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中国特色灰色钱道:哪有权力寻租 哪就有灰色收入
本帖最后由 梵谷 于 2010-8-26 21:55 编辑
2010年08月26日13:33 【来源:时代周报】 (责任编辑:刘超宁)
堵住灰色“钱道”当靠权力制约
中国人比想象中更有钱?最近,著名经济学者王小鲁和他的研究团队,通过实证推算出了这个想象之外的数据—2008年全国城乡居民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占GDP的30%,其中定义为灰色收入的部分为5.4万亿元。
在题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的研究报告中,王小鲁认为,将近三分之二的隐性收入进入了10%最富人群的腰包,而且,由于调查中的种种局限,“最高收入组”人均收入的推算仍然是偏低的。由此来看,中国人的确“不差钱”。不过,确切的说法应该是,中国有那么一些人比想象中更有钱。
由于“灰色收入”概念本身的模糊性,坊间热议中不乏争议。但是,这一概念指向的是一个不容争议的客观存在。用王小鲁的话说,即“主要是与腐败密切相关的,往往是来自凭借权力实现的聚敛财富、来自公共资金的流失、来自缺乏健全制度和管理的公共资源,或者来自对市场、对资源的垄断所产生的收益”。
那么,权力寻租是理解“灰色收入”现象的金钥匙。事实上,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没有约束的权力,总是有变现的冲动。权大如政府高官,次之如医院医生、大学教授,小如门房守卫,只要手中有那么一点左右资源或机会的权力,那都有可能“变现”。区别只是在于,权大的拿大钱,权小的拿小钱。
温家宝总理曾经倡导“穷人的经济学”,他引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奥多?舒尔茨的话说:“世界大多数是贫困人口,如果你懂得了穷人的经济学,那么你就会懂得经济学当中许多重要的原理。”套用这句话,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说:“中国有少数有钱人士,如果你读懂了权力寻租的经济学,你就明白灰色收入在中国盛行的各种原因。”
一枚硬币的另一面是“有钱人的经济学”。因为,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权的”还需要“有钱的”。存在有权人的“灰色收入”,必定存在有钱人的“灰色支出”。“灰色收入”往往以现金的方式流通,哪一天你发现有权的人床下大捆的现金,不必大惊小怪;“灰色支出”往往以假账的面目隐藏,如经常有人向你打招呼:“要发票吗?”
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显示,国家审计署抽查了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发现虚假发票5170张,列支资金1.42亿元。王小鲁认为,审计署已经查出的1.42亿元,不过是冰山的小小一角。公共资金正在以可观的规模,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
茅于轼先生说:“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权的人捞钱”。可是,如今已是权钱联手,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耍鬼吹灯。这是经济大舞台上频频上演的大戏。我们要提防吴敬琏教授所说的“坏的市场经济”。
有权和无权,有钱和没钱,本是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中的自然现象,阶层流动只要正常发生,这并不可怕,但可怕之处在于权钱联手形成一个封闭的内部循环体系。结果是有钱的人变得有势,有权的人变得有钱。在权钱的勾兑中,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权能耍鬼吹灯,那些有创造力的产品、有才化的青年往往被制度性地挤出。长此下去,必然导致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灵。
所以,必须堵住权钱之间的灰色暗道,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言:“不让有钱的人有势,不让有权的人捞钱”。那么,惟一的办法,便是如温家宝总理所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推进政治体制的变革。否则,国家精神与创造力必然走向封闭和萎缩,社会转型一旦陷入困境,改革开放数十年的成果就可能得而复失。
专家:灰色收入在加剧社会不和谐
日前,日本公布今年第二季的GDP为12883亿美元,同期中国GDP为13369亿美元,这是中国在GDP竞赛中首次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从目前态势来看,到今年底中国GDP超越日本已成定局。
与此同时,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再次推出《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报告,该报告指出中国的灰色收入已经高达5.4万亿元,约占国民总收入的15%。而且,这些灰色收入有将近2/3进入了10%最高收入人群的腰包。
GDP的持续高速增长与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形成鲜明对比,而灰色收入的长期存在及相关报告的确认,则成为讨论贫富差距问题的一个绕不开的关键。
时代周报:灰色收入的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王小鲁近期的报告更是以学术的态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调查。那么,灰色收入究竟会对我国的政治经济造成怎样的影响?产生灰色收入的温床是什么?如何从根源上减少乃至消除灰色收入?
