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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表于 2010-9-2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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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以前好像贴过
国内的学者为解决三农问题,做了很多工作,有很多方案,也快变成了老生常谈,至少观众们耳朵听出茧子了。在舆论的推动下,政府对此问题也高度重视,出台诸多政策,结果却差强人意,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触及到农民的根本问题,也就是土地所有制的问题。当然,这里的所有制,可不是主义问题,我们谈的是经济问题,当土地公有制成为一个让农民摆脱贫困的桎梏的话,当我们在土地所有制制定与实施过程中,对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视而不见的话,我们便是在为了主义而愚蠢地断送了我们农民兄弟的脱贫之路。
也许有些学者说了,农民最近几年不是在年年增收吗?这不是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好的趋势吗?但是我们在如此沾沾自喜纸面上的成就的时候,有没有搞清楚增收了多少?依靠什么增收的?很大程度上农民增收依靠的是国家政策的倾斜,例如03年,我们的粮食价格就高于国际市场价格30%到50%,而食用油的价格比国际价格高出100%,而04,05年粮食价格进一步迅猛飞涨(05年实际粮食基本价格增长达到20%以上),又让农民兄弟获益匪浅,但是如果农民收入增长的推动力仅仅是粮食价格大幅上仰,而不是提高农业产业的效率,建立高效的农业经济体系的话,这样的增长有多大的意义呢?又可以维持多久呢。其次,我们还要看看过去几年的增长幅度有多大呢?这个幅度也很好估计,我们暂且不看财政部门老爷们公布的眼花缭乱的数据,来看看一个农民的机会成本吧,我们知道在总体上,一个农民的机会成本应当接近于你目前工作所得的收入,对于内地省份的农民,放弃在土地上谋生路,最简洁的方式就是加入打工队伍,打工收入,就是农民的一个机会成本,这个成本也接近于他的在农村的收入,而过去数年当中我们的打工者的收入提升了多少呢?以最繁华,最具代表性的珠三角为例,据统计,过去10当中,打工者的月平均收入仅仅增加了43元人民币,而另外一些采煤工,为了一个月1500到2000元的收入,在矿难不断的险恶形势下,仍然前赴后继地下井“淘金”,务农的机会成本停滞不前说明什么问题?不正好反映了农民收入实际上停滞不前吗?不正好反映了农民作为我们这个国家最大的群体,作为中国低成本加工业蓬勃发展的最关键的推动者,却成了经济成就的局外人吗?再进一步,如果目前的“农业增长”依然要借助破坏环境的话---事实上的确如此---这样的体制就存在很大的隐患,这样的体制是要引起人们警戒的。
出路在哪里,让我们简单地回顾一下世界其它地方的土地所有制度的现状,也许有借鉴之处。美国公有的土地总共将近87000万英亩,它大约等于美国全部土地面积的38%,其余62%的土地则分布在数百万私人手中。曾经驾车穿行于美国的荒野和山林,自然生态保持之好,让人惊叹,同行的美国朋友告诉我,道路两边绝大多数的山林都是属于私人,都继承了上百年了,利益驱动下,也有一些开发,但都非常有限,车开出去20分钟,才有一处山洼,开辟出一小块地,树荫间,修建10栋左右的房子,这还是靠近马路,靠近城市的地方,远离马路的车流,则完全是原始的景象了。这种有序的开发其目的是非常单纯的,就是为后代获得最大的受益,土地毕竟是最好的增值手段,这和我们疯狂采矿,疯狂填湖造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平原地带,基本是大的牧场和农场,使用先进的农机,大规模经营,并非常注重土地的保养,农业人口极低的比例,也直接体现了农业产业的惊人效率。
