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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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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萃:高息揽储伤害了谁
又至年末,“压贷拉存”的现象在这个特殊时点再次频频出现。送毛巾、返现金、送金条,“存亿元即返20万”、“存500万至少返点万分之二”,银行业揽储大战在年末继续白热化,各种五花八门的吸储手段更是层出不穷。
对高息揽储,央行和银监会一直以来就旗帜鲜明地反对,但是每到月末、季末、年末,高息揽储的现象还是频频发作,在监管层的三令五申之下依然难以禁绝,这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动力支持银行不惜铤而走险也要违规吸储?
根据目前的监管规定,每到月末和季末都是银行结算的时间点,监管层和商业银行总行将根据这些时点确定的存贷比来决定下一阶段新增贷款的规模。而对绝大多数银行来说,利差收益约占银行净收入的80%,在当前依赖利差为主、中间业务不足的盈利模式下,为了获得更大的收益,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当然要千方百计降低存贷比,争取更大规模的新增贷款。
不过今年,在调控流动性、控制银行信贷投放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大政策背景下,降低存贷比面临着更多困难,导致银行需要更多地通过一些“特殊”手段来提高存款规模。首先是央行频繁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2月10日,央行本月第三次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此次上调之后,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到18.5%的历史高位,这也是央行今年以来第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商业银行被冻结的资金就越多,银行揽储的意愿就越大。
其次是负利率缺口。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的数据显示,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5.1%,远超市场预期,为28个月之新高。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名义利率为2.5%,相对11月CPI出现了2.6个百分点的差额。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外部投资的收益高于银行利息收益,资金外流是必然的。
而2010年3季度报也显示,不少银行的存贷比在监管层规定的75%的红线左右徘徊。股份制银行尤甚。在放贷冲动难以抑制的情况下,存贷比高企,意味着商业银行需要通过补充存款来满足监管要求。
所以不难理解,由于各种因素造成银行揽储能力不断下降,一些银行甘冒风险走上违规揽储之路。今年9月,银监会就曾通报批评了6家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的违规揽储行为。严禁违规揽储是国家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的必要手段,而银监会之所以对高息揽储严令禁止,就在于它所具备的极大破坏性。
由于市场经济的极大繁荣,打折促销现在已是司空见惯。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要不是低于成本的恶意低价竞争,都被视为自由竞争的合法手段。那为什么商业银行向某些储蓄客户送金条、送油,甚至送条毛巾都被视为违规行为?这是由金融机构的行业特殊性决定的。在市场经济中,有些要素可以纳入市场调节的范围,由“看不见的手”根据供需平衡进行管理,而有些要素光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必须进行宏观调控,金融机构恰属于这类要素。
商业银行搬起高息揽储这块石头,首先砸伤的是自己的脚。高息揽储增加了银行的筹资成本,银行需要为高息负债寻找出路,或高利贷款,增加企业负担;或违规投资,带来资产风险;或上当受骗,拆出资金无法收回。而银行竞相抬价,也导致客户产生了竞价心理,不给高额手续费就不存,反而动摇了客户基础。客户忠诚度的下降,也使银行无法集中精力到金融业务的提供上,不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
高息揽存破坏了国家的利率政策,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利率是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杠杆,高息揽储使利率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上升,若蔓延开来,势必破坏宏观经济调控,诱发新的通货膨胀,后果十分严重。在许多国家的金融史上,银行独立发行过银行券,互相攀比着提高存款利率,最后银行破产,储户受洗劫,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十九世纪30年代的美国就是这样一个充满金融欺诈的时代。这也是为什么各国最后都设立了中央银行或联邦储备局的重要原因。
对广大储户来说,通过违规储蓄虽然表面上得到了一些小恩小惠,但是若整个大的市场环境恶化,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不可能不受到殃及。在一些恶性案件中,消费者的损失更大。高息揽储是诱发经济案件的“温床”,近年来时有银行员工以高利吸收存款为名,盗取客户资金的恶性事件发生。
由此来看,高息揽储无异于作茧自缚,它不仅伤害了银行和整个市场,也无益于消费者。这种百害而无一利的营销手段,必须严格禁止。然而尽管监管层一而再再而三地严令禁止,高息揽储还是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发作”一次。如何有效地制止高息揽储?或可考虑存款日均考核机制,这样在月末、季末、年末这些特殊时点,商业银行就不必铆足力气冲存款规模。另外,在稳妥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让利率真实反映市场资金的供求情况,商业银行或可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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