PART 1 灰色收入凸显 社会流动不畅
贾康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
我们的经济总量虽然跃居世界第二,但是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喜的同时还有忧,我们要更注重忧的所在,比如我们的增长质量不高,人均GDP指标非常低,转变粗放型增长方式,有很大的挑战。
要转方式,必须要调结构,要调结构必须要促改革,而促改革就会触碰到很多既得利益,其中的困难非常明显。因此,媒体的许多担忧是有道理的,我们在看到喜的同时,又迫切需要看到忧,并分析忧从何来,如何消除。
王小鲁的报告显示,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况比国家统计局数据所展示的更严重,很多问题是正规的统计数据体现不了的。
其实,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变化可能也不小,但由于高收入人群巨大灰色收入的存在,贫富差距拉得更大。灰色收入占国民收入比如此之大,其中有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一些不规范的再分配可能会助长灰色收入的增加。GDP 的增长速度跟不上灰色收入的增长速度,这种情况与政治体制有关联。
有人说,贫富差距越来越难以改变,社会流动的渠道不通畅。但是从理论上来讲,农村的精英还是可以通过高考“鲤鱼跳龙门”,通过读大学来改变命运,实际上,这是在中国上千年的科举制度的延续,虽然它也有种种问题,大家对其有很多不满,但是很难找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办法。现在中国社会的上下流动虽然不能说被堵死,但是流动是不充分的,应该要使这种流动更充分起来,使贫富差距尽快缩小。
PART 2 市场越完善,灰色空间越小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安全研究所教授
灰色收入并没有严格的定义,一般是指收入中没有纳税的部分,国家没有将其纳入统计,比如企业的灰色收入,不同的人群都有一些灰色收入。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没有其他东西,所有的收入都是劳动收入。灰色收入实际上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一个副产品,财富总量和种类增加了,劳动性收入的比例肯定是要下降的,至于劳动性收入所占的比例则是由市场决定。
央企的问题不是出在分配上,因为它获得了高利润必然会带来较高的工资福利。但是央企为什么会获得高利润呢?因为它处于垄断地位,没有人和它竞争,而且有各种各样的政策倾斜。
现在中国整个社会是行政化的金字塔结构,不存在中产阶级,社会被压扁了,所以中产阶级是个伪命题。农村人有事实上的身份不平等,很多人的贫困是因为体制上的原因,要打破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就必须取消城乡壁垒,不要出台以户籍为基础的公共服务政策。
所谓最低工资制度并不能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它的直接结果就是使一部分工人下岗,使得原本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那部分工人找不到工作。最低工资并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说它只是虚假地解决问题,比如规定20块钱以下的菜不许卖,那20块钱以下的菜就吃不着了。
过去的社会是世袭的,农民的儿子是农民,工人的儿子是工人,老的退休了儿子顶上。现在的上升渠道比以前多了,只不过是大家感觉到很多事情都要持续努力奋斗,不像过去考个大学就马上进入上一个层次了。一般来讲,市场经济制度越完善,灰色收入的空间也就越小。
PART 3 遏制灰色收入可参照廉政公署
石扉客
《南都周刊》资深主笔
灰色收入是游离在合法与非法边缘的收入。不管在哪个行业,包括教育界、医疗界、新闻界等,灰色收入似乎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东西。但凡具有公共性的行业,灰色收入几乎就是这个行业和整个社会的所谓“润滑剂”,整个社会都要靠这种“润滑剂”来推动,实际上这是社会出了问题。
东方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熟人好办事,有熟人就有人情,没有熟人就只能贿赂了,这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灰色收入产生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贫富差距拉大,实际上它在贫富分化中起到的作用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贫富差距主要不是灰色收入造成的,而是马太效应的后果,即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它产生的最严重后果是像孙立平讲的社会溃败,跟公共事业相关的行业都被灰色收入笼罩的话,它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是很大的。
从人情社会到潜规则社会的溃败,出现道德滑坡、社会失范,所有人都失去信心。凡事都要讲潜规则,用灰色收入去勾兑一条管道,如果没有这条管道,反而会产生不安,就算碰到好人也不相信,比如碰到一个好医生,但如果他不收红包,你反而会睡不着觉。整个社会都在为这样一些事绞尽脑汁,人们不能反对它,不能与之绝缘。