反观近邻日本,虽然承认私人拥有土地,但整个德川幕府时期土地的自由买卖是非法的,《禁止田地永久买卖法令》直到明治五年(1872年)才被正式废除,土地的自由买卖推动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最终推动日本经济的发展,使其实现了强国富民的梦想。日本现行土地所有制有三种主要形式,即国家所有、公共所有、个人与法人所有。属于国家所有和地方自治团体所有的土地占国土总面积的35%,属于私有的土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5%,其中,个人所有的土地占57%,法人所有的土地占8%。
台湾地区也将土地分为公有和私有两种。台湾从自50年代开始,先后进行了三次次土地改革,第一次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而自70年代的第二次与第三次土地改革才真正实现了富民的梦想,第二次土地改革的内容基本包括:第一、鼓励兼并,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通过特别优惠贷款,使购地农户增加了47%的耕地面积。第二、推行和发展共同经营、委托经营和合作经营,促进“专业区”的发展,实现经营的规模化。第三、进一步加速办理农地重划。第四、加强农业机械化,实施贷款优惠。第五、及时修订相关法令,限制农用地转化为工业开发用地。通过后两次土改,解决了台湾土地政策方面的一些问题,推动了农业的发展,解放农村生产力,对台湾的农业,工业乃至整个社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回到中国,我们的耕者有其田的初衷无疑是好的,但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平均主义最多实现温饱而已,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一下,假设一个村子有十亩地,十个劳力,给10个劳力每人分1亩地,一人经营一亩地划算,还是让一个人经营10亩地,让其它9个人到城市里来打工创造更多价值划算,答案显而易见,如果世界上绝大多数地区都利用土地私有化实现农业产业化的话,我们中国就没有理由用种种理由推脱。经济角度出发,推进农业用地的兼并,究竟会有什么益处,我们来分析一下:
第一、 只有土地私有化才可能促进土地的兼并,并进一步让土地的租赁,委托经营有法律的保障,并最终实现了规模化的经营。只有实现规模化经营,农业才会和开酒店,建工厂一样,真正成为一个可以投资的产业;才有可能用规模化的经营方式提高产业的毛利,试想一下,如果阁下种了1亩花生,将如何经营呢?首先为种子的事情跑断腿,还不能确认是否是好品种,而后天天困在一亩地头上,浇水,杀虫,秋收后阁下要推着小推车去赶集了,但是如果阁下种了100亩花生,经营起来则样省事得多,那么不但开始的时候种子品种好(一定会有专业的种子公司向你推荐最好的品种),种植成本低(化肥农机统一购买,自然价格低廉),销售渠道方便(会有专业的运输公司来田头把它销往专业的加工企业),价格稳定且高(谈判力度大,甚至还可以上期货市场),实现机械化方便,而人力资源上,还可以大幅度减少,雇佣几个临时或者长期农工就可以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大规模产业化的农业,要比个体户单打独斗有效率,收益高得多。
第二、 只有实现土地的私有化,农民才可能真正向土地投资,向土地投资多少钱?其实不是个小数目,如果种植经济水果作物,则要有几十年的投资打算,如果种植粮食,则要花钱解决一系列的大规模经验所需的必要启动资金,包括农机,灌溉设施的投资,销售渠道的建立等等,这些实在的或者虚拟的资产都是要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如果土地只是租过来的,农民都不知道明天还会不会被政府收回,你敢投资吗?你敢把所有的身家性命向投资工厂一样,投资在农业上吗?不可能,2000年,著名学者杨学成对山东、江苏、江西、河南四省344个县(市、区)742个村的调查表明,实行土地家庭承包制以来,89.6%的村对土地进行过次数不一、程度不同的调整,平均调整次数为3.9次。其中,大调整的次数平均为1.9次,调整最多的为一年一调。2001年8月,中国人民大学与美国西雅图农村发展研究所的调查显示,94.1%的农民知道中央政府关于“承包期30年不变”的土地政策,但只有12.2%的农民相信这项政策会彻底落实,相反,有45.8%的农民认为30年内“还会重新调整”。如果农民都不确信自己的土地是否还属于自己,那么还敢经营得好吗?还敢大规模投资吗?投了钱,有了收益,来年被乡长村官收回去怎么办?不是血本无归吗?
