门,要走几万里路,当天就要走了,你不能忍一忍吗?为什么一定要叫我临出国还要带着这样不好过的影像呢?”
这件事,显示了江冬秀刚烈的一面。

       在驭夫方面,江冬秀颇有技巧,她刚柔并济,有理有节,还能做到抓大放小,原则上的问题寸步不让,对一些生活小节,则揣着明白装糊涂。可以说,她洞悉了胡适的心理。

        虽然江冬秀的文化程度和胡适有天壤之别,但两人在一起,有优越感的是江冬秀,因为胡适的一切心思,她尽在掌握。
        江冬秀读书不多,又属女流之辈,但她头发长,见识却不短。我们知道,夫贵妻荣的观念如同毒药,国人鲜有不被其腐蚀的,而江冬秀却看透了官场的丑恶,坚决反对丈夫当官,这一点深契胡适之心。江冬秀对官场的厌恶和鄙夷,胡适曾在信里多次予以激赏。
1938年7月30日,胡适在信里对妻子江冬秀说:
  
     “我去年七月九日离平,十一日的飞机被人包去了,十二日才上飞机,飞上九江。我在飞机上忽然想起今天是七月十二日,在二十年前的七月十二日,我从外国回来后,在上海的新旅社里发下一愿,决定二十年不入政界,二十年不谈政治。那二十年中,‘不谈政治’一句话是早就抛弃的了。‘不入政界’一句话,总算不曾放弃。那一天我在飞机里想起这二十年的事,心里当然有不少的感慨。我心里想,‘今日以后的二十年,在这大战争怕不可避免的形势里,我还能再逃避二十年吗?’
果然,不出两个月,我就跑出去了。现在怕更躲不开了。我只能郑重向你再发一愿:至迟到战争完结时,我一定回到我的学术生活去。你记得这句话。”

     1938年11月24日,胡适再次在信里向妻子说了几句真心话:

      “现在我出来的做事,心里常常感觉惭愧,对不住你。你总劝我不要走上政治路上去,这是你的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二十年,从来不作这样想,所以我们能一同过苦日子。所以我给新六的信上说,我颇愧对老妻,这是真心的话。”

       1940年4月,国内传他要学政治,日后做狗官闻胡适要出任中央研究院院长,有人向江冬秀道喜。江冬秀立即写信给胡适,信中说:“你千万拿定主意,不要耳朵软,存棉花。千万你的宗旨要拿定,不要再把一只脚踏进烂泥里。再不要走错路,把你前半生的苦功放到冰雹里去了;把你的人格、思想毁在这个年头上。”

       江冬秀不仅反对胡适做官,就连儿子想从政,她也反对,她曾在信里说:“小三死没出息,他要学政治,日后做狗官。”

       就无意仕途这方面来看,江冬秀和胡适堪称心心相印,志同道合。从这个角度来看,她也能算胡适“智识上的伴侣”。
       江冬秀虽是村姑,但言谈举止间却颇有一种豪气,重友轻财,为人大气。
      
       胡适大哥是个败家子,三哥早逝,二哥境况也不佳。所以,胡适侄子的上学费用几乎都依赖胡适的薪水。对此,江冬秀毫无怨言。胡适和二哥的感情很深,他二哥也常在胡适家养病,江冬秀总是好酒好菜招待。一次,胡适的三嫂写信给江冬秀要皮袄子、皮背心,江冬秀手头紧,就把自己的一件皮袄子拆了改成一件皮背心,又另买一件皮袄子寄回老家。

        抗战时期,物价飞涨。当时胡适人在美国,无法定期给江冬秀汇去生活费。江冬秀和两个儿子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十分困顿、窘迫。尽管生活异常艰难,但只要手头一宽裕,江冬秀会非常慷慨地将钱分赠给困境中的亲友。一次,江冬秀接到胡适汇来的1600元,她立即分赠给同样急需用钱的亲友,其中给罗尔纲夫妇一百五十元,吴晗一百元,借给毛子水一百元,给佣人一百四十元,又给几位同乡几百元,另外还捐给某学堂两百元。胡适很欣赏妻子的慷慨,在回信中特别给予充分的肯定:
“我很赞成你捐二百元给周先生的学堂。我到欧洲之后,也还要设法寄点钱捐给他。你在患难中还能记得家中贫苦的人们,还能寄钱给他们,真是难得。我十分感激。你在这种地方,真不愧是你母亲的女儿,不愧是我母亲的媳妇。”