灰色收入产生的根源在于权力不规范,如果权力规范得很清楚、很透明,构成一个值得信赖的体系,它就像一个支点,能够撬动社会的其他部分,使之保持平衡。假如卫生部是一个很透明、很负责、可以信赖的机构,那么医院就会好一些,继而医院外围的东西也会好一些。灰色收入的支点还是在于公权力,如果政府公权力本身可以站得住脚,它就会产生辐射作用,撬动这个社会的规则。
香港在上世纪70年代廉政公署成立之前,不仅警司、警督、港府成员贪污腐败,就连香港的货运司机都要收很高的小费,如果不给他们塞红包,他们的铲车、叉车就不开,但廉政公署成立之后,情况全然改变,政府建立了一个可信赖的体系。可见,要从根本上解决灰色收入的问题,还是要从政治体制上下工夫,因为政治权力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PART 4 根本之道在政治制度改革
仲大军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
对灰色收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定义,它是一个用来描述不正当收入的词语,是一个比较温和的、中性的词。我认为灰色收入的概念可以大一些,可以分成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
一种是地下经济,它是没法被统计到GDP里面,也无法征税的一种收入。比如家里装修,请一帮民工干活,干完活之后付钱给他们,这个时候不需要开单子,他们也不上税,这就是地下经济;另一种是送红包、送礼、行贿受贿,通过权力寻租获得的收入也叫做灰色收入,在教育界、医疗界、政府都存在这种情况。有人提出要对灰色收入征税,必须是前一种,可以把地下经济正规化、阳光化,把地下经济转到地面上来。
王小鲁的报告,是通过调查消费和储蓄情况来计算国民收入总额,其多于国家统计局数据的差额就是灰色收入,但他的报告也算不出来哪个部分所占比重更大,可能非法收入要大于地下经济收入。
灰色收入的影响主要有三:首先,在经济方面,可能会产生一些分化式的发展,灰色收入被用到投资上,导致一些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暴涨,使投资和消费比例失衡。我国是一个投资大国,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远远大于消费,灰色收入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结构发展不均衡。其次,在社会方面,灰色收入的存在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社会不公,使社会层级化加剧。再次,在社会心理和文化方面会受到影响,社会不满情绪蔓延,造成社会不和谐,引发各种社会矛盾。
灰色收入的产生是政治体制不完善的后果,比如利用权力寻租、徇私舞弊、监管不严都会导致这些问题,因此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政治制度改革。
哪有权力寻租 哪就有灰色收入
久居北京,经常会被一些奇怪的现象吸引。
比如每逢下班高峰,四环主路上居然站着好几个年轻人公开散发卡片。车辆本来就多,路中间站了几个活生生的人,堵车就成了必然。大家开着车,小心翼翼从这些年轻人身边经过,而他们则在这个时候迅速把卡片插在每辆车的玻璃缝隙里。有一次停好了车,我拿了一张卡片来看,结果倒抽了一口凉气,原来这些卡片不是兜售假文凭,而是说有大量的真发票、消费卡,欢迎洽谈。
说到消费卡,我是知道的。北京宣武门一带盘踞着众多做消费卡生意的人,他们守在大型商场结账柜台边上,一旦发现有人结账,立即走近商谈,言下之意是把现金给他,而他则用消费卡去和商场结账。这么做的好处是,购物的人可以因此得到差不多10%的折扣,而这些手持消费卡的人,则把卡里的数字,直接变成了现金。我问过商场管事的,这种通过消费卡来结账的资金,每天大概有多少,他说不完全统计,应该在百万以上。我还问过那些手持消费卡的人,他们的这些卡从何而来,这些人笑了笑,说当然是直接从官员手上低价买过来的,有人不方便直接给官员送现金,改送各种各样的卡,消费卡只是其中一种,还有什么医疗卡、保险卡、银行卡、各种会员卡。一般官员会以6折的价格卖给他们,在折返10%给顾客之后,他们能轻松赚到30%的差价。
还有一种假官现象,也值得拿出来说说。所谓假官,是指那些不是国家公务员,却以官员的名义穿针引线,左右逢源的人群。北京城里充斥着这样的假官,他们通常是某个要员的亲戚,亲戚的亲戚,亲戚的朋友,亲戚的手下,或者是善于整合各种资源的学者、医生、编辑、记者。每逢下面有人有求于高官,通常都由这些假官暗中牵线搭桥。这样的生意俗称拉皮条,其实看上去非常光鲜,在各种金碧辉煌的场所,这些人西装革履,油头粉面,明码标价,高朋满座,言谈高雅。见比他们地位低的人,两眼望天,器宇轩昂;见到比他们地位高的人,则立即弯下腰来,点头称是,绝对是一副熟练的官员派头,完全看不到“三俗”的影子。久而久之,这已然成为一个巨大的中介市场。
