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宇:在“四清”工作队的办案经历

上世纪60年代初,在与天斗与地斗其“祸”无穷的“大跃进”之后,党内有识之士痛定思痛,改弦更张,从各项激进政策全面后退,人民得以休养生息,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但是,这一举措在受到党内大多数人拥护的同时,也引起了疑虑。对党的道统变质的担忧,对最高权力旁落的担忧,导致了反弹,使得刚刚松动的阶级斗争这根弦再度绷紧。
  “四清”运动开始了。同以往不同,这次运动的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从一开始就含混不清。比如要解决的究竟是“四清”“四不清”,还是走“社”走“资”?前者是组织问题,后者是路线问题。连带的问题是,即使是同一个对象,他的罪名究竟是变质贪腐分子,还是“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前者是个人问题,后者是党内派别问题。
  还有一个是历史学家的问题:“四清”运动是整顿党的基层,还是从基层整起?
  当时,作为普通工作队员的王广宇先生不知道这个背景。他所能感受到的,是“邓庆福案”中的来回拉扯;他所不知道的是上层权力的“太极拳”:一方的招术被另一方一一化解。最终,图穷匕见,“文化大革命”爆发了。然后,同样的派工作组,同样的整基层,结果却是引火烧身。君不见,“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不就是“四清”运动的受害者吗?
  ——编者



  1964年秋,北京市第二批中央机关农村“四清”工作队下乡之前,普遍学习了有关“四清”的文件,听了一些介绍“四清”的报告,如桃园经验,天津小站经验,介绍学习了“双十条”。当时,党中央对农村阶级斗争形势的估计是:农村基层政权有三分之一不在我们手里。有人则说,恐怕不止三分之一,可能有三分之二的政权不在共产党的手里。我们通县翟里“四清”工作队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村的。
  通县宋庄公社翟里大队的“四清”工作队是以原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社的人员为主,加上马列主义研究院的少数工作人员组成,马列主义研究院国际共运组除个别同志之外都参加了翟里的“四清”。翟里大队共有六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分配一个工作组,进村的时间是1964年国庆节后。带队的是《红旗》杂志副总编辑邓力群,到翟里后对群众宣布他叫“老董”,他化名是为了工作方便,因为翟里姓邓的是大姓。工作队成立了队委会,由各队工作组长兼队委。工作队长是陈茂仪(兼),支部书记海波,副书记郭冲,一队工作组长是关锋,二队组长苏星,三队组长陈茂仪,四队组长郭冲,五队组长戚本禹,六队组长海波(关锋、戚本禹是“文革”中的活跃人物,先是担任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受到重用,后又被关进监狱——编者注)。工作队进村后,基本上还是按照中央的“双十条”开展工作的,也是搞扎根串连。各组开始了摸底,了解生产队的阶级状况,分析各户的阶级成份,确定发动群众所依靠的对象。
  我们第一生产队的工作组在关锋的领导下,都紧绷“阶级斗争在农村十分激烈”这根弦,注意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清查生产队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和阶级异己分子。进村大约一个月左右,我们第一生产队经过排查确定了两个斗争对象,一个是翟里大队副大队长邓庆福,他家住第一生产队;另一个是“漏划富农”。第一生产队率先在全大队揭开了“翟里的阶级斗争的盖子”,召开了全大队社员大会,批斗“漏划反动富农”邓庆福。组长关锋带头揭开翟里阶级斗争盖子,得到了邓力群的支持。邓力群从运动一开始就在第一生产队蹲点,参加一队工作组会议和社员大会。关锋的做法大多都得到邓力群的赞赏,认为关锋雷厉风行,适时地把翟里“四清”运动推向了高潮。
  紧接着,在清查第一生产队账目时,发现了仓库粮食与实际不符,于是又把小队干部分别隔离审查,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都交代了合伙贪污仓库的粮食问题,但交代的数目、情节很不一致,矛盾不少。工作队对小队干部合伙贪污粮食问题心中也无数,当然在审查小队干部时也是“逼供信”的办法。这样原来的小队干部全部打成了“四不清”干部。