第三、 土地私有化是保护土地的所有现行办法中,最为可取的一个方法,土地是非常脆弱的自然资源,这些脆弱性表现在土壤被破坏后很难恢复,地下水资源极有限等等,一个农民对于租来的土地肯定不会认真搭理的,能怎么在短期内实现最大收益,就如何开发,土地沙化怎么办?心疼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如何心疼。看看美国的农民,我们知道大约在美国,有30%的种植土地是从来不翻耕的,因为翻耕会破坏土壤,并使土地的水份蒸发流失大幅升高,而大多数农田都采取休耕的方式,让天地在耕作一段时期自由生长杂草,进行自我肥力回复。美国农民为何这样珍惜自己土地,是他们觉悟高?显然不是,还是因为土地是自己的东西,土壤是自己的东西,自己的东西才是宝贝,破坏了,怎么向儿子孙子交代。而中国的农民在干什么呢?过渡放牧已是小儿科了,我知道现在很多人在内蒙推掉几千年的宝贵的植被保护,抽取地下水,搞大面积的小麦种植业,随着地下水的枯竭,土地的沙化,上亿年的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景象将不复存在,那时候失意的诗人们会习惯在北京的城墙上呐喊,沙尘暴,来更猛烈些吧。
第四、 中国的现行政策,就是把农民工拒之城外,而后每人一亩薄田,让他们饿不死,却困死在土地上。反观那个来到世间,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著血和肮脏的资本主义(按:马克思语),却仁慈得多了,备受马列主义责难的所谓的“羊吃人”的英国的圈地运动为纺织业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而圈地后实现产业化的养殖业又为纺织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材料,如果这个新生的经营方式在开始降临的时候还有一点浮躁得话(我说只有一点浮躁而不是马克思教科书中的暴力冲突是因为在这个期间进行的光荣革命,是以和平方式埋葬专制权的,那些个被马克思主义者诟病的圈地新贵们并没有被愤怒的破产农民“土改”了,而后踩上千万只脚),后来的私有化进程则平和得多了,台湾地区70年代的私有化进程是以法律保护,优惠贷款的经济杠杆支持下完成的,土地的兼并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让台湾在70年代通过制造业,获得了工业腾飞的契机。而当今中国的竞争力在什么地方?东部的经济起飞告诉我们,我们的最大的竞争力来自我们低廉的劳动力,而不是曾经吹嘘的地大物博,物产丰富。如果这些劳动力充分释放出能量来,对我们的经济大有裨益的,但是很可惜,04年,05年粮食价格大幅上涨后,农民工居然发现在家里种一亩三分地,好过在城市的工厂里打工,于是打道回府了,于是民工荒问题也随之而来了,当然,我们应当看到,珠三角薪资过低,也是因素之一,但如果仔细分析,当你发现今天农民工宁愿回家守住几亩薄田,而拒绝进入工厂最大的原因是恶劣的居住饮食条件得话(按:越南的农民工宁愿拿200元人民币的月薪,也不愿意种地,说明小规模农户创造的社会价值是非常低的,远不如拿几百块人民币划算),让农民回到一亩三分地耕作,便是一种可耻的倒退!我们为什么不能让农民留在城市,我们为什么让农民成为城市人?方法在哪里?
第五、 土地私有化,是实现产业化经营的基本资金力量,也是农民进入城市的基本资金杠杆。今天我们如何给农民贷款?没有抵押,只有信用贷款,所以农民想借钱进行农业投资,要么没有门路,要么取得的信用贷款少得可怜,而拥有土地后,土地抵押贷款的服务也随之而来,农民有了启动资金,什么事情不能做?而另外一些已经在城市立稳脚跟的农民工们,在出售土地后,这些钱将为他在城市购买一小间栖身之所,促使他们转变为真正的城市人,也是顺理成章!
第六、 土地私有化,不是指让私人获得土地表面的开发权,而是整个土地上的合理空间以及地表下的一切财产回归私人所有,只有这样,才可以完整地保护我们的土地,让我们的后代有栖身之所,有一点资源可以开采。有次一个美国朋友问我,你知道我们这里什么人最富有吗?我想都没有想,说大概是企业主吧,他笑了,说不是,farmer才是最富有的人,他接着说,这些farmer都过着非常简单的生活,但他们每个人都是真正的富翁,如果现在卖掉他们的土地都可以获得几千万美金的现金,但是似乎他们都很谨慎得持有这个硬通货,因为经验告诉他们,这些土地将来会更值钱。在这个地方稍微发挥一下感慨,算是题外话,中国的土地下的宝藏则没有这么幸运了,煤矿的无序开采,就是这样的典型,一个私人矿主只要打通政府官员,或者说一个公有企业以全民的名义,地下的无尽的矿产都属于某些人了,当然要快点开采,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谁知道明天上级官僚是谁呢。