某种意义上,上述种种场景,正是今天中国的灰色收入兴旺发达的标志,是灰色收入能够有序运营的有效形态。2006年,学者王小鲁曾经面对全国四千家企业作了一项名为“企业去年用于政府和监管部门人员的非正式支付有多少”的调查,结果,只有19.8%的企业负责人回答“没有”;回答“有一点”、“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总共占到了80.2%,其中回答“比较多”和“非常多”的占了18.1%。王小鲁感叹,这说明权力机构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到了何种程度。由此,王小鲁认为,按行业分布来看,凡涉及资源、具有垄断性和由于行业特点而涉及较多行政监管的行业,情况都更严重。其中回答非正式支付“比较多”和“非常多”的比例,采掘业占到了35.2%,电力和煤气生产供应业占24.3%,房地产业23%,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24.2%,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最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说,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时,发现5170张是虚假发票,列支金额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9784.14万元,用于发放福利补贴,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
触目惊心吗?可以肯定地认为,审计署公布的数字,仅仅是冰山一角。公共资源正在以可观的规模、速度,无声无息地流向与权力有关的人群,而那些与权力无关的人,他们甚至连这样的游戏都看不到,也看不懂。
必须指出,灰色收入已经是一个上上下下司空见惯的现象,但王小鲁的报告,还是让人吃惊。但事实上,那些站在四环路上吆喝售卖假发票的年轻人,那些倒卖消费卡的生意人,还有那些假官,都是边角料,小打小闹。真正豪迈的灰色收入,在公共投资领域。所谓的收入分配扭曲,在这里才是真正的蔚为壮观。王小鲁列举了最近一个例子,京沪高速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西段,在审计中发现超进度计价和多计工程款8.15亿元,建设成本中列支其他费用和用虚假发票报销等问题17.94亿元。
借公共投资贪污公款并非仅仅发生在中央投资项目,在地方项目中更是频繁发生。王小鲁在某地调查中采访的一位当地居民,对当地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说法非常形象:“上届政府刚建完,这届政府就翻修,要不然就重建。建了拆,拆了建;不拆不建去哪弄钱呢?投资1000万元,他就敢把500万元揣起来。”
当然,在一个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国度,土地资源延伸出来的灰色收入,就更加让人“心旷神怡”了。长期以来,土地转让产生的巨大收益已经成为某些利益集团的主要目标。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推算,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已达到1.5万亿元。这相当于全国6.8万亿元财政预算的20%以上,但却不包括在预算之内。由此,这一笔巨大的资金,在一些地方,成了部分地方官员随意开支的“钱口袋”。而地方官员对土地出让金的豁免权,还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利益。审计署披露,2009年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不难想象,数百亿元应征未征的出让金,会给一部分官员带来多大的回报。
土地收益的分配问题不仅限于土地出让金。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政府掌握了批地、征地、卖地的权力,使得土地供应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都具有某种垄断性,因而围绕着与土地相关的权力,极易产生一系列寻租行为。根据一项估算,2009年全国城镇商品住房各项成本、税费合计为每平方米2500元,按销售面积和销售额计算的平均销售价格约4500元每平方米,房地产业出售商品住宅的利润高达1万多亿元。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更新的2009年商品住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数据,按同样方法计算,实际上应为1.7万亿元。这相当于2008年全国工业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而按就业人数计,房地产从业人员数量只相当于工业就业人数的1.3%;按资产总值计算,也不过相当于工业的6%。如果上述估算基本准确,房地产业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暴利行业。由此,在2010年福布斯世界富豪榜的中国前20名和胡润富豪榜的前10名中,房地产商都占了6名,是所有产业中富豪最集中的产业。
我们看到每天都有高官或者富商栽倒在灰色收入地带,那些触目惊心的死缓判决似乎吓不倒后来者。还是那句话,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哪里有权力寻租,哪里就有灰色收入。灰色收入泛滥,其有害性往往指向民怨沸腾,破坏社会稳定,但从经济学发生的角度看,最大的害处还在于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阻挠了产业分工,并最终影响了经济总量,使得国家的发展速度延缓,所以,即使仅仅从发展经济的角度,即使从国家的终极利益出发,也必须马上拧动改革的钥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