  在发动群众、依靠贫下中农、确定斗争对象等问题上,在第一队工作组内部是存在不同看法的。在“对敌斗争”告一段落,工作组总结前一段工作时,有一两位工作队员,对前段工作提出了意见,认为批斗邓庆福大会开得太仓促,有些证据材料还没有落实;在依靠贫下中农问题上,把两个有犯罪前科的贫下中农吸收为积极分子不大合适等等。关锋对这种意见是不能容忍的,他并不认为揭盖子仓促,他说:证据铁案如山,如在抄邓庆福家时,搜出了被用烟头(或香火)烧了双眼的毛主席像;邓庆福还破坏烈士墓,在群众中散布咒骂共产党的言论,这些都证明我们的做法是正确的。
  关锋发动在工作组内部批评那种“右倾”思想。这时,我的心境很复杂,生怕一不小心就跌进了“右倾”的泥坑。但我这个人又左不起来,只能跟着领导走。在小组会上,我主要是检查自己对群众运动迅猛发展有些跟不上,有些问题拿不准,需要努力提高对阶级斗争复杂性的认识,但我没有正面去批评那两位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关锋对我的表现大为不满,会后专门找我谈话,批评我对错误意见“旗帜不鲜明”,“和稀泥”,要害是“政治上不坚定”。他还含沙射影地说,我有这种思想,与我和岳父没有划清界限有关。
  我的岳父是北京汽车制造厂的工人,被陈伯达打成“钻进工人队伍”的“漏划富农”。关锋还透露在斗争邓庆福和起用两个有犯罪前科的积极分子时,都得到邓力群的支持,否则,他也下不了决心。关锋谈话给了我很大的政治压力,我表示接受批评,努力在实践中改正。从此,在工作中,更加小心谨慎,觉得自己确实在阶级斗争中不够坚定,要紧跟领导,坚信“四清”中关锋做法是正确的,是有来头的。
  邓庆福被戴上“反动富农”帽子后,被逮捕送通县公安局。工作队要求按反革命案件处理。通县“四清”工作总团是北京市委组成的。“四清”工作总团接到翟里工作队要求法办邓庆福的报告后,提审了邓庆福,邓庆福否认一切罪行,特别是“反动言论”,都是群众揭发的,没有物证。“四清”工作总团和通县公安局要求翟里工作队重新复查邓庆福案件。与此同时,翟里工作队也加紧补充邓庆福有罪的证据,我们一组工作队员几乎大部分人都投入搜集证据的工作。关锋和邓力群研究重新起草《关于反动富农邓庆福罪行报告》,关锋在很短的时间内写出了十来万字的报告,邓力群写了报告结论部分。报告写成后,铅印十几份,分别报送北京市委、通县“四清”工作总团和通县公安局,以及相关单位。报告发出后,通县公安局仍没有起诉邓庆福的消息,关锋为此事很焦急。关锋派我去通县“四清”工作总团送补充邓庆福罪证的材料,并嘱我顺便了解一下总团政法组、县公安局对邓庆福案件处理的态度。
  在我同县公安局有关人员谈邓庆福案件时,感觉总团政法组和县公安局对处理邓庆福案件态度很消极,认为证据仍然不足,甚至说,邓庆福羁押时间已过,现在的证据材料不能定案,准备把邓庆福放回生产队。我回来向关锋汇报后,他非常紧张。他说,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回来,哪怕判他几个月刑再放,仍然证明他是有罪的。关锋说,邓庆福烧毁毛主席像的眼睛是他对共产党毛主席的刻骨仇恨,证据是确凿的(邓庆福否认毛主席像是他烧的,说可能是他父亲或孩子烧的,邓庆福的父亲在他被捕后就去世了),这样的罪行还放他出来,不是宽大无边了吗?关锋还说,希望“四清”工作总团派人来复查邓庆福的案件。
  不久,通县“四清”工作总团派总团政法组的段德旺来翟里复查邓庆福案件。段德旺原来是门头沟公安分局的干部,在通县“四清”工作总团政法组工作。段德旺到翟里后,要求翟里工作队配合他复查邓庆福案件。于是,关锋派我和滕文生参加复查组,主要是配合总团复查组,帮助他找证人或调查对象,作记录。关锋明确表示,复查组以段德旺为主,我和滕文生协助段工作。关锋还嘱咐我们,一定要配合好段德旺的复查,原证据不实或不清楚的要坚决剔出,并向段德旺做好原来证据的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段德旺在复查中持公正态度。
  复查组在翟里大约复查了一个月左右。主要是核实证据,找当事人核对他的证言真伪,进行斟别,不实的证言可以推翻;发现新的证人,补充一些新证据。在复查工作中,我们非常尊重段德旺,按他的要求来复查,因此,段德旺对工作组在复查工作中的配合表示满意。最后,我们共同研究,以段德旺的名义向总团写了复查报告。复查报告肯定了原工作组对邓庆福罪行的结论,确认了邓庆福是“漏划富农”,加上他有反动言行,认为把他定为“反动富农”是正确的。