       胡适有书癖,江冬秀没有。不过,江冬秀知道,书是胡适的命根子,既然她把胡适当命根子,也就爱屋及乌地爱上了书。抗战时期,江冬秀即便逃难也不惮烦难地始终带着胡适的几十箱书。
       胡适的手稿在江冬秀眼中也是命根子一般。在一封家书里,江冬秀写道:“你的东西放在津,有一个箱子是老太爷同你的稿子,全放在一块,书目狠〔很〕长〔详〕细,有三百多张,你要那〔哪〕一部分或者用〔运〕此地来,还〔是〕存放那边,请明白写信来,我好办。”
胡适收到这封信后,就回信让江冬秀请人抄一份书目寄到美国。江冬秀不敢怠慢,忙找人抄了一份书目给胡适。为了使胡适的手稿不受损,江冬秀特意用一只樟木箱子装胡适的东西。
      当胡适看到江冬秀寄给他的书目后,又得陇望蜀要江冬秀为他挑出十五箱书寄到美国。也难怪,一个饕餮之徒,光看菜谱当然不过瘾,胡适忍不住点菜了。胡适在信中说:
“这些书,我在医院时,看了书目,挑来挑去,总不能决定。现在费了两个早晨的工夫,挑出这十五个书箱。
北平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七十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在战火纷飞中,胡适的藏书得以保全,江冬秀功不可没。






       韦莲司是胡适一生的知己,当胡适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后,她曾致信给江冬秀表示悼念和慰问,部分内容如下:
“亲爱的胡夫人:
多年来,你一直生活在一棵大树的余荫之下;在你年轻的时候,也曾筑巢在枝头。这棵大树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哺育了千千万万饥饿的心灵;而这些果实将被永久地保存下来。
而今,这棵大树倒下了,对你,正是哀痛的时刻,你必感到大空虚。在这个大空虚里即将堆起哀悼者的追思和怀念。……。
我最珍惜的,是对你的友谊的追怀,和对这棵大树的仰慕。”
       作为一个妻子,当然不愿意自己的丈夫还有另一个红颜知己,但江冬秀知道,自己粗通文墨只能做丈夫生活的伴侣,无法成为他精神上的密友,所以,丈夫有这样一位知己恐怕也是理所必然情有可原之事。于是,她大度地接纳了这位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她情敌的异国女子。她托儿子给韦莲司写了回信,向对方表示了诚挚的谢意。胡祖望在回信里写道:

     “母亲头几天非常哀恸。哭得很伤心。现在已渐渐平息下来,血压也差不多恢复了正常。
我计划3月16日,星期五回到华盛顿。母亲在此将待到下葬以后。此后,她可能来美国短住。
母亲把你送她的银器给了我,我们会永远珍惜这份礼物的。母亲要我代她向你深致谢忱。”

     胡适父亲死时,胡适三岁,胡适的母亲虚岁才23岁。一个23岁的小寡妇带着幼子,在一个大家庭里讨生活,全凭一个忍字。
受母亲的影响,胡适的一生也非常推崇忍,晚年更是到处宣扬,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胡适曾作诗《病中得冬秀书》:

“病中得她书,不满八行纸,全无要紧话,颇使我喜欢。
我不认得她,她不认得我,我总常念她,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岂不爱自由,此意无人晓: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有了“情愿不自由”的达观,才有“也就自由了”的释然。

韦莲司一生苦恋胡适,为此终生未嫁,但她不想让胡适为此产生负疚心理,就给胡适写了这样一封信:
“你觉得,要是我结婚,你就能从责任或负担中解脱出来,而不知道我从未要你感觉有任何责任或负担。想到这点,也让我伤心。我没有要和你结婚,也没怪你对结婚所有的一种恐惧。
……。
从你的反应看来,要是我结婚,能减轻你精神上的负担,同时也能给你一些你所缺的自由。甚至于只是想一想,你都能感觉到自由。你的幸福在我讨价还价的时候,会考虑进去的。可是,恐怕我是不会为了讨你的欢心而去跟别人结婚的!!……我无法跟每一个要和我结婚的人结婚!而讽刺的是,我也永远无法和我唯一想结婚的人结婚。”

      无法和意中人结婚,又不能忍痛割爱,那只好在忍受煎熬中享受柏拉图之恋了。

       对江冬秀来说,胡适异国的行踪飘忽不定,胡适和异国女友的交往她也难知深浅,于是,她只能以满不在乎的言辞掩饰内心的满腹狐疑了。
       三个人都能忍。

       江冬秀和胡适的婚姻之舟,能数次绕过暗礁,驶过惊涛骇浪,终于抵达功德圆满的彼岸。与以上三个当事人的忍不无关系。
学者周质平所云极是:“回顾胡适与韦莲司五十年的交谊,‘容忍迁就’的又何止是胡适一人,韦莲司和江冬秀所表现出来的体贴和谅解,也绝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得。”

     另外,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历经磨难终成正果,既说明了胡适不愧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代表”,也证明了寻常村姑江冬秀亦有其非同寻常的一面。
      
      唐德刚曾说,江冬秀是“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我以为,江冬秀的“福”并非来自旁人的赐予而是来自她自己的努力和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