当20年前我们在教课书上沾沾自喜的露天煤矿消失怠净的时候,煤矿坑道便越挖越深了,坑道挖得还越来越有挑战性了,广东的梅州人便创造性的把采煤通道挖到一个水库的下面,当然透水事故还不止一家。于是,那些个在美国中西部的,门口停了两三辆烂车的,还有几堆草秸衬托的,坐在一个旧房子里的,满足于壁炉前喝浓咖啡的身家千万美金的农民们,和我们山西的刚发了几笔就购买悍马(按:悍马在美国,也是财富的象征)的私人矿主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第七、 土地私有化精兵简政的必要手段,我们知道,乡镇一级的政府一直为人所诟病,而中央也多次下决心振动吏治,但为何连乡镇都搞不好呢,为何人民还有这么多意见呢,无非是政府管得太多了,还不得不管得多。如果土地都分了,乡镇还管什么,留几个人记着收税便是了。土地怎么经营,还是交给农业产业家吧,就像我们把消费品工业品的经营,交给了产业界的专家一样。
当然,推行土地私有化,还要打消人们对私有化的恐惧,长期在农村工作的李昌平先生,在《我向百姓说实话》一书中曾大声呼吁:“慎言土地私有化!”,他写道“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会很快成为无地游民。……现在,只要允许出现30亩的地主,也就是一户兼并三户的土地,将有六亿多农民成为无地游民。”(《我向百姓说实话》,远方出版社2004年版)。
私有化后必然实现土地的兼并,兼并过程中,会出现六亿没有土地的无地游民吗?我认为李的这种说辞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我们来看看49年之前的雇农的状况,根据张明远的回忆文章《冀东解放区和东北解放战争》中所提到的当时“从阶级成分看,中农(包括中下农)比重较大,约占55%,贫雇农约占37%,地富占8%。地主经济有以下特点:中小地主多,大地主少;雇工经营者多,出租和放债者少;短期租佃者多,长期固定租佃者少;租额经营变动者多,固定不变者少。……。黄道炫在《历史研究 2005 年第 1 期》中谈到,江西、福建是1930 年代中国南方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 从当时各种调查材料提供的数据综合看, 这一地区地主、富农占地约30 % 贫雇农占地约20 %,而富余的南方,贫雇农数量比例更少。
数据显示得很清楚了,在过去的几百年的土地兼并过程中,土地地买卖和兼并只让大约20%到30%的农民真正成为无地的雇农,李昌平先生却担心这个有伟大政党领导的国家在实现私有化的过程中,灾难性地,迅速地,让大部分农民成为无地游民?这种断言让人不可思议,李先生似乎暗示一个腐败的党是农民脱贫致富的桎梏,当然,事实显然不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李先生还忘记了,今天我们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还远远不止这30%的游民,南方的东部的工厂还对来自农村的劳动力翘首以盼,需要更多的劳力推动这个巨大的加工基地的向前冲刺。
而另外一些人还顽固地坚持,土地私有制实施后,即使10%农村人口破产,也将导致社会的动荡,那么事实又是如何呢?如果从中国目前的条件出发,如果措施得当,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不会出现什么新的极端贫困群体,也不会出现社会动荡。我这样肯定地保证,是因为我知道至少有一下几个事实支持我的判断。
第一、什么叫破产?对于目前农民来讲,在沿海打工,可以赚取每月500元左右地薪水,在内地种地,也可以获得大致类似的收入,那么我的问题是,当一个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工作的时候,当他的土地被免费,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出租给别人耕作的时候,这样的经济状态,和大家所假设地,一个农民破产,或者说失去土地,不得不到城市打工,这两者之间的经济状况有没有重大差异?如果没有差异的话,如果目前中国的农民工看起来没有不稳定的话,你凭什么理由可以确认私有化后会发生所谓的动乱?
第二、一个在农村里生活,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社会保险担保的老人,依靠子女种几亩薄田赡养,和一个刚刚随子女进入城市,完全依靠子女打工赡养的老人的生活状况有没有任何大的差别,如果没有大的差别,你凭什么说,选择后者意味着动乱,盲流和赤贫?