  段德旺回“四清”工作总团后,通县公安局没有释放邓庆福,也没有听说同意段德旺的复查报告。顺便说一下,在翟里“四清”工作队中,在队委会中,对邓庆福案件,对“四清”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也是存在着不同意见的,特别是对关锋的“左”,明里暗里都有些议论。但关锋的这一套做法得到了邓力群的支持。
  “四清”最后阶段,在工作组主持下选出了翟里大队的领导班子,邓百田被选为大队队长,邓倾田被选为大队总支书记。
  1965年6月,结束了翟里的“四清”,工作组大部分撤出,回原单位。但留下了一个“巩固组”,全大队共留下七八名工作队员,每个生产队都留下一个“巩固组”的成员,大队巩固组长是《红旗》杂志社的苏思本。
  本来,“四清”结束后,我该回马列主义研究院工作了。可是,刚回研究院没几天,关锋又交给我一个新任务。起因是翟里“四清”结束,工作队撤出后,北京市委又派了一个复查组进驻翟里。这个复查组是由北京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并由他们的主要领导人指挥。复查组由精干的政法干部组成,组长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姚克明,组员有市公安局的刘长春和北京高级法院书记员季学全,北京的段德旺、潘双后来也参加了复查组。
  经邓力群、关锋同北京市政法委协商,原翟里工作队派一名工作队员参加北京市复查组工作,关锋把这个差事交给了我,并派翟里“四清”留守组的滕文生和我一起参加复查。复查前,邓力群对参加复查组有两点指示:一、同意姚克明的建议,复查前找几个证据确凿的问题审讯一下邓庆福,了解被告的态度;二、王克参加复查组在姚克明领导下工作,尽量介绍情况,好好合作。
  很显然,北京市委派了复查组到翟里大队复查,意味着他们认为翟里的“四清”工作有问题。虽然名义上是复查邓庆福案件,实际上是检查翟里“四清”中的问题。我以一个原工作队队员的身份参加复查组,这种角色的尴尬处境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在“四清”中我管过一段邓庆福案件,派我参加复查组也顺理成章,我只好硬着头皮,参加了复查组。
  复查组组长提出复查方法,基本上是按关锋写的邓庆福罪行报告,一条一条去查。即把邓庆福罪证材料分成若干部分,分给每个人一部分,分别调查,各自为战,各查各的,这样每个人复查情况和结果,就很难相互了解。分给我的大部分是不能定性的历史性问题,让我再重新找证人核实。在复查期间,北京政法委一位书记,坐小轿车亲自来翟里指导复查组工作,不过没有通知我参加。
  北京市委复查组经过一段工作后,许多证人推翻了原证词,一些已经定了案的“四不清”干部纷纷翻案。我及时把复查情况向关锋汇报。关锋找邓力群研究后,决定听取复查组汇报。
  汇报会是在《红旗》杂志社小会议室召开的,由邓力群主持,北京市政法委的一位副书记参加听汇报。复查组组长在会上汇报了前一段复查情况,认为邓庆福一案疑点很多,有些情况证据不足,需要深入复查。他也提到许多原证人推翻了原证词。我在会上发了言,主要内容是说复查组进村后,原来“四不清”干部纷纷翻案,“四清”后新选出的贫下中农干部工作遇到了困难。复查组没有依靠基层干部,单独复查,只听被打击的“四不清”干部反映的片面情况,很难调查出真实情况。
  邓力群总结发言,他肯定了复查组的工作,着重批评复查的工作方法,是不依靠“四清”后的新干部,抛开贫下中农,只找有问题的当事人,这种秘密工作方法很难公正,不可能得出正确结论。北京市政法委那位副书记在会上表示同意邓力群的意见,复查组回去后好好总结前一段复查工作,转变工作方法。会上没有着重谈邓庆福案件复查进展情况。
  这次会议后,北京市委复查组又回翟里搞了几天复查。按照邓力群、关锋的指示,我没有再回翟里继续参加复查工作。北京市委复查组在翟里三进三出,复查了一个月左右,是否写出复查报告,我不得而知,但《红旗》杂志社原翟里工作队,没有收到复查报告。
  邓庆福一案被搁置下来,邓庆福没有被释放也没认定有罪,一直拖着,既不判,也不放。一直拖到1967年,旧北京市委被打倒,通县公安局才将邓庆福案件移送通县法院,判处了邓庆福有期徒刑15年。


  王广宇:原《求是》杂志编审。1966年6月由马列主义研究院调入中央文革小组工作,曾任办事组负责人。1967年9月回原单位。1968年3月因受江青、陈伯达诬陷迫害而被捕,蒙受七年牢狱之灾。1979年三中全会前夕得以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