第三、破产是什么,是投资失败,而不是出让土地,可以肯定的是,土地私有化后,可以增进土地的买卖与投资,但是,如果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下,出让土地的人,一定会拿到一笔丰厚的资金,这是他们进入城市的契机,这怎么会叫破产?有能力在城市购买的一块起身之地的农民才会真正成为城市人。解放劳动力,实现人口的城市,才是解决贫困,实现富余的最终出路。
当然,还要人会这样反诘,土地私有化后会不会造成土地价格地飞涨,并对经济建设造成损害?私有化后会不会造成共用设施建设的成本虚高?答案也是否定的。我们再作个分析。
第一、土地私有化会促使土地价格飞涨吗?其实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本来似乎就很弱智,现实是,中国目前的土地本来就已经飞涨了,不但飞涨了,而且比国外飞涨得还厉害,美国土地的价格其实并不高,除了加州和纽约,其它经济发达的州的一个普通house的价格大约是20到30万美金,大约200万人民币,在中国,这样的house我们叫别墅,请问经济稍微发达的东部地区,有几个地方有这么便宜的别墅?深圳郊区观兰镇上的town-house(按:一栋房子一般有两户,不是house类型的一栋一户,价格应该更低一些)的价格是一千万起价。而深圳中心区片区香蜜湖地块于去年4月6日拍卖,起拍价为7.65亿元,落锤价为9.5亿元,apartment楼面地价每平方米7442元,为深圳近年地价之最。因为楼面价中地价占了7千多元,建成楼房后,每平方米楼面成本将在1万元以上,你说土地价格高不高?
第二、和中国大陆各级政府,特别是南方和东部大城市市政府拼命哄抬土地价格恰恰相反,倒是海外和台湾地区的绝大多数政府在小心翼翼得控制土地的价格,以日本为例,法律规定在城市拥有2000平方米以上土地,市区外拥有5000平方米以上土地的所有者在转移出让土地时必须事前申报,购买价格以公示地价为标准确定,而不是随意定价。在土地投机活动集中、地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县地方政府可以设立“限制区域”。凡是“限制区域”内土地进行交易及其阶格,必须经县地方政府“许可”。如果私下成交,土地交易合同视为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土地交易申报劝告制。如果交易价格过高影响土地利用,县地方政府可以提出劝告,并向地方政府重新申报。如果交易双方不听从劝告,可将其劝告内容公之于众,当然,由于国土面积狭小,城市发展瓶颈诸多,导致在过去的30年里,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上涨了56倍,但是对比国民收入,这56倍比上海地区1万多每平米的价格还要仁慈的多,我曾经在京都的住宅区游荡过,可以看到,除了绝对的市中心有apartment,大多数市民还是选择house的居住方式,一家独享一个二层小居,比上海刚刚毕业几年的,手里钻了几万块钱,看着飞涨的房价叹叹气的硕士研究生们,要幸运得多。是大陆的官员政府更腐败吗?非也,只是土地在大陆,事实上是属于政府的,政府当然希望土地卖得价格高一下,这似乎又无可非议呢。
第三、私有化后会不会造成共用设施建设的成本虚高?答案更是否定的。政府开发土地,建设共用设施,比如道路时,对土地所有者的赔偿是根据实际土地现价的,是有法可依的,并非我们所想像的漫天要价,日本美国这样地法治成熟国度的例子不再多说,即使是印度这个和我们差不多贫穷的国度,也可以顺利地建设公共设施,在过去的3年中,印度大规模地建设高速公路网络,非常成功,印度公路的建设用地,基本是向农民购买的,购买的价格是基于当地标准价格,而后相互谈判,达成的合理交易价格,虽然也有农民抗议交易不公,但对比我们动不动上访自焚,高下立判!有意思的是,为了躲开新都教的圣树(按:Hindu的圣树也实在太多了点),承包商雇佣穆斯林,趁天黑偷偷把树给砍掉了事。不过总体上,土地的交易并没有危害印度雄心勃勃在整个国土上建设大井字形高速公路网的梦想的实现。
在大多数有良心的学者的眼中,在最终极的意义上,私有制度主导地位的混合土地所有制度,还是要比单一地土地公有制好得多,而且现实是,我们看到地绝大多数的,对私有制的置疑不是集中在私有制的有效性上,而是恐惧在实现私有化的过程中,出现大规模的腐败,鲸吞,促使涌现数量庞大的赤贫阶层,并了导致社会的不稳定,这里,我不打算对如何实现私有制度做过多的分析,第一,我认为社会公平,就是唯一的最合理的途径,还要多说吗?不需要了。而另一方面,我也看到,如果有一件事情,你的邻居们历史上都做了,效果还不错,你的台湾兄弟也做了,也实现富裕了,你却说能力不够,怕做不好而不去做,那不是借口吗?而事实是我们还有一个这么强有力的执政党,在党的领导下,不但可以做,还要高枕无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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